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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超限超载保证书三篇

书信函2.45W

超限超载是属于违法的,它会对我们的人身安全带来影响,我们需要写好承诺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了超载超限承诺书,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违法超限超载保证书三篇

  超载超限承诺书篇一

近期,外地校车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学校为了进一步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学校决定举行全校学生参加的“拒乘超载车辆,确保交通安全”的活动。

活动要求每一位学生对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作出承诺,家长要作好引导和监督,使学生真正做到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保障生命安全。承诺内容如下:

1.坚决拒绝乘坐超载车、超速车、司机酒后驾驶车、无牌无证车、报废车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三轮车;

2.乘坐汽车时,不得将头、胳膊等身体部位伸向窗外;坚决拒绝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3.严禁翻爬栏杆、树木等危险设备,以免造成安全事故;不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

4.骑自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不要双手离把,不追逐打闹,不三五并肩行驶;

5.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或横穿公路时要慢行,注意观察、看清来往车辆, 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等;

5.不骑英雄车。要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避免因各种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

6.不在放学路上不停留、不玩耍,走路精神要集中,注意来往车辆动向,确保行走安全。

最后,请全体学生及家长认真学习并落实好承诺书上要求的内容,并在“拒乘超载车辆,确保交通安全”活动承诺书签名,每位同学下定决心,以后坚决拒绝搭乘超载车辆,骑车及步行过马路时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20xx.11.28

家长建议

  超载超限承诺书篇二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各项有关治理超限超载车辆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落实安全责任,治超工作有效进行,结合我公司实际,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强化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基层宣传教育,全面遏制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二、凡属公司营运货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二轴货车20吨,三轴货车30吨,四轴货车40吨,五轴货车50吨和六轴以上货车车辆超限认定标准,车辆装载质量不得超过行驶证载明的`核定载质量。运载货物不得超过交通标志标明的限高、限宽、限长、限载标准。

三、确实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超载车辆,必须向上级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运输。

四、严禁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参运,参运车辆严格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审验不台格的车辆不得参运。

五、规范货运企业经营安全生产行为,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对违规驾驶员严禁使用。

六、享受国家“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法装载,违反规定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严厉打击违反国家标准的装载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超载运输车辆出场、出站,确保交通运输良好秩序。

八、公司所属营运货车驾驶员,严格服从安检、交-警、运菅部门的安全检查,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

20xx年3月6日

  超载超限承诺书篇三

禁止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龙整办【2015】21号)文件内容要求,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建筑运输车辆通行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项目实际,特签订本承诺书。

一、车辆管理目标承诺

项目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车辆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车辆安全性能的检验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确保建材、建渣、商品混凝土等运输安全。

二、车辆出场管理

项目自身加大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力度,对违法装载行为自查自纠,并开展专项自查整治,对建材拉运车辆、商品混凝土罐装车、土方拉运车辆等出场检测、监控设备,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装载行为,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施工现场,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必须专人清洗,并保证冲洗率100%,避免车辆带泥出场污染市政道路。

三、车辆进场管理

1、进入项目施工区域车辆必须向项目出示行驶证、驾驶证。

2、不得驾驶超载超限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四、项目进出车辆要自觉接受治超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凡阻碍治超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承诺书一式四份,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各执一份。 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监督方):

(盖 章)

建设单位代表 (承诺方):

(盖 章)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承诺方):

(盖 章)

监理单位总监 (承诺方):

(盖 章)

  超载超限承诺书篇四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12.12”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整治货车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货车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货车安全性能的检验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二、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装载、配载的经营者(简称“货运源头单位”)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必须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不得放行超载、超限车辆;

(二)不得为无号牌、无行驶证等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三)不得为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四)不得为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证明

三、货运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拼装货运车辆,不得强令驾驶人超载、超限运输。

四、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向货运源头单位出示行驶证、驾驶证,不得驾驶超载、超限、非法改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运车辆,不得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严禁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货运源头单位、货运经营者和驾驶人要自觉接受治超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凡阻碍治超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货车车主(签字) 年 月 日

各镇(街)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