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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汇编7篇

校园2.44W
招生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招生计划汇编7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统一调配安排的入学原则,为做好此次招生工作,使本地段居民的适龄儿童充分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工作领导机构

1、学校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必须严格贯彻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严格把好入学原则,坚决做到不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

2、我们首先成立了一个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室与教导处一起制定招生计划,努力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强

副组长:王高峰

组 员:赵元荣 刘伟 杨敬军

三、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1、为了更好地实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再次核实了学校校区的范围,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法,确保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都能入学。

学校与辖区的东赵、南赵、北赵、护驾院村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的规定,将学校简介在4月15日下发到居委,并对未来报名的适龄应届小学生通过居委会加以核实了解,及时掌握择校的信息。

2、多渠道公示。

方案制定好后,学校多渠道加大宣传的力度,利用学校橱窗、两村委会宣传栏,让家长、社会更多地了解学校,以及了解学校的招生工作,同时也接受群众、社会的监督。

四、坚持招生原则,认真开展招生工作

作为一所公办学校,我校认真贯彻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我校根据生源、学校的分布情况,确定各我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确保辖区内的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能上学。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招收符合年龄的校区内学生,不拒绝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读。

2、报名时,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新生测试。

3、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当天向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录取通知书。

4、严格按照 “一费制”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五、招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3月下旬---4月中旬 上报对口村段明细表;招生班级预测数。

2、4月13日,召开校招生工作会议。传达区招生工作的计划及要求。

3、4月15日,张贴招生通告等宣传资料,公示招生对口村段等相关政策。

4、5月23日前做好招生的准备工作。

5、6月24日——6月25日做好分发通知及报到工作。

六、工作说明:

1、我校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基本理念、免除学杂费、农村学校免课本费及今年招生时间的变动等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创造良好氛围。学校在7月31日之前,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我校将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联系电话。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移矛盾的现象,以维持正常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小学招生一律不进行测试,对确属残疾的适龄儿童及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学校不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4、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肃教育收费纪律,对违反教育收费规定乱收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招生计划 篇2

  一、报考条件

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符合20xx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类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xx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xx]24号)执行。

  二、招生计划

20xx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科、理科,按综合分类别编列。具体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专业考试

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两种形式:一是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联考),二是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

(一)联考

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联考。

1.美术类专业联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300分)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联考。

本科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民族传统技艺、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

其中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本科专业,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和影视动画等专科专业,是否按美术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2.音乐类专业联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听音15分,视唱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音乐类专业联考。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录音技术与艺术。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科专业,是否按音乐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3.舞蹈类专业联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联考。

本科专业: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4.专业考试安排

⑴缴费办法

20xx年12月16日至19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通过“河北建行—缴费平台”,“河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栏目,网上缴纳专业考试费(美术100元,音乐、舞蹈20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

⑵下载《准考证》

美术类考生20xx年12月21日至23日,音乐类、舞蹈类考生20xx年1月3日至6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⑶考试时间、地点

美术类:20xx年12月24日上午色彩,下午速写和素描。考生持《报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音乐类、舞蹈类:20xx年1月7日音乐类考生进行乐理、听音考试,音乐类考生的其他考试项目和舞蹈类考生所有考试项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

⑷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二)校考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除外,下同)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联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经我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组织校考。其中我省联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须在我省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2.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院校若有专业要求,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校考,我省不统一组织此类专业联考。

3.对于我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如学校有特殊选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绩的,须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4.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校考点的院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按教育部规定,考试时间从20xx年2月1日开始。

5.如果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考试,则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6.招生院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三)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省内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联考类别涉及到的,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省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河北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鼓励录取时使用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2.院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我省联考涉及到的,须在相应类别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基础上采用院校校考成绩;对于我省联考涉及不到的,直接采用院校校考成绩。

3.20xx年1月14日前公布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联考合格标准;20xx年1月21日前公布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联考合格标准。届时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查询联考成绩。为增加考生考试成绩的区分度,20xx年我省继续将艺术联考的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4.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院校负责通知考生。

5.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美术类专业联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四、文化考试

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艺术文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艺术理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五、填报志愿

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进行。

(一)艺术类校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院校,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对在我省未列分省计划的院校,由院校自行组织二志愿征集;对在我省列有分省计划的院校,由我省统一组织二志愿征集。

(二)艺术类联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本科二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专科提前批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六、录取

(一)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相应专业考试合格。

(二)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规定自行划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投档规则

1.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投档。

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国家规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录取规则与我省投档规则不同的,投档比例可不受招生计划120%的限制。

录取规则由招生院校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后,招生院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将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为院校确定的控制线),全部投档给考生报考院校,由院校择优录取。其中报考我省联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还须相应类别的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

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河北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违规行为按以下处理:

(一)对在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二)对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其他

(一)编导类、播音主持类、表演类、书法学、体育舞蹈、健美操等专业(方向),我省不统一组织专业联考,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校考,招生简章由招生院校公布。

(二)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联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三)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xx年11月

招生计划 篇3

指导思想: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理念,提升我们莫愁中专校在全市职业教育事业中的办学水平和声誉,进一步扩大影响,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大批思想素质高,专业知识好,业务技能强的技能型人才。下学期拟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 配合各专业办积极开展三个省级示范专业的市场用人情况的调研,在二月中旬、三月初拿出调研报告,力争心中有数。并且在校企合作联合办学上争取有所突破。

二. 协助校长室制定xx年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措施。

四.对03级实习生加强管理,规范管理,加强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对实习管理班主任工作的按月考核。(4月份)

五. 积极开发联络新的用人单位及实习单位,配合各专业办提前做好04级中专和02级高职学生的实习安排工作。并及早落实实习管理班主任人选,对实习管理班主任进行培训。(3-6月份)

六. 认真组织好05年4月份在我校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03级毕业生全市用人单位招聘会。

七. 推广苏旗广告公司成立团小组工作的做法,力争在有条件开展团组织工作的实习单位中联合校团委建立团组织并开展工作(以培养职业道德、做好实习工作为中心工作内容)。(2、3月份)

八. 争取编辑4--6期《实习简报》(3--6月份)

九. 继续充实校园网“招生就业”栏目的内容。争取在四月底增添xx年新的招生咨询问答内容。并增设招生在线解答栏目,建立网上报名,登记系统。收集考生信息并及时联络。(5月份)

十. 联合各专业办做好带毕业生回访初中生源学校工作,落实毕业生(已有较好工作单位及较好经济收入)人选,深入进行招生宣传,为xx年的招生工作做好铺垫。

十一. 抓住xx年中考体育加试、市、区中考现场咨询会等机会,认真组织做好xx年招生宣传工作,(3-7、8月份)

十二. 布置安排好03级中专、01级高职学生毕业的各项工作。如各项表格的填写,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准备,帮学生做好自荐及推荐工作,并尽力联络实习单位人事部门领导,力争多留用毕业生,提高毕业生录用合同签定率。

十三. 继续做好初中学校生源基地的招生宣传工作,调整落实责任人,明确任务,深入做工作,扩大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建议校领导明确并实施对招生责任区中层干部奖励政策,鼓励支持中层及教师积极开发新的生源基地学校。(4月份)

十四. 争取四月初完成今年招生宣传材料的准备工作。

十五. 积极开展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就业指导工作的研究与探索》课题中《就业指导工作密切与企业联系的`方法与途径的探索》子课题调研工作,争取在xx年底。完成调研工作并且拿出一批调研成果来。

十六. 扩展办学思路、积极开发新的办学模式,探索与苏北职业学校联合办学的新模式。

招生计划 篇4

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理念,提升我们莫愁中专校在全市职业教育事业中的办学水平和声誉,进一步扩大影响,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大批思想素质高,专业知识好,业务技能强的技能型人才。下学期拟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 配合各专业办积极开展三个省级示范专业的市场用人情况的调研,在二月中旬、三月初拿出调研报告,力争心中有数。并且在校企合作联合办学上争取有所突破。

二。 协助校长室制定xx年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措施。

三。 新学期开学初即拿出招生宣传简章的初稿,及早做好文字修改、照片充实、版面设计等工作。力争3月底前完成宣传资料的印制和招生宣传专题片拍摄任务。(1—2月份)

四.对03级实习生加强管理,规范管理,加强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对实习管理班主任工作的按月考核。(4月份)

五。 积极开发联络新的用人单位及实习单位,配合各专业办提前做好04级中专和02级高职学生的实习安排工作。并及早落实实习管理班主任人选,对实习管理班主任进行培训。(3—6月份)

六。 认真组织好05年4月份在我校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03级毕业生全市用人单位招聘会。

七。 推广苏旗广告公司成立团小组工作的做法,力争在有条件开展团组织工作的实习单位中联合校团委建立团组织并开展工作(以培养职业道德、做好实习工作为中心工作内容)。(2、3月份)

八。 争取编辑4——6期《实习简报》(3——6月份)

九。 继续充实校园网“招生就业”栏目的内容。争取在四月底增添xx年新的招生咨询问答内容。并增设招生在线解答栏目,建立网上报名,登记系统。收集考生信息并及时联络。(5月份)

十。 联合各专业办做好带毕业生回访初中生源学校工作,落实毕业生(已有较好工作单位及较好经济收入)人选,深入进行招生宣传,为xx年的招生工作做好铺垫。

十一。 抓住xx年中考体育加试、市、区中考现场咨询会等机会,认真组织做好xx年招生宣传工作,(3—7、8月份)

十二。 布置安排好03级中专、01级高职学生毕业的各项工作。如各项表格的填写,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准备,帮学生做好自荐及推荐工作,并尽力联络实习单位人事部门领导,力争多留用毕业生,提高毕业生录用合同签定率。

十三。 继续做好初中学校生源基地的招生宣传工作,调整落实责任人,明确任务,深入做工作,扩大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建议校领导明确并实施对招生责任区中层干部奖励政策,鼓励支持中层及教师积极开发新的生源基地学校。(4月份)

十四。 争取四月初完成今年招生宣传材料的准备工作。

十五。 积极开展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就业指导工作的研究与探索》课题中《就业指导工作密切与企业联系的方法与途径的探索》子课题调研工作,争取在xx年底。完成调研工作并且拿出一批调研成果来。

十六。 扩展办学思路、积极开发新的办学模式,探索与苏北职业学校联合办学的新模式。

招生计划 篇5

  一、 首先园况分析:

园内现有的班级,如托班、大班、中班或小班,各有几个,各个班级里现有人数与满员人数显示对比。

  二、统计预计招生人数

经过园况分析,预计各班级的招生人数外,另外是否还需增加班级,现有班级加新增班级共计招生人数

  三、招生措施

1、通过幼儿园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将校园网站进行完善。

2、通过才艺表演进行宣传。

利用节日进行宣传活动:如商场内部或一些少年宫广场,由各班级内部进行演出,与此同时教师进行宣传和介绍活动。

  四、与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具体办法:到各小区、商场、超市进行宣传活动。与小区的物业进行联系,可以张贴海报,可设专门咨询点。

注意事项:在与家长交流的内容要完整、准确的体现幼儿园的特色,并留下家长资料和联系电话。事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确定其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时间。

时间安排:各位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如下班后、周六、周日等。

  五、园内老师积极性奖励方法

1、教师向家长宣传我园并留下咨询家长的详细联系方法和资料的,每份资料奖励该教师 元。

2、和家长取得联系后家长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来一位家长奖励该教师元。

3、家长带幼儿参观或参加活动后满意,并交费入园的,每入园一名幼儿奖励该宣传人 元。

4、如果半内幼儿数量达到定额,则奖励该班教师 元。

5、如果全园完成招生人数,达到定额,则奖励全体职工共计 元。

招生计划 篇6

  一、招生管理办法:

(一)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生: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办理新生登记手续后,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按就近入学原则,兼顾社区与学校的对应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心小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育才小学:新伦村、民平村;三民学校: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小学: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浪网小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三墩村、上网村;接源小学:接源村、沿江村。

初中一年级招生: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具有本镇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分布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镇属初中学位,镇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新伦村、民平村、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沿江村;浪网中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上网村、接源村、三墩村。

2、跨校申请

跨校申请主要指不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居住或父母已在镇上购房并居住需要申请跨校入学的民众户籍学生。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段及其它符合入学政策的儿童入学,再酌情安排本镇户籍儿童跨校申请就近入学。跨校申请原则上只接受房产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日常居住的学生申请,跨校申请可有多个志愿,按先后顺序安排,不合条件或所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申请学生回原学籍地所在学校就读。本镇跨校就读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父母居住地房产证明(如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证明)、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证明、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本市外镇。本市外镇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①在民众镇缴交社保证明(在民众镇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止的参保记录,满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有效工作证明;②民众镇房产证等材料。

2、近三年已申请积分入户并取得入户通知书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3、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4、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的入户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规定,可通过积分入学,并予以优先安排。

5、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籍学生,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须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优先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6、无户籍,确需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我镇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8、符合以下条件且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法规或违反后接受处理满5年的,将按照条件和标准给予相关的奖励,但原则上只安排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1)纳税大户奖:企业年纳税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1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2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至20xx万元的,原则上安排3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在20xx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安排4-5个公办学校学位。企业奖励指标原则上只能安排本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子女入学。

(2)当年在我镇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年税收50万元以上的,可安排其本人子女1人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3)凡在我镇单位、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安排其子女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①取得中山市“百佳员工”等荣誉称号;

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③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属于企业重点引进或紧缺人才的;

以上各相关奖励指标学位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④有见义勇为行为等精神文明典型事迹的,或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并有较大社会贡献行为的个人或单位骨干的子女,可优先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二、报名及录取流程:

1、网上预报名(仅限一年级新生):符合入学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在4月1日至5月30日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的“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为儿童入学预报名登记。

2、现场报名确认:新生报名均安排在6月3日和4日,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学校将现场接受报名。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由父母携儿童及相关资料(正本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和初中报名,申请跨校就读的先到户口所在地对应的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学校统一上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统一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使用奖励性指标申请入学的由企业、团体负责人按照奖励指标数,收集本单位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现场报名前须凭预报名时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前往报名点办理(或到儿童就读幼儿园索取相关的报名表)。6月10日后,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不再受理申请。

初一新生入学,属于本镇户籍学生的,由就读小学打印调档凭证,到所属招生中学直接报名。需要申请跨校就读或非本镇户籍的学生须在6月3日和4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申请。

3、结果通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将报名资料交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家长或相关单位。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办法执行,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中教[20xx]10号)的要求做好招生工作。招生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办学规模,根据分步实施,控制办学规模的措施严格遵守招生计划进行,优先安排本镇生源。非中山户籍学生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必须在中山市工作并购买社保,在中山市办理有效《居住证》,凡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不予招收,强行招收的,一律不予入学籍,该生所需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由办学者自行承担。严禁民办学校未经招生领导小组许可,超规模、超班额、跨镇域、跨市域招收新生和插班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民办学校应在7月15日和8月31日前分两次将招生资料交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入学。

2.民办学校须拟订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简章,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

民办学校招收新生未在市教育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和注册的,须在8月底进行一次补录注册。

3.民办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招生测试,不得以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等的方式招收新生。民办初中招生,可依据报名者小学就读期间《学习成长记录册》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有效资料,自主招生。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

招生计划 篇7

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主办的《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军事院校招生计划。军事院校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一类、二类院校分别执行普通院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军事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的报考条件有哪些呢?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xx年8月31日),未婚,不限应往届,其他报考条件见当年公布的军事院校招生办法。

符合条件且填报了军事院校志愿的上线考生须参加7月初由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审核、面试和军检。省教育考试院从政治考核、面试和军检均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区分指挥类和非指挥类)投档后,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根据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投档后,生源不足的院校专业,将面向政审、面试、军检合格的未录取考生公开征集。未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

从今年开始,军队院校体格检查不再采用原来的“指挥合格”“非指挥合格”和“不合格”结论。体检结论调整为合格或不合格,其中合格结论具体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十三类,每名体检合格考生的结论为一类或多类。

考生在填报军事院校专业的时候,要事先了解军检标准,仔细查看各专业的体检标准要求,不要填报身体条件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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