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节日庆典

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革命英烈·浩气长存”

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的:

利用清明节祭扫烈士墓的契机,对我校师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教育学生向革命烈士学习,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从小树立服务意识。通过活动,让学生懂得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激发学生热爱生活,树立远大理想,长大后为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三、参加对象:

中小本部3-6年级,每班挑选3名守纪律、爱学习的学生(活动后要写感受),部分带队老师。

四、活动时间:

2017年3月31日 (星期四)上午。

五、活动准备:

1、联系烈士陵园;

2、准备物品:校旗,队旗,花篮,扩音器;

3、参加活动各班级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文明礼仪教育,讲述革命先烈相关故事,让学生懂得本次活动的意义。

六、活动要求:

1、参加活动学生统一穿校服、戴红领巾,带队老师穿着要正式、

庄重;

2、参加活动学生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

3、带队老师负责维护纪律、秩序,保证学生安全;

4、扫墓时要庄严肃穆,不得喧闹嘻笑;

5、保持陵园地面干净,不得乱扔垃圾,活动结束时,个人携带物品随身带回。

七、活动程序:

1、当天8:30在校操场集合整队,进行活动前安全及礼仪教育;乘车至烈士陵园,排队按顺序步行到烈士墓前。

2、列队,肃立,播放《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学生代表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

3、全体人员低头肃立,面向烈士墓,默哀1分钟。

4、学生代表发言。

5、学生宣誓仪式(辅导员带领学生宣誓):

宣誓词——我在烈士墓前庄严宣誓:我要继承革命先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谨记党的'教诲,树立远大理想!人民为先,祖国至上,诚实勇敢,自律自强;奋发学习,誓做栋梁,振兴中华,再造辉煌!

6、石丙喜书记讲话。

7、瞻仰、清扫烈士墓。

8、仪式结束,集合返回学校。

宿松县长铺镇中心小学

2017年03月28日

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方案 [篇2]

2012年的4月4日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领学生了解传统文化,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小学学管处、团队委结合我校根基教育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拟举行“清明扫墓缅怀革命先烈,根基教育展我潍外风采”祭扫烈士墓活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2 年4月1日 (星期日)下午 12:30—4:00

二、活动地点:潍坊市烈士陵园(2081978)

三、责任科室:工会、中小学学管处、校团队委、医务室、校办

四、参加主体:六、七年级全体师生,部分学校领导、中层、教师

五、活动主题:了解传统文化 缅怀革命先烈 塑品格展风采

六、活动程序:

1、活动准备:①各班主任提前安排学生每人准备好平底运动鞋,六年级班主任安排学生每人做一枝(束)纸(绢)花②4月1日前各班主任做好思想动员③学管处联系烈士陵园管理处、准备旗帜、安排参与教师、撰写信息④准备发言同学、发言稿、安排负责献花圈同学⑤医务室准备相关药品并安排医务人员随队⑥校办联系校车⑦提前订购花圈180元/个(中号)。

2、陵园扫墓:董兴文老师负责整队。4月1日下午12:30学生在操场集合(每班四列纵队),学校领导讲话并提出要求,然后在校旗、团旗、队旗引领下步行出发,在烈士陵园纪念碑前小广场整队集合,六年级在前(北)七年级在后(南),各班从西向东依次排列。然后开始扫墓程序——听国际歌、集体默哀、集体敬献花圈、学生代表发言、排队瞻仰陵园。参观结束后学生返校。

3、网上公祭:4月2-4日,利用学校网络优势,面向全体学生发起网上公祭。

4、怀念与感恩:七年级同学以“怀念与感恩,塑我优秀品格”为专题每生书写清明节烈士陵园扫墓活动心得,重温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习俗,在追忆先贤先烈的过程中懂得感恩,对活动心得进行评价并纳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活动要求:

1、初一4月1日上午11:30下课进餐厅吃饭,家远的走读生可捎饭中午在教室吃(注意卫生保持,班主任靠班),初二下课时间11:40,午餐时间11:50。

2、级部主任安排每班两名责任教师(含一名班主任),在活动期间(尤其路途安全)负责学生秩序、安全;要求责任教师全程认真陪同学生,随时关注学生安全。责任教师中午在餐厅签字就餐。

3、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宜长途步行的学生由级部统一组织选一个教室统一上自习,不参加扫墓活动,级部主任安排一名教师守自习。

4、所有学生穿校服,要求整洁、朴素,少先队员戴红领巾、团员佩带团徽;

5、在烈士陵园要始终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不得高声喧哗、嬉戏打闹;来回途中听从带队老师指挥,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擅自行动;清明节假期按时完成研究性、实践性作业。

潍坊外国语学校中小学学管处〃团队委

20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