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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锦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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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计划。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招生计划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招生计划锦集8篇

招生计划 篇1

重庆市教委发布通知称,20xx年重庆市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9.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2万人(未含“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招生计划)。通知禁止学校干涉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要坚持统一制定招生政策等“六统一”办法,坚持“一生一卡一号,一考多录取”的招生政策。继续执行现行高中招生志愿结构,按志愿批次实施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下一批次志愿不再投档,避免交叉重复录取。各初中学校不得侵害学生自主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权益。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等“八公开”。要重点对指标到校及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的全部信息实行公示。

市教委特别提出,要严格规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行为,对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和招生办学严重违纪的学校,要坚决停止招生和依法依规处理。此外,严禁封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信息;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买卖;严禁送生或招生学校干涉学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招生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许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严禁在正式录取前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学生合理流动。

招生计划 篇2

武汉大学(招生办)20xx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900人。另在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8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88人。此外,武汉大学还计划招收港澳台及华侨学生300人。

20xx年,武汉大学在湖北省招生计划为1950名(不含二学位、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及不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其中,理工类1566人、文史类370人、艺术类14人。

武汉大学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据悉,武大今年已在湖北省确定保送生42人、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286人、艺术特长生备选考生13人、高水平运动员备选考生7人,这些类型招生不占用武大在湖北投放的招生计划,他们如符合相关录取规则,武大将用预留计划予以录取。如果湖北生源充足、质量高,我校仍将投放预留计划,预计武大20xx年湖北省实际录取考生人数将突破2200人。

本科新增二门专业开始招生

武汉大学今年新增2个本科专业为:生物制药专业和物联网工程专业。

生物制药专业:该专业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人文思想素质和药学、生物学及化学等多学科专业理论基础,接受基本实验技能和科学研究方法训练,了解生物药学研究领域前沿,掌握现代生物药物设计与开发关键技术,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既能在科研院所从事药学教学和科研工作,又能到医药企业、医药经营和管理部门、药品检验和卫生医疗机构等单位从事创新药物研发、药品生产和经营管理、药品质量控制等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物联网工程专业:该专业是一门跨学科、跨领域的新型学科,物联网与新能源、绿色制造等并列为国家五大新兴战略性产业。物联网工程重点培养学生掌握物联网中物物互联与信息感知交互的基础理论方法、物联网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领域应用技术,培养具备计算机科学、复杂系统建模、控制理论、异构数据融合与挖掘、系统工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计划招收100名国防生

20xx年,武汉大学将在湖北、湖南等11省招收100名国防生,要求考生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95名男生、5名女生,高考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录取。国防生进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计划招收40名定向西藏就业学生

武汉大学今年计划在山西、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10个省招收40名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限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生与武汉大学其他非定向招生同批进行录取,若在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择优录取,但考生实际高考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被录取的学生,入校时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办理报到手续;拒签协议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西藏就业学生进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招生计划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进城务工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贯彻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20xx年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草稿意见:

  一、初中

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永久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或农村乡镇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

1. 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实验初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也可由家长自愿到校报名,但必须遵守区教育局规定报名时间。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政府内)办理报名手续。

3. 外地来江都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所在镇教办报名。其中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时间

实验初中正式招生将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要求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28日-7月10日。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2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

2、初步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同时发放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6月22日——23日(6月22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3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验核实小,镇中心、花园小学。)

3、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

4、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6日—6月29日)。

5、凭“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应届小学毕业证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6月30日—7月2日。

(1)、6月30日龙川小学

(2)、7月1日上午双语小学,下午花园、建乐小学。

(3)、7月2日上午实小,下午镇中心

6、外来务工及进城子女报名登记录取(7月5日-6日)

(1)报名手续:外县市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暂住证、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

(2)验核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7、在20xx年6月28日前不接待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以教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四、招生原则与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三不”:不提前招生;不分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不考试录取和分班。

(二)招生办法

城区初中的招生由区教育局和仙女镇联合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并予以实施,并严格按教育局计划招生。

江都城区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免试划区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即依据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口和实际住址,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小学毕业生的实际居住地址是确定初中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和家长应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凭《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一般由招生学校直接到镇教办室领取),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原则上不招收江都区内其他镇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五、分班原则与方法

1、坚持不考试随机编班,任课教师根据资历、能力、绩效等情况交叉搭配,合理安排(20xx年8月28日)。

2、“华江班”根据生源状况及企业要求设立2——4个班,以华江建筑公司职工子弟和本施教区小学部分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为主,由实验初中和华江建筑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仍然随机编班。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的证明由有关社区、华江公司、江都建工局出具。

3、20xx年8月30日上午在橱窗公布学生所在班级。

4、20xx年8月31日上午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班级报到,下午2时开始上预备课。

(本计划待上级文件公布之后调整实施)

招生计划 篇4

我院属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层次,全日制在校学习。我院为在京提前录取院校,北京市考生报考我院的志愿全部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外省市考生填报我院志愿按本省市有关规定填写。20xx年首都体育学院计划招收七个专业、620名考生。其中包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五个专业和单考单招的两个专业。

一.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招生专业:

新闻学专业(体育新闻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体育保健康复方向)都不需要体育考试,招收对象为达到二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文理兼收,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不能完成录取计划的情况下,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区县高招办办理报名手续,体检标准须符合“20xx年北京市体育类考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并参加4月16日、17日北京市高招办组织的体育考试和6月7日、8日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北京市高招办划定的文化、体育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需参加6月30日在我院组织的体检、面试(由市、区高招办下发面试通知)。按照体育、文化综合评定原则择优录取,文理兼收,一般只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二. 提前单考单招的.专业:

报名条件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同等学历,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以上资格。报名、考试地点均在首都体育学院。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日。5月11至13日体育考试,5月14日、15日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政治、英语。将考试成绩及相关数据录入“单招考试数据库”,运行汇总出考生文体综合分,根据各专项录取计划、考生文体综合分排列顺序、文化分数控制线确定新生录取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核准,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

三.我院只开设英语教学。

四.我院学费标准为4200元/年,体育教育专业不收学费。住宿费每学年750-1200元。 在校生根据学习成绩和个人综合测评,按照一定比例可以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学生勤工助学。

  20xx年招生计划

统 招

新闻学专业-----------50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50名

运动人体科学专业--------50名

社会体育专业----------80名(须体育考试、面试)

体育教育专业----------100名(须体育考试、面试)

单 招

运动训练专业----------240名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50名

我院20xx年招生计划共计-----620名(含外埠计划)。

以上计划待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北京市考试报》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篇5

记者昨日获悉,目前,香港各高校内地招生计划基本出台,和去年相比,部分香港高校在提高学费的同时,也提高了奖学金。作为自主招生的香港大学,今年在内地招生录取将首次取消英语笔试。

根据计划,香港高校今年在内地招生将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独立的报名程序,即考生要自己到学校报名,依据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来录取,如香港大学;第二类是纳入内地高招,考生通过填报高考志愿来选择报考,如香港中文大学。预计20xx年香港高校的学费将提高到每年10万港元。 据悉,香港大学预计今年在内地招生250人到300人,考生申请的户籍来自上海、山东、天津、北京、四川等20个省市区。由于今年将取消英语笔试,港大将以考生高考成绩和英语面试成绩为依据录取考生。

取消英语笔试

香港大学今年在内地预计招生250人到300人,比去年有所增加。而和去年最大不同的是,今年报考香港大学的重庆考生不必再去准备英语笔试,而只需要报名申请入学并参加高考就可以了。

据了解,港大录取的依据为高考成绩和英语面试成绩。面试将以英语进行,考生分小组讨论,由港大教授负责评审。面试的目的在于评估考生的实际英语能力、沟通与表达能力。面试时间预计为6月底到7月初。

据悉,香港大学20xx年内地招生的书面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网上申请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学费提高 增加奖学金

同时,内地招生的香港部分高校还将提高内地生学费。港大将由现在的27万港元,增加6万至33万港元,科大与理大也将分别增加5万和4万港元。与此相对应,部分高校也随之提高了奖学金数额。

香港中文大学将向每名在校的奖学金班学生颁发相当于学费、住宿费及生活津贴在内的资助,总值50万港元。而香港理工大学奖学金的上限也将由每年10万港元增至11万港元。

招生计划 篇6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要点》,经认真学习和研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招生工作:在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设置淘汰机制的基础上,确保学院招生规模的基本稳定。

2、就业工作:以提高就业质量为中心,稳定就业率,扩大境外就业成果,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二、工作思路:

1、在生源急剧下降而招生计划没有增长的情况下,对外做好招生宣传,建立稳定的生源基地,扩大学院的知名度,提高报名率;对内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设置淘汰机制,减少报名率较少的外省及一志愿率较低专业的招生计划,改革单招实施方案,努力争取实现工作目标。

2、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境外就业的政策引导力度,开办境外就业班,进一步扩大境外就业成果。借全省第二届创业大赛契机,推动毕业生创业工作。

三、具体工作安排(日常工作不再安排,主要是大型活动安排)

三月份:

1、举办招生就业工作研讨会,研究分析招生就业形势、政策及具体措施(出台专业设置淘汰机制)。

2、出台单独招生及“3+2”升段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举办创业孵化园各公司的经验汇报会。

4、完成就业促进会的改造工作。

四月份:

1、组织召开招生就业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任务)

2、更新优秀毕业生信息,扩大优秀毕业生的宣传。

3、组织单独招生宣传、报名、考试工作。

4、组织“3+2”升段考试工作。

5、组织就业促进会做好“就业政策宣传日”活动。

五月份:

1、举办“生涯人物访谈”汇报会。

2、完成“单招”,“3+2升段”录取工作。

3、举办就业信息员座谈会。

4、针对二年级学生组织召开境外就业宣讲会。

六月份:

1、举办未就业毕业生强化培训班,召开未就业毕业生“双选会”。

2、走访并开拓就业基地。

3、举办境外就业培训班。

招生计划 篇7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招生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如下:

一、电话回访各县580分以上考生的情况,了见他们的去向,继续做工作力争到我校就读。

二、配合学校教务处对09高一新生做一次全面的审查。

三、总结XX年招生经验及教训,为20xx年招生工作积累经验。

四、核实各县高一新生录取名单,为12月发放招生奖励提供准确数据。

五、关注外籍考生的学习成绩,分析外籍考生与吕梁考生的差距,为明年录取外籍考生提供依据。

六、了解各县580分以上学生的去向,分析其原因。为我校20xx年招生政策的出台提供参考。

七、关注我校高一、高二、高三各个县学生的学习情况,从中发现问题,为明年招生向那些县政策倾斜提供依据。

八、关注平川四县和西山九县同分数学生的学习成绩,并作比较,从而分析同分数段的学生教育水平不同,发展是否有差距。为20xx年划定分数线提供依据。

九、年终继续和市招办保持联系,为明年拉实用可操作的成绩册做准备。

十、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招生计划 篇8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基〔20xx〕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班适龄幼儿(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1.公办园招生对象为各公办园所在招生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招生片区对象的具体条件见本意见第四条);

2.因学位已满,除新开办幼儿园外,公办幼儿园的中、大班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

3.学前班招生对象为学前班所在村(居)户籍的适龄幼儿;

4.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三、报名时间

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30日,民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3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

1.招生片区划分: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和适龄户籍幼儿人数划定,其中学位数已趋饱和的幼儿园,新交付的小区楼盘原则上不再划入招生片区。招生片区每年将根据学位数和户籍幼儿数进行动态调整。

鉴于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而目前我区户籍幼儿数已远超公办幼儿园学位数,自20xx年起,凡小区楼盘有民办配套幼儿园的,原则上就近入读配套的民办幼儿园,享受政府补助,不再划入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公办幼儿园若招收完片区内生源后尚有空余学位的,可面向周边其他小区楼盘招生,摇号录取。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

2.招生对象确认:

(1)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幼儿应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7月30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不纳入片区招生对象。

(3)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

(4)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确无房产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厦无房证明,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5)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同等按照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则参加录取(含摇号录取规则)。

拆迁户家长可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片区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只允许选择一次)。

(6)实验幼儿园片区内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实验幼儿园的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属同一家庭户且子女多于一人的除外。本条件自20xx年起,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区公办幼儿园。

3.摇号规则:

(1)若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数超出学位容量时,将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办法确定录取对象,具体摇号时间由幼儿园另行通知。

(2)为进一步增加学位供给,区教育部门积极挖潜扩容,20xx年秋季新增设海沧幼儿园兴港二分园、海沧幼儿园水岸名筑分园、未来之星幼儿园京口分园和新绿幼儿园海沧湾分园共4所分园,计划11月份投入使用。这4所分园所属的总园片区内第一次摇号落选的对象,可根据家长自愿原则,在第一次摇号结束后5日内分别到海沧幼儿园、未来之星幼儿园和新绿幼儿园报名登记,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分园的第二次摇号录取。(以总园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幼儿,由家长自行选择周边民办幼儿园就读,按照相关政策享受政府补助。

(4)未来之星幼儿园、浪琴湾分园、蓝月湾分园三个园区,实行统一划片招生,按照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学生的具体录取园区。

4.万科城幼儿园因二次装修改造,计划于20xx年11月份投入使用,请片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于7月30日到万科城幼儿园现场报名登记。

5.海沧幼儿园兴港二分园和水岸名筑分园因二次装修改造,计划于20xx年11月份投入使用,请片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于7月30日到海沧幼儿园兴港分园现场报名登记。

(二)民办幼儿园

1.本区“两一致”对象选择到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入园的,按照入读的民办幼儿园等级享受政府补助;其中选择到实行物价报备收费的非普惠性民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入读的,教育部门按照一级园分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家长需在8月13日前到民办幼儿园报名确认方可享受补助,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入读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按照我市分级收费政策执行补助;报名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按物价部门报备的收费标准执行。

3.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应依次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海沧区户籍适龄幼儿;(2)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五、报名及录取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经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1.户口簿、房产证、免疫卡、健康卡、体检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且户口同册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

3.家长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有发现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4.家长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不来报名的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报名登记后,幼儿园将安排教师入户家访,进行实际入住调查,若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入读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报名时需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留存相应复印件,并享受限价收费政策:

1.厦门市户籍的非本区幼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及子女页)。

2.非厦门户籍的幼儿需符合以下“四证”:

(1)父(母)在厦居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明;

(2)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三)经审核无误,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按照本意见第四条招生办法相关要求办理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各幼儿园要按照本意见要求,严格审核招生对象的报名材料,在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护招生片区适龄幼儿入园的合法权利的同时,对“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幼儿园要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并做好指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监管。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按规定及时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四)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指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努力使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

(六)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园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并于7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7月23日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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