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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教育乱收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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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严禁教育乱收费承诺书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9、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9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本承诺书长期有效。

承诺教师: 2015年4 月 26 日

教师杜绝补课乱收费承诺书

学校组织本人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甘肃省教师公约》、《甘肃省师德师风十不准》、《甘肃省教师师德考核标准与评价办法》、《甘肃省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的紧急通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2015年上半年6起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等文件,在熟知以上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本人庄严承诺,将遵守上级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光辉形象,坚决做到下面8条:

一、坚决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及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变相组织补课收取补课费。

二、坚决不利用寒、暑假和学生休息时间举办各种学习班、辅导班、补习班和特长班进行有偿补课。

三、坚决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不提供智力支持。

四、坚决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辅导或补课并收取报酬。

五、坚决不利用职业便利为他人办班补课提供生源从中获利。

六、坚决不挤占音乐、美术、体育、书法等课程违规补课。

七、坚决不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八、坚决不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承诺人(签名):

2015年7月6日

XX乡中心小学教师不乱收费承诺书

xx乡中心小学教师不乱收费承诺书 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执行上级规定的“一费制”,学校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为2015年纠风的重点。提出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狠抓落实”的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强调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

教育收费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焦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多年来常抓不懈的一件大事。围绕治理教育乱收费,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强化了治理措施,实行了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各项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校教育收费工作日趋规范,治理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仍需高度重视。现就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签订承诺书。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治理乱收费的重要性。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执行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搞变通、打折扣,坚决纠正一切乱收费行为。

二、要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必须凭收费许可证收费,凡不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学生家长有权拒交。学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收取。

三、要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

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学校收费时,必须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内容、严禁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列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后合法化。

四、教育收费情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教育行风评议的结果。为此,务必高度重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坚持依法收费,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维护好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使今年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承诺学校:xx乡中心小学

承诺教师:

2015年3月1日

标云岗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省、市、县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实现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根本性好转,现结合我校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1、不以办教育为名向学生集资、借资、摊派;不以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

2、不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生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

3、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类项目,不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

4、不在校内外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时间举办各种性质的办班活动(包括社会机构联合办班)并收费。

5、不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不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个人进行打击报复。

6、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

承诺人:

2011年过3月29日

教育乱收费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制止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服务家长,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各种国家教育补助政策的落实。

二、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随意向学生推销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不正当手段向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严格执行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的乱摊派。

五、在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不插手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收取,并做到多退少补。

六、不参与举办尖子班、奥赛班、补课班、不搞有偿家教。

七、自觉接受学校与师生、家长的监督,实施“阳光收费”。

八、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与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反承诺内容一经发现乱收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5890020

承诺人:

学 校:乐昌市沙坪镇中学

20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