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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心得体会(精选10篇)

当我们对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师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心得体会(精选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心得体会(精选10篇)

教师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心得体会1

我们电力安全生产的高压线,是我们工作行为的准则线,是我们思想意识的警戒线,是我们生命安全的保障线。这四条线贯穿一个主题,就是“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管理理念,是安全文化的补充,是对每个人安全行为的约束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些员工在安全问题上,总想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经验办事,为自己一次次地违业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还有人不惜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这样做,最终为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难以想象,损失无法弥补。

作为一名电力企业的员工,只有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步一个脚印的态度扎实工作,才能有效地确保安全生产——关键在落实。安全生产不是口头上的承诺,也不是书本上的几段大话,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是我们为企业、为自己、为他人负责的一种永久性地表现。企业员工的执行力,直接关系着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更要讲执行力,对我们电力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常抓不懈。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安全保障的“执行力”。因此,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从细节做起,重视每个环节链,做到每个环节都执行到位。规章制度不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是对职工生命的关怀。违章与事故、与生命都是紧密相连的,一个小小的违章,很可能就断送了自己的生命。安全生产工作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关爱生命,就要先从遵章开始,关爱生命,就应认真学习、扎扎实实的落实禁令。

安全生产无小事,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消除不安全隐患,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教师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心得体会2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中的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65%,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

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教师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心得体会3

安全是一种态度。态度影响安全,态度促进安全,有的人对安全态度不端正,心存侥幸,忽视安全制度,认为没有那么严重,事故不会发生,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态度消极,阳奉阴违,能拖则拖,能敷衍则敷衍。要明白,一个小小的差错就是巨大的隐患,一个小小的疏忽,就能中断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一个小小的闪失,就能让生命处于险境。所以,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严、勤、细、实,严格按安全规程办事,对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疑点,不放过一个死角,不疏忽一个细节,就能够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安全是一种职责。我们工作就承担职责,对自我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企业负责,对他人负责。这种职责源自于父母不厌其烦的唠叨,源自于妻儿深情的期盼,源自于领导再三的叮嘱,源自于同事友情的提醒,源自于企业的发展与兴旺。有了这个职责才能认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才能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我,不被他人伤害,才能真正的理解职责重于泰山的深刻内涵。

居安思危。我们每个人不妨扪心自问,安全行为规范吗?安全观念牢固吗?安全态度坚决吗?安全职责心强吗?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漠视安全。无论是透过宣传挂图,还是新闻媒体,或者是现场目击,但相信大家对血淋淋的事实仍心有余悸,对失事者家人悲痛欲绝,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仍会痛心疾首。是啊,失去的不只是生理上的残缺、生命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剧痛。生命是宝贵的,人们热爱生命,所以生活会变得更加完美;生命又是脆弱的。一场遭灾难降临,生命就会转眼即逝,生活从此黯然失色。一个个生命消逝了,使我们感悟到生命的可贵,感悟到安全的重要。感恩安全吧!一幕幕杯具在我们心灵深处引起强烈的震撼:安全,警钟长鸣!

痛定思痛。不必说交通事故我们没有,不必说矿难事故离我们遥远,不必说空难事故不会存在。我们就应切切牢记的是,任何一个事故的发生都有一个共性,或者是不起眼的隐患,或者是工作上的疏忽,或者是思想上的麻痹而引起的。血的教训,足以让我们警醒:职责重于泰山!

虽然世上没有后悔药,可是预防安全生产有良方。不是吗,制度就是“感康”,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就可抵制细菌侵扰,抵御“安全感冒”;安全规程就是“活络丸”,帮忙打通脉络,舒筋活血、化淤;“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职责重于泰山”等安全警句就是钙片,能够强身壮骨,阻止“钙”流失。

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电力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有了安全,我们的家庭才能幸福安康、温馨欢乐;有了安全,我们的企业才能多创效益、扩大规模;有了安全,我们才能构建和谐电力,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所以,对于安全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坚决杜绝违规、违章、违反操作程序,不能一纸行文摆在桌上,一纸制度挂在墙上,成为“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安全隐患像幽灵,看不见,摸不着,随时都隐藏在我们身边,这就要求我们时时刻刻提高警惕,牢把安全关,紧绷安全弦,人人事事讲安全,才能防患于未然,创造安全新天地。

教师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心得体会4

新的安全生产法法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找准了重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重心就是依法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真正实现不安全不生产。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内容,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应的权力,并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罚则,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加大了企业的违法生产成本。

二是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指明了方向。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实施计划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计划执法既可以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又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认真履行,是实施“1+4”工作法的前提和保证。

三是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安全生产法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将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交由建设单位负责,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同时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对验收结果的核查可以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一并进行,即将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和现场核查结合起来,避免了以前既要组织验收又要搞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条件审查的问题,简化了许可程序,提高了监察效能。

四是为提高执法效能奠定了法律基础。新的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一些行政法规中关于事故处罚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大幅度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加大了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将终身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力度,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改正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增强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提高了违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为保障新安法更好地贯彻实施,结合新变化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在认真学习并向煤矿企业及从业人员宣传新安法的同时,还应当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修订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规定,明确职责,进一步推动严格执法。

总之,从新安全生产法的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党和政府新的执政理念,那就是“以人为本”、“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新的安全生产法是实现“发展是为了人民”美好愿望的法律保障。

教师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心得体会5

在工作中“安全第一,杜绝违章”、“遵守作业时的安全操作规程”、“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等一系列耳熟能详的口号冲击着双耳,刺激着眼睛。每周一、周二的安全教育会,每天五分钟的安全班会,尽管安全教育工作每天都在做,可是这样那样的事故却时有发生,令人扼腕叹息。这些故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如交通事故、物体打击事故等等,造成人员伤害。血的教训,震撼着我们。不及时汲取教训,我们将重蹈覆辙。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尊重自己的生命,就是认真履行义务的一种表现。在社会上,作为子女,我们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作为母亲,我们有保护儿女的责任。因此,保护我们自身的安全,也是一种责任。

安全无小事,一次疏忽足以酿成终生遗憾。作业区流行一种说法,那就是:1后面跟踪许多0,1代表生命,后面的0代表财富,如果“1”(生命)没了,那后面的0(财富)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一针见血,道出安全的重要性。那么,在危险性很高的行业我们如何做牢安全工作呢?我认为应该做到:提升安全防护意识,事故发生往往是因为自我保护意识差,麻痹大意。所以安全工作首先应从本质“认识”抓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工作时劳保穿戴要严格规范,不能应付了事;认真做好现场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安全工作是一个严密的系统工程,越细致越好,但只要用心,我们就一定能保护好自我。安全生产管理,当从个人点滴做起。

教师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心得体会6

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企业要想寻求更发展,获得更广阔的市场,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20xx年07月04日上午,作为公司负责专管安全工作的责任者,生产部主管王威代表公司参加了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全区夏季安全生产培训会》,培训针对现阶段国家主抓的安全工作进行了相关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多家公司进行汇报,爆讳分公司(一家从事爆破品销售经营的公司)作为汇报单位之一。该公司会前做量准备,会中详尽地分享其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该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有很多值得学习借鉴的禁烟。首先,该公司作为爆破品经营公司,作为爆破行业其本身对于安全管理的行业管理标准极为严苛。为此,该公司对待安全生产管理极度重视,公司认真做好员工安全培训,严格要求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从上到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同时,该公司加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要求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各项配套安全设施健全完善,公司从硬件上保障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高度的责任心,有效的措施保障,还需要紧密配合的管理措施。该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能够按时按要求按计划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本次培训还播放了警示教育宣传片,着重讲述有限空间作业的事故危害及其它事故危害,一起起事故带给人们的都是血淋淋的教训。人们常说灾祸是不可避免的,但事故是可以规避的,思我们自己,是否将安全的红线深印在脑海里,安全生产不是一句口号,它应该是实实在在要践行的。同事们,让我们为共筑药业安全生产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让我们为药业的安全长城累基填砖!

教师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心得体会7

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学习,我们要学懂、学深、学透新安法,做到知法、守法。

教师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心得体会8

安全法律规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安全培训,亲自组织安全检查,亲自主持召开安全会议,亲自落实安全投入等等。可现实是大多主要负责人每天忙于舟车开会,商讨经营发展大事,总是感觉自己非常忙,没有时间做这些安全“小事”。要么叫安全总监亲自代替,要么干脆不问不管,长此以往,习惯性违法成为常态。有时安全管理人员将工作做了,请领导们在上面签字确认下自己“亲自”干过的工作时,要么不问不看大笔一挥,要么嘴巴嘟哝:“是什么资料,如此小事,还来找我签字……”!

安全生产管理本来是企业管理工作中核心内容,本应占用领导们一定的精力和时间来处理日常事务,可现实是集中研究,专题讨论的次数寥寥无几。长期积累小病变大 疾,小事酿大题,“运气不好”时不得不停下生产,不计成本,静坐下来亲自解决棘手的问题。此时,有人认为“运气差了点”,可仔细想想,不是运气差了点,而是思路就根本违规,决策本来违法,没有投入怎能赢得回报!

新的安全生产法已经施行,企业违法将会失去市场竞争力,严重者成为黑名单上的醒目者;个人违法将会被停职撤职,严重者终生禁用,法律追责。如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不再是宣传口号,而是强烈的要求我们用实际行动亲身履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不再是国家层面的要求,而是强制要求我们再忙也应将安全管理工作烙在心中、放在桌前,千万不要叫习惯性违法成为常态!

教师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心得体会9

在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的安全标准要求称为“要我安全”,而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为“我要安全”。这两种表述不仅表达了不同的语言概念,还表达了不同的安全实现方法和管理效果。“要我安全”是指从对象出发,从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以安全生产行为为主题,最终达到安全生产;“我要安全”就是从主体出发,通过内部因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力,主观主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的角度看,“要我安全”和“要我安全”是辩证统一的,“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也是依据。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从不同的方面对安全生产的实现起到促进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我要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笔者在电力施工企业工作,立足于生产一线。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只有安全才能带来效益,他有深刻的理解和体会。

首先,注重人的安全心理,开展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们在特定的生产劳动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也是人们在劳动过程中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和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学、职业安全心理学、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学、安全组织心理学等。通过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心理现象,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果,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所以安全教育要围绕以下三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势作用,做好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工作,为先入为主的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的品牌。二是利用安全心理学的新近效应,用本单位典型的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和激励员工。第三,利用安全心理的隐性效应,运用隐性和间接的方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施加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无论采用哪种教育方式,只要与实际紧密联系,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把握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把握人在不同时期的安全心理状态,把握人的不同类型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产生共鸣,增强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强烈的“我要安全”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落实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为保护自己和设备、机器等物质而采取的一切行动。在我国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管理、自动化运行和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的自我保护行为,也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整体行为。为了建立一个整体的安全体系,需要保护个人的自我安全,这需要一个能够将个人安全与整体安全紧密联系起来的系统来规范人们的安全行为。这个体系要从安全行为者的角度去编制和操作,安全行为者会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整体而言,由于企业的生产性质不同,存在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联合作业的特点,所以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牢牢把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体系。主要是:员工有权不执行非法生产命令;有权不上交非法生产工艺;有权不操作非法生产设备;有权不在非法生产环境中操作。这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其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进行安全防护。员工说得好,预防事故不难,遵守规定很重要;最大的祸根是失职,最大的隐患是违规。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和安全之伞,就能站在安全生产的立场上。

第三,针对人类事务的障碍开展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问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情况下,员工会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满足自己的安全需求,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但有时候,有些人

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仅忘记了“我要安全”,并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我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近几年来,某些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个别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他们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职责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用心搞好均衡生产,使员工持续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透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超多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必须会到达一个新水平。

教师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心得体会10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如何牢固确立这一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企业的安全工作,我认为,必须上下同心,讲究科学,与时俱进,以人为本,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真正做到把搞好单位的安全生产变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为和自我责任。下面本人结合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谈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一、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

安全生产严是爱,松是害,这个道理人人都明白,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近几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故及其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就是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从严。曾不止一次地听到有违章肇事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满,也不止一次听到安管干部抱怨对有些违章现象难以按章处罚。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操作规程每一条、每一款都是血的教训换来的,规章制度是大家举手通过后定下来的,为什么到执行时会出现埋怨情绪,为什么在生产现场“三违”现象还是经常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和认识程度远远不够,我们强调的是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而不单单是出了事故处罚从严。

我们单位虽然是一个行政管理部门,但所涉及的行业、范围是建筑施工、河砂开采、农机交通、农业生产、电站、山塘水库等,一线工作人员从事的大都是苦、脏、累工作,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的机会较少,许多人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作业过程中“三违”现象经常出现,管严了工效不高、成本增加老板不高兴,如果睁一眼、闭一眼疏于监管不负责任,也许今天不出事,很有可能在明天、后天就要出事,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听得太多。因此,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必须包括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检查从严、整改隐患从严、最后才是处罚从严。

二、抓安全管理的方法不能简单化

单位规章制度一般都经过几上几下的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有些重要规章还需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应该说这些规章制度有其实施的群众基础,但在实际生活中为什么还有这么多违章现象发生呢,反映出我们的教育、宣传和管理不到位。而违章现象为何屡禁不止,则是我们有些同志把管理上严格与工作方法的简单化等同起来了。在这种简单化的观念支配下,以为搞管理订一个制度就行,有问题开个会发个通知便完事,出了事情搞个处理决定,扣点奖金处罚一下就了结。把规章制度当作一柄尚方宝剑,遇到违章或者肇事的,管理者只要把剑毫不留情地砍下去就算是严格、认真了。而事实上,制度只能是一种约束,员工和管理者都受到它的约束,但作为管理者应该明白自己的职责不仅是“管”,还必须“理”。“管”是行政手段,那“理”就是做人的工作,做人的思想工作,这比简单地给一个处分,给一定经济处罚要复杂得多,这就需要我们注入极大的耐心,花费更多的功夫,应该说这也是我们管理者应该投入主要精力的所在。在安全生产这个问题上,“严管”并不是我们的目的,而是要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作纳入规范和制度的轨道,从而达到事先预防和控制的目的。要做到这一点,仅有行政手段是不够的,这不仅是作为安全管理对象的人的思想情感纷繁多样,还因为安全管理的内容本身也复杂多变,所以我们在强调安全管理从严的时候,决不能因此而导致工作方法的简单化。

三、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工作

随着企业改革转制和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有关单位的管理机制、用工渠道、分配办法及其与社会的交往方式随时随地都在发生变化。重视了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忽视了监管对象的宣传教育;重视了抓作业人员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忽视了对场内其它人员的安全教育;重视了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忽视了对潜在安全隐患的全面检查和防控等现象常有发生,为此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必须与时俱进,安全管理观念、方式和手段必须不断更新。在实践中,管安全必须了解生产、了解现场环境变化,只有做到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才能达到安全生产的可控性。在这里我们提出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工作,不仅因为其重要性,还由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复杂性。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是该企业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设备能力、企业文化和社会环境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反映。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不仅要对一些有形的安全隐患进行有效控制,还必须掌握并且预控人的生理、心理变化对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时节气温对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雷、雨、雾、台、汛等自然现象对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机械电器故障对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等等,这些方面都是安全生产的无形隐患。要防范这些无形隐患不仅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还需要各方面的知识,虽然有些无形隐患有时是很难掌控的,但我们必须去学习、去摸索、去了解,只要我们把问题想在前、防在前、做在前,比不想、不防、不控肯定要好,这也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工作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为了使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所作的努力取得效果,达到有效地防患于未然,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既定目标,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发动群众,群策群防,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探索、巩固和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应本单位安全管理、操作性强的管理路子,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建设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