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书信函

【精品】委托协议书4篇

书信函2.67W

在现在社会,各种协议书频频出现,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拟起协议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协议书4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委托协议书4篇

委托协议书 篇1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名称(甲方): 法 人 代 表: 职改部门联系电话: 地 址:

委托高校名称(乙方): 法 人 代 表 : 职改部门联系电话: 地 址:

年 月 日

甲方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为人事代理人员档案存放机构。 乙方高校为人事代理人员所聘高校。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高校教师职务委托参评协议书。

第一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高校教师职务委托参评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委托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受托承接组织甲方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 老师为甲方人事代理机构人员,根据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的要求,甲方代理机构人员根据乙方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按质提供乙方所需材料。

2.甲方代理机构人员按标准向乙方缴纳评审费用;

3.甲方代理机构人员须对所有提交给乙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其他事项。

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须按委托期限按时完成委托内容所规定的任务;

2.乙方须对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负责;

3.乙方有向委托方报告评审结果的义务;

4.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其他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通过进一步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如出现某一方违约情况,按签订的高校教师职务委托参评协议书妥善处理。

甲方人事代理机构(签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2

委托方(甲方): 北京市 地方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代征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关于委托代征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地方各税的框架协议》,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起代征甲方所管辖的采用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地方各税费。具体情况按甲方提供的应征税费信息确定。

二、本协议所规定的代征程序为:

1.甲方在每月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应征税费信息;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应征税费信息,于次月5日和15日(遇节假日顺延,具体日期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提供的扣款日期表为准)分两次扣款,对扣款成功的,乙方应开具税收缴款书,并负责将税收缴款书交付个体工商户;

3.乙方应于扣款当日及时将税费足额缴入国库,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不能及时入库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应于扣款次日将扣款成功及不成功的信息反馈甲方;

5.对乙方每月15日扣款不成功的,由甲方负责征收相关税费入库。

三、甲方应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实际代征税款1%的委托代征手续费。乙方于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甲方报送《手续费支付信息表》,甲方经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对不能及时支付的,应予说明,并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发放委托代征证书;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并对代征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辅导;

(三)按双方确定的格式、内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提供应征税费信息;

(四)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征手续费;

(五)答复乙方在代征税费工作中的业务问题;

(六)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调整时及时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修改协议书的相关条款或重新签定协议书;

(七)对乙方代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暂停其委托代征权利:

1.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注销、吊销、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形的;

2. 乙方未按照委托代征税费协议书规定办理代征业务的;

3. 乙方不征或少征税费的;

4. 乙方故意刁难纳税人或者滥用职权多征税费的;

5. 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扩大或超范围代征税费的;

6. 其他甲方认为有必要终止或暂停代征关系的。

(九)通知纳税人到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办理委托扣款手续。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协议书的规定依法代征税费;

(二)要求甲方按照协议书的规定支付委托代征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接受甲方的政策辅导;

(四)依据甲方提供的应征税费信息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扣款;

(五)在扣款次日向甲方反馈扣款信息;

(六)因乙方的机构调整,导致个体工商户的银行帐户信息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甲方。

(七)设置代征税费帐簿,逐笔记录代征税费;

(八)按照甲方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九)按规定的期限将税费划缴入库;

(十)乙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征税费;

(十一)乙方不得从代征税费中坐扣手续费;

(十二)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十三)发生合并、分立、停业、吊销、解散、注销、撤销、破产等情形的,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就委托代征事项做结税结票处理。

(十四)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涉税信息予以保密,并承诺不把该信息用于本协议规定以外之任何目的;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以前,不公开披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从甲方获得的任何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决不复制此类信息的任何文件或图样。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书规定未征或少征税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缴未征、少征的税费及滞纳金。乙方未能在限期内追缴税费和滞纳金的,由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不按协议书规定期限解缴税款入库的,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解缴,并从逾期未缴之日起至税款缴纳之日止按日支付未按期解缴税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乙方违规多征税费,造成纳税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四)因甲方未及时履行商定的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代征税款义务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协议期满未重新签订代征协议的,代征协议自动顺延一年。协议期满前30日,一方可以向另一方发出不再续签协议的书面通知。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或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九、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了适应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税款的及时征收,方便纳税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网点,选择:申领银行卡;开立缴税专户;提供开在乙方的企业帐户,作为缴税指定帐户,并保证在纳税期限前存足应缴纳的各项税款。乙方应按规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条 丙方同意税单不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由甲方凭税单在丙方指定帐户直接解缴税款。

第三条 丙方指定帐户为银行卡的,可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所有网点存入应缴税款,使用对公帐户的应在开户银行存入税款。

第四条 丙方的纳税帐户可纳税余额以纳税资金的到帐日为准。丙方在纳税期限前未存足应缴税款而造成滞纳的,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补缴的滞纳金由丙方自行负责。若缴税指定帐户存款足够缴税,由于乙方迟缓划解造成税款滞纳,滞纳金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因税单差错而造成纳税人多缴税款,由甲方负责解释或退还,或准予在下期应缴税款中抵扣,乙方不负责解释责任。

第六条 纳税人可向银行查询纳税明细。纳税人只需提供纳税帐号,银行网点可为其查出该帐号的历史明细。

第七条 本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书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年

起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终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传播方式: 连续直接播出 节目语言: 中文

被委托媒体: 涉外单位闭路电视系统xxxxx被委托用户种类: 涉外单位

被委托单位终端数: 付费周期: 免费

解码器价格:________元人民币/台 (以协议签署后实际收视之日为计)

附加条款:

1、如委托方确信MTVA频道中任何节目的片段的播出可能或是将会侵害他人权益,可以临时撤消该节目或是通知被委托方采取措施,防止这类节目的转播。

2、委托方保留未言明授予被委托方的有关MTVA频道的一切权利。

3、被委托方同意,对于被委托方违反协议所造成的损失,委托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委托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4、本协议一经签署,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委托方不得提出解除协议,在此之后,被委托方如要解除协议,必须提前至少90天通知委托方。

5、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依照与MTV ASIA LDC签署的合作协议,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代理MTVA频道的收费发行业务。

6、本协议及其附加条款,是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共同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一经正式签署,双方都应严格执行。

7、被委托方保证(在接收、传送及播映MTVA频道之前)取得必要的权利、执照和批准等。

8、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到期自动续延。

委托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签字: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