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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漫漫终有一归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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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得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

迷途漫漫终有一归作文

一次在同学的推荐中,我看到了它,不厚的一本,却在冥冥之中给了我许多前进的动力。

主人公叫托马斯,一个勇敢却又落弱的的男人,他可以勇敢的为病人做手术,用手术刀花开人体的皮肤,可以勇敢的面对生活中苦难,配自己爱的人,特蕾莎去过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乡间生活;但他却不曾敢勇敢地面对他那个可怜的儿子,不曾敢勇敢的接下丈夫和父亲这两个重担,他害怕,害怕自己的无能,他惶恐,惶恐于自己的胆怯。但特蕾莎改变了这一切的一切,可以说,是她毁了他的一生。“爱开始于一个女人的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的记忆中的那一刻。”

我想若是从灵魂出发,托马斯是一个圣人吧。他可以为了特丽莎,在祖国受难时逃离又重新返回它,他可以放弃医生的职业,去做一个低贱的擦窗工。他也可以放下着它本热爱的花花绿绿的世界,只在乡间做一对平凡的夫妻。然而到头来,托马斯,又曾得到过什么呢?到头来,特丽莎才发现,原来她爱他还不如爱他的那条狗深。多么讥讽。

最终,托马斯和特丽莎一起开着那辆托马斯用便宜的零件一点一滴组装而成的卡车最下了悬崖,连尸骨都未曾找到过。我不知道是真的汽车刹车失灵,还是他们的心早已失灵,但我只是在心中默默地感叹着生命之轻,原来所谓的最珍贵的什么那么的轻。

突然想到了作者米兰·昆德拉所说的那样:“一个人在他内在的黑暗中长得越大,他的外在就跃渺小。”

文中最勇敢的莫过于萨莉莎了,这个坚强的女人在面对了各种生生死死后依然淡然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个令她思恋最深的男人——弗兰茨,则是带着对他的一腔浓烈的爱死在了越南。

迷途漫漫,终有一归。刻在弗兰茨的墓碑上的一句话。一切的花红酒绿,一切的纷纷扰扰,一切的红尘乱世,终有我们亲自为他们画上句点的那一天。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

生命,是重,是轻?

16岁的我们,身上承载着太多本不该属于我们这个年龄却又必须要承载的东西,父母的期望,老师的期待,同学的许诺,自己的梦想,一切的一切愿望压得我们喘不过来,但我们1还是要装作阳光,向上开心的样子,迎接每一天,托马斯说:“一些情况下,人注定要演戏。”我们深刻的感受着生命之重。

这些愿望,亦可以称他为幻想,我们统称它们为——媚俗。我们的世界被媚俗围绕,我们的身心被媚俗所困扰,我们总是想着如何避免媚俗,避免芸芸众生;然而“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样的'日子终究只会成为幻想。就像文中所说的那样“在媚俗被当作谎言的情况下,媚俗必定处于非媚俗的境地,媚俗一旦失去其专愤的权利,他就像人类的任何一个缺点一样令人心动,因为我们中没有一个是超人,不可能完全摆脱媚俗。不管我们心中对它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

我不知道托马斯是在这样绝望的情况下才会有所感悟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浓郁的黑暗的气息,但却有那么的真实。

在托马斯的墓碑上,他的儿子为他刻下了:他要尘世间的上帝之国,这样的话。上帝之国,就是指的正义,托马斯毕生所追求的永恒轮回重生,只是他在心中对于正义的渴望。

媚俗是掩盖死亡的一道屏障,特丽莎如此想的,我亦如此。

在没有永恒回归的世界里,生命存在之轻。

轻或重只是人类对于生命的理解,一本书中将一个人对爱情的眷恋与执着,痛恨与埋怨,对责任的懦弱和胆怯,勇敢与伟大,对国家的逃离与背叛,坚强与奋斗,一一细细的向读者娓娓道来,然而直视生命,用生命去感受世界的一花一木,才是我们要做的,毕竟是否能够承受住生命之轻之中的是我们。

迷途漫漫,终有一归,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一种释然。尘世间的上帝之国只能存在与心间。而曾经的迷途才是生命中绚烂的一笔。

那么?到底该选什么?是重,还是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