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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监管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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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有效防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关于转发<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会食药监[201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组成学校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组,从2011年10月16日至11月14日,分两个检查组对我县28个乡镇的8所高中,39所初级中学,11所小学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食堂监管总结

一、落实责任,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活动的组织领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工商局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明确了工作重点、目标和要求,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魏耀祖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 谦 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贺喜 县工商局副局长

刘 圭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何祥毅 张博 赵紫平 徐彩霞 唐维义 徐世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股,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相关事宜。

二、检查基本情况

会宁县辖区共有幼儿园及中小学校486所,在校学生144186人,58所中小学校设有学生食堂,共有食堂246户,食品从业人员382人,全县托幼机构均无食堂,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20人次,车辆44台次,下发监督执法文书58份,对发现的54种过期食品、食品原料共300袋,计90千克,予以没收并立案查处。

1、许可证及健康证持证情况。我县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为100%,从业人员有健康合格持证率为100%,《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都能及时年度校验,从业人员都能及时体检办理健康证,并积极参加我局举办的食品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

2、食品原料购进保存及食品操作加工情况。全县大多数食堂都能比较规范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合理,食堂食品留样规范合理,餐具清洗消毒规范,食品原料购进索证索票齐全,台账记录详细,但仍有极个别学校还存在留样记录不完善,食品原料进出入库记录但不完整

的情况;有些还存在学校食堂工作流程布局还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加工过程中存在交叉污染;食品库房堆放生活用品或者其他杂物,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及时下发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给每个学校的领导班子做详细的汇报,要求各学校必须进一步的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重要性的再认识,成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增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把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摆上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警钟长鸣,加强对学生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无健康证合格证的从业人员,学校应立即将其调离工作岗位或者集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从业人员需领取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规范食品留样,保证留样食品数量、留样时间达到要求,完善留样记录,食品加工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建立健全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完善的食品原料出入库台帐记录,食品库房专间专用,严禁放置生活物品或其它物品,保持库房干燥、通风,定期清查库房食品,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建议学校应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解决学校的硬件设施问题,逐步的规范学校的食堂设施,改善学生就餐环境,减少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的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学校法人代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切实落实法人代表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管理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2、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推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等级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调整监管频次,分级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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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学校食堂 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