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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演讲稿1.68W

音乐其实是无敌的,一切的敌人都来自于贪婪。早在10年前,我受聘在搜狐做总监的时候,别人问我,你觉得互联网是一个什么东西?当时大家都说互联网是一个写帖子、收邮件的地方,我当时说互联网就是电,它带来的革命就像当年有了电一样。

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品的话,应该做10个杰克逊,或者50多个崔健,100来个周杰伦,这太好了啊,但是做不出来。而且,地球上没有一个声音是音乐,没有一种鸟叫,或者伐木,没有任何一个声音是音乐,音乐是天给的有限资源,天就给那么一点,你想把它当商品卖?这不是地球上有的东西,音乐相当于陨石或者是流星一样的东西,流星就来这么点,你当陨石卖,甭管上天卖还是互联网卖,总而言之,结果砖头什么的都拿出来卖了。因为它不是地球上能生产的东西,我从来没感觉过哪一首歌是我写的,我觉得每一首歌都是假我之手,只是放在我脑子里,如果你写过歌你就知道了,你没有一方法能写歌,没有一种任何方法说你是蹲着,还是趴着,还是怎么做一个奇怪的姿势,就只能坐在这儿等着,直到有一天老天给了你一道神力在你脑子里。 电来了也好,还是互联网来了也好,不管它成为一个什么形态,自从有了唱片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莫扎特,老天每年只给你这么点东西,你把它稀释了还是凝聚起来弄?而音乐实际上现在就已经免费了。我靠什么活着?当评委。每一块土地都是公平的,假设在美国给了你一大块版权,你就只会写“I love you”,“I want you”,在这块土地上什么都没给你,但你可能会有很多好的想法,而且你还能当评委,反正它总不会让你饿死。 如果互联网真那么强大,你就把我们唱片公司都买了不就完了?我们都卖给百度,那不就结了?其实并不是这么简单的,因为传统产业也很强,他们可能没什么钱,但是所有的钱都是从那些东西来的,所以不出现互联网也是一样的,两边是一样的贪婪。不管是唱片时代,还是互联网时代,没有任何一个旗帜上写着,只要做唱片,你就赚钱了,天下没有这么好的事。但是今天的版权体制就是这么想的,花了钱,我就要赚回来,其实在没有任何盗版的情况下,你花了钱也不一定赚回来。而互联网就觉得,你还没证明你的价值,你凭什么找我要钱。 主要矛盾就在这儿,我一直认为如果卡拉OK能让唱片制作方像电影制片方拿的比例一样分帐,就可以淘汰很多烂音乐、烂作者,你就一首歌卡拉OK就火了,就可以了。卡拉OK的房间不放音乐跟电影院不放电影一样,都是空房子,可卡拉OK拿出千分之一的房间费给你,电影院却拿出60%多的票房。 未来互联网就应该免费给大家听音乐,因为可以从其他消费行为上挣到钱,尤其是表演权,其中包括艺人在现场的表演应该有更大的比例给作者。现场表演在音乐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市场,远比互联网大,光卡拉OK所谓的机械表演就会有100多亿的市场,还有现场表演。表演权是能控制的,你不给老子钱老子就是不演。 所以,我不认为互联网与音乐产业之间有特别严重的需求,就跟盗版跟盗版竞争一样,你看我们当年被盗版打成那样,可是也没出现全中国都是盗版商,何况盗版商之间也有竞争,盗版商也提供了很好的音乐服务,他们也很有品牌,只不过没有给你结帐而已。互联

所以互联网不只是媒体,就像电被发现之后,开始人们只想到用它来点亮电灯,后来才发现电也能洗衣服,什么都能干。互联网也是这样的。

电来了之后,对音乐产生了什么影响呢?高高在上的歌剧院没了,歌剧院从每个城市若干个变成了一个,用来瞻仰。电提供了唱片的大量复制,导致了这样的改变,互联网带来的是更大数量级的复制,比电提供的数量级还要大很多,高高在上的唱片就被互联网消解了,就跟电当年消解了高高在上的歌剧院一样。基本上互联网能提供的东西和电差不多,就是一个庞大的复制量。

这对音乐有什么伤害呢?从音乐本身角度看,每一次复制量的扩大都是对音乐才华的稀释。原来歌剧院就那么多,只能给音乐家们发三个号,比如巴-赫、莫扎特之类的,后面的没你事了,不带你玩了。唱片的庞大复制量出现之后,就需要发出300个号才能满足庞大复制量的需求,所以巴-赫、莫扎特领完号,后面还有297个各种鱼目混珠、滥竽充数的.人都能领到一个号,互联网的复制与传播量则需要发出三万个号。

品的话,应该做10个杰克逊,或者50多个崔健,100来个周杰伦,这太好了啊,但是做不出来。而且,地球上没有一个声音是音乐,没有一种鸟叫,或者伐木,没有任何一个声音是音乐,音乐是天给的有限资源,天就给那么一点,你想把它当商品卖?这不是地球上有的东西,音乐相当于陨石或者是流星一样的东西,流星就来这么点,你当陨石卖,甭管上天卖还是互联网卖,总而言之,结果砖头什么的都拿出来卖了。因为它不是地球上能生产的东西,我从来没感觉过哪一首歌是我写的,我觉得每一首歌都是假我之手,只是放在我脑子里,如果你写过歌你就知道了,你没有一方法能写歌,没有一种任何方法说你是蹲着,还是趴着,还是怎么做一个奇怪的姿势,就只能坐在这儿等着,直到有一天老天给了你一道神力在你脑子里。 电来了也好,还是互联网来了也好,不管它成为一个什么形态,自从有了唱片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莫扎特,老天每年只给你这么点东西,你把它稀释了还是凝聚起来弄?而音乐实际上现在就已经免费了。我靠什么活着?当评委。每一块土地都是公平的,假设在美国给了你一大块版权,你就只会写“I love you”,“I want you”,在这块土地上什么都没给你,但你可能会有很多好的想法,而且你还能当评委,反正它总不会让你饿死。 如果互联网真那么强大,你就把我们唱片公司都买了不就完了?我们都卖给百度,那不就结了?其实并不是这么简单的,因为传统产业也很强,他们可能没什么钱,但是所有的钱都是从那些东西来的,所以不出现互联网也是一样的,两边是一样的贪婪。不管是唱片时代,还是互联网时代,没有任何一个旗帜上写着,只要做唱片,你就赚钱了,天下没有这么好的事。但是今天的版权体制就是这么想的,花了钱,我就要赚回来,其实在没有任何盗版的情况下,你花了钱也不一定赚回来。而互联网就觉得,你还没证明你的价值,你凭什么找我要钱。 主要矛盾就在这儿,我一直认为如果卡拉OK能让唱片制作方像电影制片方拿的比例一样分帐,就可以淘汰很多烂音乐、烂作者,你就一首歌卡拉OK就火了,就可以了。卡拉OK的房间不放音乐跟电影院不放电影一样,都是空房子,可卡拉OK拿出千分之一的房间费给你,电影院却拿出60%多的票房。 未来互联网就应该免费给大家听音乐,因为可以从其他消费行为上挣到钱,尤其是表演权,其中包括艺人在现场的表演应该有更大的比例给作者。现场表演在音乐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市场,远比互联网大,光卡拉OK所谓的机械表演就会有100多亿的市场,还有现场表演。表演权是能控制的,你不给老子钱老子就是不演。 所以,我不认为互联网与音乐产业之间有特别严重的需求,就跟盗版跟盗版竞争一样,你看我们当年被盗版打成那样,可是也没出现全中国都是盗版商,何况盗版商之间也有竞争,盗版商也提供了很好的音乐服务,他们也很有品牌,只不过没有给你结帐而已。互联

另一方面,歌剧院时代,一个人一生可能听了100首歌,但是有50首都会唱;唱片时代一个人一生可能听了1000首歌,还是会唱50首;互联网时代,可能一个人一生听了10000首歌,依然只会唱50首。所以,除了那前几名,其实没什么变化,不管是歌剧院时代,唱片时代,还是互联网时代,排头兵都是一样的,只是后面出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泥沙,你说这对音乐是好还是不好呢?你也说不清楚。有这么多的人来搞音乐没什么不好,可是音乐本身有一个属性,就是全世界的人都来搞音乐,也只有一个或几个排头兵,全都使劲写、使劲倒退也只有这么多,因为它不具备大量生产的能力。

这也就是说,音乐本身并不具备成为商品的属性,商品的属性是要能迅速地扩大生产,生产工具需要不断提高和革新,可音乐的生产工具500年来没革新过,500年前用钢琴,500年后还是钢琴,并且弹钢琴的水平没比500年前提高一点,那些节奏就是500年前的大师们做出来的。你不具备使用更先进的生产工具的能力,你就不具备提高生产力的能力,这是马克思说的,你不具备提高生产力的能力,你就根本不具备成为商品的属性。

所以,音乐本身就不是一个商品。像迈克尔·杰克逊商品化之后,你也没作出第二个杰克逊,像商品的话,应该做10个杰克逊,或者50多个崔健,100来个周杰伦,这太好了啊,但是做不出来。而且,地球上没有一个声音是音乐,没有一种鸟叫,或者伐木,没有任何一个声音是音乐,音乐是天给的有限资源,天就给那么一点,你想把它当商品卖?这不是地球上有的东西,音乐相当于陨石或者是流星一样的东西,流星就来这么点,你当陨石卖,甭管上天卖还是互联网卖,总而言之,结果砖头什么的都拿出来卖了。因为它不是地球上能生产的东西,我从来没感觉过哪一首歌是我写的,我觉得每一首歌都是假我之手,只是放在我脑子里,如果你写过歌你就知道了,你没有一方法能写歌,没有一种任何方法说你是蹲着,还是趴着,还是怎么做一个奇怪的姿势,就只能坐在这儿等着,直到有一天老天给了你一道神力在你脑子里。

品的话,应该做10个杰克逊,或者50多个崔健,100来个周杰伦,这太好了啊,但是做不出来。而且,地球上没有一个声音是音乐,没有一种鸟叫,或者伐木,没有任何一个声音是音乐,音乐是天给的有限资源,天就给那么一点,你想把它当商品卖?这不是地球上有的东西,音乐相当于陨石或者是流星一样的东西,流星就来这么点,你当陨石卖,甭管上天卖还是互联网卖,总而言之,结果砖头什么的都拿出来卖了。因为它不是地球上能生产的东西,我从来没感觉过哪一首歌是我写的,我觉得每一首歌都是假我之手,只是放在我脑子里,如果你写过歌你就知道了,你没有一方法能写歌,没有一种任何方法说你是蹲着,还是趴着,还是怎么做一个奇怪的姿势,就只能坐在这儿等着,直到有一天老天给了你一道神力在你脑子里。 电来了也好,还是互联网来了也好,不管它成为一个什么形态,自从有了唱片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莫扎特,老天每年只给你这么点东西,你把它稀释了还是凝聚起来弄?而音乐实际上现在就已经免费了。我靠什么活着?当评委。每一块土地都是公平的,假设在美国给了你一大块版权,你就只会写“I love you”,“I want you”,在这块土地上什么都没给你,但你可能会有很多好的想法,而且你还能当评委,反正它总不会让你饿死。 如果互联网真那么强大,你就把我们唱片公司都买了不就完了?我们都卖给百度,那不就结了?其实并不是这么简单的,因为传统产业也很强,他们可能没什么钱,但是所有的钱都是从那些东西来的,所以不出现互联网也是一样的,两边是一样的贪婪。不管是唱片时代,还是互联网时代,没有任何一个旗帜上写着,只要做唱片,你就赚钱了,天下没有这么好的事。但是今天的版权体制就是这么想的,花了钱,我就要赚回来,其实在没有任何盗版的情况下,你花了钱也不一定赚回来。而互联网就觉得,你还没证明你的价值,你凭什么找我要钱。 主要矛盾就在这儿,我一直认为如果卡拉OK能让唱片制作方像电影制片方拿的比例一样分帐,就可以淘汰很多烂音乐、烂作者,你就一首歌卡拉OK就火了,就可以了。卡拉OK的房间不放音乐跟电影院不放电影一样,都是空房子,可卡拉OK拿出千分之一的房间费给你,电影院却拿出60%多的票房。 未来互联网就应该免费给大家听音乐,因为可以从其他消费行为上挣到钱,尤其是表演权,其中包括艺人在现场的表演应该有更大的比例给作者。现场表演在音乐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市场,远比互联网大,光卡拉OK所谓的机械表演就会有100多亿的市场,还有现场表演。表演权是能控制的,你不给老子钱老子就是不演。 所以,我不认为互联网与音乐产业之间有特别严重的需求,就跟盗版跟盗版竞争一样,你看我们当年被盗版打成那样,可是也没出现全中国都是盗版商,何况盗版商之间也有竞争,盗版商也提供了很好的音乐服务,他们也很有品牌,只不过没有给你结帐而已。互联

电来了也好,还是互联网来了也好,不管它成为一个什么形态,自从有了唱片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莫扎特,老天每年只给你这么点东西,你把它稀释了还是凝聚起来弄?

而音乐实际上现在就已经免费了。我靠什么活着?当评委。每一块土地都是公平的,假设在美国给了你一大块版权,你就只会写“I love you”,“I want you”,在这块土地上什么都没给你,但你可能会有很多好的想法,而且你还能当评委,反正它总不会让你饿死。

如果互联网真那么强大,你就把我们唱片公司都买了不就完了?我们都卖给百度,那不就结了?其实并不是这么简单的,因为传统产业也很强,他们可能没什么钱,但是所有的钱都是从那些东西来的,所以不出现互联网也是一样的,两边是一样的贪婪。不管是唱片时代,还是互联网时代,没有任何一个旗帜上写着,只要做唱片,你就赚钱了,天下没有这么好的事。但是今天的版权体制就是这么想的,花了钱,我就要赚回来,其实在没有任何盗版的情况下,你花了钱也不一定赚回来。而互联网就觉得,你还没证明你的价值,你凭什么找我要钱。

主要矛盾就在这儿,我一直认为如果卡拉OK能让唱片制作方像电影制片方拿的比例一样分帐,就可以淘汰很多烂音乐、烂作者,你就一首歌卡拉OK就火了,就可以了。卡拉OK的房间不放音乐跟电影院不放电影一样,都是空房子,可卡拉OK拿出千分之一的房间费给你,电影院却拿出60%多的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