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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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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许祖华、陈炜伟)“今年我是第5次提交‘两性平等弹性退休’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屈雅君说,“理想状态是到55岁,无论男女,不想干了都可以退;想继续工作的,无论男女,都可以继续到60岁。”

女代表建议

“女性退休年龄问题各界包括全国妇联一直在呼吁。然而具体实行目前还没有一个时间表。”屈雅君说,平等弹性退休之所以迟迟不能解决,根本原因是就业的压力过大。

“但不能仅仅由性别单方面承担就业的压力。我们说的是两性同龄退休,也就是说男女都可以55岁退休,而不是单方面的延长女性退休年龄。”屈雅君建议,国家应当针对不同的人群,出台不同年龄段的弹性退休政策,在国家能力所及的前提下给予女性和男性同样的选择权利和机会。

除了“两性平等弹性退休”,屈雅君对于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女性入厕难”也非常关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她还就提高女厕的厕位比例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屈雅君说,女性入厕时间约为男性的两倍,现有公厕厕位“男多女少”加剧了“女性入厕难”。她建议,在公共厕所的设计中女厕的厕位数量应该得到增加,女厕的厕位至少应提高为男厕厕位的两倍,同时厕所面积也要相应增加。

“自2005年12月起实施的建设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对不同场所公共厕所的数量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该标准没有对其厕位比或厕位数作出强制性的规定,具体执行起来随意性较大,未能确实保障女性入厕的平等权利。”屈雅君说。

“北京、上海等城市在举办奥运会、世博会时,以合理的1:2.5的男女厕位比例,彻底‘剪’掉了女厕前排队的长尾巴,减轻了女性的负担,非常人性化。”她建议,在我国的标准中应当强制性规定公共厕所中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必须达到2∶1,女厕面积也必须相应增加,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鼓励增加男女通用厕所。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龙岩市副市长张秀娟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联合其他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尽快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议案》。

“《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修改后,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张秀娟说,但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为此,张秀娟等代表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在招工、升学、就业和录用公务员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录用标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以及退休年龄。”

建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妇女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用检测B超、染色体等医学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女胎;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以任何理由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和遗弃老年妇女。”

建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章增加一条,具体内容建议如下:“禁止重婚、包二奶、同居等违法行为。”

建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八章增加二条,具体内容建议如下:“对妇女的合法权益因重婚、包二奶、同居等违法行为受到侵害时,违法者应依法受到处罚;对用B超、染色体等医学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女胎的,有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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