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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半命题作文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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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半命题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合集5篇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篇1

我,在“朋友界”交了不少朋友,但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我英语班的竞争对手:刘洋。

刘洋这个人啊,心胸非常宽阔,从来不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红了脸。并且刘洋的声音非常甜,(不知道她的声音有几个“十”号!?)她那优美的歌声,常常使我们沉醉在音乐和五线谱的世界。嘻嘻,就是因为我喜欢音乐,而她也喜欢唱歌,所以我俩才成了好朋友的!而且她现在还成了我最喜欢、最崇拜的人哪!

有一次,她和我的同桌一起买了一支超她看,超时尚的自动笔。我的同桌一边向我得色一边说:“看看吧,这是我去天津买的一枝自动笔,花了50元呢!”说着还向我扬了扬眉毛,扭着屁股走开了。

刘洋虽然是我的竞争对手,但她却像大姐姐一样照顾我。因为刘洋本身就从骨子里流露出一股男子气概,外弱内钢。但刘洋却有强大的自尊心。

不管怎么样,刘洋在我心中是最好的,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也是我最佩服、最崇拜的人!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篇2

我喜欢春天的花朵,从大地中苏醒过来,有些花朵出来迎接春姑娘,其中,最爱春姑娘的是迎春花仙子呢!而有些花仙子却缩在花骨朵里睡大觉呢!

我喜欢夏天的树爷爷,叶子家族们一生都在树爷爷身上玩耍,有时候它们还比赛唱歌呢!这样,树爷爷就不会孤单了。人们在树爷爷身边乘凉,有些好心人还为树爷爷带来了它最爱喝的水,树爷爷这样的一生真的太幸福了,就连小鸟都爱它。

我喜欢秋天的落叶,红的、黄的、浅绿色的……五颜六色,真美丽呀!秋风把叶精灵从树上带到“外地”去旅游,但秋风明明是导游,怎么“迷路”了呢?原来呀,它又去把其他的落叶带来了,落叶们看见树上的叶子落了下来,像一只只金黄的蝴蝶在空中嬉戏。看到了这样的景色,也许是许多人一生中最大的幸福!

我喜欢冬天的雪,白得那么纯洁,美得那么不真实,这也许是冬姑娘给我们带来的礼物中最棒的吧!看,雪像一个个小人精,在雪松上跳来跳去,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去碰,只可惜它们的生命太脆弱了,阳光一现,它们便销声匿迹了。

我喜欢同学,自恋的陈俊奎,幽默的王瀚兴,暴力的陈菲阳……他们都在我的童年中留下了永远的快乐。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的`生活中充满这么多的喜欢。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篇3

每个人的爱好不一样,喜欢的事物也各不相同,有人喜欢花,有人喜欢树,而我却喜欢班级。

我喜欢班级,喜欢班级里五颜六色的装饰品,它让人眼前一亮。我喜欢班级里的同学,喜欢同学们一张张淳朴可爱的面容,整天都带着微笑。自从我三年级上学期转到这之后,大家都很照顾我,记得我刚来这的时候我连本子都不会使用,是班里的同学照顾我,教我如何使用,让我尽快融入集体中,学会学习,学会规矩。三年时间,有很多老同学走了,又来了许多新同学,这些同学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我还喜欢这个班级的老师,我喜欢每个教过我的老师,有些老师调走后又来了新老师,但我都很喜欢他们,因为他们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我喜欢我的喜欢。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篇4

我最喜欢一年四季。

春天是一个万物更新的季节。

春天的迎春花像第一个小孩子进入春天妈妈的怀抱。它有一片片指甲大的叶子像鞭炮似的分散长在绿条两旁。有的花苞裂开了,鹅黄色的花瓣从里面露出来,有的花朵像小喇叭似的,正鼓着劲吹呢。在这万物更新的季节里还有许多的风景呢!美丽的山川,桃树梨树李树

在春雨得滋润下,发射出粉色,黄色,白色来装扮大地。

夏天是一个炎热的季节。

夏天小孩子都觉得天气太热了,都争先恐后去买游泳票,有的小孩子在水中游来游去,有的在玩水仗,还有一些大人坐在板凳上吃冰淇淋。

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

秋天老老少少都回自己老家割粮食去了。沉甸甸的稻谷一片金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挂在树枝上,番茄像一个红彤彤的太阳上戴着一个绿色的小帽子。

冬天是一个寒冷的季节。

冬天寒风袭来,一夜之间大地结了厚厚一层雪,小朋友在打雪仗,堆雪人,个个满脸通红,玩得可高兴啊!

一年四季可真让人喜欢。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篇5

像我这当人,没有什么特殊、“高尚”的爱好,平时玩玩游戏、上上网。当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网上的各大论坛发表文章,散发“文风”,希望自己能在这些论坛上有一席之地。

刚开始时,在小论坛适应了一个阶段。那时,字数极少,文题老套,虽然也偶有人观看,但回帖多是骂帖,骂得我是魂魄错乱,倒地不支、吐血不止。待过些时日,心情平稳,与别人聊天时,得知他们初涉论坛时,比我还惨,于是又信心倍增,一口气冲到一中小论坛,希望“讨”回自己的面子。

中小论坛规模就是不一样,人数又多。经过半个月疯狂写作,虽然废了个键盘,但还是将文章发表上去了,满以为这样会一举成名,成为各个后院、小巷的名人。但令我大失所望的是,回帖仍是骂帖,轻者曰:“什么都不通云云。”重者曰:“此种文章竟然没有被‘斑竹’所删,而且还有人阅读,实在是世风日下。”中者便不谈了……

“千里长嘶,伯乐难求!”我鼓起勇气,冲进大论坛,发表“美文”一篇,并自己疯狂点击,使其“阅读数”雄居榜首。虽然废了个鼠标,但我仍十分愉快,仿佛空气中充满了快乐细胞,将我托起,似乎在飞……突然听到几声巨响,并感到了大地的震动,像是楼下用粗壮的钝物在捣天花板。哼!这些井市之民焉能体会到我此时的感受,便继续顺着快乐漫游——我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第二天,骂帖又像洪水一样袭来,使我应接不暇——我终于明白要让文章去感染读者的道理。于是我改头换面,更名为Avenger(复仇者),挑最热门的话题、最时尚的词汇、最古怪的题目、最搞笑的内容,最前卫的词语……点击浏览者有所上升且少人斥责,我终于得到了读者的承认……

从此,我便在网上论坛不断发表文章。在这里“混”的时间长了,使我明白:失败就在你面前,你会被它击倒,也会反败为胜。一切都在于你,在于你怎样对待它。

我,喜欢发表文章!

标签:命题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