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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协议书范本推荐

书信函3.31W
  篇一:分居协议书范本(律师见证版)

协议人(男方):

分居协议书范本推荐

协议人(女方):

男女双方自愿协商,就夫妻分居协议如下:

一、目的:因夫妻感情出现瑕疵,为缓和夫妻矛盾,双方一致认为用两年时间冷静思考婚姻之继续与否,分居满两年依然无法和好的,双方可依据本协议协议离婚或依法提起离婚诉讼。

二、分居时间:双方一致认可夫妻分居从2008年5月25日开始。

三、住所安排:分居期间男方居住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xx号xx小区xx号;女方居住于南宁市西乡塘区xx路xx号。

四.财产规定:

1、分居期间,双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不得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

3、分居期间,为夫妻共同使用需支出超过五万元的,需经双方同意;

4、关于其他财产依《婚前财产约定》处理。

五、人身规定:

1、分居期间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义务;

2、分居期间双方仍应恪守忠诚,任何一方均不应在分居期间出轨;否则,依《婚前财产约定》处理。

3、其他.........

六、抚养和扶养规定

1、子女抚养:

2、父母扶养:

3、夫妻扶养:

七、分居终止:分居期间如果能够相互容纳,再共同居住生活,并在本分居协议书上签字确认“终止分居”,本协议终止并失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协议人(男方): 年 月 日

协议人(女方): 年 月 日

见证律师:

  篇二:分居协议书

协议人: (男方),男, 年 月 日生, 族;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女,年 月 日生, 族

协议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随女方姓。现因夫妻感情不和,为缓和夫妻矛盾,双方一致认为用两年时间冷静思考婚姻之继续与否,分居满两年依然无法和好的,双方可依据本协议离婚或依法提起离婚诉讼。经协议人自愿协商,达成正式分居协议,如下:

一、分居时间:

2014 年 9 月 1 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间男方居住于

女方居住于

三、财产规定:

1、分居前的共同财产(包括存款、房产、车)及其产生的收益双方平分,一人一半;

2、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产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不得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

4、双方各自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互不干涉。

5、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6、分居期间的房屋借款由

四、人身规定:

1、分居期间相互不履行夫妻权利义务,任一方不得强制要求对方履行夫妻义务;

2、分居期间,双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权利,双方互不履行相互扶养之义务。

五、分居期间,孩子由 方抚养,正常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抚养费双方均分承担; 方有权探视, 方应为此提供便利。

六、分居期间或结束时,双方有如下选择: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正常夫妻关系。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协议不成,任一方可以据此协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届时本协议将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民事证据。

七、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八、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男方):

年 月 日

  篇三:分居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

(结婚概况、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市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女,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一、协议人自愿协议分居。在分居期间:

1、协议人双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2、协议人双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权利,一方不得违背对方意志。

二、分居期间家庭财产的临时占有使用及处分。

1、分居期间,现在住房一套(具体位置)归 方居住, 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2、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物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3、各方产生的债务归自己承担;

三、分居期间子女的临时抚养。

四、分居的期限,时间为24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分居的终止: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同居。

2、一方申请法院起诉离婚。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自协议人双方双方及见证人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

  篇四:分居协议书

甲 方:X X

乙 方:X X X

因甲方至今年3月初进修返家,乙方在甲方半年进修期间已逐渐习惯自己单身生活,对夫妻双方正常生活不能适应,要求自由无约束的生活方式。甲方对缺乏关心,受冷落以及半年多时间不能进行夫妻生活的'生活方式不能适应,夫妻关系因此逐渐恶化,乙方坚持要求无约束自我生活方式,双方多次交流不能达成和解,现在双方协商下决定分居,现对有关分居事宜约定如下:

1. 分居的最长时间为半年。

2. 分居期间乙方可随时提出重新合居或离婚,甲方在分居期间不能在未征的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居。

3. 分居期满如乙方仍不能尽到妻子义务,甲方将提出离婚。

4. 分居期间双方仍为法律仍可的合法夫妻,任何一方不得做出有违法律和伦理道德的事情,否则后果由违反一方负责。

5. 分居前债权债务共同承担,分居期间债权债务由个人承担,个人经济由个人支配,控制,双方对对方提出的经济要求可拒绝,但收支必须有明细帐目,要求50元以上的收入和支出必须记帐,双方不能互相隐瞒。

6. 分居期间乙方任何正常生活和开支甲方及其朋友、家人不得干涉,乙方的个人生活甲方不得参与,双方可不联系。

7. 对双方目前已拥有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下自行处置。

8. 分居期间甲方居住水木年华青木苑6栋2单元7楼2号,乙方居住江津市人民医院大十字门诊楼6楼宿舍。

9. 分居期间住房贷款由甲方承担。

10. 分居期满如双方离婚,XXX处住房虽为婚后财产,但购房款装修款绝大多数为甲方提供,因此该住房由甲方所有,甲方将偿还乙方在甲方半年进修期间所付按揭贷款。其它财产由双方协商后分配。

11. 分居期间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生病由个人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生效,分居时间由甲方搬家开始计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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