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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服务员安全保证书

书信函1.57W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作如下保证:

食堂服务员安全保证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保证单位(签章):xx镇xx私立学校

保证人(签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食堂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永荣初中

乙方:

学生食堂是学校的窗口,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直接影响,也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食堂安全卫生的管理,明确食堂管理者的安全工作职责,甲、乙双方签定如下责任书。

一、强化餐厅卫生及就餐秩序管理:

(一)餐厅卫生安全制度:

1、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洗手设施。

2、要每天清扫三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3、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4、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5、服务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二)加强餐厅就餐秩序管理:

1、学生就餐期间食堂负责人要在现场观察,及时了解并处理有关事宜;

2、食堂服务员配合班主任维持学生就餐秩序,组织学生按指定窗口打饭;

(三)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 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 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认真执行食品加工、储存、购销卫生制度

(一)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1、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2、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3、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4、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5、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不出售二梭菜,不出售变质食品。

6、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各须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它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二)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1、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2、清洗池做到荤、蔬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3、加工后食品容器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4、防蝇、防尘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三)烹调卫生制度:

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3、不得隔夜、隔餐的熟食品供应。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5、刀、砧板、盆、抹布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子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8、应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四)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加工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4、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5、加工场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五)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行正常。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应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制度,先进先出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通风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六)食品销售制度:

1、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贴现售商标的食品。

2、销售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和超过保质期和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

3、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并正确使用售货工具,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包装食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用前应清洗消毒。

4、配菜间严禁落地存放食品,严禁乱堆乱放食品及其它杂物。

(八)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3、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

5、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它非食品混装、混运。

6、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贮存,不合格的应退回。

三、加强卫生检查、防疫、从业人员体检制度

(一)除害卫生制度:

1、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2、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及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孳生穴应及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二)卫生检查制度:

1、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各部门每天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2、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和奖惩制度。

3、检查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及工作要求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

2、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发现病患者及时调离。

3、操作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做到不留长发、长甲、长胡须、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在相关操作前洗手消毒。

若失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则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

乙 方: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

作如下承诺: 为加强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并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马铃薯、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留食监部门存档,一份张贴餐厅醒目处。

承诺单位(签章):

二○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