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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读书笔记作文锦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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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读书笔记作文锦集10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这标题一看就充满了高格气息,谁会想到内容是这么可爱呢?

十分惭愧,我没什么文化,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汪老,而且是在汪老突然成了“网红”之后。这本书也买了很久了,因为沉迷其他作者的原因,直到书荒之时我才不大乐意地翻开它。无他,我从不乐意和“文青”们“同流合污”,因为我自认是一个满脑子庸俗念头的下里巴人,而文青们几乎人手一本汪曾祺和大冰。

偏激如我好像又把话说过了。不过假使我们把汪老和大冰结合:《人间草木么么哒》,是不是就又可爱起来了?所以虽然我一向不乐意高攀文青,却从未讨厌过这个群体。

扯远了。汪老在这本书里也提及了一个群体,它们最容易被忽视却又无处不在,是屈原的最爱。没错就是花草树木——我们在小初高命题作文里面经常用它们进行环境描写。真是劳苦功高。

自从泼妇一样在大号骂过胡适,我就觉得自己胆子肥了许多,敢直面许多大家,有啥说啥而不是一味捧脚。汪老说希望自己的语言是平淡的,却不是干柴无味的,我呵呵一笑,觉得——他这一点已经做得极其好了。

我又要提高〇了,没办法,谁让我喜欢他的书呢。高〇也是平实语言的忠实拥趸,但他偏爱用极简的语言营造极惨淡的氛围,最后写出一篇大悲剧来骗我眼泪。而汪老却同他风格迥异:平淡中透着一股温和的雅劲儿,同时不失风趣。我觉得这种品质在当下,不光是写作圈,乃至整个社会,都是极其匮乏的。

人们不优雅、不幽默了。许多国人动不动就振臂一呼,口吐“上下五千年大国泱泱”之类的壮词,喜怒皆形于色,为利来为利往,举止行为却没有一点时间沉淀的样子。

我的尴尬癌就是这么日益严重的。我觉得这种人就应该看看汪曾祺。

读汪老的书,看他讲马铃薯的吃法,滇茶好在哪里,家乡人看不起狗心腊梅,“写什么屁小说”,紫薇花对紫薇郎。诸如此类。

如果光是这样的话,我觉得那还不配被称为优秀的作品。要承认,优秀的作品必须是有深度的。悲剧往往容易成为杰作,因为“悲剧”总是自带深度。所以要把不悲的东西写出意味和哲思,私以为更难。

我觉得汪老这点是合格的。我看到死掉了的大黑蜂也会觉得有点悲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这人“悲悯上瘾”,太过悲观;看到汪老家人插着他做的珠花相互拜年,又会觉得很有生活气息,有烟火味和一点点时代感,很亲切;现代化的香港里难得一见的一抹绿色……我觉得都很棒。

人们太忙了,忙到忘记了生活。

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虽然爱听戏曲、古琴,但都是偏爱的西皮快板和《酒狂》、《广陵散》之流,写到这里的时候,其实我才读到了50%(kindle告诉我的)。

所以我没资格说这话:我觉得大家应该喜欢花草。自从想着给屈原每日上供花草,我就有了日日散步拍花的习惯。渐渐地我似乎也开始为一两种特定的花神魂颠倒,也有些明白了偶像。这大概就是偶像效应。

我喜欢粉月季,尤其在这样的大冷天也能开得极盛。她们美得那么玲珑剔透,静静地在马路边绽放一抹粉色,显得温情且高雅,让“好色”的我总忍不住长久驻足。我想屈原也一定会喜欢的。我把这花发给一个朋友,她就说了句“好看”,然后又开始跟我说自己的野心和抱负。

我觉得这是好事,但是也觉得她需要看看汪曾祺。不要被抱负反噬了才行。

这本书能让人短暂地想起那种美好的活法,甚至可以改变人。

花花草草由人恋。我希望是如此的。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这个暑假,我看了《马小跳》这本书。看完这本书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里的宠物集中营。内容是一个偶然的机会,马小跳认识了麦冬娜姐姐和她的西施狗丑八怪。马小跳软磨硬缠,硬是说服麦冬娜姐姐送患眼病的西施狗去宠物医院看病。在医院里,他们遇到了吓人的斗牛狗拉登、受伤的博美狗、生小狗的小型狗吉娃娃都来麦冬娜姐姐家去住。麦冬娜姐姐家像宠物店。每天放学后马小跳都去麦冬娜姐姐去看小狗,跟它们做游戏。后来患肥胖症的德国牧羊犬海盗、法国的卷毛狗雪儿也相继来到麦冬娜姐姐家。麦冬娜姐姐为它们做宠物设计服装。大家在一起生活得很开心。没有想到意外的事发生了,拉登被车撞到了,大家难过极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受感想,马小跳的懂事和爱心感染了我,我想以后如果我要养宠物的话,我就要保护和善待它们,因为它们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是有生命的,他们也需要爱和呵护。我应该要有一颗善良的心,长大以后才能为社会做贡献,做一个有用的人!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本学期学校安排我们业余时间学习《增广贤文》,并进行知识竞赛,在老师的指导下,学起来津津有味,文中有许多名言警句,可以学到知识,还告诉我做人的道理。例如,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同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当时我很想不通。难道同有知识的人谈一席话,比读十年书的作用还大吗?

通过和同学讨论,请教老师和家长,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一个人获得一个信念,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将是一种很大的力量,将会受益终身。

记得我有一个表哥考取了湖南大学,春节回家后,专门请教了他的学习之路,主要坚持写日记,把学习的内容都写到日记之中,知识和日记融于一体,这样,既复习了所有知识,又提高了自己的写作能力,还形成了良好的习惯,因此他的成绩经常名列前茅。

这种方法成为他学习进步的钥匙。我想如果我把表哥的这套方法学到了手,对我今后很有益,在学习上会少走很多弯路。听了表哥的一席话,对我今后的学习是很有帮助的。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我不久看了一本书,叫《苦儿流浪记》,它是我看了所有故事中最好看的,也是最感动的一本书。

他讲的是有一个小孩叫雷米,因为原来它家很有钱,是个富贵人家,就是它的'兄弟抢了他的钱。让他们家破人亡。后来有位叫巴伯兰的一个男人收养了他,巴伯兰常年在外打工,所以雷米经常和巴伯兰妈妈在一起生活。巴伯兰妈妈对雷米很好,在雷哭鼻子的时候,她总会百般疼爱的把他搂在怀里。每天晚上睡觉前,他都会亲她的小嘴,然后她甜甜的进入梦乡。可是一个不幸的消息传来了,雷米的干爸爸生病了,可不久又好了。就在过节的那一天,因为巴伯兰家很穷没什么吃的。最好的就是馒头。

就在他8岁时变成了孤儿,他历尽了千辛万苦,用着他顽强的身子坚持的回到了妈妈的身边。

我从这里想到了,以前考试考得不好就难过哭,别的什么也不做。不像雷米顽强。

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真的受到了很多启发,比如:遇事要坚强,不要哭。遇到不会做的题目不能放弃,要有耐心。我要向雷米学习。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有这么一代人,他们拥有张扬的个性,非凡的创造力和优越的生活条件。他们有着坚韧不拔的意志,不会遇到一点困难而退缩,他们有着远大的志向,相信自己能为祖国做出贡献。他们便是“90”后。

我于1998年生,我为我是“90”后中的一员而自豪!看!我们个性十足、魅力无限,我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更热爱我们的祖国,我们勇敢无畏、敢作敢当,因为我们是“90”后!!

“人活着不是为了白吃干饭,我们活着就是要给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添上一点光彩。”90后的我们将巴金的这句话时刻铭记在心,懂得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难道不是吗?想想那三个为救别人而牺牲了自己的大学生,他们是90后的代表,同样也是90后的骄傲。这足以表明,我们不仅仅只懂得享受,更懂得奉献。我们会让我们的生命开花结果!

我们会自己寻找快乐,创造快乐。我们跟上潮流的步伐,在网络聊天中,我们会把“是”说成“素”,会把“我”说成“偶”,会把“这样子”说成“酱紫”,会把“不要”说成“表”......

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生活在和平的、没有战争、没有硝烟的年代里;我们是幸福的,我们有着宽敞、明亮的教室,有舒适的学习环境;我们是幸福的,国家为我们制定了九年义务教育,使许多上不起学的孩子跨入了知识的殿堂。我们再也不会像我们的祖辈和父辈那样,因为战争而失学,因为贫困而失学。

有人会这样评论我们,“90后是导致民族道德衰退的一代”,是“中国最颓废的一代”,看着这些打击90后的文字,我们只是嫣然一笑,无需解释,也不用解释,我们会用行动来证明,我们是敢担当的一代,我们是有理想,有抱负的一代。我们是祖国的希望,我们会托起祖国明天的太阳!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这几天,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这本书,它是一篇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草房子》记录了主人公桑桑六年来小学生活的点点滴滴,讲述着一个个看似平常却又震撼人心的故事,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是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她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她的房子在学校的一个角落里,学校花费了几十年功夫也没有将她成功的赶出校园,她任然执意独自生活在校园里,养着鸡鸭,影响着校园环境。然而,再顽固的人也能被感化。在一个春季她从水里救出了一个落水女孩,自己也受了寒凉,在床上躺了半月之久,但在这半个多月里,多亏邻居们的悉心照料,这个独居的老人才能慢慢痊愈。

从此,她便发生了天方地覆的的变化:先是主动搬离校园,然后用拐杖赶出闯进校园的鸭子,在一个雨天还去关校园里开着的窗子,甚至不顾危险举着自己的拐杖去关高处的窗户……最后,她竟然为了捞学校里一个掉到水里的南瓜,不慎落水并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感动之余,我不禁觉的奇怪,是什么灵丹妙药使秦大奶奶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我觉得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和感恩写完了秦大奶奶人生的最后一个篇章。

《草房子》魔力般的吸引着我,我从一个个故事中感受到了一个个人物的善良、顽强、感恩……我深深地融入每一个故事中,与主人公一起欢乐,一起悲伤,我发现着每一个主人公身上的闪光点,这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读书笔记作文 篇7

《伊索寓言》汇集了古希腊大量优秀作品,大多是动物故事,用财狼,狮子等凶恶的动物比喻人间的权贵,揭露了他们专横,残暴,虐害弱小的行为。

我们这个社会提倡勤劳致富。读了《伊索寓言》之后我有了更深入的体会。正如《老农夫的三个儿子》里面的道理一样:真正的珠宝其实是我们勤劳的双手,只有劳动才能创造财富。是的,我们生活在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各行各业都需要辛勤的劳动。但是,就有一些人想不劳而获,由非法手段来占有或摧毁被人的劳动成果。这些人真是可悲呀,自己有健全的身体,足够的劳动力。他们却不好好应用,只会想方设法来破坏别人的劳动成果,难道他们连残疾人都不如吗?是的,残疾人虽然有缺陷,但是,他们本着一颗善良的心,来达到正常人所达不到的事情。

《伊索寓言》一书,让我明白许多启迪我一生的道理。我相信我能做,我要做一个真正的人。不是为社会蒙羞,而是凭我的实力和执著为社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如果每个人都如此,那么祖国的明天将更加美好。伊索寓言的读后感寓言是一个魔袋,虽然很小,却能拿出很多东西;寓言是一个魔豆,虽然很小,却能长成参天大树;寓言是一个魔杖,虽然很短,却能变出很多宝物……寓言很美,美在简洁,美在内涵,美在语句。

《伊索寓言》的作者伊索是一位传说中的人物,他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左右的小亚细亚。他以非凡的智慧和哲思,将动物为主角的拟人手法,走遍世界各地,将寓言故事传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

使我印象最深的是《蚊子与狮子》,这则寓言讲的是一只蚊子自认为能战胜狮子,想和狮子比比谁厉害,它吹着喇叭飞到狮子那里,向狮子挑战。它冲到狮子的脸上,专咬狮子鼻子没有毛的地方。狮子气得用爪子把脸都抓破了,还是抓不到蚊子,只好认输,要求停战。蚊子战胜了狮子,非常得意,它继续吹着喇叭唱着凯歌,骄傲地在空中飞来飞去。不小心粘到了蜘蛛网上,被蜘蛛抓住了。在临死的时候,它悲叹道:“我已经战胜了强者,却被弱者所消灭。”这则寓言告诉我们骄傲是没有好下场的,有些人虽然击败过比自己强大的人,也会被比自己弱小的人击败。

强中自有强中手,能人后面有能人。骄傲自满的人一定会得到惩罚,最终会落到和蚊子一样的下场。在我平时的学习中,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是很稳定,有时候能考出全班瞩目的第一名,有时又只能考六、七十分。过去一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读了这则寓言,我终于明白了那是骄傲自满的缘故。每当考了第一名时,我总是沾沾自喜,认为下一次的第一名也是稳拿,可下一次考试时成绩总是不理想。

书中每个简短的故事背后,又有哪个没有深刻的含义呢?有的故事教导人们考虑问题要全面——《两只青蛙》;有的则说明了不可违背自然,勉强做事——《乌龟和老鹰》;还有的高速我们不可犯经验主义错误——《驮盐的驴》等。

面对寓言大师伊索的文章,会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它可以培养我的阅读能力,理解能力,更能让我感受到生活的真谛,领略到生活的智慧,想象的魅力和做人的道理。读一篇寓言,我就好象长大了一岁,又积累到了一点经验,对生活看得更透彻了。

读这本书使我获得深刻的人生智慧,使我受益匪浅。

读书笔记作文 篇8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读书笔记作文 篇9

《宇宙遨游》是一本有趣的科普类图书,主要讲解了一些关于宇宙中的有趣的知识和奇妙的现象。通过读这本书,我了解到,什么是恒星,什么是行星;了解到太阳是一颗能自行发光的气体星球;了解到日食,月食的形成过程;还了解到黑洞的可怕……

天空中美丽的星辰,引发了人类对飞行的遐想,从而发明了宇宙飞船,航天飞机,并且渐渐的了解宇宙,分析宇宙,探索宇宙,将人类的明天带进了一片更加广阔的领域。

读书笔记作文 篇10

在大家的眼里,狼是非常凶狠的动物,它们会夺走人们的性命,它们会使我们感觉到害怕,可是在这本书中,狼却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动物,它是一只善良的公狼。

一次,公狼布拉风在马路边遭遇危险,司马以宁医生救了它,他是一位非常好的医生,原因帮助布拉风恢复健康,可是,布拉风的病还没有完全好,要暂时住在司马医生的家里,布拉风却在哪里遭到了不幸的谴责。没有办法再在这里呆下去。

布拉风就一直在外面流浪,但是,他来到了一座叫盲城的城市,这里的所有人都是盲人,这个地方也极其奇怪,不知为什么,在这里生活的人都会变成盲人,有一些在这里当市长或其他职务的人都要隔半个月或是一个月来这里工作,但是,它们到中年的时候也会变成盲人,这是为什么?谁也不知道。为了让盲人更加方便的过生活,布拉风为它们导盲,布拉风会说话,有时候也不免会吓倒一些盲人。不幸的是,布拉风的来到使导盲公司没有生意,老板曾多次下令要捕杀布拉风,这是多么可恶阿。可是后来,布拉风为了帮助盲城的人们探索这里为什么会使人变盲,跑到禁区,原来哪里有一条大毒蛇,喷发出使人变盲的毒气,可是,布拉风却不幸的牺牲了,蛇被降服了。

布拉风为了人们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为了人们失去了一条生命,为何不说它是一条伟大的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