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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

书信函2.88W

本人承诺在实习期间,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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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学校关于实习、实践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集体利益为重、团结同事、服从大局、服从实习单位安排,树立良好的“四川理工人”形象。

2.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指导老师布置的各项实践任务。

3.实习期间保持与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信息联系,若因本人原因出现遗误评优评奖、等级考试及各项正常考试等各种情况,责任自负。

4.服从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对自己的一切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实习结束后,按时返校,并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到。

承诺人: (署名)

年 月 日

大学生实习安全保障承诺书

本人系公司

同意接受实习,于 年 月 日前签订实习协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公司进行实习。

实习情况已与家长沟通,家长知晓且同意实习。自觉按照学院关于《2015、2011

级学生实习见习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做到定期与学院辅导员老师、责任教师沟通、汇报实习情况。同时承诺:

1、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配合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确因联系工作或其他原因必须离开单位的,应向实习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不独自行动和在外住宿。

3、实习期间,遵守交通规则;不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讲究饮食卫生,

预防疾病传播。

4、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不酗酒闹-事、惹事生非。不参加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5、勤学好问,虚心向实习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尊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同事,积极参加实习单位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充分展示学生应有的素质才干。

6、主动与毕业实习教师沟通,按照毕业实习教师要求,按时完成并上交毕业实习

相关材料,并按实习日程撰写实习日志(日志按规定由带队教师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7、不做任何有损于学院和实习单位声誉的事,实习期间如有违反学校及企业规定

的行为,本人愿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以及处分。

8、本人和家长愿意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教育和监督工作,并保证通

讯畅通。

9、在实习期间(包括行程途中),学生的身体健康和自身的安全以及学业问题由

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保 证 人 签名: 手机:

保证人家长签名: 手机:

大学生离校实习安全承诺书

为提升就业质量,提高就业机会,本人申请到校外进行实习就业,为保证实就业的顺利进行,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实习期间不参加与大学生身份不相符的活动,如非法传销、宗教组织等其他违法活动。如参加,因此带来的后果,自己承担。

二、按时参加论文撰写,并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参加论文的初审、复审以及论文答辩。

三、若有成绩不合格者和受处分者,必须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前的统一补考和解除处分,缺考和不按时解除处分者影响毕业证的.领取,后果自负。

四、需按时上交就业协议,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以便毕业时进行档案和户口的调动和派遣。

五、离开学校赴工作岗位前,学生必须将个人贵重物品带走,寝室必须打扫干净,到辅导员处签到,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在校外实习,但须继续住校的学生,必须严格服从学院对于寝室的卫生和安全管理,如在寝室卫生和安全管理上出现问题,学院进行严肃处理,由此带来的后果,学生自行负责。

六、本人保证个人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必须及时通知辅导员,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实习情况,同时也可以知晓学校的重要通知和安排,必要时按学院要求及时返校。如因个人原因无法了解学院相关安排,本人承担责任。

七、 校外实习期间,个人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均由本人自行负责,学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承诺人签字: 电话:

家长签字: 电话:

2015年11月11日

大学生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 年 月 至 年 月

二、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 在外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习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