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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防治承诺书

书信函2.12W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制定职业病防治承诺书。

职业卫生防治承诺书

一、认真履行健康保障、保险等义务,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

二、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三、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四、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五、对劳动者上岗前、在岗中以及离岗时实施动态、连续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紧急健康危害事故时开展应急健康检查等,建立健康档案。

六、针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不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制定相应的作业管理规章制度、作业损伤规程等。

七、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有关待遇;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八、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定期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危害防护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九、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时,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并按照法律的规定,保证职业病患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工作安置

十、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其他义务,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不得拒绝卫生监督人员实施卫生监督。

十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南陵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承诺单位签字: 二00九年五月六日

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承诺书

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为进一步明确落实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减少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特向你们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企业相应的法律义务,确保完成《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告知书》明确的九项重点工作。

2、全面、准确、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所申报内容发生变化,将及时变更申报。正确辨识生产过程中存在(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充分掌握物质的危险、危害特性,有效落实相关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要求。

3、保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保证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规范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接触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4、切实做好本单位与接触有毒有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书面如实告知职工作业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组织职(文章来源:安全急救网#url#)工进行职业卫生专项培训,经企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如发生损害劳动者生命健康的职业危害事故,愿承担停产整顿、停止相关生产工艺设备生产直至关闭等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决定的相关责任。

6、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并配合你局对我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监督检查。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一、我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能力、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质量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管理,认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我单位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监理人员能力、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单位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项目组成员能力及评价过程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四、我单位组织了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自验收,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单位保证上述检查、评审、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承诺将在整个项目的生命周期内采取措施保持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在任何时间都保证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南京振兴化工助剂有限公司(公章)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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