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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者医疗安全承诺书

书信函1.39W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病患者医疗安全承诺书

我院为更好的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我院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特做出如下承诺:

1、我院医疗医疗器械从合法渠道购进;

2、我院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3、医疗器械贮存养护条件符合产品贮存要求;

4、能按产品外包装上标明的储存要求存放保管需冷藏的体外诊断试剂,能保证冷链的完整性,配备了冷藏设施设备,收货时温湿度符合要求,验收记录符合要求;

4、不使用过期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不重复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

5、建立医疗器械相关管理制度和验收、保管等记录或台账。

医疗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2015年*月**日

医疗费申报凭证规范承诺书

社保分中心: 年 月 日申报《天津市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医支字9号) 份,申报金额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医支字11号) 份,申报金额 。以上申报的各类医疗费报销凭证已组织人员,按照《门(急)诊、门诊特殊病等医疗费申报材料规范》进行认真审验,现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参保人员已按规定足额缴费;

二、申报类别准确无误;

三、医疗费报销票据凭证数量与实际票据凭证数量相符;

四、申报医疗费发生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相符;

五、费用申报材料齐全,(如:处方、明细、检查结果无缺件,未申报无效票据),均符合医疗费申报材料规范的要求;

如有与上述内容不符之处,造成的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由我单位负责追索。

单位经办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医疗废物管理承诺书

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舲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舲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舲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舲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五、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舲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六、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舲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七、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八、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邮寄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8、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为维护全市医疗市场秩序,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本医疗机构已认真学习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

二、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主要负责人、类别、规模、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不出租、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

三、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不单独执业)。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处方、门诊日志等医学文书;

五、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人,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九、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对使用的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备案,不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对医疗机构的场所和相关器械、物品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

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管理,并详细做好处置记录。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15年4月22日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外伤病人承诺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社保卡号码:

家庭住址: 镇(街) 村(居) 社(门牌) 联系电话:

受伤详细经过: 于 年 月 日 时,在

(写明受伤详细地址、经过等)过程中受伤。

我承诺以上受伤情况详尽、属实。

(注:若为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31 号《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规定,视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除追回所骗取基金外,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承诺人: (加盖手印)

时间:

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药械质量管理,保证药械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本医疗机构自愿承诺:

一、医疗机构负责人是保证药械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药械管理和用药行为。

二、严格执行药械采购管理制度,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购进的药械做到货票同行,做好药械购进验收记录、票据按月装订成册。

三、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按规定索取并保留供货企业有关证件和资料,收集资料要齐全,并建立档案。确保药械有可追溯性,对所使用的药械质量负责。

四、药房做到清洁卫生、医疗垃圾及时进行清除,药械陈列整齐、不放置无关物品。定期检查药械,做到不使用过期、变质、被污染的药械。

五、配备相适应储存药械的货橱货架及地脚架,药械分类摆放(片剂、针剂、胶囊制剂、颗粒制剂、口服液制剂、拆零药品、外用药品、医疗器械、非药品)要有明显标识。

六、购进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时在索取相关资料。

七、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