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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生产监管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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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机构改革初始年,也是关键年,我县按照省市部署,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将职能和机构整合到位,将人财物划转到位,将各方面的职责落实到位,尽可能缩短改革过渡期,使监管工作切实得到加强,实现了食药监、工商和质监“三合一” 平稳过渡,组建了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保留芦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完成了县食品安全监管股从县卫计委到县市场监管局的交接。同时,在体制改革过程中,继续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了我县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确保全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和群体食源性事件的发生。现将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县食品生产监管股工作总结

一、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股根据国家、省、市食品安全监管股的部署安排,在机构改革后,完成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调整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完善机制,督促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来,我办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开展了:

㈠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交通繁华地段、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中秋”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确保了节假日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㈡调味面制品专项整治

以学校周边商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辣条”销售较为集中的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一是开展清查摸底,建立调味面制品经营户监管台账,登记经营户信息并录入数据库;二是检查经营户经营资质,查验食品流通许可证;三是严格把关进货渠道,检查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情况;四是检查经营户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有完备的防鼠、防虫、防尘设施。共出动执法人员69人次,共检查辣条生产企业2家、学校食堂及内部食品经营户29户、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54户,发现“辣条”等面粉熟食经营户70家,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举报1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起,对涉案的9.1公斤产品进行了销毁,罚款2000元。

㈢猪肉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我县猪肉市场监管力度,保障肉品质量,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下,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公安局、商务局、环保局、卫计委、发改委、城-管局等各相关成员单位与乡镇政府紧密协作,自2017年7月15日起,同时设立县城区和各乡镇专项行动组,开展了全县猪肉市场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在芦溪县电视台连续半个月播放《关于开展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的滚动字幕,并公布“12315” 、“12331”等有奖举报电话。共出动执法人员233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4户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户次、集贸市场22个次、猪肉经营户224户次、餐饮单位80户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关闭非法屠宰点6家。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我县生猪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生猪屠宰市场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质量与安全。

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紧密协作,两手齐抓

根椐《2017年萍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县综治委《2017年芦溪县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教育局紧密协作,通过学校内加强教育和学校外开展整治两方面齐抓,共同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共出动食品安全监督人员1079人次,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238户次,周边餐饮店89户次、校园周边食品店175户次,制作笔录、意见书165份。对 3 户未取得合法资质的食品经营户,已通知办理、待取得合法资质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6户索证索票或台帐登记不完善、4户环境卫生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5户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或未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档案制度的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单位,已进行责令改正。全年立案3起,没收变质过期食品10余公斤,均已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在人员集中的闹市区悬挂宣传标语3幅,设置宣传专栏1个、咨询台1个,受理群众投诉2次,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并发放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单1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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