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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原来才是爱情初始的第一个状态美文阅读

文学2.06W

最近都沉迷在女性自主独立自由的氛围里,迷恋这个题材的电影、电视还有文学作品。也不是说这样的题材一定就要慷慨激昂,心硬如磐石;但生活在“冲破阻碍放心去高处飞翔的”环境里,总是仰着脸追寻着天边仿佛似隐还现的海鸟翅膀一样,时间久了,眼睛酸了,很容易就忘记其实,脚边土地里不起眼的小小雏菊,也有晚风中摇曳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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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这样的温柔,在阅读丹麦女作家艾萨克·丹森自传体小说《走出非洲》的时候,就如同潮水一样势不可挡汹涌袭来,我淹没在感动与忧愁交织的情感中,久久不能释怀。

说起来,这《走出非洲》真是一本奇怪的书:丹麦作家,写作用的是非母语的英文,写的是十万八千里之外的非洲肯尼亚;整本书几乎没什么情节,在我看来更象一篇篇如同散文随笔一样的短文合集,用时间线索连贯起来,没有中心矛盾冲突,没有男女情爱,也没什么非说不可的生活琐事。这样的一本书,不深刻,也谈不上幽默;而非母语的英文,写起来再优美平实,总也比不上英文出身的作家用词准确深邃。但就是这本书,就是这本纪录白人在非洲垦荒拓地经营殖民地农场几乎 “鸡毛蒜皮”式生活的书,却被艾萨克·丹森写的荡气回肠,如同非洲大陆一样悠远磅礴,让人欲罢不能。

这样的书,和生活自身一样,不能速读,一天一个章节刚好。艾萨克·丹森最擅长的是写景,她从来不被广大天地中貌似无章的景色所诱惑,随性这里一笔那里一划;她写得沉着冷静,章法分明层次清晰,又从来不吝啬笔墨,哪怕稍纵即逝的风光,比如清晨日出的瞬间,也都细致细腻的纪录下来,包括每个光影变化的`瞬间,每种颜色隐现蒸腾的细节。我第一次被她真正抓住的,是如下的句子:

“就这样站在迅速移动的光影里,向上看着藏青山峦的金边与清晰的天空,你会有一种感觉,仿佛现实中你正在海底游走,随着身边水流的节奏,向上仰望大海的表层。”

这段描写出现在第四章描写农场小鹿“露露”的地方,“露露”成年后离去,为“人妇人母”,只有清晨偶尔回来在农场大房子附近吃仆人卡门汰特意留下的鹿食。艾萨克·丹森清晨起来去看“露露”,空气凛冽冰凉,天边晨光初现,于是才有了上面的精彩句子。我实在佩服艾萨克·丹森在各种观感之间转换得天衣无缝的能力——晨凉如水,绽露微光的蓝天,都化作如同非洲大陆一样神秘莫测的海洋、水流,还有阳光透过湛蓝海水到达海底的那种变幻与灵动。类似的比喻比拟在全书出现多次,每次都让人掩卷称赞,叹服她的敏感与锐利。

当然,一本纯粹写景色的书,文字再优美,也只能停留在优美而已。让文字生动起来,让景色感人起来的,从来都是里面活生生的人:事件、性格、风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