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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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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工作人员要怎么做会计分录?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希望对你有帮助。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首先先要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然后再是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最后是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举例

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第一,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第二,企业既承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举例说明如下:

第一,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科目。

例1:企业为职工顾某发放9月份工资3600元。税款由顾某自己承担,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顾某应纳税额=(3600-800)×15%-125=295(元)。

月末发放工资时,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工资 3600

贷:现金 3305

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95

缴纳税款分录略(下同)。

第二,企业为个人代负个人所得税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按照合同或者协议规定,纳税义务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全部或部分由企业负担。这种情况通常是企业的自愿行为。二是因企业未履行扣缴义务,个人所得税由企业赔缴。这种情况是税法对企业未履行扣缴义务的一种“处罚”。企业除了赔缴税款外,还需按规定缴纳一定数量的滞纳金和罚款。

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对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税款本应由个人负担。企业代纳税人负担的税款属于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与之相适应,企业代负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年终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例2:企业为职工王某发放9月份工资3200元。按协议规定,王某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承担。按照国税发[1995]065号文件的规定,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速算扣除数)÷(1-税率)   =(3200-800-125)÷(1-15%)=2676.47(元);

应扣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676.47×15%-125=276.47(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276.47

贷:应付工资 276.47

若该企业当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为120000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代负本单位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30000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是以所得人作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扣缴义务人作为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只负有扣缴义务;

(2)扣缴义务人既为纳税人负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

不少企业在履行扣缴义务时没有严格区分上述两种情况导致税款计算错误,此外对扣缴义务人代付税款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那么,企业应如何正确计算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进行账务处理呢?下面笔者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以企业经常发生的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务为例进行分析。

一、支付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

(一)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税款

1、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某企业职工王力2008年3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5500元,由职工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款。王力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假设本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仅减除费用标准2000元,下同):

根据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求得:

王力应缴纳个税=(5500-2000)×15%-125=525-125=400(元)

2、账务处理

为了正确记录、反映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情况,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核算。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同时代扣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科目。实际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例1的计算结果,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1)月末计提应发工资(含税)时

借:生产成本等 5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5500

(2)支付工资并代扣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5500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51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00

(3)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二)由扣缴义务人代付税款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因此,计提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为纳税调整增加额处理,除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外的工薪支出按照受益对象分配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或其他科目,并可以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即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账务处理应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雇主为雇员全额负担税款

(1)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应纳税额公式中的“适用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所对应的税率。

例2:承例1,假设企业为王力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王力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求得:

应纳税所得额=(5500-2000-125)÷(1-15%)=3375÷85%=3970.59(元)

应缴纳个税=3970.59×15%-125=470.59(元)

(2)账务处理

①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 5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5500

②计提代付个人所得税时

借:营业外支出 470.59

贷:应付职工薪酬470.59

③支付职工薪酬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5970.59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55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70.59

④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70.59

贷:银行存款 47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