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宣传工作总结
2015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宣教科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以“创新创优创特色,敢于争先创亮点”为目标,多措并举,点面结合,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吴中、法治吴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在普法工作指导上有新力度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四年,也是全面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区法宣办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整合全区普法资源,完善工作考核、表彰机制,以“三化”为抓手,充分履行工作职责。
1、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年初,区法宣办制定下发《2015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全区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
2、工作指导进一步强化。1月9日,区法宣办召开法制宣传教育专业协调指导小组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总结全区“五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提出了2015年度重点工作,并对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对本部门 2015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对2015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1月15日区法宣办召开区未成年人志愿法律讲师团2008年终总结会议。讲师团全体成员观看了苏州电视台《吴中报道》栏目对讲师团工作的报道录像,大家就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弟的法制教育及授课的心得体会进行了交流,会议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7月23日,召开区未成年人志愿法律讲师团2015半年工作会议,进行半年工作总结,为各成员进行工作交流搭建平台。会议布置了下一阶段工作,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局部调整。
3、表彰机制进一步实化。年初,区法宣办、区司法局按照上级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五五”普法中期表彰评选工作,根据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情况结合评选条件,确定表彰种类和名额,并对上报的先进推荐材料认真审核,确保评选质量。2月9日,区司法局会同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发文,对长桥街道等19个全区“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谢卫平等43名全区“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在2月17日召开的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对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颁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作为先进单位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二、在重点对象学法上有新举措
2015年,我区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1、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是在全区推行非人大棠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考试。为切实增强非人大棠委会任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区纪检委、区委组织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事局、区司法局等部门经认真研究、广泛调研,印发了《苏州市吴中区非人大棠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在全区推行非人大棠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考试。《办法》规定,考试实行统一命题,时间为60分钟,题型为判断、选择、填空、简答、论述五种类型。《办法》对考试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分为基本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两类,《办法》还明确规定,法律知识任职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及格,不及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苏州市吴中区非人大棠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考试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学法,从“头”做。我区大力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方式,积极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今年,开展了两期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根据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的形势,结合新《食品安全法》和《消防法》颁布实施后对行政行为产生的影响,区政府安排区领导学习食品安全和消防的相关法律规定。区法制办专门编写了参考资料和解读材料。吴中区委副书记、区长俞杏楠同志对区政府开展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出了充分了肯定,指出要把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加以坚持,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规范。
2、切实提升公务员法律素质。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7月份,区法宣办、区司法局在我区组织开展了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得到了各地、各部门的积极响应。全区公务员踊跃参与此次征文活动,区法宣办共收到征文86篇。其中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检-察-院、经贸局、卫生局、国税局、开发区、甪直、香山、苏苑、龙西等均上报多篇征文。区法宣办择优选送了25篇征文作品参加全国评眩同时,充分利用传媒效应,将全区86篇征文分六批上传“苏州吴中”、“吴中区司法局”网站。下半年,为了总结经验,充分体现和集中展示我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工作成果,同时也方便广大公务员学习交流,区法宣办从来自全区50多家单位选送的近百篇稿件中挑选了部分优秀稿件,编辑成册。同时,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向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分发《“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吴中征文选刊》,掀起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新高-潮。区法宣办向各级相关新闻媒体和内刊择优投寄了部分作品,《江苏法制报》录用了我区的10篇征文,进一步扩大了我区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的影响力。
3、积极创新青少年普法形式。为激发学生学法热情,区法宣办积极创新青少年学法形式,5月份,指导木渎第二小学举办了“少年模拟法庭”法制教育活动。活动以“模拟法庭”的方式展现了一个涉及未成年人抢劫的真实案例,由木渎第二小学的.学生扮演“小法官”、“小检察官”、“小律师”等角色。“模拟法庭”经过“公诉人”提起公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当庭宣判”、“法庭”教育等庭审程序,展现了案件审理的全部过程。通过“模拟法庭”对案情的分析和辩论,以案说法,分析犯罪原因,总结教训,使台下的学生受到了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木渎第二小学全体师生以及木渎、临湖、东山等镇7所小学的德育主任、学生代表610多人观看了“少年模拟法庭”。区教育局副局长周兴元、区司法局副局长徐建华出席了活动,区未成年人志愿法律讲师团部分成员进行了观摩。“少年模拟法庭”形式新颖、参与性强,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更容易为学生所接受,同学们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在参与中加深了对法律的认知,受到了学校和同学们的欢迎。
区法宣办充分发挥区未成年人志愿法律讲师团的作用,继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年初,与教育局联合下发《2008-2009学年区未成年人志愿法律讲师团讲课课程表》,进一步增强举办法制讲座的针对性、计划性。据统计,截至12月30日,讲师团共举办法制讲座70场次,听课学生达41790多人次。区法宣办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的学法兴趣和法制意识,推动全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4、认真指导企业经管人员学法。年初,区法宣办制定的《2009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特别提出要针对企业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依法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紧密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辟学法园地,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班,不断营造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用工的良好氛围。
结合区法治办组织的法治建设工作检查,今年,对万佳电器有限公司、宏利来服饰有限公司、林通化工有限公司、宏伟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指导检查。检查了企业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企业建立健全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习法律制度情况。检查了企业学习阵地建设及企业法律顾问培训和教育制度情况。通过检查指导,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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