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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大研究生院

机构1.54W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53年,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单位之一,198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22所试办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

北科大研究生院

北科大研究生院简介

目前,学校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门类涉及理、工、经、管、文、法、哲、教、艺9个门类,可授予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121个(含2个自设),可授予博士学位的二级学科73个(含2个自设)。有权按一级学科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共28个,其中有权按一级学科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18个。有授予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科8个,分别是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翻译硕士、会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有20个工程领域。

学校拥有一支治学严谨的师资队伍,其中专任教师1780人。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4人,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双聘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国家“千人计划”(含“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1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4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5人、讲座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7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人,北京市教学名师26人,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107人。

“十三五”期间,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为目标,以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基础,全面落实“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工作方针;以学科建设为平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适应多元化需求,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明确培养目标,调整培养结构和规模;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实现学术型和应用型研究生的分类培养;强化学术诚信、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促进优良学风建设。努力构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培养“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宽广”、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职责范围

研究生院是我校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工作和学科建设的管理机构。其职责范围为:

1、组织全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参与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的决策。

2、参与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学位授权学科点的申报、调整、评估、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

3、根据国家计划、科技发展、社会需要和可能条件,研究制订和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4、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5、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经费预算、建设项目、研究生教学和管理人员编制,在学校确定的框架内编制研究生业务 经费预算, 统一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种经费、基金,合理分配和使用有关教育资源。

6、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组织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

7、做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