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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承诺书

书信函1.12W

我单位(单位名称) 自 年 月成立,但由于 原因自成立之日起一直未为员工参保失业保险,现申请自 年 月在人才中心立户办理失业保险,在 年 月(立户时间)之前产生的任何有关失业保险的劳动纠纷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与人才中心无关。如经办机构要求补缴或追缴,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失业保险承诺书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失业保险核定申报承诺书

经开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我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失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申报的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材料真实有效

我单位在办理参加失业保险登记手续时提供的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单位性质及人员编制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以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二、申报的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客观真实,合法有效。 由我单位提供的工资台账、工资册、失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客观真实,合法有效。职工工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无瞒报、漏报、少报。

三、申报的参保人员名册、增减人员名册和人员变动的相关文件客观真实,具有时效性。

以上承诺符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请据此申报 年度 月份失业保险费。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承诺书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待条例》,本人已领取《失保待遇告知书》,了解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本人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积极寻找工作岗位,在指定时期到街道、镇(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告求职情况,接受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的建议。

2、经过努力仍找不到工作时,本人愿意服从就业服务机构的安排,到社区从事公益性劳动等力所能及的工作。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或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或发生其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时,本人应主动向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报告,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承诺人(签名并按指印):

年月日

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

为了落实市政府创优发展环境、助推转型跨越发展的要求,树立失业保险“以人为本、失业人员利益至上”的工作理念,我中心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虚心接受社会监督,现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功能,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讲究职业道德;

二、办公场所干净整齐,摆放鲜花,做到空气清新,窗明几净,环境优美,营造一个优雅、舒适、整洁的工作环境。

三、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衣着整洁,举止文雅,接待群众热情周到,态度和蔼,文明办公,礼貌用语,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四、实行首问负责制为办事人员提供方便。对中心失业保险费征缴、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等窗口性工作岗位,一律安排业务骨干,严格实行a、b角零缺位制,保证更好地为企事业单位和失业人员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做到工作前移、服务下沉。

五、按规定时限办理有关手续及证件。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①失业保险参保一次性告知;②失业保险缴费一次性告知;③失业保险申领一次性告知;我们将全面落实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让前来办事的人员能够一目了然,满意而归。

六、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刁难群众,杜绝“吃、拿、卡、要”,做到零投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错必纠,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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