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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3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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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36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代表作,现在是作为高中生整本书阅读的必备书目,也是我们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如果仅仅以高中生的阅读来看待它,显然是低估了它的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全书共14张,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到权力结构,从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等多个角度着眼,探讨了中国文化形成的基本形态。

作为一个从泥土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泥娃娃,乡土带与我的,是清新的芳草味与幽幽的炊烟香;但除却那些自然的馈赠,乡里人与乡土的陋习则带给了我无尽的反感。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闻的邻居,偏偏结了八辈子的仇;妇人们没事就爱串门,对别家新嫁过来的媳妇品头论足,又说说自家的婆婆的坏话,咒这家笑那家,乐此不疲。

乡里人迂腐讲究,忌讳多。作为坚信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唯物主义者,倒不是我不尊重祖宗的规矩,只是有些太过离谱,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早早抛弃才好。乡里人不仅要求自家人遵守,还要别人认同,遭到了否定还摆一副臭脸色。

难怪城里人会嫌弃乡下来的,没见识、自私、胆小懦弱、迂腐落后。书中讲的有道理。没见识是因为不识字,不识字是因为没必要识字;自私是常态,是为了更小的“公”而自私;陈腐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讲究如同印度妻子殉葬,缅甸成年礼杀人一样,是传统。这些能成为乡土社会不适应新格局的原因,也能当做乡土社会几千年沉淀的结果,但绝不能成为乡土社会就此止步不前的理由。

“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乡土的落后已是现存的事实,如要正本清源,须得下一番狠功夫。面对泥沙俱下的乡土社会,在好的改革也会出现漏网之鱼。我爱这一方乡土,也希望它能改头换面。而都市在前领跑,乡土却止步不前。乡土改革进行得热火朝天,重点放在了发家致富上,但私以为,思想的改革着实是刻不容缓呀!

正如艾青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依然深爱那片田地。那片让我驰骋其中的,留下烂漫笑声的天地。

如今,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城市化进程有条不紊逐步推进。但是,我们的文化却长久地承袭于乡土中国。研究乡土文化,就是研究我们国家和我们自己。我们从何处来,所以将向何处去。

我生于田垄,长于稻泥;我愿环住一湾秋水,拥紧一簇稻花;我在烈日之下奔跑,于长空之间遨游;我躺在雨后的泥土上,嗅着新雨的清香;我与跳水的鲫鱼作伴,我以偷食的斑鸠为友;我同乖巧的家犬嬉戏,我随回程的水鸭同归。我守在这一方泥土上,传诉着浓厚的乡情,所以,乡土呀,怎可抛弃得下!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费孝通老先生著述的《乡土中国》,篇幅短小精悍,文字饱含深思,读来使人受益匪浅。文中讲述的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社会的具体素描,而是包含在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色体系,支配着中国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本书开篇一句话,便揭示了中国社会的特性,这样的特性是由中国千年历史发展决定的。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农业大国,中国人过着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像植物一样在一个地方扎根,在悠长的岁月里,熟悉环境、养成习性,世世代代互相传递经验、互相学习,最终形成中国文化。

在《文字下乡》一篇中,作者讲到现代社会对乡下人“愚”的固有认识。实际上,“愚”是智力问题,而乡下人真正的问题是“文盲”,即知识问题,这两个问题并不相同。知识的欠缺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导致的。作为面对面社群,乡下人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空间阻隔和时间阻隔小,比起对文法和艺术要求高且意义不完善的文字,直接接触的语言更胜一筹。简言之,需要决定存在。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乡下人的“愚”是不恰当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且有缺陷,其表情达意的功效是有限的。作者也指出,只有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本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差序格局”的概念。差序格局是我国社会的基层机构。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作者做出了精辟的比喻,差序格局就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而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他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与之不同的西洋格局,是团体格局,像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

中国人在相似的环境中有着相似的经历,接触和使用同一象征,因而在象征上附着了同一意义。他们代代相传,创造、学习和记忆社会共同的经验。文化正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经验。社会结构格局决定社会特有的文化。在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里,“伦”即差序,私人联系中维系着孝、悌、忠、信的道德要素,要求克己复礼、推己及人。而中国社会中“攀关系、讲人情”的社会文化现象与差序格局也是息息相关的。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等方面展开叙述,介绍了一个“乡土本色”的中国,分析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这本书具有高度的理论素养和洞察力,极富乡土气息,让我感触良多,能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当下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借这篇报告的写作之机,我想就寒假返乡的所见所闻和《乡土中国》的阅读理解,对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针对中国乡土社会结构与西方社会提出的新概念。中国的乡土社会的乡土性、不流动性和地方性,造就了由私人社会关系远近决定社会范围的独特社会结构,进而衍生出了因时因地富于伸缩的社会范围。

然而,在城镇化刻不容缓,乡村边界一退再退的今天,“差序格局”的产生原因——取资于土地的传统农业社会已近不复存在,更多的是没有土地、转向现代社会谋生的“新农民”。

同时,现代法治社会对传统乡土的侵蚀也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最典型的例子即为“长老政治”的趋于败落。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说:绵延数千年的“差序格局”是否也随之消失净尽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他们仍然聚村而居,垦地种菜,生活并未因远离土地发生较大改变。我返乡后的经历或许可以为此做出一定解释。

本次春节撞上新冠肺炎疫情,作为外地返乡人员的我自然在回家路上遭遇了一定的困难,而其中又以在门禁上发生的一系列琐事最具典型性。

我所居住的商品房小区主要为回迁的原李家壕村村民,我祖父母所居住的另一个小区则主要由我所隶属的原红庙坡村民构成。问题就出在我出于必要往返于两个小区之间的时候。

我首次返回小区时被保安拦下,签了一份居家隔离承诺书并测了体温,确认无明显症状后居家隔离十四天,顺利拿到出门条。但在我持有出门条和身份证的前提下,保安仍然拒绝放行并与我发生争执,说什么都不肯放我——这个对他而言完完全全的陌生人——出村。此时,我在这个小区居住已久的姑姑为我解了围:她认出了我,并向保安确认了我的身份。保安顺利放行。

而在另一小区,保安认得我,因而简单查看出门条之后就爽快地挥手放行。同样的剧情发生在两天之后我出门买菜时,不过这次的关键人物换成了同样认识我的另一位村民。

这很有趣:一个试图进入社群的陌生人,会因为不熟识而被排斥,但在另一成员确认他处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里后,又能被迅速接受——这实际上是社会关系的绵延。如同两个石块投入水中泛起的涟漪,本就不甚清晰的界限被迅速模糊、抹平,两个以个人为中心,社会关系为主线的社群自然而然地在同一点相交。

关于我和保安之间产生的纠纷,其实可以用差序格局下的伸缩性来作出解释:规矩既然可宽可严,那么自然应有作出伸缩的标准:这标准就是社会关系的远近,往往以血缘、业缘、地缘三大关系为限。远到“一表三千里”,近到父系一方的祖父母,都可以划归血缘;业缘和地缘的边界则更加模糊。

这实际上可以作为“差序格局”仍然存在的又一证据——这就是扎根实际研究的理论魅力。即使时移世易,但经典不会蒙尘:它永远历久而弥新。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经历了十几天后,我读完了《乡土中国》。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充实又复杂,如果说我通过历史书籍了解到的是中国土地上的兴亡盛衰,那么我通过《乡土中国》了解到的就是中国土地下盘根错节的根须网络。

中国人古时对土地有特殊的情感,费孝通在“乡土本色”中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气’在人们看来是对乡下人的藐视,但费孝通认为,“土气”恰恰是他们依靠土地生存的最好证明。乡下人是黏在土地上的,他们生于斯,死于斯,他们直接与土地打交道,在土地中生存发展。但是土地是固定的,人口是增长的,过剩的人口,就得宣泄外出,他们不得不去外面寻找土地生存了。但无论到何处,他们都不会放弃从事土地上的职业——农业。用费孝通的话讲就是“我们的民族确是和土地分不开的了”。“安土重迁”“落叶归根”这份土地情结如树根般牢牢扎在人们思想深处,这种对土地的敬重与依恋,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代代相承。

乡土社会里的人,人人都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因此他们不能老是移动,这就使得乡土社会成了熟人社会。在这种熟人的社会,文字甚至语言都是多余的。这里的每个人都遵循着上一代的生活模式,他们完全可以靠世代的经验生活下去,所以乡土社会是不易变迁的。

在熟悉的相处中,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于是形成了很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比如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的规矩和传统礼仪,这些“礼”是人们从小就熟悉并且早已内化于心的,评判是非的标准在于每个人心中的礼,持礼俗的力量在于内心的良心,所以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称来衡量自己和他人。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说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了。在乡土社会,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费孝通先生把这种关系比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这个圈子可大也可小,它取决于圈子的中心势力。处于这种关系圈中的夫妇感情是十分淡漠的,生育繁衍,扩大人脉关系网才是首选。在男女关系上,乡土社会规定男女有别来保证其社会的安稳。总之,乡土社会是靠规矩和礼来治理社会的。

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相对静止的,它的发展进程相对比较慢。当现代社会的事物突然进入乡土社会,乡土社会是排斥的,如文字下乡,乡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熟悉使文字显得多余;如推行法治,差序格局和礼治阻碍着法治的顺利推行。因此,想要改变乡土社会,就必须改变其社会的性质,这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

初读乡土社会,我感觉生涩难懂,但渐渐品读中,我体会到了费老的感情。我想他一定是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才能写出如此细致真切的著作。在品读《乡土中国》的过程中,我也感受到了乡土中国的变化。今日的中国已经不再是几十年前的中国,而是正走在日新月异、奋勇向前的光明大道上。

以上就是我浅读《乡土中国》的感受,我想如果时间充足,我一定要再次细细品读一次《乡土中国》,深入的了解中国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礼”向来是文质彬彬的内涵,像《镜花缘》所描绘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我们所小就被教导要懂礼、知礼,读《三字经》、《千字文》,要“尊老爱幼”等等。汉代察举制的基础便是“举孝廉”。圣人孔子也曾经说过“不学礼,无以立”,礼是一切的根本。然而凡事多有两面性,礼也不例外。

礼,规范我们的行为,和谐我们的家庭,稳定我们的社会。自古以来,礼是约束自己的手段,古仁人志士强调“克己复礼”,今人强调“传家风、承家训”。孔子曾经说过:“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的儒家与法家有很大不同,儒家思想强调,以德治国,反对严刑峻法,以礼服人,而法家思想则推崇酷吏,以法治国。孔子在这句话中就指出,以法治国能使国家稳定,但民众“无耻”,没有羞耻心,只是碍于法律效力,并非主观愿意;而以礼治国,民众“有耻且格”,人们有羞耻心能自我约束。人服礼是主动的,可为人所好,即所谓的“富而有礼”。

然而,作为一个统治了中国千年之久的思想,它一定也存在某些不合时宜的地方。例如古代有杀人祭旗的习惯,又如帝王死后要活人殉葬。在萧红的《呼兰河传》中写到一个人物团圆媳妇。她十二岁就被“卖”到男人家做媳妇,她从原先一个生龙活虎的少女,被一群受到愚昧思想禁锢的人们活活残害致死。体现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小团圆媳妇本来是健康活泼的,但在这个被封建礼教封闭的小城,婆婆为了让她守规矩,甚至为了让自己舒心,任意打骂她,团圆媳妇在极度恐惧中生了“病”,邻居也带着“好心”帮助她,人们这种杀人无意识,以及杀人的隐蔽性和残酷性让人悲惨和痛心。作者通过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冷静得近乎冷漠,对封建愚昧的国民进行了嘲讽和鞭挞。

鲁迅先生也在他的《二十四孝图》中,批判了封建社会下国人谋人性命,教人自虐的丑恶祸心。“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这样的字眼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是应该的,但愚昧、迷茫就是愚蠢的,可悲的,甚至可恨的。郭巨挖窟窿时,他的儿子还玩着“摇咕咚”,抱在母亲臂膀上,高高兴兴地笑着。读到这,我不禁为这小孩子叹息,焉有如此愚父?

“礼”可以救人,也可能杀人,不仅中国如此,其它国家也存在此类现象。在印度,丈夫的葬礼上妻子要被活活地烧死,这也是“礼”;在缅甸,孩子成年礼时要杀死几个人,这也是“礼”。在诸多事例中,“礼”对人性的禁锢,对生命的漠视显露出来。

由此看来,儒家所推行的礼制并不是完美的,或者说,在后人的传承下变得扭曲,变得野蛮,不合时宜。

综上,对于礼,我们应该理性面对,“仁、义、礼、智、信”要有,但我们不能愚礼,错误地盲从礼,这样就会导致你做出一些荒唐的事,这种礼在现代社会看来是残忍的。因此,礼要达到治,要能适应现代生活。随着时代的发展,礼不是唯命是从,不是三叩九拜的繁文缛节,更不是是非不分的愚忠。而是一个人对道德的理解和诠释,一个人对文明追求与展望。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通读《乡土中国》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见识颇长。说实话,以前并不怎么关注这方面的书籍,但初读这书后有太多的感受。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也应该多去读读这方面的书籍,不读你无法体会其中蕴含的深刻哲理,它会让我们对乡土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书中所说的“乡土中国”,并非指的是中国的乡村或者说中国乡村具有乡土性,而是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土地的影响。尽管,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出现了许多很发达的城市,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但中国社会的文化仍然是乡土性的。一直有种疑问,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为什么中国人不太懂的反抗?很多时候,当我们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通过细读此书,才发现:原来是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深以为然,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

顺应。其实,这只是中国社会乡土性的一部分。

通过通读《乡土中国》,我发现: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等很多东西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比如,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再如我们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突然发现,我们中国人是有根的,这个根已深深扎在土里,其最本质的内容很难改变,这就好像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这些问题都一一可以从书中找到答案。

时过境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费老的所思所想依旧在启迪着无数后辈读者,费先生以睿智的眼光透视传统的中国社会,用辩证反思的观点观察中国社会,这样的方法在新时代的今天理应被继承,被发扬。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刚刚过去的一周,语文老师让我们在阅读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基础上,各自登台,课前演讲,说说自己熟悉的“家乡”话题。回想周四晚上,舍友们大概都入睡了,我却辗转难眠,陷入了深深的回忆……

“身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古人因为空间阻隔,交通、通讯不便,而每逢佳节倍思亲,生出太多的客愁。如今的我,虽在他乡求学生活,终因在故乡生活的时间不够长,又长期和父母在一起,我对故乡的感情也就不够深厚。但乡愁还是有的,童年的记忆尚未远去。此时此刻,我的思绪一路向北,回到心心念念的故乡——邯郸。

这座城市承载了几千年的历史,单说这些成语,邯郸学步,围魏救赵,完璧归赵,胡服骑射等等,就够铺垫我成长的见识的,而最让我忘不掉的就是这座老城独特的“味道”。

第一层味道便是美食。驴肉火烧在华北地区可谓独占一片天地,熟度透彻,香而不柴,酥软适口,味醇绵长。要是能打早儿起来赶上路边大爷刚做出来的火烧,舀上一碗玉米糁,可以说是很满足的享受了。不光是驴肉火烧,还有和村熏肉、羊汤也是这座城市的美食标签。那汤,其色白似奶,水脂交融,质地纯净,鲜而不膻;那肉,香而不腻,烂而不黏,吃上一口便回味无穷。我每年长假都急着回故乡住些日子,大概是被这老城的味道吸引的吧。

第二层味道便是这座城市的人们。这座城能承载几千年的历史,与其包容开放的精神气质是分不开的。在我的体验里,这里不管是什么岗位的人,都能热情地对待生活。在我的记忆里,每次从机场打车回家,出租车司机总能用亲切的邯郸话跟我唠上几句,这口音时时刻刻提醒着我,这就是家乡。

第三层味道就是这座古城的文化气息。这里被称为“成语之都”、“太极之乡”,小孩子从学说话、学走路开始就耳濡目染,其文化之气里往往就多出一些“成语”和“太极”的味道。

秦始皇嬴政生于此地,也就是战国末期的赵国都城邯郸。他从邯郸出发,一步步崛起,横扫六国,统一中国,建立了“千古一帝”的不朽功业。而作为一个学生,我更感兴趣的是,秦始皇统一中原后,下令统一和简化文字,让汉字从大篆统一到小篆,后来又改进为隶书。我喜欢隶书,喜欢这穿越千年的神奇文化。

放眼历史,北京、西安、南京、洛阳、开封、杭州等古城随着朝代的更替,其城市的名字也是不断变化的,而“邯郸”作为地名长达三千多年,从未改变,这恐怕是中国地名文化的一个特例。

每年长假,我都要回到邯郸,在故乡住些日子。我常常去滏阳河畔,在那里畅想未来,心中充满阳光。燕赵古都,老城街巷,我喜欢这里的万家灯火;梧桐树旁,现代建筑,我喜欢展望古城往南续写的方向。

乡土中国,乡土邯郸,乡土乡音里有我辗转的老城的味道,有我遐想穿越的温暖的乡愁。在异乡的新城,我为“家乡”代言,但愿我心目中的邯郸味没有客愁之苦,而有的,是同学少年,共享风华。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中国》一书,准备仔细阅读一下。

在“再论文字下乡”这一篇章中,费孝通先生接着说明文字在时间阻隔的情况下有说明不同,对于这一篇章,我理解得不是很好,我在此也多说不了。模模糊糊只知道在这个篇章所讲的文字下乡跟文化、词、语言、记忆等有关联,我说不清。

在“家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认为家庭的大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说到了“家族”,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夫妇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9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0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1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2

《乡土中国》共分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等共十四篇,经过我两个星期的阅读,已经对前三章有了一定的理解,感受到了中国浓厚的乡土文化,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那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人的一些特质,下面我就针对阅读后的感受做一个简单的综述。

一、开篇,费先生便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认为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根基,说乡下人“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生,生于斯长与斯。中原人到了草原上依旧要锄地播种,不管天气如何还要试着种地,想家时可以带一捧家乡的泥土煮汤喝,“土”是他们的命根,又讲“村里的人过去什么姓,现在还是那些姓,不太变动”。土地是固定的,不流动的,而这种不流动表现在人与人身上,就是乡土社会中农民聚村而居。

由于他们聚村而居,彼此之间相互熟悉,即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维持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文中提到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有机的团结”即礼俗社会,“机械的团结”即法律社会,说到“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法产生的,而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特性注定了他们彼此特殊的交流环境。

二、文字下乡。“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先生认为这句话是有问题的,认为这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正如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是一样的,有人说乡下人愚是因他们不识字,是文盲,但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怎么能说他学习能力不如别人呢?

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象征体质,文字更是,在人与人无法直接接触到的情况下用文字来传递信息。“乡土社会”中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他们天天见面,面对面接触,不需要文字也能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很好。费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因此文盲并非因为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的本质。

三、再论文字下乡。上篇从空间维度讲述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因此不需要文字,而本篇着眼于时间格局。认为只有当生活发生变化时,感到记忆不够时才需要借助外在工具即文字,而乡土社会不流动性强,缺乏变化,因此从时间格局来看,乡土社会也没有文字需求。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讲的中国传统的乡村生活正是我小时候所切身经历的,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村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举办红白喜事,同村甚至邻村关系要好的大家都会提前帮忙,这次你帮我,下次你家有事我又来帮你。总之,这本书读起来让我很有代入感,将学术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3

何为乡土?

费孝通在书中认为,乡土性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乡下人离不开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最主要的谋生方式,土地在农民眼里是跟生命同等重要的东西;二是不流动性,并不是指人员的居住地是不变的,而是在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三是熟人社会,乡土社会的特点就是人员的变动十分缓慢,迁出迁入的情况比较少见,因而乡土社会是熟人之间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知根知底,从而会有“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

但是乡土性只是对乡土阐述的一个方面,费孝通用了一本书都说不尽的东西,我们也不强求概念,我们只需知道,现在的中国社会仍是乡土的,仍保留着古老的独特的文化属性,中国人不管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从根本上都或多或少存在乡土特点。第二个部分又谈到了文字在乡土社会中的意义。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字是不必要的,“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文字呢?”其实,还有更多的不需要声音和文字参与的“特殊语言”可用来作象征的原料,如表情、动作等,它们比语言更有效。“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说话都不是传达情意的惟一象征体系。”乡土社会的稳定结构导致在这个社会中的人接触的人员网络比较简单,加上生活方式的单调,语言足够在人与人之间进行交流,文字则显得过于麻烦和多余了。

第三个部分谈到差序格局。这个部分对我来说十分难懂,在中国的社会中,个体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每个人都可以是自己圈子的中心,通过个人向整个关系网传递信息,有自我主义的特点。其中我认为比较有意思的就是“人治社会”的概念。中国是法治国家,但是在乡土社会中最有效的维护秩序的方式并不是法律,而是人伦。往往人际关系会限制自己违反秩序的行为。差序格局的特点在营销中有很大的作用,除了比较官方的广告投放之类的,我觉得拼多多也算是很好的利用了这一点(不知道理解的是否透彻)

然后是家族和男女有别,到此的视角突然以家庭为主体放大。中国的家庭以父系大家族为特点,是连绵延续的,从而在生儿育女方面中国人的重视度极高,对子辈成员的感情婚姻问题也比较在乎,才会出现早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而男女有别则认为男女之间不必求同和相互了解,在生活和精神上产生一种隔离,防止出现激动性的感情(这一点我也不是十分理解)

最后几个部分都写到了乡土社会中的决策和权力结构,以“礼”的社会规范来调节秩序。作者还认为现有司法制度的缺陷是破坏了礼治秩序,难以建立有效的法治秩序。权力的归属有四种形式: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其中的长老权力我认为是比较广泛的,乡土社会中有名望的长辈话语的执行度很高。

总而言之呢,这本书看的比较累,专业度比较高,加上这种社会学的作品很少接触,所以费了很大力气看完,也不太能够理解透彻里面的一些概念。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4

看到书名的瞬间,我最先关注的不是“中国”,亦不是“乡”,而是“土”。我们现在提到“土”,更多的有一种蔑视、看不起的感觉。比如别人说你穿的很土气,没人会以为别人是在夸赞他。但是在阅读完《乡土本色》这一章后,我的态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开篇就点出中国社会的本性是拥有乡土性。这“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土地的重要性。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

中国社会具有乡土性,在农村生活,以种地为最普通的谋生方法,因而也最明白泥土的可贵。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这一阵子疫情有了好转,我们就去后山上挖野菜。现在想想,野菜的出现真的很神奇,你不播种它也能自己生长。我们挖的是荠菜和苦菜,挖它们并不困难,后山的田地里到处都是,拿着小锄头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冲洗一下,蘸豆瓣酱就能直接吃。我想也许没有食物的饥荒年,人们也能从这些田地里的野菜果腹,这也许就是土地给辛勤的人们的馈赠吧。

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农业文明为主,人们被禁锢在土地上,自然也受土地的影响很大,“安土重迁”的性格、“落叶归根”的思想已经深深融入我们的血液中,即使我们换了居住地,也仍然会选择先进行农业生产,文中也举了一个中原人即使到了适合放牧的内蒙古还要进行土地耕种的例子。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耕地是固定的,粮食的富足,人们开始繁衍生息。随着人地矛盾不断激化,同等的土地养不起那么多人,就会出现分家的情况,一些人就要出去寻找新的出路。虽然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重视安土重迁,但是各自保持着孤立与隔膜。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社会有一个数量很大的阶级——农民阶级。农村人员流动性差,农民之间互帮互助,一起耕种劳作,一起保卫家园。为了各个方面的便利,聚居在一起。农民因为土地的影响,安土重迁,久而久之,聚居的人们之间变得熟络,形成了所谓的“熟人社会”。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才有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

读完《乡土中国》,我对“土”这个字的态度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也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之前我们提到农村,印象可能是破旧、贫穷,人们都是从农村去城市生活,但现在很多城市人返回到农村,去呼吸更新鲜的空气、去体验农家乐……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本色这一章概括总结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人们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在文中提到的“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整章都是围绕这句话展开的。读完《乡土中国》之后,发现费孝通先生的语言风格将原本晦涩难懂的专业知识变得通俗易懂,值得反复回味。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5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6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7

还记得第一次翻开《乡土中国》是在大二,当时是由于英语课的需要而阅读此书。这是我国著名学者费孝通先生写著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的作品。在此书中,作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面展现于读者眼前。而此书也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当时主要阅读的是其英译版本,故而对中文版的遣词造句以及其蕴含的更深层次的事物道理并没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探讨,所以近日得空重读《乡土中国》,再次走进这个充满“土”味的世界,又是别样一番感受。

《乡土中国》由《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这14章组成,每一章都相对独立而又密切相关互相照应,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内心最为触动的是第一章《乡土本色》和第五章《系维着私人的道德》以及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

第一章的内容看似平淡无奇,但对于一本理论研究的书籍,既不枯燥陈闷,也能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我认为就已经算是成功了。而真正打动我的是从那个“土”字开始的。诚然,这个词算不上一个褒义词,作者也是知道这一点的,但他就是这么直接的用了这个词,并在之后的几章中也不时提起它,或许描述中国的乡土社会还有更文雅更高档的词,但是这个“土”字,撕开了我们对于本身面目的羞愧面纱,就是土气,那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系维着私人的道德》这一章中,费老讲述了很多方面很多维度的问题,古今中外均有涉及,当然也提到了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仁”。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我们总是在不断探讨更新对“仁”的理解,书中虽并未明确指出何为“仁”,但是通过引用和论述《论语》中孔子的话语,让我们对“仁”也有了不一样的理解。此外,费孝通先生还讲到了美国的《独立宣言》和“代理者”minister,墨子孟子所秉持的观点也有提及,即使是社会学专业方面的书,也是多学科多方面的交汇贯通,这一章使我不由得对费老心生敬佩之意。

而在《血缘和地缘》中,所讲述的内容在我看来更偏专业性,但“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等一系列陈述句式和下定义的说明,深入浅出,通俗且简洁明了的语言总是让人不知不觉中就被吸引,有种“润物细无声”的感觉。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己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8

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中国社会学上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要了解日本文化很多人会去读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而要了解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则离不开这本《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老在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他于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课内容整理出来的书,37年后的1984年由三联书店重刊。主要依据当时乡土社会的人际生存现状、社会结构、交往方式等,运用定性研究的方法完成。该书中的乡土中国,其实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各种元素,再看三十年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可以发现费老的很多说法如今仍然拥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文中开篇就指明了乡土社会中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基本特征,乡土性,这也是整篇文章的基础。正是在乡土性的基础之上,作者延伸开来得出了很多结论。乡村社会的乡土性导致了不流动性,从而产生了一系列乡土社会的特性:礼俗社会,文字的相对不重要性,差序格局,无讼无政,家族的基本结构,血缘社会等等。整篇文章是一种横向思维的'视野,将乡土社会不同部分的不同特性以此剖析。

我比较感兴趣的是费老笔下的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他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这个圈子具有伸缩能力,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能放就放,能伸能缩。这是自我主义产生的源泉,也是中国小农意识、自私自利产生的另一种诠释方式。中国人在国际友人眼中永远顶着“自私”的帽子,没有集体、国家意识,永远想着自己及小家的利益。因此他们只扫自家房前雪,他们为一己之利损害大家的利益,他们目光短促、心胸狭隘,他们不顾天下苍生只顾自己安乐。

这让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看客,这些看客在鲁迅作品中都以群像出现,是一批生活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落后的群众,居处在偏僻、闭塞、愚昧、落后的中国乡村,长期以来的封建意识的毒化和侵蚀,已积淀在他们的精神骨髓中,并在他们思想、心理、性格、言行中自然而非自觉地表现出来,于是他们愚昧、麻木、无聊、庸俗,于是他们集中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民的劣根性,以及我们民族精神中的严重痼疾甚至于人类某些弱点,即安于命运,麻木顺从,既受人愚弄,又愚弄他人的性格特征。

不仅以前的文人在批判国民的劣根性,当下也有很多人在反思。昨天和同学看完了姜文的《让子弹飞》,这是一部很多人期待已久的影片。姜文一改以前怀旧、缓慢、意识流的风格,在这部新片中注入了很多反讽、黑色幽默的东西,使得商业大片的背后也有很多让人反思的东西。其中之一,就是国民愚昧自私的劣根性。费老先生在开篇就意识到,已经有一种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逐渐产生,在这里可以称之为城市社会。如今中国城市化进程发展的如火如荼,乡土社会确实在逐渐土崩瓦解。可尽管如此,乡土社会中的很多特性却残留了下来,并在城市化中畸形发展,这使得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基层民众都面临了很多困惑。最近“黄山门”事件愈演愈烈,复旦大学面临着严重的公关危机。事情可能不像网络舆论中所说的这么简单,但归根结底,广大网民还是在指责国民自私自利的劣根性。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在费老先生笔下属于乡土社会的特性,在中国一流大学的学子们(所谓的知识阶层)身上出现。中国经济的崛起大家有目共睹,于是很多人开始称中国为“大国”,但大国绝对不能只是经济上的腾飞(中国在这方面也还需要继续努力),国家软实力、国民文化素质也是很重要的一块。大国就应该有大国的风范和气派,而如今中国依旧充斥着小农意识和小市民意识,整个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乡下人进城穿了套西装,脚下却依旧是双解放鞋,显得不伦不类。

《乡土中国》后半部分主要剖析了皇权、官僚、绅士的关系。皇权拥有至上的权力,是天下的拥有者;官僚并非天子的家门,并不和皇上分享政权,他们不过是臣仆、是行政机构;而绅士是退任的官员或官员的亲戚,他们没有权力但是有势力,他们在官僚机构的庇佑下虎虎生威。绅士是士,官僚是大夫。士大夫联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一个重要的层次,就是到现在还是如此。只不过名称有变而已,“士”变成了政府官员,“绅士”则变成了“官二代们”。官二代文化或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人情、礼俗而非法治为基础的传统也为官二代文化提供了滋生的温床。这几年公务员考试异常火爆,这是个很值得人们反思的现象。首先参加公务员考试人员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没有多少人是真正秉着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好公仆的目的从政的,大多数的人是为了混一口饭吃,为了在得到官僚体制的特殊庇佑。当然每个人都是要生存的,有一定程度上追求物质无可厚非。但官员是特殊的职位,他有一定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是整个社会进步的间接领导者。当一个社会上的官员都没有了责任心而沦为物质的奴隶时,这个世界是可怕的。其次,相比公务员固定的收入外,大家更加看重整个官僚体制的庇护作用。这是社会另一种形式的沦落。如今官员与官员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相互保护的体系,各种有需求保护自己的势力都在向官员靠拢,商人表现的尤其明显。于是出现了,出现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9

初读《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只对先生所提观点一百个不赞同。先生在两篇文章中分别从“时间阻隔”和“空间阻隔”两个角度论述了乡土社会背景下的中国农村没有推行“文字下乡”的需要,原因是在“面对面的社群”中无需文字就可以很好的交流和生活,文字的使用不但无意义更有可能画蛇添足。先生的论据是在以土地为生存基础的中国农村,人们的生活是相对固定和封闭的,经验和文化的传承完全可以通过“口口相传”实现。看到这些,我心中却有无数个反驳的理由。我虽不赞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仍然相信“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识字读书是帮助人们脑洞大开的重要途径。只因封闭无需识字其结果岂不是更加封闭。思来想去,感觉唯一能让我尚且接收书中观点的理由就是“时代不同,观念不同”。而先生在书中的观点也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探索性开拓。正如在84年图书重刊时先生所言,“这本书最初出版之后,一搁已有三十七年。......我愿意把这不成熟的果实贡献给新的一代年轻人。”

然而,作为一部社会学著作,我认为《乡土中国》必有它的独特价值。所以再读,而细读之后确实让我眼前一亮,不得不感叹先生思想的前瞻性和观点的独特性。

诚然,在当代社会,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文字和文化学习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中国,文化学习是农村提高生产力的必由之路。然而,在40年代末期的中国,在那时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背景下,农村文化普及或许真的没有土壤。所以,正如先生提出的结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而现在中国社会“基层变化”也正为“文字下乡”提供了条件,使“文字下乡”成为了必须。而先生在70年前提出如此观点真的是太有前瞻性。

先生的另一个观点是“......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这个观点的明智在于它提倡的是“因地制宜”和“因材施教”。真正考虑到受众特点的教学才能使学习发挥最大的作用,而不只是局限于形式化的学习。由此推广到我们的对外汉语教学,考虑到不同国家学习者的不同特点的教学才是真正科学的教学。也许这就是汉语教学进一步国别化细化的需要。推而广之,对于我们自身的学习也是如此,真正适合我们、可以提高我们自身能力的学习才是有意义的,而不是为了学习学习。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0

《乡土中国》的主要内容来源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这本薄书显然谈不上是鸿篇巨作,只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阐述观点。

感觉当时30多岁的费孝通无论在思路观点,还是研究学问本身,已经相当成熟。这本书直到现在来看,依然感觉很有道理。

费孝通在序言里讲到,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不只是说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乡土中国》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

熟的关系是不能谈钱的,所以走很远也要去集市这么个环境下去交易,或者让外来人当商业媒介。没有血缘(换成其他“缘”也类似)关系,外来人很难融入乡土环境。

乡土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孤立隔膜,本质上却一点不孤独,相比之下城市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倒是很紧密,本质上却是异常孤独的。法律、道德约束人,在中国最能约束人的非“礼教”莫属,能量要强大百倍。

倒是有一点,原来男女不讲爱,不讲私情,讲的是三纲五常,忠孝义悌,君臣父子的纪律,追求的是有利于家庭团结的效率,好打造事业共同体,夫妻间关系淡漠是常规。如今受西方观点影响较多,开化不少,男男女女的,好关系既是伙伴,也讲情爱,一年中情人节也得一中一洋两个。

.还有一点,原来的家族概念淡了,大型家族也越来越少,有些形式上还有,但长老的乏力,只是年龄大但发挥不出族长的权威功能。但那些还能保持家族规格的,家族及其家族成员的事业就能绵延与成就。随了西方观点的夫妻小家庭成了当前社会的主角,尤其在城市中。

书是分节点分析,便于理解便于阅读,十四个节点合起来,又是个完整的社会脉络。乡土中国换个说法其实就是传统中国,是我们今天这个中国的逻辑前提。中国的社会脉络,长久以来都是如此的,感觉长久以后大概也还会是这样的。

当然,伴随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显然感到乡土中国的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中国只是四季的转化,而不是时代的变更。

所以本书的参考意义应该会是极其长久的。读此书,再联系生活的实际,便能理解许多世道、许多相处的章法。几千来来,文化未曾断过,也还将绵延下去。大家都是不能置身事外,而得感同身受的观世、处世。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1

在读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一书之前,我对中国的总体认识,还是只停留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国基础上。因为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而在这五千年的文明传承过程中,积累了以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为代表的深厚农耕文化,从而奠定了中国农耕文明史地位。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村生活的了。简单的说,在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在我的老家,至今还沿袭着一部分原始的生产工具,比如犁铧、马车、锄头、石磨、水车、水磨、纺车等生产工具,从这些生产工作可以看出,在人类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在部分农村还沿袭着这些古老的生产工具,充分说明,中国具有的乡土性,从而导致乡土文化的根深蒂固。

中国从古至今,许多农民靠务农为生,而且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正因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的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以前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仅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中国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至今都是在仁、义、礼、智、信的礼教下前行,并不断在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影响制约中慢慢前行。可以说,文明的进步,离不开生产生活,是在几千年中国老百姓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他们在原始的生产生活中,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最后战胜自然和一切困难,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耕文明,从而推动中国一步一步向前发展进步。

家庭是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指它的结构,生育指它的功能。亲子是双系的,兼指父母双方;子女限于配偶所出生的孩子。这社群的结合是为了子女的生和育。在由个人家担负孩子生育任务的社会里,这种社群是不会少的。但是生育的功能,就每个个别的家庭说,是短期的,孩子们长成了也就脱离他们的父母的抚育,去经营他们自己的生育儿女的事务,一代又一代。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社群总是赋有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如果家庭不变质,限于亲子所构成的社群,在它形成伊始,以及儿女长成之后,有一段期间只是夫妇的结合。夫妇之间固然经营着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但是所经营的事务受着很大的限制,凡是需要较多人合作的事务就得由其他社群来经营了。在中国是一个讲裙带关系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的因素就是家族。虽然现在中国已经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加强社会治理结构管理,但在社会这个共同体中,家庭势力同样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势力不可小视,充分说明中国的乡土性。

总而言之,要弄清中国的乡土性,就必须要从生产工具、土地、文化、家庭等方面来综合分析研究,找出有中国乡土性代表性的因素。在结合社会学有关理论,充分找出各因素之间的关联性及在社会治理结构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而讲清楚中国是一个具有典型乡土性的国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2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在大一时就有所耳闻,当时还向同学借了,但是一直都没看,这次寒假也算是机缘巧合,在整理东西时被我翻了出来,于是便带回家通读了一遍,颇有些体会。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知道这本书是费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整理汇编成册,发表于1948年。此后多次再版,其内容依然没有过时,无论是专家学者,抑或是普通读者,都不吝赞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好了,它已经带给我足够的诱惑,吸引着我对这本小册子发起进攻。我断断续续读了几个星期,总是不断回头去看:先生是怎么论述一个问题的!对于我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来说,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闲聊中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当我试图将不足百页的小册子整理一下,将它从内在逻辑上梳理一下,才发现原来如此困难,它包含了很多东西,顺着其中一点深入思考下去都可以有很多的收获。除去丛刊序文和后记,一共十三篇短文,总字数不过万余字。下面我将根据自己的阅读体会,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相当于一个概述,为我们简单描述了乡土社会的种.种,为我们重新认识了“乡土”的含义,土地将人们限制在一定地域,形成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个社会以基本的村子为单位,村子之间相互隔膜、孤立,村子中的人形成有机团结,进而形成熟人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生存并不困难,只需要严守上代人口口相传的经验。总之,它为我们描述出一个乡土社会的轮廓,也为读者更好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基础。第二篇和第三篇《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更像是为乡下人“平反”,逻辑的起点是有人说乡下人愚开始,继而那些人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然后再追问,为什么乡下人不识字呢,然后论述文字对于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从文字作为一种意思传递方式,它的局限性,容易造成意思表示的误解,有时候不能准确全面的传情达意,且与乡土社会的不相符,相比较直接的接触时的语言而讲,实用性相差甚远,甚至连语言也不是最好的传递方式,共同生活经历形成的特殊语言、动作、表情才是更好的方式。在《再论文字下乡》中,又从文字下乡的时间阻隔来说,世代的阻隔仅仅需要口口相传就可以完成,因为不同时代的人在这个向泥土讨生活的社会中,面对的是同样的问题和遭遇,经验无需积累,只需保存,在这样的情景下,文字的用处自然不大。

两篇文章用说理性的文字,成功为乡下人的“愚”辩护,土是一种乡情,与愚昧等贬义词无关,“不识字”只是在一种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中自然形成的。这样一种写法,倒像是苏力式的存在即有理由,为现存的制度和现象辩护。我们也许可以说他没有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但是我们却要重视他们的意见,因为那睿智的语言之下,是对社会改革的慎重,是从理智的思维出发,为我们分析前进路上的一块块挡路石,以及可能出现的障碍。当我们认清楚这样的现实,了解传统的乡土社会对于文字的需求后,才能更好理解作者所言:如果中国的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但我认为并非只有等产生了文字需求之后,文字才要下乡,文字提前下乡更好。事实上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也存在着对于文字的需求,只不过需求量比较少罢了,岂不见“立字为据”,岂不见“地契”,从另一角度来讲,乡下人没有机会接受教育,从小就不识字,哪里谈得上对于文字的需求。只有我们提前文字下乡,才可以了解乡下人对文字的需求,逐渐让乡下人的了解文字的优点,让他们有选择。我认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只有在可以充分选择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每种沟通交流方式的利弊,才可以谈需求。同样的道理,送法下乡也是如此。我们同样可以从农村中小的法律需求出发,培养人们一种利用法律的习惯,比如说在农村土地流转、村干部选举、缴费依据等等,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着眼进行法制宣传。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之后,农民对于法律有了更加强烈的需求后,再顺应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下乡宣传。只有这样循序渐进才可达到真正法治社会。不要像现在的普法宣传一样,上去就给人家一叠传单,宣传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国家大法,好像盼着别人家里出现不守规矩、欠钱不还、家庭不和似的,虽然是好心,却让人感觉心里挺别扭,等过不了几天就可以看到这些传单出现在厕所。毕竟中国人目前还有朴素的厌讼心理,习惯于事后才去寻求法律救济。不讲求方法的送法下乡达不到预期效果,并不能否认送法下乡本身。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3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巍巍古国,五千年的屹立;乡土中国,亿万人的传承。乡土中国,于开阖博大处海纳百川,于细谨微小处亦有讲究无数,是中华文明于五千载春秋代序中坚定的后盾,亦是五千载日新月异中无言的坚守,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娓娓道来,地理环境、文化生态等造就的乡土文明,几千年来的文化形态培养造就的独特国民性格和文化习惯,感受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感受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浸润的文化传统,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的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当下社会,深入理解乡土社会,感受乡土中国。

乡土本色

土,泥土。这是乡下人的根脉,赖以绵延的奥秘。君不见远行的游子常备上一包家乡的土,嗅其味便可治愈水土不服;君不见生命垂危的老人硬撑着最后一口气也要拜托家人将自己的尸骨埋葬在家乡的土地,以求落叶归根;君不见那扑鼻而来的土气,正是人们心中家乡的味道,足以使归乡人热泪盈眶。

土,土地。这是乡下人的饭碗,赖以生存的宝藏。上古后稷于小包山上教授农民“适时播种,适时收割。”农业便与中国结下不解之缘。战国时期铁犁牛耕的推广,木石锄的创造何不是中原人民的智慧结晶,男耕女织的精细生活,水稻大麦的丰收图景,中国人在土地上生根发芽,繁衍生息,发展壮大,农业文明的滋养,亦是土地的滋养,王安忆曾说:“风刮起黄土,底下还是黄土,我们都是黄土的孩子。”黄土之上,土地之上,我们无比地深爱着这片生养我们的土地,正如艾青曾言“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生于斯长于斯,亦是造就了中国人安土重迁的民族性格,爱土地重土地,亦是培养了中国人朴实勤劳的人格特点,这也正是中国人的乡土本色!

家族传统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及其重视“家”的概念,家的构建、家的传承、家的兴盛……也因此衍生出很多有关家的词汇,家族、家庭、家教、家风、家和万事兴等等,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见,家在中国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一个家族的兴旺与否亦是考验着家族中每一代传承人的智慧,对家的管理,一直都被人们高度重视,费孝通先生亦是给出了相似的理解,认为在乡土社会中,家庭的主要功能是作为事业组织,家庭的主轴在父子之间,生育在这里是次要的,要为家族事业让步,事业要求纪律,排斥私情,追求稳定,排除一切未知因素,造就了男女有别的历史性局面,解释了中国传统的实用精神和现世色彩。

亚普罗式的乡土社会和浮士德式的现代社会造就了不同历史阶段的中国社会,亦造就了乡土社会中的家族传统。

礼法秩序

礼,礼仪,礼貌。中国人讲究礼,不难记起幼时父母便教育我们要讲礼貌,长大些我们亦是懂得礼仪、规矩。

“礼之用,先王之道,斯为美”,中国人形容政治混乱为“礼崩乐坏”,自古以来,礼在中国的安邦定国大计中都是意义非常,最初的礼是带有阶级性质的礼,中华典籍《礼记》便详细规定了各等级的用度、行为以及规格,在当时社会中,为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提供了一种模板,中国人自古便是很有礼貌的,这种礼貌甚至可以上升为民族自豪感,礼治亦是乡土中国的重要特点。

管子言“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有分有寸,是中华儿女的气度,亦是中华文化的风度。一餐饭,长者为尊,幼者承欢膝前;一餐饭,除却山珍海味,还有捧饭安著的晚辈,严谨的礼节,中华之礼,是长幼有序,温文有礼。

礼的现代意义与现实内涵在今天实则已划为内化为德,道德。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更是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提升人的内在修养,并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对人们的行为加以约束,让礼法秩序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品读《乡土中国》,感受至深,回味无穷,对中国社会,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这种乡土味,这抹中国风,这份家国情,萦绕心间,久久难忘。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4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5

当老师布置我们阅读《乡土中国》时,我便用寒假的娱乐时间读完了此著作,并且有了深刻的感想!

距离费孝通写下《乡土中国》已过去近八十年。书中所描述,探讨的社会现象至今仍可在乡村中找见许多实例,足见其蕴含的丰厚价值和作者见解之深刻独到。在全书的开篇,费老即抛出了极富创造性的观点一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红性的。由此开辟了一个从未有人涉足的崭新领域,凭借他毫不畏惧的闯劲和对知识的蓬勃热情。单是费老个人也对这段年轻日青求索经历感到深深触动。单是这份敢于在未知的识知识板块开垦的勇气就值得我们长久沉思感悟。在此书中,费老以通俗的语言,严密的论证、深入浅出,去尝试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一问题,读罢全书,我们不能不说,这确是中国基层社会的精确刻画,难怪在近八十年的水漫长时间里仍不失其光辉,反而日渐显出它的可贵。

当乡土社会来到今天,它又将经历怎样的变迁呢?它是否这一经几千年发展形成的基层社会现状是否会为这个大发展大变革的新时代所消解呢?我们不妨大胆地做出肯定的问答。费老在文字不乡这一章节中就就提及"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开始抛离士社会,但遗憾的是如今他区不能再带着深邃的思想去审视如今的中国甚层社会了。那就让我们顺着他理性的目光看向今天。

首先,红社会的消解并不意味着农村的消失,而是农村的差序格局、家族男女有别、长老统治等一系列特性被削弱了,我认为这些特性相当一部分是源于乡村的“粗“不流动性”、“封闭性”,正是这种“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生活带来了乡太村独特的秩序(当然这指的是和平年代广封建时代,皇帝的统治,从实在乡土社会中,实际上看是松驰微弱的,挂名的无为的“由此给了乡村不问世事,自我发展的基础。但是在今天标任何一个乡村都无法与世隔绝,封建社会的土壤消失了,在其上生长而出的社会必然会出现改变中,甚至是瓦解。

其次,在城市化不断发展的今天,乡村的许多人口流白了城市,同时鲜有新的乡村诞生,这无疑是在侵蚀着乡土社会的根基。除此之外,原有乡村的诸多特征与现代社会的追求方向是有所偏离甚至是相悖的。爱国是民族精神的核心,但在乡经社会中现代国家的相概念却是没有的: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但在乡经社会中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是模糊的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社会追求自由开放歌颂爱情,但在乡社会中激烈的男女情感是不容存在的……社会的主体一农民的也发生了改变。他们不早已不再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田,而转向集约化、机械化生产、转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经济本不复存在。面对着现代社会的冲击,乡经社会将要退无可退。但我们还不能草率地不定论。广大的经社会并非不能被轻易地瓦解更淮确地说,即使原先的经济社会不再,乡村的生命力仍会催生成个新的乡土社会,更加现代的却保留着原原先部分特征的基层社会。这是就目前来讲的。这个新的乡土社会依旧会变迁直至在更加遥远的未来,在高城市化、高度城市化现代化的未来被彻底消解。

但乡土中国的意义永远不会真正消失,乡始终是中国人永恒的精神寄托,正如书中导读所写的:读懂了乡土中国、就读懂了我们的过去,而只有不忘过去才能更好地走向未来!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6

很早便听说了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中国农村的主要特征,涵盖了人文环境、社会结构、权力结构等内容。为何要讨论中国的基层社会呢?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初次出版于1948年,正处在我国从乡土社会转向现代化都市社会的过程中,同时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并进行对比和解读。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也许我们现在生活在城市,但上一辈或上几辈定在农村生活过,因此乡土社会是我国的基层社会。正如书中所说,“因为只有直接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简单来说就是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较小,村子里的人祖辈都生活在一处,彼此间很熟悉,甚至是亲戚。就连我这个生在城里的孩子,每次回老家见到任何一个人总能发现我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亲戚关系。先辈的经验以及礼俗也得以通过语言流传下来,并不需要依附于文字。由此可见,乡土社会的特性决定了文字在乡下的非必要性,我们若是因为多识得几个字而沾沾自喜,那便是肤浅了。

其实一直以来有个问题困扰着我,为何我们的文化与西方文化相差如此之大?不敢说我从《乡土中国》中找到了确切答案,但确是汲取了一些想法。我们的乡土社会是依赖于农耕的,所以世世代代居住在同一片土地上,祖辈的礼仪文化通过一代代的言传身教得以延续。因为周围都是熟悉的人甚至亲戚,所以“面子”就显得很重要,也由此衍生出了礼俗。例如向别人借了钱,不仅要及时归还,还要再多送对方些东西以示感谢,否则便是失了礼数。这些礼俗也好,亦或是道德准则也好,可以说都是模糊的共识。并不需要法律的要求,每个人自出生就会从长辈那里了解到这些共识。所以我们可以说,社会格局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文化差异。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7

古人有个习惯,离开故土要在行囊里带一捧故乡的泥土,意味着走到哪里都不忘记自己的根。中国人农耕火种自古传承,对土地有特别深厚的感情。从远古女娲造人的神话就能看出来,我们都是小泥人的后代。我刚进读书群里曾经问过一个问题,中国文化和外国文化的差异是怎么形成的。当时群友们给我推荐了几本书,认真地列到越来越长的书单中,但惭愧地还没有开始看。所幸这一期共读书目其中的一本《乡土中国》,起码让我先了解了一部分中国乡村文化的传承基础。

这一类书籍不在我的阅读舒适区,读前不免忐忑,但这一本确实很好看,深入浅出,足见费老功力。我想重点谈谈《乡土中国》给我的一些感受和启发。

一、规矩在乡土社会中是人们自然而然地去遵守的定式。

最近沸沸扬扬的metoo事件、强东事件、霸座事件等等,其实归根结底都是权利和权力的边界在哪里的问题。而权力和权利的边界在中国有个比较属地化的词儿,规矩。《荀子·礼论》:“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礼记·经解》:“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孔颖达疏:“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可见对于规矩,从古人开始就有非常明确的定义了,简单说来就是用来衡量边界的规则。

费孝通在乡土社会中直接指出:“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一点与以契约作为关系维系基础的西方社会区别非常大。

我记得小时候回农村老家过年,最头疼的就是大年初一的早晨,因为晚上守岁过了十二点才能睡觉,早晨天还没亮就要早早起来并吃完早饭,因为天亮之前就有人径直登堂入室来拜年了,如果还没起床会被人大声嘲笑。但头晕眼花的我又最记得这个时候,因为爷爷家辈分很大,会有四五十岁来拜年的陌生成年人喊不到十岁的我为“姑姑”,在炕沿就势屈个膝且作揖来问我新年好。在更趋近于契约社会的城市里,这种半夜直接闯进别人家,以及喊个小孩子为姑姑真是很难见到的光景。但当地全村都是这么做地,反倒是我的惊讶显得格格不入。天亮前一定要径直登堂入室别人家并拜完年,并且一定按照辈分不按照年龄来行拜礼这种行为,并没有人质疑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当地人看来这就是天经地义的,年年如是,这样才是不失礼。

所以费老得出结论: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二、乡土社会维持秩序的力量所在是人治

契约社会有暴力机关可以帮助维系契约的有效性,那么对于以口口相传的经验形式流传下来的道德约束作为规矩,怎么维系其有效性呢?费老指出:“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我们的社会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想见,在某个波纹中的秩序,一定程度上这块石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细细品来颇有点谁发起、谁负责的意思在。

费老归纳出三种权力方式:

第一种是在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权力。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老子提出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其实就是避免纷争的一种手段。就像水滴,当互相融合时,可能一滴不干净的水就会污染一大杯水。但冲突是不可避免地。那么一旦有冲突发生,乡土社会的横暴权力就要发挥其作用了。

最能体现横暴权力的横暴二字的一个例子,是妇女一旦被发现不忠会被浸猪笼、沉塘。而这种惩罚自己家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实施了。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一定要维持稳定,并且要生育和繁衍劳动力,多多益善。所以对于导致家庭不稳定的因素,要使用横暴权力去干涉,就像人体的免疫细胞自主发挥作用一样。暴力导致的悲剧非常之多,这也是乡土社会为现代社会所诟病和不可想象的大多数现象所在。

第二种权力是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这种权力模式大家最不陌生,少数服从多数、投票等等都是同意权力的具体工具形式。同意权力对于乡土社会的重要性在于,一旦达成共识,就可以形成一股合力,更加促进乡土社会水源获取、土地分配、耕牛等物资共用这类争端事项圆满完成。典型的例子是,大家都同意去买媳妇,所以通过买卖获得的媳妇在本地人看来就是正当手段完成的家庭构建。农村被绑妇女解救十分困难就在于此。

第三种权力是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提到长老这两个字,感觉莫名回到了篝火面具的洞穴文明。但实际上随着乡土社会的发展,长老是一直存在并有其非常崇高的地位的,现在也还是存在的,只不过形式和名头上稍微整了整容。

长老长老,顾名思义,首先要长,这个长可以理解为长辈,这是身份和地位上的限制;其次要老,毛头小伙子肯定做不来长老,这是经验和眼界上的限制。这两个条件摆的明明白白,长老的作用呼之欲出了:经验的传承。

南方这一点更加明显,对于祠堂、族谱等文化的重视,起名字时大家族一定要按照家谱来确定辈分,有些大宗族都是有族长的。就是没有明显宗族的地方,有红白大事的时候一定要请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坐镇,遇到不懂的礼节要去请问老人应该怎么办。

我参加过农村的婚礼,一定有一位大知宾负责总调度,通常是年纪四五十开外,有丰富的筹办经验,那时候他的指令就是最高意志,包括各种亲戚、贵宾都要听他的调度安排,颇有点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意思在。所以,怎么安排一场婚礼,全在大知宾的一张嘴上,并没有我们熟知的计划书、WBS任务分解、各种公告、条文、时间表来告诉各色人等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所有人都等着大知宾口头通知。有些多才多艺的大知宾,话说的十分之漂亮,一套一套的半文半白,甚至有些还会唱着押韵的歌词来安排事项,令人叹服。这就是典型的人治。

第四种权力是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时势权力。费老用的这两个字非常传神,时势造英雄,这种权力的产生和实现方式大家都懂得,是彼可取而代之的自信,是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霸气,是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大胆。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时势权力还是在乡土社会的框架内产生的,一旦取得了权力,不会跳出乡土社会的特性去重建一个世界,如果真有哪怕一点征兆,那么就会有人怀疑对方可能是穿越者了,比如王莽同学。

那么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打土豪分田地,这是框架内还是框架外呢?嗯嗯嗯,我感觉我这篇读后感想到这个问题后就可以结束了,那么,就结束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8

费孝通先生在此书开篇第一句就言明:“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正是希望通过《乡土中国》一书来探讨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法国社会学家孔德曾经说过:“凡在上级的必然以下级为基础,因此也可以用下级来解释上级。”农村是整个中国的基层,中国现存与新兴的很多阶层都是从农村分化出去的,因此研究乡村问题对于我国现在以及未来的发展都十分重要。

什么是“乡土”,这是费孝通先生在全书开篇就着重讨论的问题,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泥土”是与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分不开的,正是土地塑造了中国几千年的荣光,但也是土地束缚了我们向上飞的翅膀。在乡土社会里,“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是生活的常态,一块能用脚步丈量其长短的土地,可能就黏着一个家庭几代人的一生。固定的生活模式、熟悉的生活人群、不流动的生存空间、在各自孤立的社会圈子中形成了的“熟人社会”,是一种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乡土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从长大到死亡都是在一个熟悉的圈子里,人们从熟悉得到信任和安全感,契约与法律在乡土社会中反而成了多余之物,因为维系着乡土间信任关系的是一种由熟悉而带来的可靠性,但这种“约定俗成”却往往格格不入于当下这个由陌生人所组成的社会。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之中,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则是变态,哪怕是被迫离家迁徙,乡土社会的“根”还是不变的,他们就像被风吹出去的种子一样,在落地生根以后,仍然会在新的村落中延续旧的习惯。

在乡土社会之中,文字也是多余的,但这并不意味这乡土社会没有文化,更不意味着乡下人是“愚”的。在乡土社会的人们更加重视文字的有用性。我们对文字的定义是:记录思想,交流思想,承载语言的图像与符号。但是乡土社会是一种“面对面社群”。相对狭窄的人际交流结构与封闭式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乡土文化只需要横向之间或者纵向几代人之间经验上的传习,而文字却是因为人们在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阻隔的限制而产生的,归根到底,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中发生的。乡土社会是一种近乎于“重复”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单凭语言已经足够传递世代的经验。词不一定要文,中国古代的劳动者并不是缺乏创造力的,以《诗经》为例,《诗经》的风部集合了各地民歌,其中就包括最脍炙人口的《蒹葭》、《关雎》、《桃夭》等等,这些民歌在乡间口口相传,但若无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可能这些名篇就难以传世。在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中,文字的实用性会大打折扣,因此在我们初步推行文字下乡的过程中会遇到困难也就成为能够预料的事情了。

在费孝通先生看来,中国人“私”的毛病也是有章可循的。费孝通先生运用社会结构分析法,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在差序格局中,每个人都是以“己”为中心来结成社会关系网络的,但是这个网络的大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具有伸缩能力的,《增广贤文》里曾言:“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正体现了这个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变化的特点。书中以《红楼梦》中的贾府为例子:在贾府鼎盛之时,只要沾亲带故之人都可以包容进这个圈子,但到了风雨飘摇之时,便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团了。圈子的大小与“血缘”、“地缘”、“经济水平”、“政治地位”、“知识文化”水平都休戚相关,在这种由一个个社会圈子所组成的社会之中,群己的界限就模糊了,公私的范围也就有了相对性,“克己”也就成了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德行。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9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尙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侑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侑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茖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茖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侑了土的滋养,才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侑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侑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侑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侑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侑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茖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0

乡土中国,听着就具有年代感,这本书也成为了一本高中生必读读物。那么乡土中国到底研究的是什么呢?它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研究了过去的耕种方式,生活方式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从三皇到五帝,从神农氏尝百草到贾思勰的《氾胜之书》农业成为了人们一直都在突破的领域,成就著作也数不胜数。

乡土本色,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想吐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图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当时,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正在向社会化,现代化迈进。

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嵌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性是因为不流动而,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治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治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对于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这里上班,只是知时上的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

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记事很崇拜和记录帝王时间,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

差序格局对不上,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核心起得迟为了更好地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是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是孔子开始,这种人论及是社会差序格局的渊源,作者进一步只说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诗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四人的道德滴血,中国人的私信特别重,作者似乎对于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准备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间润德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应值得一看所示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绳索。作者显然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中意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只是希望能将全力澳门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1

作者通过此书向读者们详细介绍了中国基层社会的特征,也对其他国家的基层社会进行了比较,抒发了许多观点。

乡村中的社会是熟人社会——因为人口流动率小,所以社区之间的往来较少。那人口流动率小又是为何?乡村人民的生活依靠着土地。“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乡下的人民们依赖着泥土所提供的农业资源,土地又是不能迁移的,久而久之人们的居所也就稳定了下来,常态是“生于斯,死于斯。”

“土”,基本意义是泥土,形容人本应是“淳朴”的意思,而现今却成为了一个贬义词。这其中的原因引人深思。正是因为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所以社会中的人与自己的家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大家都是熟人,这样就见外了啊!”对待这样如同家人般的社会中的人们,大家都是如此的心态,哪里用得着担心口说无凭,而画个押,签个字?如同作者所说:“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反观如今我们所熟悉的“陌生人社会”,多接触的并非熟人。无法揣测对方的意图,无法保障在与对方的合作、交往中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于是出现了合同,出现了条约,要双方签字同意。保障自己的权益无可非议,但这也是人与人之间距离疏远的一种体现。“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不得不承认并接受这一事实,因而许多人会感叹城里人们不同于乡村人民的冷漠。

除了“土气”外,乡村人民还常因为不识字而被说是“愚”。然而,文字之所以被发明,是为了运用于两种情况——一是空间上的阻隔,比如人们想要了解世界各地的新闻,此时文字就能够跨越距离的阻隔传达于人们;二是时间上的阻隔:显然古人并不能直接将信息传达于后人,于是他们著下书籍,写下自己的感悟与经历。

而在乡土社会中,距离与时间都不具有隔阂,时常都是通过询问熟人来解决问题,似乎没有文字的用武之地。再退一步说,“愚”形容的是“学不会”,而不是“根本没有学,所以不会”。就算是再聪明的人,不经过学习也一无所知。

后文中,印象深刻的还有作者提出的“插序格局”与“团体格局”概念,对比了中西社会间的不同,也让我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此书书写了我们许多人都没有认真了解过,亲近过的中国乡土社会,全面展现了基层社会的面貌。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2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著名的“差序格局”等有中国风格的社会学理论,就是在这本书中提出和论证的,《乡土中国》是社区研究的一部比较成熟的著作,代表了费孝通先生早期社会学研究生涯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本文主要介绍这本书的背景,笔者个人认为是主要的章节的内容,对当下社会的意义以及笔者一些浅薄的见解。

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已经交代了此书的写作经过,这是他在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大所教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他认为和青年学生的接触过程中应该探索一些有意义的课题来打开那些还没有人探究过的知识领域,而不是借用现成的教材来照本宣科,于是便有了这些一面探索一面讲授的讲义,其中的概念和观点也没有经过琢磨,都是具有讨论性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

社会学在社会科学中是最年轻的一门,更不用说在中国的发展状况,而本书所处的历史背景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1947年),当时的中国刚刚经历了抗日战争并且正在经历着解放战争,费孝通先生在如此艰难的社会环境下还能专注于这样“冷门的”学科研究,亲自到广西瑶山,云南多地农村实地考察调研,在桂期间前妻不幸溺亡,可以说是经历了重重困难,暂且不说其研究成果如何,这样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着实让我等后生敬佩!

在第一节《乡土本色》中,费老在开头就明确指出,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国自古便是以农耕为经济基础,加之我国人口基数大,绝大多数人口是依靠农业营生的。作者认为我们想要研究中国的社会,不妨把注意力先集中在那些务农的乡下人,人说乡下人有些“土气”,当然这个土气并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反倒是准确地概括了他们离不开泥土,依靠种地谋生的事实,同时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大旱兵乱等灾难性因素所带来的人口迁移的状态。费老也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人口不断增加,原有的土地容纳的人数达到饱和后,过剩的人不得不向外开辟新的土地,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老树和种子一样。

这里我有一个切身的事例,在我读高二的时候,曾听大人们提起过,我母亲的祖上是广西人,由于饥荒和战乱,祖上携着妻儿逃难,徒步跋山涉水,找到了一处和家乡的环境相似的地方(云南师宗县五龙乡)并定居了下来,确切算来,到母亲这辈是第三代。2015年,广西那边的后人根据祖上的书信,族谱和口头相传的话,找到了母亲和她的兄弟姐妹们,我曾见过他们相认后的合影,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长相,照片的背景是一条河和连绵的青山,就像外婆家的自然环境一样,我没有想到自己的身世背后居然还有这段奇妙的故事,读到费老所提到的“我在广西靠近瑶山的区域里还看见过这类从老树上吹出来的种子,在云南我看见过这类种子所长成的小村落,还不过是两三代的事。”我想,或许费老当年所说的“大树”和“种子”,便包括我母亲的族人。

交代完农业人口时代定居在一片土地上,其状态是基本稳固的事实后,作者进一步指出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这是由小农经营、水利合作、安全保卫、继承产业四个原因导致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但是村落间是孤立、隔膜的,正如一开始所说的人们世代定居在某一片土地上,人口流动性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就必然疏少,这样的生活是具有地方性的,在这种限制下,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人们的关系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熟人社会,在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越规矩的自由,不是法律所保障的那种自由,规矩是习俗和礼节,是传统的、世代流传下来的东西,在第四章,作者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差序格局”,我们的格局就像是一块石头扔进水里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举个例子,一个人如果有钱有势,他的关系圈可以大得像一个小国,在乡下,一个人的圈子可能就仅仅局限于小家庭里,所以中国人对于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因为这是一个可以伸缩的格局,在这样的人情社会里,我们就注重攀关系,讲交情,大家都以“己”为中心,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波一样越推越薄。

儒家讲究人伦,这个伦就是由己推及到别人所发生的一圈圈波纹的差序,也就是我们传统的社会里最基本的概念,接着在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具体指出,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建成的网络,这网络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所有的价值标准自然也就没法超脱于人伦道德的差序而存在了,也就是说,在这样的社会里,道德和法律是可以伸缩的,因为你的站立基础是人伦道德,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能发生作用,要在问清事情是什么,对象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

在《礼治秩序》和《无讼》两个章节里,费老依旧对法律在中国实行存在的阻碍进行了探讨:乡土社会的秩序由规矩、习俗来维持,上文也已经提及这个“规矩”。约定俗成的准则,前人留下来的经验成为了后人行事的参照标准,这样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规范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准则,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社会关系的中心,每个人的立场与角度不同且在时空的变换下会发生变化,而现行的法采用的是个人平等主义的,这和旧有的伦理观念相差很大,于是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很难运行下去,它所带来的副作用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单靠制定法律条文和设立法庭是很难建立起法治秩序的,更应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方面进行改革,否则单把法律推行下去,不仅得不到法治秩序的效果,反倒破坏了礼治秩序而引起弊病的先发生。

这些论述对于今天的法治建设仍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现在已经进入了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从1997年“依法治国”的基本战略第一次提出到今天已有二十年之久,法律是越来越完善了,可是人民对于法律的了解又有多少?人民的法律意识有没有随着法制的健全而有所提高?法治中国不仅仅只是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它还包括法律所要保障的、广大的人民群众这个主体,换句话说,要让人民知法懂法,普法任务不容忽视,中国的法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在《文字下乡》这章里,费老指出,之所以乡村人“愚笨”,不识字,是因为他们没有接触文字的条件和环境,并且在他们的生活里,语言已经足够表达意思,甚至有的时候,语言都是多余的,因为他们可以通过面对面、特定的符号或者表情肢体语言等就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根本不需要文字,站在对方的立场设身处地地讨论其可能性。这个论述让我耳目一新,因为在以往的认知里,我认为乡下人文盲多仅仅是因为经济水平低,没有条件接收教育,所以人们受教育程度不高。分析这类问题,我只会简单地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简单笼统的结论来解释,这个章节不仅让我认识到了农村教育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更改变了我以往的认知态度,即从事情多个角度具体分析,切忌笼统,一概而论之。当然,这个论述对我国普及义务教育也有重要意义,也就是说想要提高全民教育水平,要设身处地地考虑被教育者的实际情况,改变农村孤立膈膜的状态,加大其与外界的联系与交流,营造出需要教育的环境,而不仅仅只是把教育带下乡。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3

当我用费老的视角观察世界和思考某些问题时,一些难懂的问题顿时就有了解答。当中感触最深的便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

如果没有费老的点拨,也许我会认为初心是根本而非目的,是起点也是终点。一个人不是为了目的而活,而是为了追求幸福和美满而有了目的。不忘初心,不是为了某个目的而起了偏执之意,而是要我们始终记得出发的目的是这份初心。

当然这也没有错。但当我问起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坚守一份初心的时候,我有了新的解答。那是因为,我生来就扎根在这个历史上乃至当今社会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下地耕种插秧的乡下人的土地。是因为我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在中国人眼里,就是土地,那就是家。国家,在中国人眼里不是一个country这么简单,那是因为中国人觉得有家才有国。这时候初心一个词变得宏阔起来。它撑起来的是一个民族爱国的精神,扎下去的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深根。这是第一个点。

同时,初心也是我们的源。书中说,归根结底,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中国》这本书始终在将乡土社会和后现代社会作比较。春节晚会中有一小品,讲的是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的轶事,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谁从前还不是个乡下人”。没有错的。现代社会中的城市无疑是从乡村发展而来,多少人外出打拼为了家里人能过上好日子,反倒在过上好日子时忘了自己最初的样子,忘了源头,忘了出发时的初心。反观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保持着那种不抬头就能走到目的地、不指名道姓只听声音就能知道是谁的熟悉感,他们有着自然而然的信任感,有规矩,无需法律框定,是有机的结合。相比现代社会更多发生的是陌生人的聚集,我们反而需要一部部法律去保持秩序,需要一张张契约去建立信任,是机械的结合。这说明乡土社会是自然的、基础的,任何一个人的成长都必然存在于一个环境中,而这个环境的根就是乡土社会。乡土就是根本,这便是我们要保持初心的理由。

有了乡土,自然就有了乡情。想通了这个,也就能明白四川的朋友吃着火锅激动到流泪,漯河的朋友爱吃双汇火腿肠,东北的朋友看到冬日的大雪想念亲人……书里说,治水土不服要用家乡的一捧土煮汤喝;余光中的《乡愁》,句句道着乡情的重量。中国人自始至终是心向家的,不论年少时是想飞多远多高,最终着陆的地方都是原来那个家。

如今,我等西交学子扎根大西北,在这西北地区教育之高峰埋头苦学、精益求精,便是坚守我们怀中的一份初心。《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面对人生问题的新解答,也是看待世界的一份宽容和坚定。

前路漫漫,我将怀揣西交学子的那份青春的热忱与赤诚,答好人生中的每一份答卷。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4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依赖着农业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农民的比重很高,农民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以前对中国的农村和乡土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想,但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感觉中国的乡土社会都是与书里讲的大同小异的。

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正是世世代代的农耕生活养活着在这片乡土上生活着的农民,所以中国对土地的依赖,造就了这样的乡土社会,现在的“土”是贬义词,似乎带有点蔑视的味道,但我却觉得不然,土字就是代表着泥土,“土”就是乡下人的命脉。从前的农村生活,家家户户春播秋收,挖土豆、插秧、割麦、剥包谷都是我所经历过的。土地是神奇的,你对他有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分收获。乡下生活好像也不用怎么花钱,记得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井,春天在鸟语花香中播种,到了秋天便收获,家家有几颗枣树、核桃树、桃树。柴火上山坎几颗青?木,玉米棒棒也可以拿来烧,逢年过节买点糖果,添件新衣便是了。可见,“土”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

费孝通先生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大概有:一是每家的耕地较少,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耕地距离不会太远。二是水利灌溉需要,聚在一起,合作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聚在一起为了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平分了家里的土地,一代一代的在一个地方增长人口。正是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导致了人被固定在那里。在时代洪潮的席卷下,从乡土时代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乡土时代的生活方式处处体现出了弊端,陌生人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以往那样每逢农忙时节,约定俗成的家与家联合在一起收获,今天在张三家割麦,明天在李四家打瓜,没有报酬,就是在一起吃口饭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的乡土文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也在更新,摈弃了传统的一些不适用的、不好的,遗留下一些人情的温度。

学者将中西方文化作比较,西方社会,在美国,农场主都是一个人掌管着方圆几百上千亩的土地,一家人孤独的生活,是因为处于初期,本就地广人稀,所以西方强调的是独立意识,负责意识,西方社会争得是权力,而我们的社会讲的却是交情,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看中团体,公私分明。但中国则不然。

乡土社会在时间中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成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不必计划,所以时间自然会给我们选择出最适合的生活方案,我们每个人也正如作者所说,教师不应当只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所以,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真实定位,为社会的推进与变化积极助推便是。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们更有温度的执法,站在乡土社会的实际中,处理每一个案件,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那么社会矛盾将更少,社会将更加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将更加强烈!

在这也希望,我们的乡村依旧美丽,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5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6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