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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服务承诺书

书信函3.39W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切实服务人民群众,阳新县残疾人联合会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国残疾人章程》等法规开展工作。

县残联服务承诺书

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团结、帮助残疾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进取精神,为阳新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宣传残疾人事业、倡议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发展协调、服务功能,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艺体育、社会保障、残疾预防相关领域工作。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负责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对申办《残疾人证》,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在接到报送资料后,7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办理工作。对不符合条件和手续不全的,即时告知。

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政策、规划、法律、规章及相关信息及时在网上发布,供社会查阅。

实行首问责任制。凡来办事、来访或来电、来信询问有关事项的,第一个接待或接听电话者,即为首问责任人。

热情接待残疾人来访人员,严禁“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为方便外来办事人员和残疾人。各科室人员因事不在岗时,需将工作交待清楚并实行a、b角负责代理,如遇特殊事宜,不能代理,在请示领导后办理或向服务对象解释,明确办理时间。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基层和群众反映机关工作人员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工作不当或处置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相关责任人按行政问责制的相关条款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有违背承诺显现,欢迎投诉电话为:0714—7313675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阳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0月15日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书

一、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依法履行残联职能,切实做好残疾人工作。

二、重视来信来访。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认真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残疾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沟通,提高协调能力。加强下市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互动及协调沟通,及时协调和通报残疾人工作。、

四、努力维护残疾人的权益,依法查处侵犯残疾人的行为,努力维护好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热情周到服务。严格执行首问首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制,全会工作人员做到言行举止文明,答疑耐心细致,服务热情周到。

六、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行政问责制,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

七、严格坚持政务公开。按规定公开部门职能、办事机构、工作岗位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处理结果等主要政务信息;在残疾人行政执法中严格实行亮证执法。

八、公开接受上级机关、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残疾人的投诉举报,做到记录详细、快速查办、及时回复、件件落实。举报投诉电话:1691-2139100,2145399。

安泽县残联狠刹“三股歪风”承诺书

按照安纪发(2012)15号《关于狠刹三股歪风》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特向纪委作以下承诺:

一、彻底杜绝“三股歪风”:吃喝玩乐、懒惰不作为、说闲话不干正事。对违反机关纪律制度的人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相应的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作风,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立说立行,带头查摆,以自身的表率作用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严格控制经费管理制度,特别是公-款接待费、公车购置使用费、公-款出国(境)等。

三、克服过去重建不重落实的弊端,把制度建设和工作考核、行政效能监察结合,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单位领导和各科室负起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四、坚决履行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华容县残联优质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树立残联良好形象,特制定华容县残联优质服务承诺书。

(一)承诺内容

1、坚持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开拓进取,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和谐、文明”的机关形象,营造良好的机关效能建设氛围。

2、忠于职守,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各股室(所)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华容县残联限时办结制》规定的办结时限办理。让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少跑机关,少花时间,少耗精力,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承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相关材料,在承办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要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同时,各股室(所)将相关办理程序在办公室墙上予以公布,以便群众办事。

4、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应履行的八项承诺:不让办事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5、认真实施《华容县残联首问责任制》。被来访来电最先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询问人提出的问题,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应祥细解答,认真办理;不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耐心告知询问者需找的`相关股室(所)和人员。遵守工作制度。上岗要着装整洁,讲究仪表,接待来访者要热情礼貌,使用文明语言。上岗时佩戴胸卡,因事外出向股室(所)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或告知去向以方便群众监督和办事。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违反制度,迟到、早退或代人打卡的,严格按机关有关规定处理。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言行举止,团结干事,不出现违法违纪和行为。

(二)违诺处理

1、凡违反上述承诺没有按办事时限办完手续,情节轻微的,责令向当事人赔理道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处分,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

2、不执行公务时,言行举止不文明,让当事人产生误解和不满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理道歉;不文明办事,态度粗暴恶劣,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给予警告处分,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

3、故意刁难,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4、打击报复举报人,其他失职渎职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投诉办法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我会机关工作人员不满意或发生违诺现象,可向我会维权股(电话:30730-4216759)投诉或举报。接到投诉举报后,相关股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县残联机关作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我代表县残联就努力提升干部责任意识、工作效能、服务水平,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向社会各界做出如下承诺:

1、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努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机关工作人员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周到,首问负责,有问必答,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水平。

4、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公务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秉公办理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各类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公平、公正。

5、关注民生,认真落实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各项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和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残疾人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残疾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

7、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8、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效能监督。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或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并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部门监督电话:0543—7321063

主要负责人(签名):张向华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