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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禁止放烟花倡议书

书信函1.03W

全体市民朋友们:

春节禁止放烟花倡议书

春节好!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我市创建文明城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我市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盘锦,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春节禁止放烟花倡议书 [篇2]

市民朋友们:

春节来临,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将至。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为此,天津市文明办、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联合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津的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倡议内容如下:

一、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三、正月初五、初八、十五等传统燃放时间点,沿街商户不燃放烟花爆竹,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时,厉行节约,不放“开门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五、自觉遵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城市管理,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天津市民。

六、节日期间多采用公交、地铁等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尽量少开车不开车,减少废气排放。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幸福年,为建设美丽天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春节禁止放烟花倡议书 [篇3]

广大市民朋友们: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们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是,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空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问题,严重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更与我县一城三创创建工作不相适宜。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环保的`春节,现就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一、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文明过节。

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以及社区、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自觉践行倡议。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早、晚等休息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建筑物内、楼房阳台以及草坪内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我们真诚地希望全体市民朋友们,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件小事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以实际行动支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

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春节禁止放烟花倡议书 [篇4]

全体市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也马上到来。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雾霾天气也越来越多,这不仅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影响人们的日常工作,为此为认真贯彻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越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倡议如下:

一、贯彻《通告》精神。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2015年9月30日《关于越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越城区二环线内,即东至二环东路、南至二环南路、西至二环西路、北至二环北路内,自2015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

三、倡导文明过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推荐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庆春节。

四、广泛宣传教育。区直各单位以及社区、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

五、加强新闻媒体引导。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

六、越城区安监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非法储存和违规燃放的打击力度。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为让越城的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为建设美丽越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越城公安分局

二○一五年二月五日

春节禁止放烟花倡议书 [篇5]

广大市民朋友们:新年好!

新春佳节日渐临近,即将迎来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营造节日喜庆的氛围,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我县空气自动检测站监测数据表明,去年春节期间我县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空气质量急剧下降,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急剧增高。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爱护市容环境,创建文明县城,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上饶县环保局就禁限放烟花爆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践行者。每位市民从自己做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自觉带头,遵守《关于做好我县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不放或在指定的区域和指定的时段少燃放烟花爆竹。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监督者。安全生产生活人人有责,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三、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宣传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积极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每个市民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以自己的点滴行动营造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节日氛围。

市民朋友们,空气质量与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和生活息息相关,谁都希望到呼吸清洁的空气,我们每个人既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也是环境保护的受益者,与其吐槽抱怨,不如立即行动起来,从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开始,为建设上饶县幸福家园做贡献。从2015年元月一日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明确提出“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同呼吸,共奋斗,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少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年。

最后,恭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上饶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