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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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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公开选拔适用于地方党委、人大棠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眩公务员法也有明确规定,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也可以公开选拔。从职务层次看,公开选拔适用于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公开选拔

为创新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为“四化两型”建设和富民强省提供领导人才支撑和可持续成长的战略人才储备,省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33名优秀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职数

(一)省直正厅级单位副职8名

1.省人大棠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提名人选1名;

2.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3.省教育厅副主任督学1名;

4.省公安厅副厅长1名;

5.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1名;

6.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1名;

7.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副局长1名;

8.省煤炭管理局副局长1名。

(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6名

1.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1名(非中共-党员);

2.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1名(女,非中共-党员);

3.岳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1名;

4.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1名(女,非中共-党员);

5.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1名(女);

6.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1名。

(三)省管国有大型企业总经理2名

1.湖南华升集团公司总经理;

2.吉祥人寿保险公司(筹)总经理。

(四)省属本科院校副职和省属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正职11名

1.湖南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2.湖南文理学院副院长1名;

3.邵阳学院副院长1名;

4.怀化学院副院长1名;

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副院长1名;

6.湖南女子学院副院长1名(非中共-党员);

7.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8.湖南外贸职业学院院长;

9.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10.湖南体育职业学院院长;

11.湘潭技师学院院长。

(五)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提名人选6名

1.长沙市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提名人选1名;

2.株洲市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提名人选1名;

3.衡阳市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提名人选1名;

4.邵阳市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提名人选1名;

5.怀化市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提名人选1名;

6.永州市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提名人选1名。

二、选拔范围和报考对象

(一)选拔范围

省直正厅级单位副职(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除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癣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提名人选面向全省(含中央驻湘单位)选拔;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省管国有大型企业总经理,省属本科院校副职和省属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正职面向全国选拔。

(二)报考对象

主要面向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三、报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省属本科院校副职和省属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正职职位的.,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各选拔职位的年龄要求及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详见《湖南省2015年公开选拔省管优秀年轻干部职位表》(附件1)。

四、选拔方法和程序

(一)公告和宣传发动:5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省内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广泛宣传发动。

(二)推荐报名:5月中下旬。主要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允许个人向组织自荐。推荐工作分别由各市州、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央驻湘单位党组(党委)、各民主党派省委负责。非中共-党员职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向省委统-战部推荐后由省委统-战部统一送省委组织部。省外报名由省委组织部直接受理。

(三)资格审查:6月上旬。省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情况进行汇总整理、资格审查。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0:1方可开考,如遇特殊情况,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四)笔试:6月中旬。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领导工作实务两个科目。笔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领导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按公共科目和领导工作实务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

(五)面试:6月底。按照与拟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眩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党政领导职位增加人机对话测试,企业领导职位增加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实行当场亮分,观察员现场监督,并进行实况录像。党政领导职位的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试和人机对话测试成绩分别占80%、20%的比例折算而成;企业领导职位的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而成;高校领导职位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其面试成绩。

(六)考察与公示:7月上中旬。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按照与拟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眩省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分组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实行量化计分,形成考察分数。考察的同时,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七)讨论决定:7月下旬。按综合成绩和考察分数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并进行综合排名。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报省委棠委会讨论决定任用。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八)试用与任用:7月底。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任职(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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