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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承诺书锦集十篇

书信函3.08W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承诺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单位承诺书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单位承诺书锦集十篇

单位承诺书 篇1

我已仔细阅读《山东省青岛疗养院XX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XX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

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期间联系畅通。

三、自行妥善保管个人有关报名信息。

四、不弄虚作假。

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五、认真履行应聘人员各项义务。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签字:年月日

单位承诺书 篇2

供货单位承诺书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根据20xx年厦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办公辅助设备协议供货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要求,为配合做好全市协议供货工作,我公司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司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时向厦门市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且不在《厦门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不合理的附加条款。

二、保证在供货时按协议供货合同文本规定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妥善保管该合同书,并按月报送贵方一联。每月10日前向贵方递交我公司上月在本招标项目下的协议供货销售记录统计分类表及总表。

三、承诺无条件响应招标文件中所列明的协议供货方式、初始协议供货价及协议供货价调整方式的相关规定。

四、我司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司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折扣率以及相关的信息。

五、如发现我司因自身原因违反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贵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的罚则、协议供货执行通知或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对我司进行处罚。

六、保证按我司提供的协议供货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和价格承诺履行义务。本承诺书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有效。协议供货质量承诺书我司承诺在20xx年厦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办公辅助设备协议供货及相关服务的协议供货期间,严格按照下述承诺履行:

1、我司保证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原产、未使用过的、正宗品牌产品,承诺不用假冒及伪劣产品替代;如出现上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退货;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买方可要求我司给予赔偿。我司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包括所有的零部件)均为各原厂制造的经检验合格证的全新品,否则由我司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作保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在收到用户通知后30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的,同意按相关规定赔偿及负违约责任;

3、我司承诺不拆换、不调换、不截留产品零部件;不以少充多、不以旧充新,不以劣充优,不以假充真;不提供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存在缺陷的产品。

4、我司承诺免费提供投标产品的安装、调试及简单培训服务。同时按《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行严格的“三包”服务,并做出提供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服务承诺。

5、我司保证厂家随机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及相关软件为正版软件。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如果客户有要求对产品进行加装配件的如升级内存等,将在这些配件上贴上我司的专用标签,以保证产品品质。

6、我司保证提供的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综合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提供的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环保、安全、节能、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商检标准和电工标准。

7、我司承诺提供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原产地证书。

8、本承诺书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有效。

单位承诺书 篇3

本人承诺:本人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为 新河家园 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承担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施工中代表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有关安全生产职责

2、工程开工前依法向有关部门查询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区域内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整理好后,开工前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开工后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3、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严格执行发包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5、施工过程中不向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6、及时协调处理各承包单位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

7、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履行建设单位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

8、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程序,及时办理安监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工程竣工前办理终止安全监督手续。

9、组织和督促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各级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会议要求。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单位承诺书 篇4

本人受 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如下:

1、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依法承担相应的施工安全责任。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且合格。

3、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4、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提取、使用施工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5、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生活、生产工具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作业环境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及辅助工程设施使用前确保验收合格。

6、施工现场符合绿色施工要求,地下管线、地下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采取的保护措施安全可靠。

7、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现场检查,确保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中标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实行现场带班,全面掌握项目施工安全状况,做好带班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8、项目经理在每日施工作业前组织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未消除的部位及其影响的区域不得施工作业,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设备、设施不得使用。

9、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事件零目标管理,采取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施工作业前勘查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条件的下达作业指导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设专人巡查,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事故隐患和环境质量破坏事件及时纠正。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分部分项施工操作工艺或者重大危险部位作业实行旁站监控。

10、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资料与建设工程进度同步记录,并保证真实、准确和完整。

11、对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辨识,并向建设单位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论证,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12、对于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重大风险点位施工前,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重大风险点位施工条件验收;施工中,本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参与有关问题的协调解决;施工结束后,参与施工安全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1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行视频监控,监控资料应当保存至工程验收合格。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5

一、 我单位自愿申请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

二、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网上申报业务操作,并保证所有申报的业务数据准确、真实、有效。

三、 我单位承诺由专人负责网上申报系统的操作与管理,并保证不恶意破坏和攻击网上申报系统,同时采取有效的防病毒和安全措施。

四、 我单位保证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按月归档,并且保证不以网上申报业务系统提供的功能和信息从事任何与社会保险业务无关的活动,同意随时接受社保经办机构监督检查。

五、 我单位保证当网上申报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办理网上申报业务时,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业务,如果未及时办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六、 我单位保证如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保登记证号发生变更时,及时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数字证书及《申请表》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办理网上申报系统权限注销及重新开户手续。

七、 我单位保证申请成功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八、 我单位若违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

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操作,及因我单位及操作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我单位及时更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 我单位如违反网上申报相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暂停、注销我单位网上申报业务权限,并追究我单位相关责任。

十、 我单位在使用网上申报系统时,因设备故障、数据传输、软件瑕疵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社保经办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 我单位同意社保经办机构在必要时修改网上申报相关规定及其条款、修改或中断服务内容。

十二、 以上承诺自网上申报业务开通后即刻生效,除明示外,本《承诺书》长期有效。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6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实施工程建设。 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等手续,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开工建设。

2. 向施工单位提供经图审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施工用途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3.不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4.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程项目未经验收合格不擅自交付使用,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及时整理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并按照规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向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机关,一份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与档案材料一并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各责任主体单位自行保存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xx年xx月xx日

单位承诺书 篇7

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搞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的质量和安全,本企业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严格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保证生产的各类特种设备合法、安全、可靠。对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二、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装过程依法接受法定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施工技术档案真实、齐全、完整,设备未经监督检验合格不得移交使用单位,并在监督检验合格后及时将有关技术资料完整移交给使用单位。电梯井道的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按要求张挂安装改造技术和安全要求告知牌。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服从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订立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四、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五、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高耗能特种设备还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交能效测试报告。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七、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八、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劳动保护制度) 、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按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转,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组织制定并实施各类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安全资金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禁违章作业;持续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场所、装备条件等资源条件满足许可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召开技术质量会议,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对聘用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金;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做到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九、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十、保证维保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十一、按照包河质监分局的提示和要求,告知后及时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留存、一份承诺单位留存

单位承诺书 篇8

为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在致力于快速发展企业生产的同时,将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并郑重承诺:

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设置专(兼)职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的环保人员,以满足企业强化环境管理的迫切需要。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不断强化内在自控约束机制。

三、切实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如实申报排污总量,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加强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认真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不私设暗管,不偷排、漏排、直排;确保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数据准确、传输稳定。

五、积极抢先清洁生产,努力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持续开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工作,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

六、定期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近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好企业与驻地周边群众的关系,努力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

如违背以上承诺,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承诺书 篇9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

姓 名: 张 华 清联系电话: 15328747316申报职务: 兽 医 师 申报专业: 兽 医工作单位: 仁寿县钟祥中心畜牧兽医站 破格情况:

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

本人着重承诺:根据国家、省、市职称评审条件和要求,我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各种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本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10

新疆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统一企业一厂扩建—资材库房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