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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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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集锦15篇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

这几个星期,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蟋蟀柴特斯从来没有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而不慎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进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特斯遇到了聪明的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喜欢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柴特斯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真挚的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可是就在柴特斯音乐事业达到颠峰时,他却突然作出决定要从此“挂弦”隐退,回归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老家,要过从前那种虽然不知名却十分平静的生活。在故乡凉爽晴和的秋夜星空下,把歌儿唱给土拨鼠、雏鸡、鸭子、野兔和牛蛙听,还要用歌声止住狐狸追杀野兔的脚步。

一只蟋蟀、一只猫咪、一只老鼠之间的友情足够让这个冰冷的世界温暖起来,他们所拥有的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很喜欢这本书,希望它能让更多的读者知道作者乔治写这本书的初衷,要触动人类的心灵,让友情在和煦的阳光下传递吧!友情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友情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建立的,你要积少成多,积友情,攒友情。友情是要自己体会的。啊!友情啊!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2

这一段时间,松原发生了多次地震。考虑到安全的因素,我们这几天上午上课,下午放假。因为时间比较充裕,所以我和爸爸共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读完后,我深深地被老鼠塔克崇拜蟋蟀柴斯特的感情感动了,也被报摊的老顾客史麦德利先生教蟋蟀音乐的这一段深深地吸引了。书里面的每一个人都非常有特点,白利尼老爸的温和、宽容令我感到十分的崇拜;玛丽欧的朋友保罗,是一位列车长,他是一个非常大方的男人;冯塞,是一个中国人,是唐人街一家老旧店铺的老板,他热情、好客。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部分内容是第十三章,大出风头。蟋蟀柴斯特在报刊亭冯塞送的小笼子里,用它透明的翅膀,演绎着一首美丽的乐曲。这好听的乐曲,吸引来全纽约的人,他们都在倾听柴斯特天籁般的鸣奏。对蟋蟀柴斯特来说,这是对它最好的礼物,对我们来说,这是一场美丽的音乐会。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3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童话,讲述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乡村蟋蟀,在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里的奇妙经历。

柴斯特是一只特别的蟋蟀,他不仅热爱音乐,而且很有天分,不管什么曲子,只听一遍就过耳不忘,还能够巧妙地演奏出来。

柴斯特是一只诚实的蟋蟀,他在做梦时吃了一张两元的纸币,闯了祸,但他没有逃避,坦然接受了惩罚。

柴斯特是一只很好相处的蟋蟀,他对朋友坦诚相待,不仅收获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友谊,还获得了玛利欧一家的欢心。

柴斯特也是一只天真的蟋蟀,当秋天来临的时候,他感受到了九月的忧郁,于是更怀念家乡了。

这本书文字风格多变,时而幽默有趣,时而一本正经。内容也十分丰富,报摊起火、吃中国菜、开演唱会等故事,都写得十分精彩,是一部耐看的书。书中的插图非常精美,把人们的神情描绘得栩栩如生。

柴斯特原来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乡下,意外地来到了纽约。他虽然过着快乐的生活,但时刻不忘家乡,按捺不住乡愁,还是回到了康涅狄格州的草原。

这本书告诉我:就算在外过着幸福的生活,也不要忘记自己的家乡。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

我是个小书迷,有什么好书一定要把它啃干净,这不,我又得到了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我便迫不及待地捧起书来“啃一啃”。

当我看到这个书名时,好奇心不禁地涌了上来;时代广场的蟋蟀怎么了?它有什么故事吗?等等。总之,“?”是一个接一个地涌来,带着好奇心,我情不自禁地打开书,解决我的问号。

直到我完全品味完,才恍然大悟,其中这只蟋蟀的经历可真是惊心动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里,来到了纽约个大城市,在这里它遇到一只可爱的老鼠塔克和一只忠诚的猫亨利,以及小主人玛利欧,它们经历了许多困难,,如正在睡梦里享受美味的柴斯特,突然发现自已啃掉的是一张2元纸币,使塔克拿出了自已一生的积蓄,柴斯特演奏歌曲,使正在手舞足蹈的塔克碰倒了火,把报纸烧着了……但是,柴斯特用自已美妙绝纶的音乐回报了玛利欧一家,以及它的两个朋友,塔克和亨利。最终,它选择回到了自已的家乡,过自由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的友情,它们温暖的友情足以充满整个世界。

我相信,我会和它们一样,用爱感动他人,感动世界。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非常好看,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原本住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因贪吃跳进了野餐篮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遇到了爱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还受到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并成为了好朋友。但是玛利欧的妈妈却不喜欢这只蟋蟀,而且还老是闯祸。终于有一天改变了柴斯特的命运,塔克太兴奋了,不小心踢翻了火柴盒,引起了火灾,妈妈非常生气,于是柴斯特拉起了妈妈喜欢的歌曲,这使它一举成名,还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出名后的柴斯特并不快乐,一天两次的音乐会让柴斯特感到很累,越加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好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让我一直沉思在书中的角色,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也要像柴斯特、塔克鼠和亨利猫一样有一颗宽容的心,学会关爱别人,珍惜身边的友谊。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

这学期,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到温暖的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书里讲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在时代广场发生的故事。

因为太贪吃,柴斯特被挤在野餐篮里带到了时代广场的一堆废报纸里。后来,一个名叫玛利欧的小男孩发现并收养了它。他还在时代广场上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塔克老鼠,另一个就是亨利猫,它们两个都住在废弃的排水管里。

当柴斯特第一次和塔克说话的时候,它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塔克听到了,知道它的肚子饿了,就去拿了柴斯特最爱吃的腊肠;还有几次,因为柴斯特的原因造成了玛利欧家损失了一些钱,塔克主动拿出了自己好不容易攒起来的钱给了玛利欧家,借此帮助柴斯特度过了难关……。读到这儿,我不禁赞叹塔克,它是多么的慷慨大方,他又是多么的善良,他们的友谊多么纯洁无私。这时,我想起了生活中的自己,想起了那些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有时候自己不愿意把自己喜爱的东西借给别人……

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你的每一段友谊,每一个朋友。友谊的力量是伟大的,令人感动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7

一个地点,一次巧合,蟋蟀柴斯特被玛利欧收留了,并和塔克鼠、亨利猫成为了好朋友。

在这,我敬佩它们的友谊。就如某天,柴斯特在梦游中一不小心把2元钱当树叶吃了,眼看柴斯特就要被赶出报摊,为了不让柴斯特被赶走,塔克把自己苦苦赚来的积蓄“送”给了柴斯特,让它留了下来。它们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友谊,友谊不是对方危难时袖手旁观,而是自己能挺身而出,王蒙说:“友谊不用碰杯,友谊无需礼物,友谊只不过是我们不会忘记。”接下来,柴斯特用它那惊人的天赋一跃成名,走向了音乐的巅峰,正当我以为它要名扬四海时,它却要“退休”了,在这,它放心不下玛利欧,放心不下塔克和亨利……可是,它并不属于纽约,它还是要回家的。看到这里,我的心莫名抽痛了一下,这是为什么?可能是因为爱上了它的音乐吧。一本书看完,我从《时代广场的蟋蟀》中领悟出2个道理:一、友谊只在彼此的尊重中产生。二、无论自己翅膀多硬,能飞多远,自己的根在老家,还是要回去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8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有柴斯特、亨利猫、塔克鼠和玛利欧。本文共有15章,每一章都描写的栩栩如生,多彩动人。

我喜欢中央广场车站这一章,里面写了玛利欧和柴斯特玩,最后玛利欧睡着时,在塔克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柴斯特带着忧伤和不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因为,在一个秋天,一片金黄色的落叶飘到了蟋蟀笼子的旁边,柴斯特就开始了想起自己的家乡。

柴斯特是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火车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最后玛利欧被它的“歌声”吸引,找到了它。在玛利欧的报摊,柴斯特与玛利欧和塔克鼠、亨利猫成为了好朋友,发生了很多愉快的事情。

我还记得有一次,他们开了一次派对,引发了火灾,柴斯特跳上了闹钟,按响了铃,引起旁人的注意,才被保罗解救。

我特别喜欢亨利猫和塔克鼠,因为我觉得它们两个很古怪,猫和老鼠一般是争吵的,可它们两个却成为了朋友。

看完整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听,我很喜欢“他”。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9

自从我看完《时代广场的蟋蟀》后,就对音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在第十三章里,作者写到了这只蟋蟀成了一位音乐家,还出了名。当时我跟文中的几个人一样,不相信一只蟋蟀还能出名,看完这本书才知道是真的。当然,蟋蟀出名可不容易,它可是经过了不懈的'努力才成功的。小朋友们,如果你们想做好一件事,可不能中途放弃哦!

另外,我还在书本中发现了许多好词好句。比如“沉沉的黑夜”,以前我从未见过,只看过“黑不溜秋的夜晚”和“夜里漆黑一片”等。第二章里还有一段专门描写白利尼妈妈,非常详细。中间就有一句“她一爬楼梯就气喘吁吁,满脸胀得通红。”这些词句都可以用在作文上呢!

蟋蟀还有两个伙伴,一位是塔克老鼠,另一位是享利猫。在柴斯特蟋蟀将要成为明星时,就是它们帮忙练习的。虽然塔克闯过祸,但柴斯特并没有责怪它,还在第十一章结尾时把它定为自己的经纪人呢!

在本书的结尾,柴斯特坐着火车离开了纽约,去乡下看美丽的秋天。《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感人的书,里面记载了许多关于柴斯特的故事,推荐大家都去看一下。(葛佳昕)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0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讲了1961年间的一只蟋蟀搭错了车从乡下来到了繁华的纽约时代广场。不知怎么,这只蟋蟀竟然变成了演奏明星!来来往往的人们都不由自主地倾听蟋蟀演奏的优美歌曲,蟋蟀的主人家报摊卖报的份数也双倍激增。但在蟋蟀音乐事业到达高峰期时,它却想回归乡下,想在故乡秋夜星空下把歌唱给自己的小伙伴听,让优美的歌声止住狐狸追杀兔子的脚步。

出名的蟋蟀和塔克老鼠、亨利猫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主人又疼爱它,为什么它要回归乡下。我们想:难道出名不快乐吗?是啊!出名就要付出,付出你的快乐与自由,所以蟋蟀才隐退“江湖”,它需要自由和快乐。

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那只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蟋蟀的名字)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并不了解自由、快乐与出名的意义,所以在我将来生活中好好思考这个问题。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1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一只叫做柴特斯的蟋蟀因为贪吃,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遇到老师塔克和亨利猫,还遇到小男孩玛利欧。柴特斯用它美妙的歌声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也成为震惊纽约的演奏家!但它因为成名后失去了自由,心情低落。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是呀!虽然拥有了名声,但却失去了自由,这值得吗? 名声和自由就象一个三明治,小小的蟋蟀一口只能吃到其中一层,而它选择了自由。但如果换成我们,好不容易拥有了名声,却要你回家,你怎么会愿意呢?有名却不要,这不是自找苦吃吗?

自由是什么呢?二十一世纪,自由几乎在人们脑海中消失。在繁荣的大城市里,人们被事业和工作压得喘不过气,属于我们的自由早已消失,它变得象金子一样宝贵。自由的快乐和成名后的快乐,你会选择哪一个?咋一看,这两个选择都是金点子。但深入想一想,就相当于自由自在的生活并快乐着与压抑的生活因成名而快乐着,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选择。

自由才是最重要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2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乡下,却因为贪吃而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见了take老鼠和忠厚的亨利猫。还遇到爱他的主人——男孩马里奥,在他们的的帮助下,柴斯特回家了。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他的文章生动可爱,有趣,所以我喜欢它。

我喜欢的人物:柴斯特,因为柴斯特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又有宽恕别人的性格,所以我喜欢他。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100字

今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拿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它主要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跳上火车,来到喧闹的时代广场,认识了贝塔老鼠和亨利猫。一番波折后,柴斯特因为他天生的演奏天赋在时代广场出了名。可他受不了如此大的压力又坐火车回到了他所喜爱的田园乡村。

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人如果太出名,那么他的生活就不会快乐。正如一句话——平平淡淡才是真!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3

这本书讲述的是蟋蟀柴斯特闻到它最爱吃的腊肠味道跳进野餐篮。误打误撞而离开了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草场,来到了陌生的地方,纽约最繁华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开始它不一样的生活。柴斯特被它主人玛丽欧一家收留并结识聪明,善良的老鼠塔克和忠诚,憨厚的猫亨利。

让我最深刻的是,正值夏天是蟋蟀最活跃的时候,柴斯特和塔克,亨利从三人的音乐会,只唱给它们两个人听的音乐。到后来全纽约人都喜欢听的音乐,而一举成名,这一切都离不开好朋友的帮助和鼓励。

秋天来了,柴斯特想家了,也不想唱了,它想自由自在的生活,尽管它不想离开玛丽欧一家,但它还是打定主意回家乡,后来在塔克和亨利猫的帮助下回到了漂亮的农场。

塔克和亨利在柴斯特回家乡不久就商量着明年夏天去康涅狄格州农场听柴斯特唱歌了。

这是一本充满友爱的小说,告诉我们“友谊最可贵”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4

柴斯特是一只来自乡下的蟋蟀,因为不小心跳进了野餐篮被人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小男孩玛利欧的爸爸在时代广场开了一家报刊亭,玛利欧常去帮忙,为了能够卖出更多的报纸,他有时候会工作到深夜。玛利欧发现了柴斯特,并成为它的主人,柴斯特很有音乐天赋,大家都喜欢听它的演奏。

在柴斯特的帮助下,玛利欧的报纸特别好卖。柴斯特还结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它们成为最要好的朋友。看到蟋蟀柴斯特很想念家乡,朋友们帮助它登上了回家的列车。蟋蟀柴斯特不忍心看到玛利欧难过,所以选择悄悄离开,临走时它对玛利欧恋恋不舍。玛利欧知道蟋蟀走了后,他既难过失落,又很替蟋蟀高兴。

这个故事里,蟋蟀柴斯特和老鼠塔克,亨利猫还有玛利欧之间互相帮助,替对方着想。他们之间的深厚感情深深地感动着我。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5

我上个星期刚看完《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那小蟋蟀,他叫柴斯特,我很欣赏它的品德。

有一次,柴斯特把报刊亭弄着火了,它的朋友让它赶紧跑,免得被那家人打,可是它却要自己承担后果。

当我读到这里时,不禁想起我自己。就拿今天来说吧!今天下午,我把妈妈喜欢的衣服弄脏了,怎么洗也洗不掉。妈妈问这是谁弄的?我不仅没有承认是我弄的,反而说是妹妹弄的。我觉得我应该向柴斯特学习,勇于承担后果。

我到现在,一直有个问题搞不懂——柴斯特已经出名了,但为什么它不喜欢这样,难道出名不好吗?到最后我才知道,柴斯特小蟋蟀之所以不喜欢这样,是因为它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不快乐,它想做自己喜欢的事!

没错,我们要做自己想做的事,就算是成了明星,你不快乐有什么用?人的每一天都要开开心心的,要不然活在世上有什么用?

这就是我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