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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人物形象分析

潘金莲一直就是荡-妇的代名词,不管人们给予她多少同情和理解,她的形象总是好不起来。比如,你可以愤愤不平说出许多潘金莲的好话,可我要说你是潘金莲,或者说你的女人是潘金莲,你一准儿不高兴。

潘金莲人物形象分析

潘金莲的悲剧源于当时的法律制度。当时的法律制度不是以人权为本,而是以王权为本,因而潘金莲没有什么人权可言,更没有什么女权可言。以人权为本的法律制度,其出发点是人,其最终归宿也是人。人的需求,人的利益,是其首要的关注和关怀,因而人权至上的理念必然贯穿于其全部原则、规则和概念之中。

以王权为本的法律制度,其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是普通的人,而是以国王或者皇帝为代表的统治集团的利益。在这样的法律制度下,人只能作为劳动工具被统治者所统治,其正当权益是不可能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的。在当时的法律制度下,一个女人连决定自己婚姻与爱情的权利都没有,潘金莲的人生怎么可能不是悲剧的人生?

潘金莲一出场就放射出人格亮色——没有因为张大户是个有钱人而违心依从于他。今天不是有不少的漂亮女人在傍大款吗?张大户是大款,可潘金莲就是不傍,她只傍她喜欢的男人。古今对比,潘金莲是不是很有几分可贵?你不傍我是不是?好,我把你送给武大郎!让你一辈子傍在一个又矮又丑又窝囊的男人身边。潘金莲要么顺从张大户,要么嫁给武大郎,何去何从呢?川剧《潘金莲》道出了一个女人的心声:

这边是愚人丑陋,

那边是衣冠沐猴。

两边皆苦酒,

一嫁终身愁。

可有三条路来走?

有,投进荷塘万事休。

潘金莲想到了死,一死万事休,一切烦恼和痛苦都没有了。然而——

草木有情啊,风月好,

妙龄如花啊,才开头。

人生路上再走走,

苦酒和泪吞下喉!

怎么可以去死呢?在张大户与武大郎之间,她选择了武大郎。

武大虽丑,非禽兽,

豪门黑暗,似坟丘。

宁与侏儒成配偶,

不伴豺狼共枕头!

这些唱段是在美化潘金莲吗?我认为,一点也不。在财富与人品之间,她还是选择了人品——武大郎毕竟是个好人。可见潘金莲也是个明事理的人

如果武大郎没有武松这样一个兄弟,或者如果武松没有出现在潘金莲眼前,那么,潘金莲会是怎样一个女人呢?她会有后来的红杏出墙吗?那个时代的女人,大多是嫁鸡随鸡嫁狗

随狗,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爱情之于女人,不是必需品而是奢侈品。女人怎么可以奢侈呢?就这么活吧。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如果以活着为最高目标,抱着一种活着就行的态度生活,还有什么痛苦不能忍受?

古往今来无数的中国人就是这么活过来的。不幸的是,武松出现了,这个景阳冈上的打虎英雄与潘金莲的丈夫武大郎形成了太鲜明的对比:一个是凛凛一躯堂堂一貌,一个是身材矮小形容猥琐;一个是英雄盖世万夫不挡,一个是窝窝囊囊手难缚鸡。任何一个女人,任何一个身心正常的女人,先嫁武大后遇武二,都不可能不心潮起伏。

至此,潘金莲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恪守妇道,甘于寂寞;二是冲开束缚,追求幸福。当时的中国女人,遇到潘金莲这样的情况,多数要选择前者。可问题是,选择前者,不要说对于潘金莲这样的女人,就是对于一个清心寡欲的女人,也实在是一种莫大的痛苦。

可以想象一下,一个是武松,一个是武大,两个人在你眼前晃来晃去。一想,你的丈夫不是武松,而是武大,你会觉得滋味如何?潘金莲没有选择甘守寂寞,这就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她向武松示爱,不光是坏了男女不可婚外私通的纲常,而且坏了叔嫂间的伦理规则,是双重的罪名。可她就是顶着双重的罪名向武松示爱了。在当时的社会,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行为,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

如果不是用作者施耐庵的视角,而是用我自己的视角看《水浒》,如果不把潘金莲看作一个无耻的淫妇,那么,读潘金莲在家里正式向武松示爱的这一段故事,可以读出许多诗情画意来。 可惜,景阳冈上的武松不是大观园中的宝二爷,武松不解风情,又恪守礼法,与潘金莲的冲突是必然发生的。武松的态度很明朗,一是拒绝,二是警告。你不仅不可以对我这样,而且也不可以对别的男人这样,不可以对不起我哥哥,不然的话,别怪我这打虎的拳头对不起嫂嫂。一个女人,受到这样的拒绝和警告,何等难堪,何等羞愤!

西门庆的出现,又使潘金莲重新燃起了希望。有人说,在潘金莲那里,西门庆是武松的替身。不无道理。西门庆与武松确有多处相似:都是相貌堂堂的男子汉,都有不凡的武功身手,都有几分男儿血性。不同的是,武松不解风情,西门庆放荡成性;武松是个法警,西门庆是个大款;武松为人刚正,西门庆为人狡邪。

那么,潘金莲与西门庆通奸,是偶然,还是必然?书中说,潘金莲不小心,把一个叉帘子的小叉竿滑出手中,不偏不倚正好打在西门庆的头巾上。西门庆正要发作,回脸一看,呀,好漂亮的妹妹,“怒气直钻过爪洼国去了,变作笑吟吟的脸儿”。而这一镜头恰巧被皮条大师王婆看见,于是有了“王婆贪贿说风情”,有了中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红杏出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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