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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非京籍儿童接收义务教育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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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以下是关于非京籍儿童接收义务教育入学须知,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2017年非京籍儿童接收义务教育入学须知

  申请入学条件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在四季青辖区内居住,需要在四季青学区接受义务教育,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且从未就读过小学。

  办理入学流程

1、信息注册

申请人务必于2017年5月8日-5月17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后按相关提示填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经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

2、打印《申请表》

2017年5月16日—5月19日期间,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上初审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的《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暂住证》)信息;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申请人的社保证明信息;市国土局海淀分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申请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区住建委(区房管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申请人的预售房合同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以手机短信形式提示申请人上网查询审核结果。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打印《2017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及时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审核。

3、提出审核申请

(1)受理审核申请部门

申请人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新居民服务中心审核与镇政府审核同一地点同步进行)

(2)提交审核申请及审核证明证件材料时间

2017年5月18日9:00—5月27日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

4、联审工作小组联合审核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统筹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审核标准对申请人“五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申请材料进行联审。

5、反馈审核结果

联审工作结束后,以手机短信形式提示申请人上网查询审核结果。

6、打印《信息采集表》

通过联审工作小组审核后,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7、联系就读学校

申请人携带《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学校进行登记(具体详见学校通知)。学校具备接收能力,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入学。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学区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重要提示

1.本系统全市联网,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个区县参加信息注册。海淀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信息注册时间为2017年5月8日-5月17日。

2.申请人须确保证明证件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虚假证明证件,联审工作小组有责任通报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

获取信息采集资格

超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于2017年5月8日—5月12日向居住地所属学区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超龄儿童情况表》,学区初审通过后,为其录入基本信息,系统将自动发送信息采集账号及密码至申请人手机上。

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审核入口”,填写详细信息,经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

办理入学流程

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流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