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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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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商社试点进步缓慢有深刻的原因。目前阶段,中国并不具备兴办日本式的综合商社的条件。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外贸企业的发展状况,供大家阅览!

外贸企业的发展前景
  外贸企业的发展前景

日本的综合商社虽然属于贸易性质的公司,但都属于相互持股的大企业集团的一部分,有几大特点:

第一,是与工业企业的长期关系。传统上,综合商社虽不直接经营制造业,但它们都从代理本集团制造业的销售开始,是日本传统的生产主导型体制的销售处。在稳定与本集团生产企业的关系后,它们才通过良好的金融和信息综合服务及少量参股,逐渐建立与其它工业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近来,为了适应高技术的发展,它们又逐渐增加对卫星、通讯、新材料、核能开发等方面的直接投资,创建风险企业。

第二,是与金融业的良好关系。日本的综合商社信誉较高,在银行贷款没有额度方面的限制,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因此,很多金融业的贷款,都通过它们转贷给信誉度不够的小企业,它们往往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中间媒介。

第三,是与内贸的互补关系。日本的综合商社以全球化经营网络为背景,广泛从事国内批发贸易,实行国内外贸易的一体化经营。虽然综合商社以国际市场为主要经营目标,但它们国内贸易的比重一般都超过国际间的贸易,而且,经常用国内贸易的利润去补贴开拓国际市场的初期成本。

第四,是与政府的关系。日本的大型综合商社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扶持起来的,它们在海外受政府的调控很明显,它们在海外市场分工协作明显大于竞争,实行了海外市场的有序竞争。 第五,规模庞大的综合商社是长期发展的结果。早在本世纪初,它们便随着大财团的发展而扩大在国内外的贸易。二战后,日本实行贸易立国,综合商社在更大范围和规模上,再度进入国际市场发展。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才建立了今天广泛的联系网络,利用全球的信息网络,把资源供给国、需求国以及国内外金融机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跨国经营的比例大幅度提高。

  外贸企业的发展状况

将中国的专业外贸公司和地方的综合外贸公司与日本综合商社的上述特点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受目前体制的约束,它们在短期内基本没有能力满足上述条件。综合商社最重要的特点是功能综合化,它们集贸易中间商的职能、准银行家的职能、信息提供者的功能、组织协调者的功能于一体,中国的外贸公司是根据计划经济的垄断特权建立起来的,是功能单一化的贸易公司,进行综合商社的试点必然要牵动外贸、内贸、金融、投资、企业兼并等诸多方面的配套改革,要破除现行条与条、块与块、条与块之间的分割体制,要触动现有的政府管理职能,难度之大,当属中国最难的体制改革之列。再有,中国的内部市场也没有实现统一化,有些生产领域的体制也是上下游分割,造成部门和地方的行政性保护和生产、流通之间的割裂。

进一步看,国际上综合商社的规模虽然大,但是盈利不多,自身下一步的发展也成问题。1994年,在美国《幸福》杂志的全球500 大公司排名中,日本的多家综合商社虽然收入居于最高排行,但利润指标却基本都排在300位,甚至400位以后,贸易性质的公司赢利能力极低。例如,排名第一的三菱商事,收入额达到1758亿美元,利润却只有2.2 亿美元,不能不说是惨淡经营。又如,据外经贸部对丸红的访问,丸红出口一辆汽车的利润只相当于一包香烟

的价钱。所以,单从赢利看,整个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是由工业跨国公司主导的趋势非常明显,而不是由综合商社这类贸易公司主导。综合商社只是在日本和韩国这样的国家起作用,而且它们起作用的时机可能已经过去了,现在的局面是利润率太低。它们传统的作法,能继续维持多久,也是一个问题。不过,在日本由于企业集团的关系,利润往往是由贸易向工业企业转移,综合商社虽然融资能力大,但直接的投资资金需求不大,风险相对较小。而工业企业则相反,在R&D和工业生产设备方面投资的规模很大,承受的风险很大,需要庞大的投资基金和利润来支持。因此,日本的工业企业和综合商社之间还存在着投资和贸易的'分工,由此而引起利润和风险的分担不同。

进而言之,如果中国要发展综合商社,贸易企业会不会向工业企业让利呢?至少在目前的体制下不会。所以,将外贸公司向综合商社方向发展,有一定的问题。

  工贸一体化发展前景的困境

与综合商社相对的另一条出路是,赋予大型工业企业集团更大的进出口权,甚至是金融权力和对外投资权,鼓励它们发展对外投资、贸易,实现跨国化经营。例如,90年代初期,赋予北京首钢的一系列特殊的权限,放手让首钢在海外发展,但结果并不如人意。

但是,随着国有工业企业集团的扩大,在国内市场相对饱和的环境下,工业产品向外销售,应该是不可回避的潮流,中国的中上游国有大型工业企业(如宝钢、首钢、中国石化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彩虹集团等)、下游的加工工业集团(如一汽、二汽的载货车和轻型卡车,嘉陵、轻骑等各大摩托车厂,长虹、海尔、春兰、万宝等家用电器集团)向国际市场扩张,出口机电产品和资本、半资本密集产品,应该是在三五年之内的迫切任务。这些产品的出口,不同于纺织品、服装、鞋类、五金矿产等标准化的产品,可以由外贸公司代理或者收购。它们的出口,必须配备适当的销售渠道和售后服务渠道,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灵活的融资策略。如何在短时间内打开国际市场,是它们在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时要考虑的重要目标。反过来看,中上游国有大企业的出口发展,也关系到中国出口产品结构转型能否顺利实现。这里,日本和韩国的大财团提供了相当强烈的示范作用。

目前,国有工业企业向外扩张的步伐已经开始。一般来说,生产企业获得贸易权之后,由于早年外贸公司的高额利润,会使工业企业产生错觉,比较乐观地估计国际市场,高估自己的国际竞争能力,对其高风险、高成本和失败后的高损失估计不足,有强烈的自营出口冲动。而且,中国现行的行业保护政策、地方保护政策都给这些企业进出口以一定的优惠,它们在这个阶段还可以不按市场规则去承受损失。所以,大中型的国有企业也有在海外大肆设立营业网点的冲动。可以预计的是,由于它们缺乏这方面的经验、人才、资金和网络,推行起来,后果不会好过首钢的结果。因此,所谓以工业为主,由工业集团自营出口,在操作上也有很大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