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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精选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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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精选25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爱的地方。” 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不禁想起了这句话。想了想,这句话又太过纠结。试着问自己,如果没有爱呢?忘记曾经爱过呢?又想了想,接着问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你在生活中,还是生活的旁观者?于是就进入了哲学的冥想,答案万千,问题万千。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生活很多时候像一架老水车,吱呀、吱呀的随流翻转。人们生活在惯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游,也很难松弛下来,扶老携幼,牵妻领夫一路狂奔。所有的历经,痛苦或者欢乐,都被当成生活天然的,理所应当的答案,顺着生逆着活。哈罗德·弗莱如果再年轻20岁呢?他会如此不顾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吗?

读老头儿年轻时候的经历,读着读着不禁会心一笑。仿佛一个自己从书中走出来,给你着重演绎曾经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这样,谁不乏味呢?或许电影的节奏才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样活着,心脏可能就会受不了,时间长了会心律不齐。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态?乏味的幸福?还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生活就是一场朝圣。佛云: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时候,我们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于麻木,源于活着的惯性。哪怕大声的歌一回,窜上墙头看看院子外面的风景,都会踌躇半天,然后在左顾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响了一首歌:佛光穿过无边的苍凉/有一个声音幸福安详/清晨我挥动白云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灵顺从雅鲁藏布江流淌/时光在布达拉宫越拉越长……

你、还有我要去哪里?那就上路吧。跟着哈罗德老头儿的步伐。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

一位65岁的老人,在人生的某一天收到20多年前好友奎尼得癌症的来信。震惊、悲痛、无法言喻的心情一直笼罩着他。在送回信的过程中,哈罗德遇到加油站女孩,从简单的对话从中他受到启发,在毫无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决定徒步到贝里克去看望自己的老友。这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加入,有的人离开,最终只剩下他自己完成了内心的旅途。

哈罗德在旅途的过程中回忆起过往的所有事情:小时候母亲的离开,与妻子相遇的过程,与好友奎尼工作的时光,与儿子相处中的摩擦,还有儿子去世后夫妻二人不愿面对事实,并且因此产生隔阂......一开始,哈罗德是逃避这些令人悲伤到无法直视的现实的,而在旅途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之后,他慢慢打开心扉,坦然接受残酷的现实。

哈罗德原本是个性格内向、孤僻的老人。旅途的开始,他不想与任何人有过多的联系,不愿多说话,到后来却能和任何人侃侃而谈,毫不胆怯。我想,这就是旅途最大的意义吧。朝着目标行走,无意识中改变了你的想法和行为,改变了你看待这个世界的视角。在旅途中,你的.目的地没有改变,但是前往终点的过程却潜移默化的改变了你,烙在你心灵深处,增加了生命的厚重。

在旅途过程中,哈罗德也几次想过要放弃: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徒步根本到达不了目的地。可是,他还是坚持下来了。让他坚持下来的不仅仅是身边人的鼓励,最重要的是他内心的信念!信念有多强,毅力就有多强。你有没有信仰没有关系,只要心存信念,意志坚定,就一定能完成一个人的朝圣。

我想,在我们生活中,也经常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而人的本能可能下意识地逃避,觉得逃避就可以躲开这些困难。可是困难就在你的眼前,你只能选择主动地接受挑战并且战胜它。而在击倒困难的过程中,那份不屈,那份坚毅,就已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就像书中所说的一句话:悲伤的最好状态不是凝固,是融化。面对悲伤和困难,用强大的意志去克服它、融化它。纷纷万事,直道而行。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那座阻挡你前进的冰山,融化成一条清澈的河流,带你漂流到彼岸。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3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4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5

“过去那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腔滥调背后,与这片土地上一切细节一样,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有时候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从哪里出发。激情注定无法长久,玫瑰色的光环一旦隐去,生活开始归于平淡,我们几乎都渴望对方的拯救。但往事如烟,心怀的热切,在现实中慢慢冷却。

我们以为是生活辜负了我们,其实是我们错过了生活。小说中“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六十岁的哈罗德菲莱,默默无闻地在酿酒厂干销售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朋友。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情感疏离,生活平静过了一日又一日。但这种日子的打破是因为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珍妮的.一封来信。珍妮因患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情绪复杂喷薄而出,写了封简短的回信。寄信途中,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后来因为一句话他决心横跨英格兰,就这样走着去见珍妮,哈罗德心中有这么一个信念:只要他坚持走下去,珍妮就会活下来!

一个人的朝圣,这是一次心灵救赎之旅。在漫长而艰难的旅途中,哈罗德回忆起人生中的很多失意,包括酒鬼无能的父亲,离家出走的母亲,疏离他的儿子戴维,被他辜负的妻子莫林,二十年前不辞而别的好友珍妮……哈罗德曾经对幸福的希冀,曾想要努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然而因为他童年的经历无法让他给出“爱的表达”,和妻子儿子疏离错过。

面对痛苦,才会超越。伤口只有重新剖开,才能有愈合的可能。“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怎么表达爱,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他们父母的父母。他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比命运更惨的是屈服和逃避,麻木自己只会带来恶性循环的毁灭。只有踏上回归心灵的朝圣之路,我们才能实现自我的救赎。

“为了坚持到底,他一定要诚实坦然地面对最初推动自己迈出步子的感觉。别人选择的方法不同并没有关系,这是无法避免的。”“我们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意志往前走,心里清楚自己是永远不可能到达的,然而就算永远也无法到达,我们仍然选择往前走,这就是生命。”只有上了路,才回的了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6

别再这样,不努力,不挽留,然后催眠自己说一切都是命运。

在这样一个雨天里,安安静静地看这么一本书,和神灵对话,和自己对吟。

好像常听电视里提起“行走的力量”,但从未这样做过,甚至这样想一想。直至这样一个阴沉的天,读到了这样一本安静的书——《一个人的朝圣》。关于死亡的仪式,关于对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缘起何时,是一张粉色的信纸,一串慌乱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离令哈德罗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时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为了救老友奎妮——一个癌症病友,为了给予她生的勇气,哈德罗坚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让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这样一瞬,脑海中的一个念头,却引起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走,走,走。这是唯一的语言。一个60岁退休老人在这一个字眼中奋力抓住了一缕阳光,系在腰间。我也尝试着想象,在一条路上走下去,永远不停,忘却疲劳,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风光。这些脚步,无关他人,只属于我自己。这将是一段治愈心灵的旅程,一份送给自己的礼物。书本告诉我,走路并不简单。踩着一双帆布鞋旅行,无疑对他的脚是一种折磨。然而哈德罗淡然面对脚上的水泡、脓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气神变了,变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注定的命运,坚持着信仰。

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这一趟,照亮了他的胸膛。原本压抑着的记忆翻滚起来,重复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关于模糊的童年,有个酗酒的父亲,有个逃离的母亲。关于滋生的情感,年轻时的她与妻子莫琳是这般疯狂,却终究落了个渐行渐远。他还有个孩子,自杀了,令他愧疚了大半辈子。好多东西,他活着活着就忘了;好些人,就在他念念不忘中走远了,过日子竟成了一个逐渐遗失的过程。只是在路上,他走着走着又捡了回来…

谁能像他这般坚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离开椅子,只是为了永不停歇的脚步。每个人终将成为哈德罗的影子,终有一天,你在时光中老去,而你眼见的已是物是人非。置身某个场景,你陷入回忆,无奈沦为观众,多年前熟悉的谎言、错误在你眼前重演。最终你还是要面对那些发了疯想要逃避的东西。也许等年华老去,你会拼了命地寻找。烟花会谢,笙歌会停,一定会有这么一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7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辈子都碌碌无为,甚至活的很失败的人哈罗德,退休后的日子依旧平淡无味,这样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别信改变了这一切,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他开始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从英国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贝里克郡,去看望这位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奎妮。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8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作品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故事,主人公曾在养猪场干了40年销售代表,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国的乡间,他俩隔阂很深。

一个平凡的早晨,哈罗德收到一封20年未曾谋面的同事奎尼的来信,奎尼曾为他背黑锅而被开除,得知她患了癌症,哈罗德随即写了回信。在一个加油站女孩的启迪下,哈罗德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他要亲自去送这封信。正是凭着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见到了老友奎尼,也走出了自己人生的雾霾。

这是一次朝圣般的旅程,哈罗德穿过城市和乡村,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他犹豫过、后悔过、被嘲笑过、也被记者和路人追随过……这一路,哈罗德回想自己惨淡的一生,妻子莫琳、儿子戴维、朋友奎妮以及身边的往事.....在一个人的旅途中,哈罗德有时间慢慢梳理自己、直面人生,他发现了自己情感的伤口,逐步回到清醒的现实。

“人生,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一路的丈量,是他对信念的坚守,亦是对人生价值的重新思考和定义。旅途中,哈罗德渐渐读懂了人生,学会了接纳自己,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随着作者细腻的'描述,我逐渐认识了一个内向、保守和不自信的哈罗德,到最后成为一位坚贞的朝圣者,一个阳光、真实和自信的老人,直到与妻子莫琳敞开心扉、突破情感的藩篱......我仿佛隐约看到了我自己,震撼直抵心灵深处!

小说的结局是哈罗德没能拯救奎尼的生命,读者一开始也许就会料到,但这段朝圣般的路途,一直牵扯着读者的心,直到小说的结尾哈罗德拯救了他自己。也许,这就是作者的创作目的——她不为结局创作,只为一段救赎的旅程。

读完小说,我突然自问,自己是不是一个朝圣者?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都希望得到“加油站女孩”的启迪;在漫漫人生旅途中,我们都希望遇见称心的旅伴给予的鼓励。我发现,这段千山万水的“朝圣”,不只救赎了哈罗德,也救赎了我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余音犹在,接下来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中,要学会爱、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学会包容、学会认识自己和这个万千世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9

通勤路上看了一本《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汇总些文字,也是对这本书的回顾。

本书主人公哈罗德,始终过着重复的人生。在某一天,由于一封信,却使他的内心深处产生了一个念头——他迈开艰难的脚步,强忍住关节的疼痛,徒步很多天,横跨英格兰,完成了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根本就无法完成的朝圣之旅。

心中有方向,自己最初的目标会变得清晰可见

有了目标,自己只需向这个方向努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

独行,微小的细节,也会勾起无数回忆,获得反思与觉醒

一路走来,一路思考:

当你敞开心灵,开始关注身边各式各样的人的时候,就会感受到生活的不同色彩。生活在世上,如果你感到不幸与无助,不妨试着走出去,看看外边的世界,你就会发现每个人都有形形色色的不如意。生活总会让你不是在解决问题,就是在解决问题的路上。

因为熟悉现在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需要改变时,就会缺乏对未知探索的勇气。这个时候可以跳出这个圈,以旁观者来看待自己的'遇到的事情,避免当局者迷。

想要改变,最核心的是自己有改变的勇气和动力。

由于沉没成本,但是已付出的变成损失。其实男人重在果敢、决断,生活的本质在于经历,尝试没有尝试过的事情,经历没有经历过的旅程。

不能因为惧怕改变,就变成温水里渐渐煮着的青蛙。在某个环境中觉得安逸,不想离去,随着水温上升,会猛然发现自己所在的环境是水生火热的,但此时在没有离开的实力以及勇气!

这本书也给自己不一样的启发:

一、职业

当读到在一家公司呆了几十年,退休后没有一场欢送会,职场上也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时,感觉到的是深深的震撼!最近也别喜欢一句话“你所见即真我,不阿谀奉承,不见风使舵”。践行这句话时,必不可免会得罪人,但是职场上是否要惧怕得罪人呢?

自己七八年的职业时间,也遇到过烂人,而且是那种不可理喻的烂。起初自己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让其不高兴。后来释然了,没必要要求每个人都喜欢你,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多伸出手帮助他人就行。至于那些带给自己不便的烂人,不选择原谅,也不会记恨,只是她是谁?(忘记就好)

二、好的家庭关系,是一切幸福的根源

自己奋力工作的目的就是不亏于身后的家庭,而好的家庭关系又是自己奋力拼搏源源不断的动力。会在顾着自己身体的前提下,不惧挑战,勇于尝试新的机会。

多体谅身边人,因为男性思维方式是奔着解决事情去的,而女性更多是寻求理解,寻求感同身受。作为一个倾听者即可,除非男性是思想大师,对方也信任你的建议。要不就还是多用两个耳朵听。

三、怎样是一个合格的父亲角色?

是否有了娃娃后,男性就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是否应该有一门课程来教育成年后的男性,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父亲?

我想答案是需要的。很多时候男性心智成熟较晚,自己还是一个娃娃时,突然转换角色,会适应不了。也会自然而然仿效从小教养自己的父辈们方法,但时代变迁,方法是否通用?这种事又容不得拖延,只能多看多总结,带入自己的思考践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0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讲述的是一个平凡的六十岁老人,在一个宁静的上午,收到了一封来自多年前的一位朋友的来信,随即踏上了徒步的旅行,开启了改变他人生的一趟旅程。

在我第二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才读懂了这本书的名字。第一次读的时候,是在读一个故事,读到一个叫做哈罗德·弗莱的六十岁老人,为了让他多年前一个名叫奎妮的朋友能跟癌症抗争到底,他决定徒步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去看她。第二次读的时候,是在读一段人生,是哈罗德的一生,从他离开家去寄信开始的。

年近六十的哈罗德是大多数人的翻版,他们有着普通的人生经历,碌碌无为的多年工作经历,经过惨痛的失去后波澜不惊的退休生活。他们存在着,但是好像没有真正的活过。

在暮年时,没有可以回顾的豪情壮举,没有刻骨铭心的经历,没有不顾一切的追求,没有朋友,没有敌人,人生似乎就要这么过去了。但是,哈罗德又是极少数人的翻版,因为他最终没有在他以为的人生里走向灭亡,而是改变了他的一生。

在哈罗德收到奎妮的信的时候,这段友谊勾起了他深深的歉意,于是他决定给她寄去一封关怀的信。在去寄信的路上,他回忆着他和奎妮的友谊以及对奎妮的愧疚,于是他想走的远一点,以此安慰自己能为奎妮做的多一点。刚开始他并没有坚定徒步去贝克里郡看奎妮,在遇到加油站女孩儿之后,他才坚定这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在路上,哈罗德就像重新活过来一样。他能用心看周围的路、花、草,遇见各种不同的人,从不观察日夜的变化、植物生长到熟识各类野生植物,懂得野外生存,从不善于接触陌生人到与陌生人交流,聆听他们的经历,他渐渐地走出他曾经的人生圈,融入这个眼前的世界。在漫长的公路上,他把他的人生从头回顾了一次。他沉默的童年、离去的妈妈、没有爱的父亲以及他的那些阿姨们,再到爱上莫琳、与儿子戴维的点点滴滴过往等等,这些回忆都是由他与奎妮的友谊引起的,他走在拯救奎妮的路上,同时也走在拯救自己的路上。

六十岁的哈罗德是活着还是从没有活过呢?在他的童年,他没有感受到来自父母的爱与关怀,他不懂爱,也不懂如何去爱。莫琳是第一个爱他的人,也是给他一个家的人,所以莫琳对他而言一直是最不可或缺的人。那么曾经的甜蜜生活到暮年的'沉默不语之间都发生了什么?哈罗德从来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但是在这段旅途中,他把那些遗忘的、忽略的过往一一翻出来回想。

戴维是他和莫琳唯一的儿子,他的出生并没有让哈罗德和莫琳更相爱,而他的死摧毁了哈罗德与莫琳之间的爱。哈罗德爱着他的儿子,但是在旅途前,他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么爱他。对于他的死,莫琳埋怨着他,而他也深深地自责着。他想要弥补儿子曾经缺失的父爱,但他明白过来时已经没有机会了。他想要修复他与莫琳之间的感情,可是他并不知道怎么做。在这段旅途中,一切都发生着改变,哈罗德通过不断地回忆去找寻他曾丢失的那些美好,也不断地正视他的过错,原谅他的过错。他拯救了他自己。莫琳也在这段旅途中看清了她与哈罗德、戴维之间的问题,她曾把不能承受的过错都放到了哈罗德身上,而她又何尝没有过错呢。最后,她看清了问题,注意到哈罗德曾经细微的付出,原谅了哈罗德,并挽回了他们之间的爱。爱,又重新回到了这个家,也许比之前的爱更充实,因为这份爱里有了他们对戴维深信不疑的爱。

哈罗德克服身体和精神上的困难,在长达87天的徒步旅途后,终于见到了奎妮。奎妮没有因为他的坚持而活下去,但是他坚持了对这段友谊的最后付出,也为这段友谊以及奎妮的人生画上了美好的句号。从他的旅途结束、奎妮的离去到他和莫琳和好如初,他的人生才算完整。接下来的人生还有很多困难和未知,但是他的心终于找到了平静,爱、宽容、信念以及美好的周围事物找到了他,幸福是未来的生活。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时常想,我们每个人是不是都该有这样一场旅程呢?有的人正在路上,有的人还没开始,但是不管怎样,我们都会经历这样一程,回顾自己的人生,原谅那些无法弥补的遗憾,丢下不能重来的回忆,也放过无法释怀的自己,找到内心的平静。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1

乔伊斯在《一个人的朝圣》里说道: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当庸俗的生活充满了似乎无尽的往复循环时,也让我们就像哈罗德那样,来一次长远的徒步,走进大自然,在走走停停中,回顾自己的前半生。

一个人无论多老,懂得反思,善于总结,永远不算晚。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些曾经怦然心动的时刻,全力奋斗的峥嵘岁月,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求之不得的纠结,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常能牵引我们内心的温柔。这是一个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涤荡灵魂的话题。沈从文说:一个人想证明自己的存在,有两种方法,

其一,从事功上由另一人承认而证明;其一从内省上由自己感觉而证明。我用的是第二种方法。我走了一条近于一般有中年人生活内敛以后而走的僻路。寂寞一点,冷落一点,然而同别人一样是“生存”。

我们在原生家庭,所受的.教育之下,成为各种各样的复制品。强大的基因遗传给我们相似的品类。现实让我们成为变色龙,毕竟适者生存。但改变物种的往往是最叛逆的那一个。连发出自我真实的呼唤都没有勇气的人,最终成为了沉默木讷的大多数。

弗洛姆说:物质充裕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变得脆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我们企图逃避焦虑,其实就是想逃避自由,逃避自由带给我们的责任和重负。只有认清自己,拥抱真正的自己,才能找到真正的快乐。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有多少勇气坚持做真实的自己,哪怕四周的人群都向你扔石子吐口水或臭鸡蛋,你会依然微笑着朝前走吗?

为了名利双收,为了体面,为了包装更完美更炫目的外在标签,我们都把真实的自己深深地隐藏起来,甚至于都忘了自己到底是谁,想要什么,要去哪里。不仅如此,我们在变异自我的同时,还一刻不停地在压制和修改自己的家人和孩子:配偶工作要好,年终奖要多,肚子要小,脸蛋要美,身材要挺;孩子学习要好,双商都高,足够懂事,最好永远第一。仿佛只有拥有了这一切,就是最幸福最完美的人生。我们很轻易就去指责伤害自己最亲近的人,甚至是自己。怨憎会的疲倦,让我们昏昏厌世,狰狞而又无力。

你有多久没有在黎明时分恭候一场绚烂的日出,看沙鸥翔集,听天籁之声?不是世界太喧闹,是我们远离了宁静的内心花园。有没有一片芳草让你涌起对生命的感动,一朵莲花令你对修行动容,一个老友让你对友谊感念,一个陌生人的微笑让你还能联想起善念?日渐衰老的父母,逐渐强大成长的孩子,一直都在努力坚持的伴侣,总是不离不弃的亲友……这一切都是我们活着的理由,是我们修行的动力源。

养育,不光需要阳光水分,还需要相互肯定和欣赏。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2

在看这本书之前,看过《追风筝的人》、《摆渡人》、《偷影子的人》,很奇怪,这几本书的书名中都有“人”这个字,其中《摆渡人》感觉与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有些类似,都是在路上。一个是尸体在路上,一个是灵魂在路上。一个在路上寻找自己的过去,一个在路上寻找现有的意义。两本书的主人公最终都找回了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男主人公哈罗德退休之后,家庭已名存实亡,唯一的儿子自尽离世,和妻子相看两厌,无话可说。假如他没有收到旧友的来信,他应该会在余生继续与妻子终日无言相坐,最后留有一堆遗憾离开人间。

转折来自于那封信,从表面看是他想去拯救奎妮,但是其实是这封信拯救了他。这封信将他从一个不善与人交往的销售员(话说,销售员不是应该都是能说会道的吗?),变成了一个可以在路途中认真倾听陌生人故事的人;将他从一个不敢面对自己儿子死亡的人,变成了一个敢于直面自己一无是处的亲子关系的人;将他从一个退休后无所适从,无法与妻子相处的人,变成一个在旅途中回忆与妻子相识、共处的美好时光,从而将思念表达出来的人;这封信也将他从童年的阴影中带出来了;同样也使他敢于正视他当时犯下的错误,却害得奎妮被辞职。

他原本是身体不能承受这样的旅程,精神上也从未跨越自己所划定的圈子。但是当他给疗养院打了电话,跨出了旅程的第一步之后,他已经走出去了,哪怕他无力支撑,摔倒在地;哪怕中途他几次想退回或换一种交通方式。更多的时候,他的个人旅途是一种自我救赎。同时,他的这种救赎在陌生人的故事中被得到强化,也感染了一些需要救赎的陌生人。新闻式的喧闹不太适合这种救赎,所以那样的闹剧只有一次,而且无法善始善终。

书中有一段是他遇到了许多的人,听了他们的话之后,他想到的:“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那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这句话仿佛在说我们每个人。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唯恐被当成异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只敢说那个环境中的话。我们需要准备许多的面具,不然感觉就没法过下去了。哈罗德遇到许多这样的人,他们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面前才敢说出自己的内心,仿佛就是把心事交付一个树洞。

我们面对自己的亲人何时才能无话不谈,敞开心扉?有人说,找一个会聊天的.人做伴侣是一件好事,当两人都老了,孩子也单独生活,离开自己的身边了,两位老人可以在阳光下聊聊天,哪怕是下雨天一起听听雨,都不会觉得无聊,而且想想还挺温馨的。

可是,现在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每人捧一个手机,飞快的翻着屏幕,刷新着一个又一个新闻,在各种群里高谈阔论,但是从来不敢坦露自己的内心。和身边的人却连高谈阔论都没有,只是问一句:“今天吃什么?”这样的话。好担心我们老了还是一人一个手机,百无聊赖的看着八卦,每天看太阳东升西落,白发渐生,却荒于交流。这是想要的生活吗?

书中有一句是这样说的:“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如此而言,真正的交流应该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有了爱,才会有要倾诉和倾听的欲望。

哈罗德其实不仅拯救了他自己,也拯救了他的妻子莫琳。这种拯救从莫琳搬到他们的主卧之后就能看出来,书中的描写非常生动:“然后她将每件自己的衣服都和哈罗德的衣服配对挂起来。她把自己衬衫的袖子塞进他蓝色套装的口袋,裙子的褶边在男装裤腿绕一圈,另一条裙子塞到他蓝色羊毛衫的怀里。仿佛有许多隐形的莫琳和哈罗德在她的衣柜里闲逛,只等着踏出来的机会。”。看到这里心中有一种悲伤,夫妻之间的肢体接触没有了,只能用衣服的接触来体会。但看到这里却也心生希望,因为这意味着莫琳对他们夫妻的相处之道有了想要改变的念头。这种希望甚至于超过了最后两人的放声大笑。

这也是对生活的真正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3

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大概是这样的:“无趣、一无所有,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生子、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有时候不禁会反思自己的人生,难道我就要这样过一辈子吗?这样的人生会不会太寡淡了点。

《一个人的.朝圣》很鸡汤的名字,但说的是主角哈罗德的一段徒步之旅,在阅读的过程中,很多场景都引起我的共鸣,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其实书中哈罗德就是你,就是我,就是苦苦在现实中挣扎的普通人。“我并不是说要信仰什么,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在做一些事情之前,我们总在犹豫,总是在做与不做之间举棋不定。归根究底,对于那些我们不了解的事情,我们总是在担心自己做不好。只要我们相信自己,认真努力尝试过,哪怕只比过去好一点点,我们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告慰自己,很多时候,也许正是你自以为是的理性,阻挡了人生的更多可能。人生只有一次,如果不疯狂一次,冲动一次,生命未免过于单调,太过平淡,在若干年后,再回首,其实那都是只要付出一些努力就可以解决的困难。

一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百年人生其实并不短,我们没有办法一眼看到尽头,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么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4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5

《一个人的朝圣》,是参加读书会后读的第一本小说。喜欢这种风格的小说,人物不多,情节也不复杂,作者心思细密,文笔细腻,读着轻松却又发人深思。

男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刚刚退休的酿酒厂销售代表,和妻子的感情日渐平淡。然而,就是这么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邻家大叔”,获悉20多年没有联系的朋友奎妮身患绝症即将不久于世,籍着“我要走到贝里克郡,因为奎妮·轩尼斯不能死”这个既不理智又不符合逻辑,似乎完全完全站不住脚的奇怪信念,凭一双破帆布鞋,用了87天一路向北,步行了627英里,穿越整个英国,终于见到好朋友最后一面,了遂心愿,圆满地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主人公哈罗德沿途上的所思所想,包括他身边亲人、朋友、偶然遇见的人的所思所想,看似匪夷所思,却又让人感觉合情合理。

一路向北,哈罗德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加油站女孩、客店旅人、远足的男人、银发绅士、骑自行车的母亲,还有爱玩游戏,跟随了几天却又跑掉的一只狗。这些路上偶遇的人,听到哈罗德的徒步计划,除了吃惊,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有支持,有反对,还有跟随着走了或长或短的路途,但最后,走着走着,也都走失了。一路向北,哈罗德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乐施好善,有人趁火打劫,有人钓名沽誉,有人获得开悟,但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也总能找到事情背后的合情合理性。一路向北,87天艰辛的徒步,是一次心灵和灵魂的洗涤。在行进的过程中,哈罗德每天都拥有新篇章,又在拥有的同时失去着。回首60多年的漫漫人生路,哈罗德那些喜怒哀乐、那些悲欢离合,那些阴晴圆缺,就像放电影,一段一段地在脑海里重现。而最让哈罗德沉重不堪的心结,也是最放不下的的,是惟一的孩子的去世。随着徒步之旅的完成,身体和信念不断地承受重重考验,过去缠绕在心头,挥之不去的'烦恼和怨恨,最终也轻轻的放下,只留下了人生的美好片段。有一首歌里是这么唱:“路过的人,我早已忘记,经过的事,已随风而去...”,这会不会是哈罗德朝圣之旅完成后的感觉呢?

很多年前去藏区,时常看到路上有朝圣的藏民,一直不太理解他们的行为方式,为何不安坐家中,利用空余时间自行修炼开悟?还有印度的苦行僧,追求智慧又何需如此虐待自己?但是,看到哈罗德在行进过程中:“穿过一个又一个人声鼎沸的城镇,走过一条又一条寥落的公路,哈罗德开始明白某些逝去的时刻,仿佛他们刚刚才发生。有时他觉得自己已经脱离现在,陷入了回忆。曾经的场景一次次重现眼前,他成了被迫留下的观众,目睹一个个错误、矛盾,不该做的选择,却无法改变任何事情”。以及哈罗德在向切尔滕纳姆进发,看见远处工厂的屋顶、教堂的轮廓、房子和来往的汽车时,想到“那里有如此多事情在发生,如此多生命在忙碌、受苦,奋斗,全然不知在这座小小的山上,有一个他坐着,静静眺望。又一次,他觉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就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哈罗德开始明白这也是他旅途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看到这些片段,对藏民们的朝圣,还有印度的苦行僧的行为油然心生理解。毕竟,在熙熙攘攘的凡尘俗世里,人得的眼、耳、鼻、舌、身、意容易被虚妄蒙蔽,只有在身体和心灵经历重重磨炼后,才能得到超凡的感悟。

我们常把“珍惜眼前,活在当下”挂在嘴边,但是很少真正做到心口如一地“珍惜”和“活在”。《一个人的朝圣》,既教我们如何理解“珍惜眼前”,又提醒我们如何做到“活在当下”。每个人的人生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一个过程”;每一个年龄阶段,每一段时光,酸甜苦辣,点点滴滴,都是宝贵的财富,也都是生命的馈赠,理应欣喜接受、满怀感激。尽管不一定能做到像哈罗德那样,孤身步行千里,去追寻人生真谛,但也要时常提醒自己,不沉迷、不纠结、不埋怨。只要抱着朝圣的心态,过每一天,见每一人,经每一事,说每一字,人生的每一过程,本质上也是“一个人的朝圣”呀!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6

我看完《追风筝的人》后,又看了一本同样是写主人公自我救赎故事的书,书名为《一个人的朝圣》。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现已是退休在家的六十多岁的老人,这是一个被挫败感填满的男人。年幼时母亲离家出走,酗酒的父亲从不关心他,十六岁时,父亲给他一件大衣就将他驱出家门。哈罗德的童年是不快乐的,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同人打交道,害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成年后的哈罗德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在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从没打算过升职加薪,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他婚后的家庭是一个不幸的家庭。妻子莫琳把儿子戴维自杀的原因归咎于哈罗德对儿子的不关心,对儿子没有爱。面对妻子的抱怨他常常以沉默应对,两个人后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就是那么一个笨拙、木讷、内向、可怜的男人,在四月的一天,春暖花开的一天,突然收到一封来自二十年前女同事奎妮的来信,这封信似乎是在他死水般的心里投下了石子,正如全书的第一句话“那封改变了他一切的信”,让他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启了他的朝圣之旅。

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的南德文郡要徒步走到最东北的贝里克郡,横跨整个英格兰,行程627英里,就凭他心中的一个信念:如果他能走到奎妮养病的养老院,就可挽救奎妮的生命。奎妮曾是酿酒厂同事,不是至交,也不是知己,是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一片真挚的普通朋友。这是一次为朋友祈福的朝圣的旅途,更是哈罗德的心灵之旅。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这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记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一路走,一路回忆,反思自己的生命历程;一路走,一路回忆以前遗落的记忆,反省自己。那颗早已冷漠、麻木的心逐渐复苏,不再逃避,不再躲闪,慢慢向人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打破了心灵的桎梏,经过了一次心灵的穿越,找到了真实的自我。

他原本不喜欢、不习惯麻烦别人,甚至害怕别人注意自己,习惯了做影子般躲在墙角里的人。旅途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与他人交谈,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故事。给他最初信仰的加油站女孩、那个没有孩子的女人、始终在等一个永不会回来的丈夫的妻子……这些陌生人和他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苦楚,他静静地听他们的诉说,也接受他们的馈赠。

他学会了把藏纳于心中的回忆,心中的话拿出来倾诉。旅途中所住的第一个旅店,早餐时,当坐角落里的穿夏威夷衬衫的.男人问:这个神秘的计划到底是什么时?哈罗德说出了要走到贝里克郡,哪怕餐厅里所有人再次回头,哪怕他成为了当时的焦点。在与酒保、没有孩子的女人、喜欢远足的男人、骑自行车的母亲等交谈中,他讲了徒步的原因,讲了自己的故事。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与儿子的相处之道。他意识到因为自己的童年缺少关爱,他不懂得如何爱孩子,不知道怎么表达他的爱,在儿子吸毒醉酒时,他因害怕而没有能问一句“为什么”,在儿子遇到困惑时,没有以父亲的身份给予他支持和安慰,甚至在儿子的葬礼上,他不敢和儿子告别。他看到了自己的懦弱,坦诚自己的胆小。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的婚姻生活。在婚姻生活中,他意识到因害怕妻子的责怨与拒绝,他放弃了挽救婚姻的尝试,任凭妻子与他渐行渐远。

他学会了释怀。在整个旅途中,他完成了与过去生活的和解,他原谅和接受了曾抛弃他的母亲和酗酒的父亲。不再执着于过错和痛苦之中,挣脱了束缚自己的网,他最终坦然接受了那个狼狈不堪的自己,学会了释怀,学会了放下。

最后,虽然没能拯救癌症朋友奎妮的生命,但哈罗德的到来,让奎妮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这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让自己的思想也上了天堂。曾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开始愈合,哈罗德夫妇重新找回了丢失的感情,新的生活向他们重新展开。

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就像我们的人生之路。生活中,只有勇敢地面对曾经的伤痛,才可从中获得勇气,乃至重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7

多年前,读了英国女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一个人的朝圣》。书中,作者以女性特有的视角和洞察,用优雅、细腻的笔触为我们呈现出一个栩栩如生、感人落泪、又耐人寻味的“朝圣之旅”。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在日复一日看似平静的生活中,他突然收到曾经的同事寄来的信,得知对方患了癌症。

写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哈罗德一直犹豫这样的回复是否恰当,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终坚定了要徒步去见那位患病同事,当面鼓励她要坚强活下去。于是,87天,627英里,哈罗德不顾老朽的身躯,不顾周遭的嘲笑,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同事就会活下去。

在这条横跨苏格兰的路上,一段段的回忆、常常的头脑放空和偶尔的思考让哈罗德因此也收获了自己的人生救赎。喜欢《一个人的`朝圣》,最主要是这本书的疗愈性和救赎力。人无完人,很多人的性格受原生家庭的影响而出现缺陷,而大多数的人终其一生也无缘走出宿命。主人公哈罗德是幸运的,一封信给了他逃离冰冷家庭的勇气,和改变命运的机会。哈罗德的不幸童年形成了他性格中的冷漠、胆怯和懦弱。结婚生子后,他不擅于与儿子沟通,更不会表达自己的爱,造成父子隔阂颇深,儿子最终抑郁自杀。二十多年来,他自责,不敢回忆。之前恩爱的妻子因儿子的离世对他心有怨恨,一直保持着距离。哈罗德看似平静的生活之下,满是压抑与痛苦。

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场漫长的徒步中,在身边人与事的启发下,哈罗德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整理人生的过往,对爱有了全新的领悟。这既拯救了哈罗德自己,也挽回了他的爱情。

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原因是它的选题和写作形式。

小说主人公不是什么英雄,只是一个平凡的退休老人,他甚至都没拥有过人生高光时刻,就像我们身边很多熟悉的老人一样。让人拿起书,读着、读着就拉近了和主人公的距离,并好奇在他平静的生活之下,到底有着怎样的人生秘密。

故事从老人的离家出走开始写起,随着老人步履蹒跚地朝前迈着每一步,我们的心也时刻揪着。他会不会昏倒在路上?他的脚已经磨出了多少个水泡?他下一站睡在哪里?他的身体还坚持得下去吗?

作者在旅程的主线上,时而描述老人与自然的默契交流,时而揭发社会百态的存在,但同时也一直在强调着另一条回忆的主线,尽管都是片段的、看似凌乱的,但随着老人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这条回忆构成的灵魂的洗礼也接近了终点。

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它的文字太美丽啦。

尽管看的是中文译本,但仍然可以领略到作品字里行间的细腻、朴实和清新,我想这也有译者黄妙瑜老师的功劳。

尽管时不时穿插进回忆和思考,但这本书毕竟是在描述一个人、一趟六百多英里的徒步之行,内容难免落入无趣。但作者却通过对文字巧妙的拿捏,让读者不但不感觉枯燥,甚至会有一种一气呵成的快感。

《一个人的朝圣》中,哈罗德通过一场徒步之旅完成了自我救赎,开始迎接人生崭新的篇章。

而这本书同时也为读者打开了一扇门,帮助我们重新面对自己,面对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8

开学第一周,百无聊赖中一口气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

要说怎么找到这本书来读,却是机缘巧合。每次回寝室上楼梯的时候,总能看到楼梯的立面间隔地贴着一些书名的贴纸。有《百年孤独》,有《追风筝的人》,也有《一个人的朝圣》。每次经过,内心总有一点遗憾:这些书都没读过啊。

于是我“朝圣”般借来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英文名: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令我惊讶的是,它是2012年写的,还十分的年轻呢。

作者蕾秋·乔伊斯是一名英国女作家,文笔细腻优美。主人公是一名六十五岁的老人,哈罗德·弗莱在收到了二十年未见的罹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后,毅然地开始了一段627英里(合1008公里)的里程,只凭一个信念:只要自己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段旅行从英国的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用时87天。因此这个故事大概能称为“北游记”了。哈罗德并没有坚定的宗教信仰,他是在旅途开始时受到一位在加油站工作的女孩无意间的启发下才开始拥有了信念的。这个信念其实是经不住理性的考量的:不治之症怎么会因为另外一个人的走路治好呢?

但哈罗德选择相信这个信念:“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奎妮就会好起来。他刚开始以为做到这件事很简单,可后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和《老人与海》里硬汉式的'老人不同,哈罗德生性怯懦,退休前只是一个兢兢业业啤酒厂的小职工。走在路上的时候,他不时回想着自己平淡的一生。他从小缺少父母的爱,结婚后爱自己的儿子,却因为不善于表达爱,造成了二十年前的一场悲剧。妻子虽然还和他一起生活,但他们经过这二十年的隔阂,已经形同陌路了。他悔恨过去。

但这场旅途改变了好多东西。首先,哈罗德的好友奎妮确实受到了他精神上的鼓舞,一直坚持着等他到来;其次,他在途中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都鼓舞着他,也受到了他的鼓舞。最后,旅行改变了他和妻子的关系。妻子莫琳在他踏上了旅途后,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孤独,多么牵挂他。他们在旅途的终点重归于好了。

俄国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过:“爱具体的人,不要爱抽象的人;爱生活,不要爱生活的意义。”哈罗德的这场旅行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他爱他的父母,他爱他的儿子,他爱他的妻子,他爱他的朋友,他爱每一个遇到的陌生人。其实这本书的结局并不令人意外,情节并不曲折,但读这本书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浪漫的旅行,十分治愈我们的心灵。它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爱的理解:爱是敞开心扉的信任,爱是心领神会的愉悦,爱是无微不至的关怀。

今天吃完午饭后,百无聊赖的我走到了宿舍区的角落,从一个锁着的铁栅门往门外的路上看行人。这是树阴覆盖的一条道路。路的一侧整整齐齐地停着首尾相接的校车。行人大多是匆匆的走在路上,没有人驻足停留。有的人骑着自行车或电动车飞驰着。有的人边走路边低头看着手机,或是戴着耳机。有的人结伴而行,他们或是手牵手的情侣,或是谈笑风生的朋友。有的人在打着电话,用手扶着手机或者戴着耳机絮语。有的人提溜着奶茶或外卖,有的拖着行李箱,有的捧着快递纸盒。一对情侣和两个女孩一共四人结伴而行,走走停停商讨着出游的路线,在树下停下来看着手机。他们要去什么地方呢。我就这样看了半个小时。鲜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有个拥有着长长的秀发的女同学路过时偶然间昂头瞥到了我,我也看到了她的目光。这个人一定很孤独吧,或许她的脑海里会一刹那涌现出这么一种想法。正午的阳光暖洋洋的,我好像动物园的猴子一样,眼巴巴地看着栏杆外汩汩的人流和车流。他们可曾吃过午饭?他们来自何方?他们要到哪里去?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校园角落,有那么一刹那,我忘记了远方的战争,也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9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哈罗德,一个65岁的退休老人,一个人,87天,627英里,从英国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去探望患癌症老朋友的故事。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迈开脚步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刚开始以为这是一个西藏之行的故事,直到读完才发现这是一场逃离压抑,面对自己、剖析自我的.旅程,这是一个平凡人无关宗教、无关信仰的自我救赎。

从起点至终点,哈罗德一路走来,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样的故事和信念,一路上从孤独变为“网红”最终还是孤独。使哈罗德内心逐渐变得强大起来,同时激发他对过去尘封已久的回忆,穿插起自己对母亲的不理解、叛逆;与妻子从最初的的美好到现在的隔阂;对儿子的爱不会表达,最终看着儿子溺亡时自己的无助和同事奎妮替他承担错误而被解雇时自己不敢告别的曾经。现实与过去交错,信念与内疚交融等一系列心理独白。一路聆听,一路反省。最终妻子开车与他汇合,在妻子的陪伴下终于释怀,完成了自我救赎。

退休后的哈罗德远离了尘世的功名与繁嚣,边走边欣赏沿途的风景,日落日出、树木花草、虫鸣鸟叫,这些自然的事物让他倍感放松,让他有了自我思考、剖析的时间和空间。

我们正处在“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时代,没有哈罗德那么多的闲暇时间,也没有“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经济基础与豁达。但也该挤出时间与自己的心灵对话,也许是独处一室的冥想,也许是独坐公园长凳的发呆,也许是闭眼听落叶的安然与恬静。那一刻没有时间,没有过去和未来,只是感受着当下。与心灵对话,找准初心,让自己从繁忙中疏离出来,最终丢掉那些让自己负累的枷锁,轻装上阵。

对多数人而言生活就像哈罗德一样是平凡的,是日复一日的重复。但越是凡人,越要在平凡琐碎的生活中把那闪闪发光,生机勃勃的爱与温暖找出来。带着爱与温暖能量满满的向阳而生。因为人生终究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无法延长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努力去增加生命的厚度。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0

三天时间断断续续的读了《一个人的朝圣》前40%的内容,三个小时,看完了剩余的60%。这本书越读到后面,越想快快把它读完,从读到差不多一半开始,好几次想,要不要翻到最后看男主倒底有没有见到奎妮,再翻回来读,无奈过程的描述太精彩,也不愿放弃,生生的按捺住这种渴望,一页一页地读到结局。

作者把两条线的谜底放在了最后一章,儿子戴维的去处和最终男主是否见到奎妮,一死一生,一悲一喜。尽管在书本的前半部分,我就猜测戴维早已过世,当看到男主描写戴维死时的惨状,妻子的怨怼,不禁为男人伤心疾首,他承受太多不可名状的痛苦,但人生在世,谁又何尝不是。

总有一些痛苦似乎没办法组织成语言,就算你组织好语言,往往又不知与谁去说,那就安放到心中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这些痛苦兀自生长,直到某天,它长大到你无法不去直视时,是不被他的枝藤缠绕得越来越紧,行动受阻意志脆弱,要不你狠下心,连根拨起,把它扔至烈日40度高温下暴晒,待它枯萎之时,便是你重生之日。生长时日已久的痛苦,根深深的扎进身体,婴儿在母体生长十月,临盆已是十级痛苦指数最高级。痛苦在身体生长了几十年,把它连根拨起时有多痛,自不必言说。

这是一本发人深思、余味无穷的书,作者文笔流畅细腻、让人身临其境,看到、听到、闻到、尝到、感觉到,阅读的过程,跟着男主人哈罗德临时意起,义无反顾地开始一段不平凡的旅程。

来一段说走就走的旅程,对于世俗常人,这是嘴动、心动但不行动的念头,当哈罗德在决定自己步行,跨过n座城市,亲自把那封信送到奎妮手上时,一个籍籍无名的平凡人在这段行程中有了不平凡的光环。

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一把老骨头,两条脚,一个时而坚定时而退缩的`信念,这样说,有些矛盾,但在面对一个目标的时候,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当全世界反对时,很坚持,当全世界信任时,反倒表现得坦怯。

哈罗德的离家,说是去见一个濒死的故人,更像是一种对现实真相的逃避。自从退休在家,他不得不整日面对和太太表面温馨和睦,实则分崩离析的相处关系,太太的言行举止,也时刻提醒着他,20年前独子在家中前院上吊自杀身亡的过去、他自小被父母遗弃,被上司嫌弃,被儿子辱骂。哈罗德是一个彻头彻底的失败者,他记忆中母亲就对他笑过一次,还不是善意的,16岁,父亲给了他一件破旧的大衣,便把他赶出了家门,他见过父亲众多不一的女朋友,他最后一次去看父亲,父亲把勺子扔了一地,对护士大叫:我没有儿子、我没有儿子。终于,他有了一个温馨甜美丽的家,儿子聪明得让人嫉妒,考上了剑桥,好日子没有持续太久,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儿子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吸毒、酗酒,最终上吊自尽。父母的家,自己的家,都成为他痛苦的发源地。他没有几个朋友,奎妮是唯一一个见证他从幸福走向悲惨、从整洁变成糟糕的人,选择与多年未联系的奎妮的再次链接,真正的是在探索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变成今天自己都无法忍受的自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遭遇诸多不顺:工作受阻、家庭分裂、家人不理解、孩子沟通不畅,当这些不顺交织成一团无头无尾地乱麻时,无处下手。看到身边的人有更大的房子、更豪华的车子、更多的票子,攀比心更是让人焦虑抓狂。哈罗德也曾为财追逐过,年轻时为结婚打三份工,就算上司把他贬到一个虚职,他也忍气吞声坚持到退休,和太太关系名存实死,他始终没有解决的办法,摸着太太房间的门把走,但没有勇气走进去。在他的前半生,我们看到了我们自己的委屈、犹豫、胆怯、不安……

男主踏上去见奎妮的路上,刚开始想着是否要把帆布鞋换成行走鞋、是否要换套衣服、是否要住好一些的宾馆、吃好些的食物,在经历一次次身体的剧痛,他开始有意的送走一些随身物品,手电筒、洗衣粉、牙膏….,把钱包寄回家,后来,他无意的遗失一些物品,剃须刀、指南针。他学会从大自然得到免费的食物、免费的住处,他需要的物质越来越少,对他人的期待越来越小,精疲力尽、一无所有,他想到的还是不要麻烦别人,自己还有什么能给别人,一步一步走的越远,他人性中善良、真我、无私、奉献的光芒一点一点的放大。

从一个人走,到一群人和一只小狗的跟随,然后那群人消失了,最后狗也消失了,又只剩下他一个人走。在家庭中,有妻儿为伴,他是孤独的,在工作中,有奎妮为同事,他是孤独的,在路途中,他见过很多人,听过很多故事,他还是孤独的,他孤独的来到临终关怀院,见到了同样孤独的奎妮。此时,他已经不再孤独。

哈罗德像《西游记》的唐僧师徒取经一样,历尽九九八十一难,见到了瘦到脱相、做了手术割去舌头、因肿瘤过大像长了两个头、被癌症折磨到只剩下一口气的奎妮,他们已经不能有任何语言交流,但此处无声胜有声,在眼神对视中,他们懂得了对方,一生无憾。一个生命或一件物品出现在你生命中是偶尔,你们这段关系消失却是必然,只是次序不一,不是他先离开,就是你先离开,我们总要学会接纳各种无常。

设想,哈罗德没有收到那封信,他会持续过一种怎样的生活?太太活在与儿子交流的世界里,这个世界容不下他。他活在被埋怨、自责中,孤独终老,两人共处一室,熟视无睹,待一方过世,另一方麻木不仁地直至离世。这种生活听起来像一瓶过滤掉的所有矿物质地纯净水一般寡淡无味。但这就是大部分人的生活。有几人能像男主一样,斩断内心的桎梏,毫无顾忌地走出去,独自面对狂风、暴雨、病痛、诸多未知的危险。

一位平凡的普通老人,在65岁时,他做了恣意妄为的决定,最终,他和太太重新找回了初恋的那份默契与甜蜜。失去到无可失去时,便是得到的开始。一个好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1

面对困难,我们往往是望而却步。人们往往被一句以后该怎么办吓住了,日子是过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

近日,读了一本名为《一个人的朝圣》的书,我感受到了一切事情皆有可能,只有长时后才有发表言论的权利。书中讲述了一个老者退休以后郁郁寡欢,在得知老友病重,命不久矣的消息后,他决定徒步去老友所在的城市贝里克,以带给她信念与病魔做斗争。他白天赶路,晚上在旅店住下,包扎自己因为过度行走而受伤的脚。后来他捡了一个睡袋,干脆在街上过夜,吃野菜,喝泉水。最终,因为他的不放弃和努力,终于走到了贝里克,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为的就是让老友活下去。而老友也活着等到了他。

书中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从一个城市徒步到另一个城市,听起来根本不可能的,可是书中的主人公却做到了。这也告诉了我们在这世界上有很多事看起来很难,预想似乎做不到,但只要我们肯努力尝试就一定能做到。毛主席曾说过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他们勇于尝试,不被困难吓倒,爱迪生在发明电灯之前,人们从来没有想过还有比煤油灯,蜡烛更明亮的照明物,正是因为爱迪生的努力,最终发明了电灯。成功来源于不可能。只要有信念,勇于尝试,就成功了一半。我们应该向书中的老者学习,决定了的事情就要坚定地走下去,勇往直前。

近日,单位开展了“发卡零差错”活动,要实现“零差错”就得需要我们保持认真的工作态度,熟知车型的划分标准,仔细核对每一辆车的信息,确保正确后才能将通行卡递给司机,这是一种责任,对司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我们在做一件比较难的事的时候,不能自己先否定自己,做不到,不成功。应该相信自己,面对困难努力去克服,脚踏实地,总有成功的一天。

在工作中,我们要向脚踏实地,努力奋进,遇到困难努力克服,不气馁,不退缩,努力成为一名有担当有责任的职工。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2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子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挚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当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埋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辞。故事就从这里起先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起先了。

假如没有奎妮的那封告辞信,或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哀思之余的哈里德最终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探望奎妮,他要让奎妮信任: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今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最终完成了这宏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最终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最终他再次让妻子信任自己是一名最精彩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来了。

很喜爱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缘由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怜悯。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寂。”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假如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觉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信任自己信任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3

断断续续地,最终今日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一起先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觉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全部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志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生疏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挽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奇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许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生疏人的时候起先削减,间或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或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全部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躲避恒久不是方法。假如哈罗德和莫琳当时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或许就能变更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完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起先。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绽开了新的一页,事实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4

《一个人的朝圣》是本英国长篇小说,当时看它时,觉得故事平淡,内容也简单:讲述的是一个退休老人,为了探望病危友人,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用行走的方式,行程87天,627英里(大约相当于1009公里),最终完成自我救赎的故事。

但小说看了两年多,一直心里有这个故事,也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有这个故事的影子呢?尤其是在自己跑步的时候,好像跟这主人公一样踏上旅程,一路上也会想很多,关于生活、工作、友情、亲子。想想,我和他,不一样也是人生的旅人,也在路途中反思与领悟吗?

小说讲的,其实是一个自己和自己和解,关于爱的治愈的故事。

男主人公很普通,甚至是个生活中的LOSER:原生家庭的支离破碎让他患得患失,害怕失败,害怕自己不真实的幸福,与妻子的感情慢慢变淡、儿子的自杀使得家庭关系降至冰点、此后的二十年,家庭关系一直是冷漠与疏离状态、平庸的职场生涯、因害怕失去工作,懦弱而辜负了友人......

男主人公的朝圣之路,从收到一封信开始,二十年未见的同事,因患了癌症,写信来与他道别。男主人公写完回信,路过邮筒想投递时,觉得用寄信的方式去鼓励,太简单,而且他也想起当年的懦弱,以至于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偏离了家的方向也不自知,想着能为友人做点什么,但又不知道怎么做。

直到路过加油站,一个女孩跟他说:“或者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于是主人公决定用步行的方式去友人的疗养院,希望用这种方式让友人等他,坚持活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其实是自揭伤痛,去面对我们不敢面对、不愿意面对的.心结,在完成自我救赎的时候,也完成对别人的救赎。最终,他完成了徒步,见到了友人,友人带着微笑离去,妻子开车来接他回家,两人也相拥和解。

“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戴维的,还有你和我的。我甚至记起了我母亲,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者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男主人公一直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但他后来所记起的,大部分都是美好的回忆。记忆唤醒了美好,曾经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也烟消云散,男主人公最终修复了爱的关系。

我没有主人公那么长的时间,可以穿越地域,来一场时空之旅。每天的跑步,便是我的放空时间。跑步过程中,身体放松,与黑夜融为一体,内心安宁,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想的时候,过去的点滴,有甜蜜、苦涩、快乐、遗憾。很多情绪在我的脚下慢慢展开、呈现,让我内心更加温和,也让我更珍惜生活中的美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5

平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

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

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