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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招租公告范文

我院新校区位于中牟职教园区。现有校内门面房拟对外招租经营,经营项目必须适合学生需求。欢迎符合条件并有意参加我院学生服务项目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报名投标。

门面招租公告范文

一、 招标内容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校内门面房已建成,简装,建筑面积20平方至200平方不等。

校内门面房为后勤用房单体建筑,二层结构,门面房均为一楼,二楼(局部三楼)为院医院、后勤集团办公室和学生浴池。新校区占地近600亩,设计学生人数为8000人,学院新校区第一期工程已容纳学生4500人,第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目前校园周边无商店。

学院提供场地,租赁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经营项目

经营项目主要包括:银行、书籍文具音像、连锁超市、洗衣房、理发店、咖啡店、蛋糕房、文印中心、纯净水水站、学生服务大厅、快递公司、票务中心以及其它与学生生活需求关系密切的服务项目。

其中,文印中心由院报社自营,纯净水站必须经营学院水厂纯净水,学生服务大厅由学院各有关管理部门共同参与服务。

三、招标形式

学院通过校园网、公告橱窗、教职工传达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招租。有意者带项目经营规划、服务说明、相关资质、投资额度、服务承诺等内容,与院招商小组面谈,由招商小组选定服务有特色、项目专业、

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回报高的商家进驻开店。

学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接待各投标人实地查看门面房现场。

三、报名条件

1、学院接受单位投标和个人投标两种,单位投标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持有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个人投标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

2、从事连锁超市的投标者,必须持有连锁超市的合作合同和委托书,实行公司化运作。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3、遵守法纪,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服从学院管理,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报名须知

1、报名资料:

单位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责任管理者的学历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备查)。个人投标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携带相应的项目标书,内容包括:项目经营规划、服务说明、相关资质、投资额度、服务承诺等。

学院招标工作小组按前述条款及程序进行资格预审和约谈。

2、报名时间: 2015年3 月6日(星期三)。

3、报名地点:后勤服务集团 204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68858037)

4、截标时间:2015年3月8日 (星期五)

5、收标地点:学院后勤服务集团204房间

收标部门:学院招商工作小组

6、开标时间:2015年3月11日 上午9:00 (开标后约谈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后商务约谈地点: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7、投标保证金:

资格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开标后,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如数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责任管理保证金,如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经调查证实有弄虚作假、串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8、特别声明

中标单位必须由本公司和本人自己经营,严格按招标约谈时的规划和项目负责人从事规定业务,如果变更,需征得学院招商工作组集体同意并变更合同,不允许进行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分包或变更服务项目等行为,立即中止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9、解释权归学院招商工作小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门面招租公告范文 [篇2]

地区:安徽

详细内容:大型商铺招租公告

受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现对其拥有的淮河路5号房产进行公开招租。

招租方保证所提供房产招租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行和完整性负责。

一、招租方及招租标的

(一)招租方: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租标的简介

本次拟出租的房产位于合肥市淮河路5号(明教寺西侧、百盛广场对面),共四层(负一层到三层),建筑面积共计7794.7平方米,其中负一层1557平方米,一层1432平方米,二层2271平方米,三层2532平方米;房屋以现状交接。

二、招租期限及租金底价

招租期限为8年(该房产原租赁期至2015年9月20日,具体租赁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年租金底价为450万元人民币,前四年租金按中标价缴纳,后四年租金在中标价基础上上浮30%缴纳。

三、房屋用途

该房产为商业用房,承租人一旦投标租赁必须符合国家及合肥市的相关规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房产使用方案施工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该房产承租人中标后只许本人使用,不得进行二次分租。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租赁投标。

(一)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万元,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

2、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二)、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提供相关的银行资信证明。

五、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比例及时间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5年9月19日8:00时起至2015年12月19日17:00时止。

七、承租人确认方式

本次房产承租人的确定,采取资格审查,有效最高报价者中标(密封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

(一)、公告截止前意向承租方均可前往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咨询、申请投标,申请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已通过2015年度工商年检)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并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后,意向承租方将标书密封好在公告截止日前送到合肥市产权中心;

(三)、公告截止后,在市纪委、市招管办督查处及出租方等有关人员的监督下,

依据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公开开标,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最高报价相同的,则以最高报价为底价,由最高报价者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竞出最高价。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保证金、房产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一)、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应于前述公告期内,向我中心指定账户汇入保证金人民币230万元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087670120150330005096)。

公告期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方后,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服务费后转为房产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二)、房产租金

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一期房产租金支付至我中心指定账户,其余租金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方。

(三)、产权交易中心收取承租人一个月租金的50%作为我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九、联系方式

1、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电话:0551-2674706

传真:0551-2610397

联系人:李女士

2、合肥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51-4421969

联系人:王先生

门面招租公告范文 [篇3]

为切实规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将果楝小区廉租住房一楼门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法人、自然人前来参加竞租。

一、招租标的物概况:隆林县城新兴路果楝小区新竣工廉租住房一楼临街门面房18间,每间建筑面积40~90平方米不等。门面用途为所有合法经营项目。

二、招租方式:公开竞标。按门面示意图编号(门面贴有编号,招标文件附有平面示意图)分间竟标,竞标低价为30~40元/﹐.月(详见其它招标文件),按规定加价竞标,以最高价中标。一人可以数次参投。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方式:自2015年10月18日起至2016年10月18日止,共3年,合同期满后重新招标。按季度交纳租金。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法人的须在隆林县注册成立,自然人的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12日下午5时(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本公司财务室。

4、报名方式:法人报名的,须提交法人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报名的,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竞租须知》等有关招租文件在报名时领取。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五、投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上午9时。

2、投标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六、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报名时向本公司交投标保证金每间门面3000元,方可参加竞标。投标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作履约押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3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2、合同签订: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在5内到本公司签订门面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无正当理由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的,其所交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可直接从其他投标人按竞标价格由高到低重确定新的承租人。

七、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州镇兴隆街华隆公司综合楼四楼(县公安局对面)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0776-8202886(财务室)

隆林各族自治县华隆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27日

门面招租公告范文 [篇4]

一、招租要求:

1、店铺按现状进行招租,竞租人应在参加竞租前进行实地查验,并到我办查阅竞租及承租要求和约定的相关资料。

2、竞租成功后,承租人(1)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店铺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2)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3)不得将承租的店铺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4)经梅江区江南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店铺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5)合同期满后,我办收回店铺或住房再进行公开招租时,对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3、租赁期限:三年。

4、承租人须缴交店铺的租赁押金,租金实行先付后用,按月支付。

二、竞租要求:

1、竞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租人可且仅可携带一名竞租助手进入竞价现场。

三、公开招租现场竞价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9:50

四、公开招租现场竞价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街道办事处二楼

有意者请来人来电咨询,竞租人请在交付竞租保证金后,于2015年11月17日下午5:3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前来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手续。

公开招租店铺地址:梅新路130号(约180平方米)、梅新路75号(约49平方米)、中心坝市场侧(约100平方米)、法政路100-2号(约55平方米)、中心园16号复式门店(约98平方米)

咨询地址:梅州市梅江区秀兰大桥侧江南街道办事处二楼

咨询电话:0753-2249682 13502522622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8日

门面招租公告范文 [篇5]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对利民南路116号门面房,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租赁期限:1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5月15日

2、报名地点:南陵县国资办(县财政局五楼)

三、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6823393

联系人:符春燕

南陵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