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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学签证申请对担保金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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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担保金要求严格是众所周知的,在办理签证的时候需要具备哪些要求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加拿大留学签证申请对担保金的要求,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加拿大留学签证申请对担保金有什么要求

  加拿大留学签证申请担保金的具体要求

担保金数额要求

去加拿大,签证担保金要求还是比较合理的。对于各学历阶段的资金要求情况,具体如下:

1、申请加拿大高中留学签证,担保金需要准备75万元至少;

2、申请加拿大社区学院或大专课程,担保金要求40万元左右;

3、申请加拿大本科留学,提供60万元左右的保证金;

4、加拿大研究生留学,签证担保金要求为25-30万元左右。

担保金不仅有数额的限制,还有存款期限。资金证明对于签证的申请是很看重的,申请者必须有提供十二个月资金累积历史证明,以证明自己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留学期间的所有费用。

担保人要求

留学加拿大,担保金需要有一位经济担保人出具经济担保书,并说明担保人将支付被保人在留学期间的一切费用,并且不能限定担保时间和金额。

  加拿大签证成功的关键问题

资金历史问题

加拿大使馆对于担保金有明确的要求:需要解释12个月的历史。有很多家长理解为一定要将钱存在银行满12个月才能开始申请。很多中介机构操作签证水平有限,就会以银行存期不足才造成拒签为理由来搪塞家长。请注意:使馆要求的是担保金12个月的历史,而非12个月的银行存期。签证申请材料是个整体,家长需要解释清楚的是担保金的来源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和家庭收入情况相符,是否有历史性和延续性。

材料问题

很多家长工作非常忙碌,通常认为我家的情况又都是真实的,有些材料就不要提交了吧?的确,支持孩子申请加拿大留学的家长大多经济情况优越。但是对于签证官来说,每一份材料都是全新的申请,能否让签证官认可家庭的经济实力都是通过材料来体现的。如果不把实际情况和办理机构沟通清楚,又拒绝提供一些很关键的材料,即使家庭条件再好,得不到签证官的认可,也是会造成拒签的。

担保金的问题

家长常常认为担保金必须是大额整笔的定期存款,当然了,如果有大额整笔的定存当然很好,其实活期、基金、理财产品、分红型的保险都是可以直接用作担保金的。还有一些家长会在咨询专业人士之前就将家庭存款汇总改存为一笔。结果原本可信度很高和进出记录非常良好的存款历史都被破坏了,反而为签证申请带来风险。

所以,有些关于签证的细节问题一定要及时和相关机构整理确认好,不要由于理解或者操作失误造成拒签风险。

  加拿大留学签证申请的十大误区

一、误以为申请者必须要有60万元人民币存款

加拿大使馆并没有对担保金额作出明确的规定,但要求经济担保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能够支付申请人在加国读书期间的所有学习费用及生活费用。

二、误以为资金担保只要总金额足够多即可

比起英美、澳洲,加拿大使馆对担保金的要求关键并不在额度的多少,而在于历史的长短和来源的合理性,虽然现在使馆不再要求担保金必须有18个月的历史,但是除了需要证明担保金不是为留学而临时拼凑出来的,担保人还要有足够的`证明,说明其存款与收入是吻合的。而如果申请者真的有经济实力,却没有长期的存款,那么只要能给予详细的、令人信服的解释并尽可能的佐以相关的、有说服力的证据,获得签证几率还是非常大的。

三、误以为可以用贷款或抵押款作担保

加拿大签证担保金通常只有一种方式__银行现金存款,不接受贷款或抵押款,股票或基金乃至房产必须卖出变现,但炒股、炒基或房产的时间可计为存款的历史。另外,部分银行的理财产品如果是保本的,则无须变现,直接可以用作担保金。

四、误以为家里有钱就一定可以获得加拿大签证

作为一个不以留学为产业的移民国家,加拿大格外重视学生的质量,因为很多国际学生最终会选择留在加拿大,成为其社会的一分子,所以加拿大签证官倾向于接收那些素质优秀、能力突出的好学生,即便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甚至较差。而对于很多家庭富裕,但本人成绩差、表现不良或中断学历过长的学生,获得加拿大签证的机会比起那些家境一般却学业出色的学生要低得多。

五、误以为签证都需要面签

加拿大学生签证是按“递送文件”审核的方式,在平均1-1.5个月的时间内通知申请者结果,结果有三:一是拒签,在护照上盖章,附上拒签信,告知理由;二是通过,将签证附贴在护照上,寄送本人或委托中介;三是通知面谈,在30天内前往使馆面谈,时间是周一到周四上午9:00到11:30。面谈后,绝大多数立刻通知结果,极少数在随后再通知结果。故并非每个申请人都需要面谈,只有在申请人材料需要解释说明或需要核实原件或申请人背景较复杂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签,而且自从2008年6月加拿大签证申请中心启动并代为接收签证申请文件以来,加拿大签证申请就基本上只有前面两种结果,要求面谈的案例几乎就没有了。

六、误以为其它国家拒签会导致加国拒签

只要不是因为假资料拒签或者由于不良记录被吊销签证,大部分其他国家的拒签史不会影响加拿大签证申请。笔者知道不少学生被美国使馆拒签若干次,转而申请加拿大,为了怕再次拒签,就更换新的护照送签,同时也有留学参考书上说美国拒签,加拿大也会被拒,这些误导造成许多申请者在精神上、金钱上、甚至签证申请被拒的种种损失。

七、误以为签证是有后门可走的

有些家长认为认识使馆内的办事人员或高阶层的使馆人员,就能受到优惠的待遇,或更改签证官的决定。其实,即使是加国总理也不能推翻签证官的决定,签证官有完全独立判断的权力,任何人员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及独立性,这是法律的规定。

八、误以为雇用律师就能保证签证或翻案

据报载,有律师声称告倒大使馆,成功地为申请被拒者翻案,事实上根据使馆公布的数据显示,翻案成功的比例是极低的。

九、误以为使馆签证可以一劳永逸

学生在出境前得到的加拿大使馆签证(studentvisa)只是使学生获得了赴加拿大的通行证,学生到加拿大学习还必须在加拿大入境时凭签证、使馆签证书、入学通知书等文件获取加拿大学习许可(studypermit)。无论签证还是学习许可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而且一般都短于学生在加拿大实际需要的学习时间,很多时候只有一年或两年,学生必须在学习许可到期前三个月办理续签手续,而能否成功获得续签通常取决于学生此前在加拿大学习期间的各方面表现。

十、误以为短期访问签证可转换为学生签证

六个月以上的长期留学申请,学生可获得StudentVisa,而短期留学(六个月以下)或探亲等其他访问者只能获得VisitorVisa,这样的访问签证持有人在到达加拿大后将不允许更换成学生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