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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条禁令承诺书

书信函2.21W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育和教师的良好形象,进一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六条严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六条禁令承诺书

一、领导和教师严禁索取或者接受学生和家长财物、有价证券、交付凭证,绝对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二、坚决杜绝有偿家教。严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超量布置课外作业。教师不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办班。

三、严禁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报刊等谋取利益,执行省教育厅“一科一辅”规定。

四、严禁讥讽、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学校按教育局的招生政策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不采取不正当方法招生,不在招生范围之外招生。严禁在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六、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每个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禁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严禁班主任收取班费或搭车收费。

校委会研究决定,对违反这六条禁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反禁令的教师,先停职再报教育局查处;对有乱收费行为的教师罚款300--1000元,退回全部钱款并报教育局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每位教师留存一份,上报一份。

承诺人:

辉南县第七中学

2015年4月15日

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六条禁令和五项承诺

一、严禁收取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费用,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二、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入学、升学和编班的依据。

三、严禁违反政策招生,不得在招生平台之外招生。

四、严禁中小学突破“一科一辅”规定,不得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五、严禁打骂体罚学生,不得进行有偿家教。

六、严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超量布置课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