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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在法院的实习报告汇编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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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这个社会中,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在法院的实习报告6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在法院的实习报告汇编六篇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1

一个月的实习生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让我们这些在象牙塔中成长起来的温室花朵也走出庇护,到社会上体验了一把工作的辛苦,生活的残酷。实践乃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句话,搁哪都有道理。我们在校园里,埋头苦学,常常把老师们当做是真理的化身。老师说什么是对的,我们便奉若真理。走出校门之后,才开始慢慢审视自己学到的东西。是对,还是错,常常得不到确切的答案,才发现,原来生活中有那么多的灰色地带。在法院实习的这段期间,不能说自己有多么大的收获,但还是有了一点自己的思考。

首先,关于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足见证据对于案件解决的重要性。法官也只是人,而不是神,只能根据证据这种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来反推事实的真相。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没有证据意识,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有的人,又擅于伪造证据企图能够换取一纸胜诉文书。所以,作为一名法官,必须要练就过硬的本领,懂得如何对证据材料进行去伪存真,尽量还原事实的本来面貌,从而做出合理的判决。而在当前我国人民群众普遍证据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又对法官鉴别证据真伪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关于法律和利益。法律和利益相伴相生。没有需要调整的利益,便没有法律存在的必要。说到底,法律就是一个利益衡量的工具,必须要衡量各种利益,然后做出轻重的排序,甚至是取舍。立法者在立法的时候衡量各种利益,只是一种抽象意义上的衡量,这时在众多的利益或者是价值之中往往存在着位阶之分,可以根据社会情况相对容易的做出安排。而司法中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因为司法者在司法的时候对各种利益作出的衡量,是一种具体意义上的衡量,可能有更多的制约因素,同时也更为直接的关系到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在某个具体的案件之中,需要保护哪种利益,法官就有可能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往该方当事人倾斜。而要保障这种适度倾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就需要仰仗司法者的业务素质和法律信仰等。

最后,法律到底应该是精英文化还是大众文化呢。以前曾经碰到过一个农村的“代课老师”说过的一些话让我印象深刻。《教师法》十二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师资格过度办法。而当时该老师所在的县只过渡了公办教师和已经退休的教师,却没有关注在偏远村小学等从教的代课老师。当被问及是后来制定的过渡办法规定只过渡这两类人还是该县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将适用范围限制。该老师摇摇头说,过渡办法之类的东西自己根本就没有看到过,至于自己为什么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自己也是莫名其妙。试想,一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连公布之一步都没有做到,被束之高阁又如何让人民根据规则来安排自己的生活。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大多数人不知法律为何物,或者说不知道具体的法律是如何规定自己的权利义务的:自然债务因为不懂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各种权利因为不懂收集证据而得不到法律的认可,更有甚者,连自己享有何种权利都不清楚。确实,我们国家人民的受教育水平不够,加上对法律的不够重视,所以普法工作进行起来有一定的困难。那么,面对这些困难,我们能够做些什么?恐怕这是一个值得所有法律工作者深思的问题。

在这段时间里面,可能没有用到高深的理论知识,也没有接触多少社会热点问题,但是这些真实的案例还是冲击着我的思想。结束实习生活,收拾行囊,开始过安逸的寒假生活。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2

一、日常工作

(一)整理案卷

自20xx年6月29号至20xx年7月24号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实习,实习之初我们一行四人进入执行局,执行局正在进行积案的清理工作,我负责填写封面正、副卷,卷宗目录正、副卷,恢复执行审批表及备考表,忙完一个星期,执行局清理积案初步工作基本完成,由于下一步工作方案还未制定出,故繁忙的工作暂告一段落,因此执行局实习人员过多,在笔者自愿的条件下独自一人留在执行局继续执行局的实习历程。从第二星期开始工作明显减少,甚至没有,在刑庭的请求下,笔者暂时性地参加了刑庭繁忙的工作,但是仍然属于执行局,在刑庭通过填写刑事一审案件正卷目录了解到了很多办案程序,见识了很多法律文书。

(二)法庭旁听

执行局清理积案初步工作基本完成之后,闲暇时间比较多,除了在刑庭做了两天事其他的时间就自由安排,这就方便的到法庭旁听,通过法庭旁听及之后阅读庭审笔录初步掌握了庭审程序。

(三)交流

实习后一段时间不仅我的闲暇时间比较多,我的指导老师们后段时间也基本上在闲暇中度过,自然而然地交流就相应多了起来,有时候法官们的一些争论让我们打开眼界,他们不仅关注时事问题,还更加注重法理的分析,他们评论时事问题的角度新颖非一般人所能及,他们分析法理的透彻非一般人所能理,他们对社会制度应然、实然的分析、争论不禁会引发我们这些法学初学者深深地思考。有时候我只是静静地听,但有时候他们的话语会以我为中心,以增进我的知识为目的,通过与他们的交流,我得到了很多启示,下文将逐条分析。

二、法院困境

通过一个月的实习,笔者对法院困境有了初步的认识,下面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阐述:

(一)立案困境

我们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四款明确规定了起诉四个必备条件,同时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由此可见,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起诉设置了最低限度的门槛,只要求原告身份合适,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为保障人民行使起诉权奠定了法律基础。

但是在实践中立案门槛显著高于立法立案门槛,以江夏区人民法院一执行案例为例,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而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发现被执行人有执行财产而申请执行,立案庭不予直接立案,要求申请人到执行局签字再予立案。

但是,民俗诉讼法的起诉四个必备条件的规定在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同时也给法院带来困境,由于立案门槛比较低,众多的社会纠纷纷纷涌向法院,导致法院超负荷运载,法院在依法立案与社会现实之间难以抉择。

(二)行政干预司法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而制度建设在法制假设中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搞好法制的制度建设,实行法治,抛弃人治是人之所向。实行法治要求一切在法律的统治之下,是法律的统治而不是用法律的统治。

法治建设要求法院依法办案,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然而,在我国特殊的体制下,法院很难完全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现实中政府文件、领导人的讲话决定法院判决据我国的例子屡见不鲜。行政干预司法仍然极为严重,不是法律的统治,而是在用法律来统治。

行政干预司法加大了法院工作难度,依法理法院要严格依法办案,法律就是法院的“圣经”,但是行政干预使法院工作有了两个指导,法院到底是按照法律办案还是依照政策办案在考验着法官们。依法办案就会违背“圣旨”,依政策办案将打乱正常的法律工作秩序,民众缺乏预期,法律工作者也将失去往日的工作激情。

(三)法院严抓政治工作

法院工作者的职业素质普片低下在我国现阶段是不争的事实,退伍军人进法院、法院干部职工子弟留守法院等在前些年竞相火热登场,但是,从江夏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我国法院如今仍然重点抓政治工作,忽视了对法院法律工作者的基础法律教育以及法院法律部门职业能力教育,这也为行政干预司法提供了“良好的思想氛围”。

法院是法律的殿堂,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法定场所,那么法院法律工作者应该把学习重心放在法律相关知识的学习上,其他国家机关也应该积极引导,鼓励,督促这一学习,而恰好相反,政治思想工作成了重点,而把极为重要的基础法律教育以及法院法律部门职业能力教育晾在一旁。

(四)法官压力大

如今,法官办案不仅要依法,而且还要照顾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实习报告 )更为重要的是还要与政客的意见相差无几,法官承担着沉重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及政治风

险,在办案过程中承担着本不应该承担的多重社会责任、政治风险。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就要求,各级法院审理案件都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明显违背“以法律为根据,以事实为准绳”的办案基本原则。

房屋执行问题更加反应了法官办案的难度,最高院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只拥有一套房屋的,此房屋不能成为执行标的物,尽管法官可以依此办案,不执行此标的物,但是法官常常会感到良心不安。假如被执行人欠债权人几十万债款不还,其拥有一套几百万的房屋又不能被执行,法官依“法”办案,但往往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五)心理落差

理想与现实的差异、失去的与拥有的差异使部门法院人事感到有很大的心里落差,依法理,司法权力是几大重要国家权力之一,应当有与其法理地位相一直的相对独立性,但是,在我们法院系统,这种独立性很少会体现出来。同样,在我国过去法院对外享有极高的威望,法院要执行案件可以用很多强制手段,案件的执行率之高让人望尘莫及,而如今案件执行难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很多以前用的强制手段如今只能成为执行员思想里面的东西。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3

在民庭实习的几个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及书记员整理一些卷宗,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指导,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

2、旁听案件。汉阴县人民法院管辖区域人口较多,民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刚去的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开庭。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期间,帮法官草拟了一些简单的判决书、裁定书、公告和做一些简单的笔录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但是还是免不了出现一些问题,真是映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4、跟随法官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仅签收环节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或避而不见,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理论和实践是不可分的。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同时,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他们对于我的实习进行了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通过本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1、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说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我们都认为会是当庭宣判判决结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为了节省时间都是直接写判决书或裁定书,让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律师)来领,就算代替宣判,远没有我们平常看到的当庭宣判的庄严效果;2、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是无视国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

因为我是在民庭里实习,每天所接触的案件一般都是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借贷纠纷、离婚案件。在上班比较空闲的时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报告总结,我发现其中离婚案件占据大部分,这说明了什么呢?不免让我十分震憾!当我看卷宗的时候,我都会十分留意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几点:1、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3、婚外情;4、吵架问题,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5、婆媳关系紧张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本次实习让我知道法律的学习及案件的审理,远远没有自己想像及书本上说的那么轻松,案件的复杂性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总结出来的,我自己还要加大对这方面的学习及实践。

在法院民庭各位审判员及书记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把在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将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我。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4

首先,我要向所有为我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做的一切帮助和努力,感谢你们在我短短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给我的建议、鼓励、耐心、支持和包容,让我更加摆正对自己位置的认识,让我更加清楚以后应该努力的方向,让我了解法院工作的相关程序,让我知道法院工作的繁忙和不易,让我清楚了身为一个法学人应该有的严谨态度。今后,我将运用在这里学到的知识,不断完善自己,不断前进!谢谢你们,谢谢各位!

20xx年7月,我来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身为一名大一的学生,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基本法律知识是极为单薄的,用本院丁院长的话来说,就是还没有进入角色中。所以,在进行实习前,我是十分担心的。但是当我在见到指导老师民事法庭二号审判庭的陈锡庆陈法官,和她的书记员彭丹丹姐姐以后,我就发现的担心是多余的。她们平易近人,对待我们实习生非常的有耐心,能够包容我时不时犯的各种错误,让我感觉到无比的亲切与放松。我所实习的法庭是民事法庭二号审判庭,工作主要是辅助书记员的工作。书记员主要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完成审判和执行中的辅助性工作。我在书记员的指导下,取得了从一个案子要看着装订顺序的文件来整理半天,到现在基本在半小时内能独立整理的进步。民商事一审案件正卷排列顺序如下: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管理信息表

(4)起诉书或口诉笔录

(5)反诉书

(6)受理案件通知书

(7)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预收诉讼费收据,缓交诉讼费手续(如预收收据已经更换结算收据,则此处不放)

(8)追加当事人申请及附件、参加诉讼通知书

(9)应诉通知书

(10)答辩状

(11)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管辖权异议材料(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民事裁定书及送达回证、上诉等材料)

(13)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申请及本院裁定

(14)举证通知书

(15)举证材料(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排列,各方材料按举证时间排列,各方材料前的举证目录应详尽注明原件或复印件)

(16)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鉴定、证人出庭作证、证据交换、放弃调查取证、合并审理等申请书,按时间顺序排列)

(17)询问笔录(含送达诉状副本、选择鉴定单位、证据交换、谈话、告知合并审理、告知转换程序等笔录,按时间顺序排列)

(18)法院调查的材料(韩调查笔录及法院调取的证据)

(19)评估、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书、鉴定书等)

(20)调解协议及有关调解材料

(21)转换程序通知书

(22)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23)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通知书

(24)开庭通知、传票、出庭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

(25)开庭审判笔录及代理词

(26)撤诉申请及有关材料

(27)案件结案审批表(口头裁定准予撤诉案件使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8)宣判笔录,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笔录

(29)送达裁判文书公告

(30)缴纳诉讼费或免费手续(结算票据、当事人收据、减免报批材料)

(31)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

(32)送达回证材料(含邮寄回执,按时间顺序排列)

(33)上诉案件移送函

(34)上级法院退卷函

(3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36)证物处理手续

(37)执行手续材料

(38)司法建议书

(39)其他材料

(40)监督卡

(41)备考表

(42)证物袋

(43)卷底。

在看似简单的条条框框中,我依然发现有很多法律文书时我从未接触的到的。于是我利用实习的空闲时间,通过请教各位法官和书记员或者上网查询等方式,知道不少有关法律文书的小知识:

1、起诉书正卷是留下来归档的,有副本则说明没有送达给被告;

2、第三人是原被告的诉讼已经开始,且尚未终结为条件与本案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人;

3、发给原告的法律文书有以下几种:受理案件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风险提示书,办案作风监督卡;

4、发给被告的法律文书有以下几种: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风险提示书,办案作风监督卡;

5、答辩状是对起诉内容中的相关诉讼请求的说明;

6、若有多个原告,按第一二原告顺序,将其身份证明放在一起,再将其按顺序授权委托书放在一起。律师需要事务所函,公民代理需要身份证;

7、企业的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法律效力相同,正本是用来悬挂在营业场所的,副本是方便携带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人证明;

8、裁定书的种类:管辖权异议、保全裁定、撤诉裁定;

9、证据材料原告提交时要提交两份,法院负责给被告一份,并且要有证据目录。证据交换,要求双方当事人分别提交两份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入卷,别一份送达对方当事人,并制作证据交换笔录要求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证据交换的同时,如可以确定安排开庭时间,可以直接向当事人送达传票,如不能确定待确定开庭时间后另行通知当事人并邮寄开庭传票;

10、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身份证明+证人证言;

11、转换程序通知书是将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简易程序为独任法庭,只需要一名法官即可审理案件;普通程序一般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或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通知书是送给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是可以报考的。副卷中,若是有合议庭,要有合议庭笔录;

12、同一级的其他法院的案件移送函,放置在开庭传票之前。有些在开庭之前被调解,没有开庭不需要开庭公告;

13、出庭通知书是给委托代理人的,不是给原被告的;

14、案件陈述同于代理词。所有的在庭审笔录上的人都要在每一页签字(法官、陪审员、书记员、到庭当事人及代理人),合议庭笔录上应有该合议庭所有三名法官或陪审员的签名;

15、案件结案审批表(口头裁定准予撤诉案件使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不会同时出现。有判决书才有宣判笔录;

16、一般为庭后调解或当庭调解,但调解协议在庭审笔录之前。谈话一般为更换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

17、减免报批材料:免交申请书+救助证明+司法救助决定书+收据;

18、司法建议书有法律效力。

在我看来,整理卷宗最难的部分不是庭前准备的各种材料,不是文件送达,也不是编页码、写目录、装订卷宗,而是案情复杂案子中证据的整理。我整理的一个案子就给我极深的印象。双方当事人都提交了两次证据,证据内容极多,且有缺页少页、重复举证的现象,顺序极为混乱,以至于后来书记员姐姐找了两遍证据材料,补印了一页纸才使证据完整。还有证据材料有庭前举证顺序和后来的当庭提交证据顺序不一致的现象,还有证据材料两次举证时后者的证据目录用前者的材料却是不一样的顺序。这些看是简单的细节,但实际工作中却来不得一丝一毫的马虎,必需要严谨认真地去使证据完善。

指导我的书记员教给了我很多法院有关的工作,除了卷宗的整理,还有开庭时间的计划、庭前法律文书的打印、庭审笔录的准备,协助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卷宗的装订归档工作,和办理诉讼保全手续,对民事诉讼程序作了较深入及系统的了解。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电话通知被告携带证件(如被告是自然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如被告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单位,要求前来领取应诉材料的人携带并向法院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来院领取应诉材料(应诉材料包括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并要求被告签署送达回证及地址确认书。如电话通知不到,可先后采取邮寄、亲自到当事人住所地或委托外地法院送达及公告的方式送达。(如在送达应诉材料时忘记收取委托手续或当事人身份证明,可在证据交换时要求当事人补交);

2、安排开庭时间并送达开庭传票。(一般先打电话给双方当事人口头告知开庭时间及地点并通知当事人法院会将传票邮寄送达请注意查收,如某方当事人确有事在法院安排的开庭时间不能到达,我们可以协调一下双方时间以确定一个双方都能到达的时间,之后再邮寄开庭传票邮寄地址按照当事人地址确认书写,如无地址确认书一般需当事人来院领取);

3、打开庭笔录头。第一部分录入开庭笔录中原告事实理由与诉讼请求部分,如有答辩状应将被告答辩内容也事先打入笔录;第二部分参照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录入原被告证据及证明内容,如无证明内容则只录入证据名称即可;

4、旁听庭审过程,了解庭审过程与法官和书记员的工作流程。

书记员在开庭之前就已经打好庭审笔录的框架,在开庭的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在适当的位置记录庭审过程;开庭审理流程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达成调解协议

(7)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5、复印相关法律文书,并盖院章。复印法律判决书时,要比上面的委托代理人数量多两份,一份留着上诉,一份留在卷宗中。正卷中,要有院章;副卷中,不需要,但要有发文稿纸。院章要压年月日,大部分文字在年月日上方;

6、协助法官进行诉讼保全手续。对于银行账户的冻结,需要到银行的对公会计处,进行冻结;对于需要其他单位协助的冻结,要去相应的单位进行冻结。

这些要求看着仅仅是些条条框框,照做就可以了,但在我们真正做的时候曾需要千万般小心。法院对归档工作要求很严,有时候一点错误就必须重新写重新做。这个整卷工作折磨了我们大多数时间,不过到最后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彻底的掌握了,在其中走了很多弯路,只有自己才知道。

这些工作中,我觉得最有意义的就是与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联系。我一开始不敢和他们打电话,因为怕自己不知道怎么回答别人的问题。进过注意听书记员姐姐打电话的技巧,和我本身的几次打电话交流经验后,我慢慢也知道怎么回答一些常见问题了,也慢慢的知

道一些交流的技巧了,也会区分哪些当事人是敷衍,哪些是确实不懂了,针对不同的人要有不同的办法。虽然有部分人对法律的工作表示不理解和抵触,但大部分当事人和律师都是比较理解和尊重法官的。其实我觉得法官的工作量是非常大的,但是却对每个案子都是非常认真地去面对的。我希望大家能够理解法院的工作,支持理解他们,而不是一味的说法院的不是。

很感激这次实习,我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它我更深刻的体会到自己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能力,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情况是复杂多变的,不是书本上所能够囊括的,所谓实践出真知,在法院的一个月我学到的做事的态度、与人沟通的技巧是我宝贵的财富,远远超过书本所能教的。

态度决定命运,你怎么对待实习,就决定了你在实习中能学到多少东西。我相信,未来的路还有很长,我要继续努力!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5

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市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

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三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入党申请书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四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工作总结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6

  本次实习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实习主要过程

  (一)实习前

不少同学常抱怨说,在法院里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觉得,当我们走到社会上,谁一开始能够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板,也需要付出更多辛苦代价的。至于跑腿,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依旧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集体中的待人处世。

  (二)实习中

  我在实习期间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首先,在法院做的事情就翻阅和整理卷宗,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一件非常

重要的事情,这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其次,在行政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有时也会帮着书记员填写一些执行通知书、传票、提押票、公告。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的框架,但其中的内容却需要你根据每个案子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一个案子的案由字数可能最长也不过十来字,但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判决时对一个案子的定性很重要的。

最后,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开始的时候,总不敢去跟法官提出来,后来,庭长跟我说,来实习最好的不就去旁听吗?勇敢的跟法官商量就了,他们会同意的!结果,真的这样,法官们都对我很好,我也就有了更多的机会去旁听庭审。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处其中,至少可以让人感觉到程序的正义在这里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在旁听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清晰的思路、逻辑严谨的语言着实令我羡慕和惊叹。虽然已经学习了两年半的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

  (三)实习后

  具体说来,我在实习中主要有以下收获:

  第一,基层法院法官的优秀素质加深了我对法官职业的认识。

我实习的民庭的法官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在审判案件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官职业本身的威严外,还需要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廉洁公正,自省自重,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欲望永无止境,欲望也不能自拔的深渊。法官的个人魅力还体现在法官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时刻清晰的理性。

  第二,我较为熟练的掌握了司法文书的写作要领。

实习期间,我整理了大量的案件材料,这些经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在学校所学知识的不足。

  三、实习所想、所感

实习真的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实习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但我觉得,要没有书本知识作铺垫,又哪能应付这瞬息万变的社会呢?

  在法院我接触的最多的就城管拆迁工作所引起的纠纷

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自己人生的一段非常重要的经历,也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一定的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重要的作用。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两个月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那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那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

天,结交的每一位同事朋友,都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的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