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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讲座的观后感范文(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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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座对于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们许多真理和启发。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法律讲座观后感,仅供参考。

关于法律讲座的观后感范文(精选10篇)

法律讲座的观后感 1

在法律安全方面,我们常常忽视,认为我们都懂法,不需要注意,但高智商犯罪却又屡见不鲜。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高校将一个无知的人送到社会,就是给社会增加一个危险分子。时代呼唤英才,希望在与青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大学生的参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大学生去奋斗,所以,法律安全知识的普及也不容忽视。

公民越来越重视自身的人格尊严,坚决同侵权行为作斗争,不惜诉诸于法律。所赔偿不仅仅是物质金钱,更有公开道歉的行为,这就是说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增强,握着法律武器,向违法犯罪现象进攻,人们已树立了社会主义法律观念。为了给社会减少一个危险分子,高校就要将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送到社会为此高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校为了使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

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 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面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

法律仿佛是一张无形的网,看似虚若无物,无声无影,但却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当一个邪恶的念头刚刚闪过,法律无形的双手便悄悄地靠近,当法律有大网在你身后展开,这就说明你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法律是冷酷无情的,它决不会因为你后悔了,或者是你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而不惩罚你,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必须要接受处罚。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学好法律知识,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大学生吧!

法律讲座的观后感 2

“人类法律,食物有规律,这是不容视的!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的确如此如果没有了法律弱者永远强不起来,永远也都是受强者欺凌的弱者,强者则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无法无天·······生在法制国度的我们处处需有法,时时需遵法,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更应该让法律在心间常驻······

近期,我校师生共同观看了《法律讲座》 每个人都有如梦中惊醒 ,有所感触。如花一样的少年成了犯人,应在“路路”上打拼的少年因犯罪走入歧途。莫让悔恨伴青春,莫要当你后悔时方恨当初,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 所以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在视频里,在分析员口中,我们得知小学生,青少年的犯罪途径,犯罪心理看似变化万千,使人眼花缭乱。但总结起来,实“千变不离其一”———小学生,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都是因为他们对法律“轻视”对法律如眼前云烟,擦身而过的轻风———视而不见,没把法律放在心头······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都是教育我们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不要认为那些事没什么,须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就以我们学生的学习为例。可能刚开始时有

一次不交作业,如果不引起重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这个时候如果仍然不把老师的要求当回事,自己也没有警觉起来,只是认为不交作业挺轻松的,那么就会渐渐地不写作业,进而成绩逐步下降,最后什么也不会。再想学习想把成绩提高那可真是难上加难了。因长时间的习惯,期间发生 “质变”使你本来你可能是一个中等程度的学生,慢慢就变成了一个“差生”, 最终后悔莫及······

让法律在心间长驻,别因一时,毁了一生。到头来只能悔吟道“一失足成千古恨”

法律讲座的观后感 3

这天,在电视节目《法律讲堂》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的夫妇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四年共同买了新房子、正当两人家庭和事业都很顺意的时候,听说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动迁、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户口却还在娘家,按政策规定未婚成年子女能够得到相应的动迁住房补贴、无奈她已经结婚了,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眼看一笔"不义之财"就要"不翼而飞",正当无奈之时,王先生"绞尽脑汁"想出了"良策"——"假离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说,两人"一拍即和"、正因两人结婚以来感情一向很好,坚信"假离婚"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就这样,两人顺利的办理了"假离婚",为了能得到娘家的那份由动迁办发给的补贴,他们在办理假离婚的时候,将此刻两人的住房分到男方的名下、离婚后,两人还居住在一齐,和原来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久,他们就"如愿以尝"的领到了一份动迁补贴、此时,李女士想,目的到达了,能够办理复婚手续了、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王先生却提出要和别人结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这可气坏了李女士、她怎样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处了四年的丈夫怎样说变心就变心了呢?而且是这样的绝情!他们但是大学的同学啊、相识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来,王先生并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凑巧、就在他们办理了"假离婚"的时候,王先生怎样也不会想到,他们公司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林小姐,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从到他们公司后,就十分仰慕王先生的才华和潜质,私下里喜爱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样听说的王先生办理了"假离婚"、心想"机会"来了,就对王先生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无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经不住"糖果女孩"的"威逼"、虽然从良心上讲感觉对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较之下觉得还是和林小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来背叛了妻子、干脆连房子也占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续的、

这可苦坏了李女士,她一气之下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调查审理,认为王先生的做法并不违法、直到这个时候,李女士欲哭无泪,追悔莫急、真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丢了丈夫和房子、还不止这些!

从这件事中我们还应当吸取这样的教训:

一、当你准备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的时候,要把问题的结果想清楚,不好只想好的一面,还要想到由此可能引发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三、做人要脚踏实地,不好弄虚作假,无视法律,我们要尊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如果当初李女士不贪图小利,林小姐也就没有可乘之机,王先生还是她的好丈夫,这个家庭还会充满温馨幸福的、

法律讲座的观后感 4

星期五下午的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我们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举行了一个专题叫《法制讲座》的会、在开会的时候老师还会根据各个班的表现评一个最具班风奖、这一个会是关于一些法律的问题、

为我们讲法律的是一个律师、在开会的过程中,老师说出了一些在生活中的一些案例,这些案例都是由于小学生或者是中学生犯错的案例,所以讲的非常真实、比如说有一个案例:在高中里有一个学生买了一部几千元的照相机,带回学校,结果被人偷了、后来才查到是隔壁宿舍的学生偷的、老师一边讲案例一边提问题,那些是对那些是错的`,有很多同学都勇敢的举起手来发表自己的意见,有的同学说错、有的同学说对,七嘴八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在讲的时候在座的每一位同学都非常的认真听讲,有的拿着一本笔记本出来记下一些有用的资料、除了讲案例,老师还提出一些法律基本知识的问题给我们同学回答、

在这一节课里,我们学到了许多知识,我们对法律的知识也迈进更深的一步

法律讲座的观后感 5

星期四,我们六年级全体同学在学校的多媒体教室听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讲座,主讲人是朱庭长

首先,朱庭长用一个案子教育我们,让我们认识什么是犯罪,不要轻视犯罪、她告诉我们,有几个学生,因为心中烦闷,经常半夜三更在大街上转悠,有一天见来了个人,就把那个人打了一顿,还抢了些东西,自以为很威风,实际不知道已经犯了罪、这件事,让我们明白了,任何违法的事不管作后多威风、好处多,都不要做

当我们都认识到犯罪就在我们身边时,朱庭长又教育我们要认真学习

这个案子的'主犯跟上次不同,他十六岁以前已经作恶多端,因为父母在外打工,自己又辍了学,所以没人管,经常偷自行车、电瓶车、被捕是因为打架,把一个以前的同学打伤了,如果他认真学习,不辍学,说不定成绩优异

听了上面的案列,我顿时明白了很多,以前,我以为犯罪离我们很远,现在我才知道犯罪离我们近在咫尺,就拿最遥远的吸毒来说,平时可能满不在乎地说:“那是意志最不坚强的人干的,我是绝对干不了的!”但是听了朱庭长讲的案例后,我不敢不把它当一会事儿了,平时,我在电视上看的都是国际大案,心中不免有些自己犯不了罪的想法,现在知道了,甚至是故意把一个人打青,就可以判刑

朱庭长讲的一个又一个真实的案子,让我们明白了太多东西,受益匪浅

法律讲座的观后感 6

法律讲堂”我每天都看,可是学到了不少的东西。下面随便说一个吧。

一、案例:深夜,一女子(下面简称A)被两个抢匪追赶,逃到一个中年男人(下面简称B)所开的小卖部求他救自己,B为了救A,与两歹徒搏斗,负伤住院,A从此再也未露过面。在歹徒尚未被抓到的情况下,B认为他是为了救A才负伤住院的,A不但不感谢他,连一次都没有来医院探望过他,B十分气愤,他认为医疗费应当由A负责,所以将A告上法庭。而A认为是歹徒将B刺伤的,与她无关,她也是受害者,所以拒付医疗费。

二、专业法律名词解释: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責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責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被告观点:由于她被歹徒追赶,逃到B的小卖部,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她也是受害者,不应当替B付医疗费。

四、原告观点:A的情况不符合“紧急避险”的要求,紧急避险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只有这么一个唯一的出路了,才能称之为“紧急避险”,而当时A除了逃到B的小卖部求B帮助,还可以寻求其他的帮助,比如说报警、向其他人求助等等,所以A的`做法根本不是“紧急避险”。

五:法院判决:法院认定A的做法不属于“紧急避险”,而且A将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危险转移到了B身上,导致其受害,法律上称为“风险转移”,所以A应当负责B的医疗费用。突然觉得有些累了!心里总是有种莫名的心烦!不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能去做什么!

法律讲座的观后感 7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对于香港这个有名的法制社会,大家都不会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吗?香港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条、无论是在生活中,学习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香港的经济处于领先地位、人们的'文化素质也很高、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

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人们就无法生活,学习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种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因此,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法律讲座的观后感 8

近期公司开展了对违章说不的主题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让我更深的熟悉到落实操作标准,强化法制意识的重要性。身为特检科要客班的一名班长,除了定期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之外,了解每期新总型违禁品及典型案例参考。在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的基础上,学习新的业务学问提升业务技能,为向违章说不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此次活动的主题内容是向违章说不,其中的章字指的就是规章制度。那么规章制度究竟意味着什么,它在我们平日的工作中起着怎样的作用呢?中国有句俗话没有法规不成方圆,其意思就是说没有规章(即制度)的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陷入混乱。制度一般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其作用就是使企业有章可循,使大家共同遵守统一的行为规范。它不仅是对员工行为的一种约束,同时也是对员工行为的一种爱护。

依标依规是我们在平日工作中常常会提起的一句话。不仅仅限于说,在落实的过程中,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榜样。由于我所在通道的特别性,过检旅客多为领导政要。在一名主宾过检时,随身携带了一块标识超过100WH的充电宝,当时有许多送行的工作人员并极力要求开包员放行通过安检,当时在岗的开包员是一名内敛大方的女员工,只见她涨红着脸,一个人面对着众多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明白相应的规定,并明确指出禁止随身携带,送行人员在听到这样的回复后表现出极度的烦躁和不满,还声称要投诉,但这名开包员坚持自己的原则。事后这名员工不仅没有被投诉,她的行为还得到了领导同事全都的好评和表扬。相反,违章操作则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缘由。作为一名班长假如对违章人员违章现象轻视与放纵,那就意味着自己工作的失职,意味着对员工极端不负责任。

违章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假如在平日的工作中发觉了员工的违章操作,不制止,不订正,不指导的话,时间一长员工就会养成错误的工作习惯和工作作风,最终早晚会酿成惨祸,这是我们大家都不情愿看到的,因此对待规章制度必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严守法规、抓好细节,对未遂征兆逐一排查,准时化解各种隐患,从而避开严峻事故的发生。

法律讲座的观后感 9

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

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面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

周三,我们听了一场法律讲座,听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法律,虽听听觉得离我们很远,但它实际就在我们的身旁,并且无处不在。下面来听一个关于法律的事例吧: 被告人刘某年仅x周岁,是一名初中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的,以后就经常去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网吧,可是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敲钱,一天,他在操场玩时,碰到了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替他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打死你,方某很害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5元给了刘某。以后刘某的胆子更大了,陆续向方某要了3次,共计60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出50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个偏僻的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待在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就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了不轨之路。有的后来

发展到了结伙抢劫!最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这不是又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非常美好的日子呢?

法律是冷酷无情的,它决不会因为你后悔了,或者是你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而不惩罚你,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必须要接受处罚。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学好法律知识,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吧!

法律讲座的观后感 10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小学生,是走到的殿堂的梯子。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它教会我们不吸烟;它教会我们不喝酒;它教会我们不打人;它教会我们不小偷小摸。 今天下午第二节课,学校组织了法制讲座活动,我受益匪浅。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x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吸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

犯罪嫌疑人刘某(男,x岁,湖北省仙桃人),年10月20日凌晨2时许,伙同夏某。陈某。黄某等人经过事先预谋,由陈某携带一把西瓜刀,四人窜至厦门湖里某处的路面,寻找作案目标,准备实施抢劫时,被治安巡逻队发现,当场抓获。刘某锒铛入狱。

听了这次讲座,我深刻地明白了不能冲动。不能不懂法。更不能不守法。我国每年有x万左右x岁以下的少年犯罪,不知把多少花季少年送进了少管所。工读学校,或许有人认为,反正未成年人犯了法会从轻处罚而无所谓,但是可曾想到这会使多少父母悲痛欲绝,给多少家庭蒙上了阴影,有的简直是对家庭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呀!我们这个年龄段是最危险的年龄段,易违纪。易上当受骗。易掉以轻心等,若不严格要求自己,学会保护自己,则易造成违法甚至终身遗憾的犯罪行为现在青少年犯罪率明显升高,就是由于我们遇事不冷静,心灵不成熟,判断能力弱,防范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等造成的

我们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