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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春节期间工作方案(精选23篇)

编写工作方案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设计。某个项目开展前,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工作方案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2年春节期间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2022年春节期间工作方案(精选23篇)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公司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春节期间的安保工作计划如下:

一、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1、认真落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携带任何烟花爆竹和其它易燃物进入工厂的工作区域,如有违反,严肃处理。非相关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厂区逗留。

2、严格执行厂区内禁烟、动火制度和其它防火规定,各班组必须及时清理车间物品保持通道畅通,废材、油漆、胶水等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放假期间车间严禁存放,并随时自查隐患,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3、电工班和各车间主管,在春节前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并在此期间加强对各项用电设备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加强对安全重点部位(库房、成品、半成品区)、留厂人员的管理,及时消除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的因素。

二、加强安全防范

1、加强留厂员工的法制教育,杜绝打架、斗殴、酒后滋事、赌博等违章违法行为。做好各办公室、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丢失、盗窃案件;员工要加强和提高自我安全防范和保护意识。

2、仓库、生产车间、配电房、食堂厨房及宿舍,节前要细查安全防范漏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防范工作。

3、保安队加强对仓库、生产车间、配电房、食堂厨房及宿舍的日常巡查,确保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

4、保安部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对公司区域的巡查,发现异常,立即向值班室和护厂责任人员报告。

三、工作要求

1、留守负责人的手机要做到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联系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情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2、保安队认真做好来访登记;每天须对宿舍及工厂进行巡查并作登记;对进出工厂的所有物品必须严格检查,严禁公司任何物品出厂,私人物品出厂须值班负责人签放行条;做好水池的灌溉,2天1次;负责全厂财物及留厂人员的安全与保卫;负责检查留厂人员宿舍用水用电用气等的安全与节约。

3、清洁工除正月初一、二、三放假休息外,其它时间正常上班,主要是确保宿舍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理和维护,确保公司年假期间厂区干净、整洁。

4、返乡员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乘车、防偷、防抢等安全防范。

5、公司所属各岗位的员工,要认真履行好本岗位的职责,使本岗位的工作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在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的同时为做好20XX年全年的安全工作奠定一个好的基础。

6、春节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奖惩制度和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

7、留厂值班管理由王红兵具体负责。主要工作是春节放假期间公司留厂值班人员管理,负责全厂财物、人员安全及处理临时性事务。外联由本地厂长黄灼荣负责。联络方式: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2

20xx年春节将至,根据东安委会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安委会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安全监管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增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旺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有效维护烟花爆竹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二)增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三)增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增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增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四)增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增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增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要继续增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增强电力、通讯、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加强值守应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专项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将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房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抓好我厂“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我厂实际,就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营造祥和的节日环境和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入冬以来,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增多,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建筑施工等和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时期。岁末年初,企业人员流动加快,企业生产节奏加快,加上春节将至,人的精力容易分散、管理容易放松,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各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切切实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严防死守,务求实效,确保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和节日期间突击生产、无视安全生产的情况,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错误做法;对节日期间停产和节后恢复生产的,要制定妥善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开展检查,严格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各科室要结合冬季和年终岁未、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力量对全公司、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深入地检查,最大限度地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抽出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因检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将按照我厂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四、加强值班,严格领导值(带)班和事故专报制度。

各科室要抓紧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居安思危,严阵以待,重点做好应急预案的准备,周密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反应迅速、灵敏、高效。要健全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对瞒报事故或对发生事故处置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4

为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淮城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组织

为确保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镇组织17个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小组,各组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对全镇安全生产进行巡回检查。各村居、企业要组织力量,在本辖区(单位)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巡查分组情况见附表。

二、检查范围

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村居(辖区),各行业(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密集型生产企业、旅馆、桑拿浴室、咖啡馆、歌舞厅、饭店、学校、医院、市场、养老院、集体宿舍等)以及烟花爆竹、加油站、液化气站、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重点企业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要按照《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治表》四大项内容。即:责任制、组织管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现场管理等要求进行检查。(具体详见附表2)

2、督促企业做好新一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工作和辖区内租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工作。

3、各行业可根据行业要求增加自查项目。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从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月25日。采取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和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村居、企业自查自纠为主。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时要对每一个生产经营环节和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自查自纠,自查结束后,各单位写好书面总结,逐项填写好《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治表》,对自查出的隐患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自查隐患整改通知书》于1月20日前报镇安监站。同时各单位要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表(于1月25日前报镇安监站),主要领导要带队值班,保证电话24小时开通,对节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各巡查组对所查企业(单位)要逐户过堂不走过场,不放过每一个隐患,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对查出的隐患要当场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时间落实到期,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巡查组在做好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还要做好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工作,责任状一式两份(报镇安监站一份),主要负责人签字,盖企业印章,由巡查组连同安全检查资料于1月25日前报镇安监站。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全乡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全乡人民度过一个快乐、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1.2”全县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和《长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县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县安办发【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乡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乡政府成立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乡长原泽英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乡长王瑞科同志任副组长,乡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供电所、联校、卫生院、林管站、水利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村村委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王瑞科同志任主任。

二、工作重点及内容

春节将至,节日期间是各类事故易发、高发期,安全工作任务更重,各单位、各村要认清搞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做好春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市、县、乡各级政府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为主要抓手,全面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清晰职责、明确任务,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1、对辖区内的煤矿企业要强化节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乡镇安监站和煤矿所在村委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尤其是对已关闭煤矿企业,国土所和所在村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对政策性关闭煤矿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废弃矿井的看管,禁止出现私挖乱采的现象,如发现情况要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对此类私挖乱采的现象要严肃处理,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2、节日期间要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建材和危化企业的安全工作,安监站和各村委要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形成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二是针对全乡辖区内的加油站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自查企业内部火灾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各村要配合派出所重点监管烟花爆竹的存放、运输和燃放,如村内有大型燃放烟火活动,各村要及时上报派出所和安监站备案,并安排专业场地、专业人员统一燃放,确保节日期间不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

3、各单位要加强对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检查,确保带病车辆不上路,上路车辆不带病,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由于目前气候干燥、降雨偏少,目前我乡已进入护林防火期,为了确保节日期间不出现森林火灾险情,各村要成立护林防火工作小组,明确各片责任人,加强宣传,禁止在野外非法用火,确保护林防火工作的有序开展。

5、学校要强化各项安全措施,通过班会的形式向学生宣传贯彻安全知识,尤其在放假期间,及时发放安全告知书,要求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在离校期间的安全。

6、卫生院要加强对节日期间食品卫生质量的检查,让人民群众吃到放心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制定大面积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7、对正在施工的项目,各村要配合安监站做好工程监督,防止工程队为了节日期间赶工期,组织施工人员加班加点,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8、各单位、各村要从20XX年1月5日开始,到2月25日结束,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所有涉及到安全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重点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一时无法排除的要停工停产停业,决不允许带着安全隐患生产作业,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排专人死看死守,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将排查信息按照要求上报乡政府安监站。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村委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人,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从组织上保证春节期间的安全。对安全不到位,重视不够,不负责任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乡政府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村委要召开职工(村委)会议,教育广大职工(村民)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别是加强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司机人员要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杜绝酒驾、醉驾、超员、超速和带病行驶等现象发生,防治发生交通事故。

(三)加强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村委一定要健全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制度,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决不允许值班人员脱岗、断岗、漏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按时上报安全信息和各类报表。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乡政府值班领导汇报,不得延误。各村、各单位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两节”期间值班花名表报送乡政府。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6

为加强“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节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以及上级精神,决定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小学、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监督检查重点: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

(一)医疗卫生机构

1.医疗卫生机构医院消毒隔离情况和预检分诊工作开展情况。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二)学校、托幼机构

1.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及应急预案制订情况。

2.晨检工作开展情况。

3.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三)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

重点检查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餐具清洗消毒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20xx年2月19日前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传真:xx)。

2、市卫生监督所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1日—20xx年2月19日。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7

20xx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厅有关制度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确保文明、廉洁过好“两节”,根据中共xx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律检查组《关于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xx驻林纪发[20xx]12号)文件要求,现就“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2月3日(正月初七)。

二、监督检查方式

各支部、各单位自查自纠,局纪委重点抽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

三、监督检查范围

局属各林场、保护区,及所属管护站,各非林单位,公安分局及所辖林区派出所。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是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问题。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年历(卡片)和食品等各类年货节礼;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充值卡、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不准利用其它现代高科技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

二是公款搞联谊宴请、互相走访等问题。不准以总结会、团拜会、联欢会、同乡会等名义,用公款搞各类名目的走访联谊活动;不准以单位之间交流工作、互相走访名义,用公款搞所谓的“慰问”等违规活动。

三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问题。不准巧立名目违反规定发放或变相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发放的资金。

四是公款吃喝问题。不准用公款搞宴请、聚会、休闲娱乐和超规格接待;不准利用单位内部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和超规格接待,以及通过单位食堂下账,购买数额较大的高档烟、酒、茶等。

五是违规用车、用房问题。不准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管理服务对象和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个人车辆,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占用超标准、超面积办公用房、公共房屋,以及违规处置国有财产等。

六是公款旅游问题。不准在节日期间以公务差旅、学习等各种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不准接受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七是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严格执行我局《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通知》(中林纪[20xx]6号)要求,严禁超范围、超规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巧立名目办理宴请。

八是工作纪律问题。重点查处各单位人员在岗情况和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情况。

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方面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各支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对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和预防工作。各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分管领导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制。

二、拓宽渠道,接受监督。各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强化监督;局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成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并积极支持林区职工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举报一起、落实一起、查处一起。

三、加大力度,从严问责。局纪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还要追究支部纪检委员的责任。做到一检查、一通报,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8

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院安全态势平稳。根据县卫生局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元旦春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余东

副组长:骆建荣梅小波

成员:杨刚贺国轩张智慧夏利军

二、组织员工深入学习县卫生局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会议精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坚决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安全生产不留死角,不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各科室要认真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安排部署,并加大力度落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千方百计防范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盯紧看牢,严防死守,切实加强重点科室安全监管

各科室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科室安全监管,确保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门诊输液大厅、住院病房、药房、库房、员工宿舍等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人员密集的输液大厅、住院病房及员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应急器材充足有效,确保应急通道畅通无阻。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对压力消毒锅、电梯等设备的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督促落实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加强医院食堂安全监管。主要是加强对食堂使用天燃气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杜绝发生爆燃安全生产事故。

五、强化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

元旦、春节期间,各科室执行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随时与各有关科室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生重大情况时应立即按要求向相关科室及领导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遇到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9

街属各社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交通运输繁忙,群众出行和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加上近期煤炭、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价格上扬,一些地方和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办(x委办明电〔20xx〕x号)、省政府安办《关于扎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x安委办〔20xx〕x号)和省、市、区《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街属各社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按照“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以铁的决心和措施坚决防范揭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状况稳定

街属各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出行等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一要针对春运、“两节”期间客运出行集中、货运需求旺盛的特点,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春运”安全工作,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管理,加强对客运车辆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源头管理到位;全面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强化安全检查措施,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三要强化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和消费旺季,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辖区的实际,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做好烟花爆竹的限放宣传工作,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活动。四要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强化大型焰火燃放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街属各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区政府安委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疑似危险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各类隐患。

四、严格企业停产停工安全管理和复产验收,保障“两节”期间生产安全

街属各社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两节”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化工、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停产停业期间危险物品看护守卫,严防丢失或被盗;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复产复工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经企业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的验收把关,对被责令停产停工的企业,复产复工必须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验收审查弄虚作假以及不负责任把关不严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要加强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六、强化节前督查,全力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街属各社区、各相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为xxx年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开局。

xxxx街道办事处

20xx年x月x日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10

各村(居)、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为全镇居民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过节氛围,现就2017年度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由于年内我镇出现了较长时间的雨雪天气,导致目前森林防火工作存在部分盲区,在干部和群众思想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松动。

进入春节元宵期间,全体镇、村、部门要彻底丢弃对“天老爷”的依赖,减少对“雨雪天”的预期,时刻警惕大雪久晴气象条,高度重视外出返乡人员祭祖、上坟烧纸、点烛、焚香等危险行为及学校假期放假,学生多留守在家易产生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失火行为。

各村、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组织上要加强领导,工作上要狠抓落实。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集中精力,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严防死守,坚决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责任

在春节元旦期间,森林防火要切实做到严防死守,从严落实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1)狠抓值勤,落实日报告制度

各村(居)、各单位一律落实值班制度,并在元月1日前以一式两份的形式将值班安排报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樊能勇处。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护林防火队、供电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化站等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领导带班责任制,主要领导及带班责任人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各村(居)要加强严格落实支书、主任轮流带班制度,不能出现同时脱岗现象,并将值班电话公示到组。自2017年1月20日起--2月20日止,全镇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落实”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2)深入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要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村组会议、标语横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明、环保、安全祭祀方式。做好村居公示栏、重点路段、重点林区均设置固定性标语。加快分户《禁火令》张贴工作。各自然屋场进出口还要撰写-条禁火标语。

同时还要加大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安全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3)全面抓小抓早,严格野外火管控

各村要把火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重点地段、重点人员管护。落实“村干部包片、组长员包户、家长包小孩、监护人包痴呆聋哑傻”的机制,全面抓好我镇重点地段的管控。全镇重点地段如下:各村重点林区、沟、荒茅区、田埂边、公路两侧及重点芭茅地段;辖区内企业油库、炸药存放地、通讯单位基站及东岭旅游景点、公墓、坟场及宗教活动场所、各自然村社亭等重点区域。

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对森林火灾多发地段,要实行重点防范,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执行野外火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违规造成火灾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处。护林员要全天候在岗值勤,密切监视火情。

各村要组织不少于1人的森林防火鸣锣员,同时发挥森林防火信息员作用,确保每日早、晚深入农户提醒2次。

强化部门行业管理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履行《2017年度四都镇森林防火责任状》规定的内容,在人员管理上,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的职责,特别是离退休或休假在家的干部和家属,杜绝一切野外火。在重点防范上,要严格落实“管好自己的事”,除工作站和防火办外,供电、通讯、广、移动、联通、电信等杆线、基站等重点部位必须由单位自身建造防火隔离带。

(4)全镇严阵以待,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对扑火机具和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修、维护、保养和储备。森林防火队员要集中管理,整装待命。确保一遇有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要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要全面组织防火应急分队,各村要组织不少于20人的应急队伍,落实第一时间安全扑救措施。

(5)严肃整改追责,全面落实责任追究体系

实行森林火灾“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信息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因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要及时介入火灾、火险情况调查,确保“有案必破”。各村(居)、各单位要依照土地确权登记、林权管护和坟责任主体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对春节期间上坟烧香、燃放鞭炮、点烛行为要作出重点提示,并积极协助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对火灾情由进行调查。各村(居)、单位不得设置障碍、不得说情。

如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的,要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高度。救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对发生森林火灾、火险的个人,除追究经济责任外,依法从严追究法律相关法律责任。如起火原因不清的,其费用该村支付。如引发火灾人员系镇属单位管理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支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和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11

为认真抓好我厂 “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我厂实际,就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营造祥和的节日环境和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入冬以来,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增多,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建筑施工等和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时期。岁末年初,企业人员流动加快,企业生产节奏加快,加上春节将至,人的精力容易分散、管理容易放松,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各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切切实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严防死守,务求实效,确保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和节日期间突击生产、无视安全生产的情况,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错误做法;对节日期间停产和节后恢复生产的,要制定妥善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开展检查,严格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各科室要结合冬季和年终岁未、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力量对全公司、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深入地检查,最大限度地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抽出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因检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将按照我厂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四、加强值班,严格领导值(带)班和事故专报制度。

各科室要抓紧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居安思危,严阵以待,重点做好应急预案的准备,周密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反应迅速、灵敏、高效。要健全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对瞒报事故或对发生事故处置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12

各中小学校(学区)、直属单位、校外培训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目前,国内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疫情,呈现社区传播、多代传播现象,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根据全国、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8号通告要求,现就进一步从严落实全市学校本学期期末考试及20xx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期间

1、制定方案和预案。小学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18日—19日,初中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21日—22日,高中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25日—29日。全市不同学段学校要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做好教体系统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制定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防控责任、工作任务和应急处置流程。各学校要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学生考场和应急备用考场,学生考试期间尽量保持1米左右的社交距离。

2、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晨午(晚)检、校园封闭化管理、消毒通风、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卫生、校园环境保洁等工作,详细记录并整理好工作台账。

3、严格考务防疫。考试期间,学校要利用测温门、额温枪等设备,对进出学校的师生员工、考务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并提倡用免洗手消毒液或流动水洗手。考前考后,学校要对教室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杀,并加强通风。外校考务人员及巡考人员进入校门前必须履行检扫“安康码”、体温检测、身份核实登记等程序,在校内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二、放假途中

1、分批错峰离校。制定完善寒假放假和师生员工离校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细化落实,精准安排学生分批有序离校,确保师生员工离校期间安全稳定。

2、加强家校衔接。学生离校前,制定并发放《致全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将放假途中及寒假期间的防疫要求和安全须知强调到位。同时,对学生开展一次假期防疫安全专题教育,积极倡导学生离校时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必须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同时注意途中的个人防护和交通安全。放假离校当天,各学校要密切追踪学生离校返家情况,要详细记录学生到家情况并留存备查。

三、寒假期间

1、加强离广管理。寒假期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所有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得出市(离广),确需出市的须向学校校长报备批准(须经校长签字),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须向局联系领导报备批准,局机关科室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须向局分管领导报备批准,校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及局领导须向局主要领导报备批准。未经报备批准,一律不得出市。寒假期间,全市教体系统所有教职员工、学生原则上一律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和境外。

2、加强家校联系。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校园疫情防控“三员一长”工作机制,对学生假期里的学习、生活等状况实行包保责任制。要切实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适时通过班级微信群和QQ群,开展今冬明春防疫知识培训和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实时掌握学生假期行程、心理状态和学习状况,详细记录并建立台账。各学校自放假起,校长于每天上午10:00前,在“广德市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群”内上报一次全校学生在家总体情况,如有出市的,要据实上报。严禁不报、漏报、缓报。

3、强化值班值守。考试及寒假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到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市教体局和属地委政府,并向所在社区报备和采取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和措施。各学校要严格督促学校专职保安(门卫)认真做好校园封闭化管理,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校园内所有体育场馆和设施一律不得对外开放。

4、储备防疫物资。鉴于当前国内的疫情防控形势,各学校要早谋划、早准备,提前储备和设置好今年春季学期所需要的各类防疫应急物资和防疫设施。

5、严格聚集活动。寒假期间,所有学校一律不得举办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大型演出、体育赛事、民俗活动、迎新年等活动,教职员工一律不得参加10人以上的聚会、聚餐及不得举办超过50人的宴席活动。

20xx年期末寒假疫情防控暨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在县教育局6楼会议室召开。吴丽丽副县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教育局徐金伟局长、县教育局高锡华副局长及各校(园)长共计4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府办彭琳主持。

吴丽丽副县长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对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吴副县长表示疫情防控工作及学校安全稳定惠及千家万户,牵涉社会和谐,关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对各校(园)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

二是措施防控要到位;

三是安全教育要到位。

县教育局徐金伟局长对20xx年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回顾,肯定了各校园在疫情防控、校园格化管理、隐患排查整改、法治宣传教育,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做出的成绩。强调20xx年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并部署20xx年期末寒假疫情防控暨校园安全工作。徐局长要求各校园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理清思路,聚焦问题,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徐局长强调:各校(园)

一是要极其重视、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要极其重视,全面摸查,突出抓好师生心理安全教育工作;

三是严防涉师、涉生交通安全;

四是要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宣传教育

五是要加强学校日常管理,严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13

各单位、部门:

寒假、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使师生员工安全愉快地度过假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假期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部门针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能,进一步落实“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在假期期间举行的各类活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加强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加强疫情防控,落实各项防疫要求。

广大师生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上绝不放松。各单位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提醒师生出行要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要求,对跨省出行的师生做好报备工作;提醒师生加强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对校外人员按照“非必要不进入校园”的原则进行管理,确实因业务需要的,须提前预约,凭访客码经门岗核验身份及体温检测后方可入校。各单位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校外人员进行审批。

三、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做好安全教育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醒师生在假期中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尽量不跨省出行,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证“黑车”,不酗酒、不酒后驾车。提醒师生要自重自爱,不参与邪教、宗教的非法活动;不参与传销活动;不涉足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留校学生,尤其是留校学生(含境外留学生)、新疆和西藏等少数民族在校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做好留校学生生活保障,确保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四、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在放假前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重点对教学楼、图书馆、会堂、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在建工程等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杜绝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线、堵占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行为。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假期期间若有师生要在校进行实验研究的,请各单位按照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发布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落实相关工作。

五、认真做好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强化预案管理。各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岗在位,不间断地进行巡查,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

望各单位、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在平安校园精细化管理平台中填报。平安办将组织人员对全校各单位进行检查。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14

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保障节日消费安全,根据省工商局统一部署,经市工商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职能,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市场消费量大、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监管风险相对集中的特殊重要时期,统一时间,集中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商品,集中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着力维护全市节日市场繁荣稳定。

二、重点工作任务

㈠重点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着力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等侵权违法行为。(商标科负责)

㈡重点打击“傍名牌”违法行为。着力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以及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表示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执法局负责)

㈢重点打击销售不合格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着力查处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积极妥善处理消费维权纠纷,及时查办消费维权案件。(消保科负责)

㈣重点打击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着力查处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医疗器械、美容服务和投资类等广告违法行为。(广告科负责)

㈤重点打击络交易违法行为。着力查处利用络交易平台、购物站、团购站、络广告平台、资讯站、搜索平台站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商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市场局负责)

三、工作措施

㈠全面清查市场。突出对烟酒、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日化用品、烟花爆竹等节令重点商品整治。突出对交易量大、消费集中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经营者仓储、商场超市、展销会、农村集市(庙会)等重点场所,违法行为高发频发的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清理。锁定打击目标,找准最佳时机,实行精准控制,实施集中整治。

㈡积极拓宽案源。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络的作用,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注重通过市场日常监管、公众投诉举报、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等形式,认真收集、梳理案件线索。积极联系烟酒、电器、日化、电子产品等知名企业,充分依托和发挥企业打假的信息优势、识假辩假专业优势,拓展案源发现渠道。

㈢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检验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以案件查办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本着依法、及时、从严的原则,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广泛案件。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要打准、打细、打实,要追根溯源,端窝捣点,深化源头打击。狠抓大要案件查处,实行“挂牌”督查督办,限期办结,确保案件查处及时、到位。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㈣注重舆论宣传。各区县要在站开辟打假专栏,专题报道打假行动,公开曝光打假典型案例,树立工商部门打假权威,彰显打假信心和决心。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工商法律法规,突出宣传打假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展示打假成果,营造打假氛围和执法声势,扩大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时间和步骤

本次打假专项行动自2015年12月21日开始,至2016年2月2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㈠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广泛宣传发动,准确研判形势,有效发现问题,确定重点对象,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㈡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月1日到2月15日)。周密组织,集中时间和力量,全面开展“清市场,办案件,端窝点”整治行动,力争在案件查办上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全市于1月15日至25日统一时间节点,开展为期10天的打假“突击”行动。

㈢巩固提高和总结阶段(2016年2月17日至2月29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梳理和解决打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总结打假专项行动工作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取得的成效。

五、工作要求

㈠强化组织领导,实行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机构分工负责,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协调有序、行动有效的工作格局。执法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和案件督办,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工作,法规科负责案件指导和监督,其他相关业务科室按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密切与公安、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知名企业打假部门沟通合作,坚持联合打、综合打,形成部门协同、政企联手、社会共治的联合打假态势。

㈡强化工作督导,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坚持守土尽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排除工作阻力,强化工作督导。集中整治期间,市局将开展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跟踪结果,及时跟进大要案件查处进度,适时通报打假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严格工作考核并有效运用考评结果。对有案不办、违规销案、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

㈢加强信息报送,确保联络畅通。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报告。各单位分别于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28日报送阶段小结2016年2月26日报送工作总结。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制,各单位于每周五11:00前上报相关报表和重大案件情况;全市“突击”统一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制,每日下午16:00前上报相关报表和重大案件情况。各单位上报材料经局领导签字后报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15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关键时期专项整治、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等工作,督促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春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春节前后,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重点检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否落实;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及起重机械等危险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到位,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春节期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扎实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建筑施工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通过规范标准、评估指导等工作,实现企业安全预防关口前移和头管理。一是按照枣庄市安委会办公室“两体系一平台”建设的整体推进方案,纳入信息平台运行和管理。二是认真组织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系统的年底验收工作,确保运行良好。

(三)做好冬季事故防范工作。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综合采取安全检查、教育警示、技术防护等有效手段,企业从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装置、特种设备的防冻措施,强化异常状况监测预警,加大巡查频次,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活动。春节期间要加大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切实抓好“三项岗位”人员、重点作业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两个体系”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健全安全培训考核记录和档案。认真开展好全员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五)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按照“职业健康执法年”要求,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不良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树立危害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对岗位危害因素超标的,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提高检查频次,严格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方案提出的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分解细化任务,周密部署安排,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力求每项工作抓出实效。

(二)强化执法,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春节之前,要对建筑施工领域重点生产环节进行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对隐患较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要停产停业整改,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履行职责,做好节日期间工作安排。做好春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建立定期调度通报、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整改,跟踪问效,闭环管理。同时,市建工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抽查,对发现存在组织推进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的,采取媒体曝光、通报、约谈等措施,对节日期间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的建筑施工领域企业,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16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临,为全面做好“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社会氛围和消费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保障节日期间消费安全

20xx年“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人员流动量大,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根据“双节”期间食品销售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细化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人员深入开展食品销售执法工作,及时消除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全力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销售安全整治

各县(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对节日旺销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的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要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经营宣传以及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各项义务,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督促有自检能力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企业适时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主体经营行为规范。要对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及各类食品销售门店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销售主体经营条,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要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严肃查处取缔无证食品销售。

继续加强对食品小摊点的备案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食品小摊点检查、规范。对违反《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依法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三)加强重点环节专项执法。各县(市、区)要突出“双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重点食品品种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乳制品、糖果、饮料、休闲食品和蔬菜水果等;重点区域包括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单位包括超市、食品批发企业、食品专卖店、络销售单位、城乡结合部等。要及时排查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下达限期整改书,防止危害后果发生。

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食品小摊点检查,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备案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条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

三、强化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职责对“双节”旺销重点食品品种开展抽样检验,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对检验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并做好下架、退市、召回和后处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销售“五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涂改食品生产日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要严厉打击,按法定上限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按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教,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各县(市、区)食药监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络、报刊、宣传材料和艺汇演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旅游景区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公众正确消费、科学消费。要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倡导守法诚信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充分组织动员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职守,做好食品应急处置

(一)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两节”期间络、报纸等媒体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

(二)落实节日职守制度。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双节”整治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报告处置工作机制,保障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食品突发事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双节”期间,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领导要深入执法一线、深入食品企业,对“双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把握食品监管动态,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效落实。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双节”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请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于1月日,2月16日前经领导签字后传真报市食药监局。遇重大、突发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及时上报。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17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全省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寒假春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提升认识,强化责任。要将学生假期之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列为近期的重点工作,通过主题班会、QQ 群、微信群、短信等多种方式,重申学校的相关规定。

二、加强学生节、假日离校前的安全工作。各学院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突出学生宿舍,确保学生离校后宿舍内不存在安全隐患。提醒学生在离校时务必随身携带或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防止丢失;关好宿舍的门窗,切断宿舍内的电源,杜绝安全隐患。

三、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教育提醒学生防各类安全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电信络诈骗、防传销、防高额高利借贷等,提高学生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严禁参加封建迷信、传销、诈骗、邪教等非法活动,不做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等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四、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切实安排好学生工作人员寒假值班。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和值班辅导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要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帮助留校学生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同时,遇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所有寒假留校的学生应遵守作息规定和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正常秩序;假期离开学校均须到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一旦发现其私自在外住宿,学院要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加强学生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社会担当。各学院要加强假期学生社会实践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优秀学子母校行、春运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倡导文明过节新风,自觉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

六、学校拟于1月18日(周五)上午9:3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剧场召开寒假留校学生会议,请各学院通知留校学生准时参会,现场签到;如有不能参会的学生,学院应召集他们召开专门会议,将《致寒假留校同学的一封信》、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传达给每一位留校学生。另请各学院安排一名辅导员老师参会。

七、各学院要指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留校学生工作,加入“寒假留校学生工作QQ群”(群号为xx),群内随时报送本学院留校学生异常情况。请各学院留校负责老师于2020年1月27日、2月3日、2月10日、2月17日报送本学院留校学生情况,填报好《2020年寒假留校学生状况统计表》(见附件1)通过奥蓝消息发送至教育管理科冯老师。同时,各学院要在留校学生中指定负责人2名(建议男女生各1人),协助老师及时掌握本学院留校学生每日动态。

请各学院将《2020年寒假留校师生负责人联系一览表》(附件2)于1月18日前通过奥蓝消息发至教育管理科冯老师。

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寒假春节前的相关学生工作,及时掌握本学院学生动态,做好必要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及时报”,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能妥善及时地解决,保证师生过一个安祥、愉快的假期。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月15日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18

xx年春节即将临近,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车辆的迅速增多,而xxxx过境场公路,历年来在过年过节期间都存在交通阻塞的情况,为确保春节期间交通畅通,保证群众及驾驶员人身安全,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xx委政府成立周明海镇长为组长,副书记张焱、艾斌任副组长,xx派出所、交警得胜中队、xx消防四中队、镇交管办、镇村建中心、xx社区居委会、伏鱼村委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领导组。办公室设在xx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由派出所李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

二、执勤时间安排

从20xx年2月x日至2月x日结束。

三、执勤点人员安排及职责

(一)交通秩序维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xx派出所、交警得胜中队、xx消防四中队、镇交管办、镇村建中心、xx社区、伏鱼村委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xxxxxx场过境公路沿线交通秩序的整治和维护,适时在必要区域、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或单面通行;确定车辆停放地点,提前清理乱停乱放车辆,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确保各类车辆有序通行,保持春节期间交通畅通。各小组具体执勤点位置、职责如下:

第一小组(执勤地点:xx加油站、xx高速公路交叉路出入口)。小组长:何国友,成员由交管办2名人员组成。

第二小组(执勤地点:邝德君酒厂出口处、伏鱼村办公室旁,以及前后段临时公路段)。小组长:张书莲,成员由伏鱼村村干部3名人员组成。1名安排在邝德君酒厂出口处,2名安排在伏鱼村新农村建设路口和村办公室临时公路段。

第三小组(执勤地点:xx医院、丁字路口),小组长:何茂林,成员xx社区2人组成。1名在xx医院,1名在丁字路口。

第四小组(执勤地点:xxxxxx社区办公室---xx场到天才岔路口),小组长:宋国庆,成员由xx消防四中队3队员组成。1名在双xx,1名在xx社区办公室路段,1名在xx场到天才岔路口。

各小组职责:负责沿线过境公路、沿街街道和停车场的交通秩序,禁止车辆在街上停留、停放,处置突发事件,适时在必要区域、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或单面通行,确保道路畅通。

(二)机动巡逻组(执勤地点:整个xx场及周围,xx镇辖区),小组长:李茂、许程、张健,成员由xx派出所2-3名、交警得胜中队1民警组成。负责整个xx场及xx镇辖区沿线公路和停车场的交通秩序,处置突发事件以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适时在必要区域、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或单面通行,确保桥梁、路段上不发生拥堵,确保道路畅通,处置突发事件,切实保障过往群众及驾驶员安全。

(三)街道摊位整治组。组长:程乾柱,成员由镇城建中心人员组成,负责在xxxx逢场天对过境公路两边占到经营的摊位进行,劝走和取缔,确保公路沿下,无占到经营现象发生,确保道路畅通。

(四)应急备勤组。组长:xx委政府值班领导,成员由xx镇政府值班人员和镇民兵组成,负责接到领导组指令后,立即组织值班人员、民兵到达指定地点,听从指挥,处置突发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执勤人员于20xx年2月10日8时开始到达指定位置开展交通执勤工作,逢赶xx场天,提前到7时达到指定位置开展交通执勤工作。

(二)参加安全保卫人员要服从指挥,做到分工合作、配合协调、文明执勤,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发现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果断处置。

(三)落实责任制,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执勤人员和各组长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四)每天参加交通执勤人员,在xx社区办公室进行签到(注: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字及到达时间)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19

为切实做好全县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xx〕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明晰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阶段(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xx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统筹部署,落实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xx〕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工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xx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xx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严格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xx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20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相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各特种设备相关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安全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检查落实,确保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今冬明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特种设备“百日安全”活动,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重点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公园、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要精心组织,深入基层、现场、车间一线,有针对性地开展元旦、春节重要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在用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有效落实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绝不允许带病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进行企业内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考核措施,提高企业员工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增强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强化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还需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和疏导,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严禁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以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三、加强安全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各县(区)局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电梯、自动扶梯、大型游乐设施和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和防范意识,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各部门要提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准备。对节日期间出现的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21

为做好春节期间防火、防盗、现场安全等工作,稳定职工队伍,有效地保护公共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使项目部全体员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春节,特制定春节期间防火、防盗、现场安全方案

施工至此,综合楼已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其中一层A~C轴已施工完成,综合楼幕墙基本施工完成,现阶段施工现场材料较多,种类繁杂,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便成了春节期间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一、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工地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消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春节期间,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烟厂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一旦发生火警要按《消防应急预案》的消防组织进行分工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值班室内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不准在炉子上、烟道上烘烤衣物,炉边不准堆放易燃物。

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在现场各楼层均配置3至4个灭火器,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炉,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谁违章谁负责”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二、春节期间防盗安全保护措施

春节期间项目部建立值班制度,保证人手,安排好值班。要明确值班职责,落实值班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各级值班人员通讯畅通。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加强对仓库钥匙的管理,并加强对仓库、配电房、施工电梯等处工器具及电缆线的管理,同时施工电梯进出料口必须加锁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措施。由于施工现场面积较大,出入口较多,因此现场除正大门外,其余各门都必须锁好并加封条,正大门必须24小时轮流值班,此外夜间值班时,应加设照明器具,确保现场工器具安全,同时也能及时发现并阻止偷盗行为。对于现场出现的盗窃行为应及时上报,有必要时应果断拨打110报警,尽量避免自身与盗窃者的身体接触,避免危险,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对所有停用的施工机具的临时用电电源必须全部拉闸断电,并锁好总配电房及各级配电箱门,交由留守的专职电工保管。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确保施工现场春节期间的现场用电安全。

四、春节期间值班人员管理

现场留守值班人员须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留守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严禁溜岗,严禁当班期间喝酒。

2、节日期间严禁一切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尤其应注意节假日期间的放假儿童。

3、做好日常的现场巡视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组织留守人员共同进行解决,如有必要应及时报警并报知项目部。

4、留守期间严禁私自使用现场内任何施工机具。

5、对仓库等重点设施应做好防火、防盗的准备工作。

6、节日期间现场如发生任何安全或意外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项目部。

7、施工现场值班人员要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不关机,确保信息通畅,随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工作。

8、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及时妥善处理。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22

20xx年11月以来,全国多地接连发生烟花爆竹较大及以上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20xx年1月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紧急召开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通报近期烟花爆竹重大、较大事故情况,并对下一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为吸取事故教训,贯彻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特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并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至辖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户)、运输企业。

一、切实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当前至春节还有不到15天时间,同时是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活动最密集的时间,也是一年当中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最为严峻复杂时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高度警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紧绷“打非治违”这根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全方位、多角度、铁手腕,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

一是要立即开展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库房的全面检查,严禁超量储存。市安监局要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制定旺季销售计划,严把进货和送货关口,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向零售点超量配送,严禁向无证零售点配送烟花爆竹。市公安局要对已经达到或接近库存饱和的批发企业停开运输证,坚决杜绝超量储存。二是要认真做好“两关闭”回头看工作,深入推进和巩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两关闭”工作成果。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对“两关闭”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对已关闭的零售点逐一复查,严防“死灰复燃”和非法经营现象存在,确保属于“两关闭”范畴的零售点坚决关闭。尚未完成关闭任务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进一步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关闭工作力度。三是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要求,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储存量。各安监站要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严禁超量储存。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违反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规定的,一律依法暂停其经营活动。四是要切实加强监督执法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要完善行政执法闭环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法程序,正确使用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三、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一是要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要建立健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二是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追踪溯源,依法严格处罚和责任追究,对构成犯罪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三是要向社会公布非法生产经营事故典型案例及其惨痛教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手段,鼓励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营造有利于“打非治违”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23

府南、东坡、金沙、光华、黄田坝、苏坡、文家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重点企业:

为做好青羊区2008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07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08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08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08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08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0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07〕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0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07〕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联系人:任巍866XXX05、传真:866XXX97。

附件: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成员名单

20XX年XX月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