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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倡议书

书信函1.61W

文明委:

市容环境卫生倡议书

为了落实市容卫生环境不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实施“三优”工程力度,打造整洁、干净、卫生的城区环境。同时,为了使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市容卫生环境整治活动中来,区文明办联合三家文明单位,向驻区文明单位为发出倡议,请各文明委迅速将《积极参与市容卫生环境整治活动倡议书》下发至辖区各文明单位。

哈尔滨市香坊区精神文明建设

市容环境卫生倡议书 [篇2]

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自觉摒弃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做讲文明爱清洁的好市民。做到不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食品包装袋等废弃物;做到生活垃圾入池,污水入井,不乱泼乱倒;保持街道车辆摆放整齐,不乱搭建、乱堆放、乱涂画、乱张贴;爱护花草树木和市政设施;临街工商户要自觉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即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公用设施,包管理秩序,包积雪清运),保持门前整洁卫生。

二、市容环境卫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千家万户。它不仅需要各级各部门和每一市民的积极参与,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我们每一位市民要认真履行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义务,积极对破坏城市环境,损毁公用设施,扰乱城市秩序等现象和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和制止,构建一个有力的监督机制,营造一个讲文明、革陋习、树新风、塑形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我们要积极宣传环境卫生有关规定,让文明卫生环保知识家喻户晓,老少皆知;我们要身体力行,用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的舆-论氛围。

尊敬的市民,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像爱护自己的家庭一样爱护我们的城市,像维护自己的形象一样维护城市形象,为创造和谐、优美、文明、整洁的生活环境而共同努力。

市容环境卫生倡议书 [篇3]

青年志愿者朋友们:

我们同在一方热土,我们共有一个家园。当前,全市上下正以无比的热情,投身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热潮,投身市容环境卫生清洁周活动。作为城市的一名年轻公民,我们不仅有享受美好市容环境的权利,更有爱护清洁城市、建设美丽家园的义务。作为一名青年志愿者,我们没有理由不关心综合整治行动,没有理由不参与清洁活动。在此,向全市青年志愿者,诚挚发出如下倡议: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做市容环境整治的参与者。清洁城市,需要我们全员参与,一起动手。让我们走上街路,走进社区,积极开展清洗市政和交通设施,清刷野广告,清理积存垃圾等清洁活动中,让我们的城市街路巷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和楼道卫生干净起来、整洁起来、靓丽起来。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做市容环境整治的维护者。维护市容环境卫生,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主动维护身边的社区环境、校园环境和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口香糖,不乱扔果皮纸屑,自觉养成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将热爱城市、共建家园的真挚感情,融入到日常生活之中,努力成为维护市容环境的模范和标兵。

市容环境卫生倡议书 [篇4]

全县广大市民群众:

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是县城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市民素质提升的重要表现,建设清洁、整齐、优美、舒适的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追求,也是我们共同的义务和责任。为了积极响应县政府实施的县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号召,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创建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特向全县市民群众,发出倡议:

一、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从公安、交通、住建、工商、卫生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综合整治组,对县城主次街道、广场、居民生活区等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街道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泼污水、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逐步形成常态化,每月下旬利用10天时间开展整治活动。

二、广大市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做改善环境的先行者。全县市民群众要积极响应县政府的号召,增强环境整治和美化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家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率先垂范、持之以恒地参与到“县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来。

三、广大市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做改变陋习的带头者。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革除各种不文明行为和陋习,做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占道经营、不违规违章生产、不乱停乱放、不乱摆乱卖、不乱贴乱涂、不损坏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养成文明健康、遵章守纪、爱惜环境的良好生活习惯,做文明人,做有利于社会管理的人。

四、广大市民迅速行动起来,做良好风尚的引领者。全县市民群众既是民和城市的建设者,也是管理者,更是优美环境的受益者和享受者。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引领广大群众,自觉增强卫生意识,自觉动手清洁家园,自觉维护县城卫生环境,形成人人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讲环境的良好风尚。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每个细小动作都会折射民和人的文明形象,每次点滴行为都会铸就家乡的辉煌。生活在这片热土上的每一名市民,无论年龄大小,身份如何,都要以“我是民和人”为荣,以“做文明可爱的新民和人”为责。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我们的热情和奉献,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深入扎实地推进县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把民和深厚的文化形象展示出来,把民和蓬勃向上的活力展示出来,把民和整洁有序的文明形象展示出来,让旅游者感到满意,让投资者感到兴奋,让清洁靓丽成为我县的又一张名片,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为建设兰西经济区现代化区位中心城市提供整洁、优美、文明的县城环境,为实现民和梦而努力奋斗!

民和县城市管理局

2015年8月17日

市容环境卫生倡议书 [篇5]

广大市民朋友们: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创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是每一个市民的心愿。当前,我市正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积极争创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作为城市的一名公民,我们不仅有享受美好市容环境的权力,更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建设美丽家园的义务。为此,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不乱丢瓜皮果壳、烟头、纸屑、食品盒、饮料罐、塑料袋等废弃物;

2.不乱倒垃圾、污水、粪便;

3.不焚烧树叶、秸秆、垃圾或其他废弃物;

4.不随地吐痰、便溺;

5.不乱扔废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废弃物;

6.不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

7.不在城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

8.不在主要街道两侧晾晒衣物、吊挂物品;

9.不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10.不擅自占用道路、人行地下通道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

11.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12.不在店铺门外从事食品制作、铆焊、加工、维修、车辆清洗等经营活动;

13.不无照经营;

14.不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15.不在车辆运输货物过程中抛洒滴漏、带泥行驶;

16.不擅自倾倒、堆放或处置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工程渣土;

17.不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店招店牌;

18.不擅自在户外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标语、宣传品;

19.不擅自损毁、占用、迁移、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

20.不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21.不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

22.不擅自破墙开店,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23.不开挖建筑底层地面和改变地下空间使用功能;

24.不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25.不非法侵占城市公共绿地;

26.不擅自占用、挖掘和损坏城市道路;

27.不乱停、乱放车辆;

28.不损坏各类公共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

29.不违反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

30.不野蛮施工造成大气污染。

泰州是我家,环境靠大家。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像爱护自己的家庭一样爱护我们的城市,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城市形象,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文明幸福城市而共同努力!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泰州市文明办

泰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泰州市委

泰州市妇联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