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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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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子公司、各部门:

关于开展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为确保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巩固和提高G20峰会安全生产管控成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1、检查日期:9月26日-28日。

2、检查方式:以各责任单位自查为主,集团公司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检查由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带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检查组。

二、重点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建筑施工。检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对水、电、燃气安全管护是否到位;建筑材料的堆放是否影响逃生通道。

(二)酒店消防安全。检查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器材检验、维修、更换等制度执行情况;安全出口、警示标志以及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三)游船安全:重点检查旅游公司游船靠泊及设施安全,船员及其他需持证上岗人员的资质证书是否齐全,安全制度制订情况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特种设备及重点部位(锅炉房)。检查特种设备设施的定期检验、日常维护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重点部位(水源地及配电室)节假日期间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回头看整改效果。对G20峰会前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看整改是否到位。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亲自研究部署,从即日起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分管负责人要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逐项落实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部位和场所,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停工。

(三)、国庆节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各单位值班人员每天17:00前向集团公司值班人员电话汇报当天值班情况。各单位值班人

员和带班领导手机要确保24小时畅通。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苗头,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对迟报、漏报、瞒报伤亡事故,特别是由此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请各单位于9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十一”期间值班表报至集团公司办公室,集团公司节日值班人员每天要做好各子公司上报信息的登记,并负责做好向上级上报信息的工作。

关于开展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篇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8月2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解决近期事故多发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本次节前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全市各地、各行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旅游景区景点、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时间:从即日开始至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一)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慈政办发〔2017〕144号)明确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入夏季高温以来,我市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陡然严峻,对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带来较大压力。截止目前,火灾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工矿商贸领域已发生9起事故,造成9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50%;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虽然同比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慈东工业区“7.26”事故造成1死16伤,引起了上级部门高度关注,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局面,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努力遏制当前我市各类事故多发态势。

(二)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慈党办传〔2011〕99号)中第二阶段(检查督查)要求,采用集中检查、条块结合的方式,精心组织这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线上检查,由牵头部门负责实施,主要领导亲自带队,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由牵头部门协调。块上检查由各地负责实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分组、划片检查,要结合产业特点和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开展检查;同时,要组织各村开展检查,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检查和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慈党办传〔2011〕99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本次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检查内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整改措施)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办。

(三)强化措施,扎实整改。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届满时应做好复查工作,对拒不整改的,报安监、消防、质监等职能部门查处。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明确责任,加强值班。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节日期间要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妥善处理。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情况于每日15:30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国庆节期间总体安全情况于10月8日10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63976478,传真:63976535)。

市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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