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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监管工作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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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门上半年完成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合同监管工作半年总结

(一)计划统计工作:

天津三建分公司本年度按总公司要求的产值完成情况为57600万元,上半年计划完成产值28800万元,预计完成产值32301.61万元,完成半年计划的112.16%,完成全年计划的56.08%。

(二)贯标工作:

根据总公司对贯标工作的要求,以及通过对华冶公司程序文件和GB、50430-2017国家标准的学习,上半年对秦皇岛项目部、沧州项目部、滦县老年公寓项目部、任丘项目部和静海上城花园项目部进行了贯标检查。3月份接受了总公司的贯标内审检查,5月底接受了国家贯标外审检查。

(三)“四项业务三类人员管理”工作:

按照总公司经营部2011年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部门对“预结算工作集中管理”工作进行了落实:设立了相对独立的预结算管理部门;本公司预结算管理人员已全部集中管理;部分人员已集中办公;所有委派13名项目造价管理人员已实施委派制,并已填写委派书;本部门各项业务台账已建立建全;分包合同管理工作也已按公司经[2011]9号文规定执行。

(四)合同主体变更工作:

根据总公司名称变更的要求,各工程施工合同名称也要相应做变更。到目前,只有静海上城花园项目部、天津建筑项目部的4个合同尚未完成合同主体变更工作。

(五)投标工作:

上半年共完成了7项的投标工作,共计64740.9477万元;其中中标2项,中标额29684万元。中标率达45.85%。1、达润·时代逸城三期(A)标段,中标价为14805.5万元;2、柴楼新庄园兴园6#~8#、10#~13#楼及5#楼西侧商业工程,中标价为14879万元;3、宁河海航社区A地块18#~25#楼及地下车库桩基工程,投标价为2012万元;4、宁河海航社区A地块高层项目深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投标价2398万元;5、天津开发区国际学校改扩建工程,投标价为9543.2203万元;6、泰达服务外包产业园6#、7#、 1

8#楼工程,投标价为15555.9477万元。7、天津奥港汽车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投标报价5547.9312万元。

(六)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

上半年共完成了5项合同的签订工作,共计39578.5万元,完成全年营销指标的60.89%。其中: 1、秦皇岛达润·时代逸城三期(A)标段工程,合同价为14805.5万元;2、柴楼新庄园兴园6#~8#、10#~13#楼及5#楼西侧商业工程,合同价为14879万元;

3、沧州宏宇城A7-A10、A3-A6工程,合同价为894万元;4、天津天钢联合钢铁有限公司升级改造工程带钢总承包项目,合同价为7000万元;5、炼铁区域铸铁机建安施工合同,合同价为2000万元。以上所签订的合同也已相应了做好签章、备案、台账及交底工作。

(七)统计基础工作:

5月份根据总公司关于统计人员应取得从业资格的要求,我公司已有30人参加统计人员的考试报名工作。6月份财务处来我公司开展统计基础工作摸底,对我公司的统计工作做了几点要求:1、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统计工作制度;2、对于本项目部的签证变更、工程进度报审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等应建立目录式台账。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本部门人员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较好地完成了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根据本部门业务的特殊性,经常需要休息时间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本部门人员没有一人退缩,没有一位抱怨,都能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地把工作做好。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继续贯彻落实好贯标工作,让项目部每一个造价管理人员都能认识到贯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按照“四项业务三类人员管理”的要求,继续把“预结算工作集中管理”细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业务台账。

(三)继续抓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四)根据总公司的要求,认真执行建造合同,要把此项内容贯彻到每个项目造价管理人员。

(五)对于已竣工和快竣工工程,积极与业主协商,抓好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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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预算科 201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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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监管工作半年总结 [篇2]

2017年以来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福州市工商局认真开展市场合同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动产抵押登记、拍卖备案监管、网络市场监管、积极开展合同帮农、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现将上半年市场合同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立足职能,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

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闽工商市〔2017〕93号)要求,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本着对广大农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保障肥料市场质量安全为目标,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坑农害农行为、强化化肥经营者自律为着力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和防打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阶段重点,充分发挥工商的职能作用,以“红盾护农”为重点,加大农资市场监管,以建立和完善“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市场助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惠农”的工作机制,以保障肥料市场质量安全为目标,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坑农害农行为、强化化肥经营者自律为着力点,以化肥经营店、化肥批发企业和农资市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八闽红盾出击—春季化肥打假专项行动、查缴假冒“中化”化肥“闪电”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837台次,执法人员1838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1592户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39件,罚款5.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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