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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学前资助录入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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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幼儿园的贫困生也是可以资助的,下面是幼儿园学前资助录入情况的汇报,欢迎参考!

幼儿园学前资助录入情况汇报

【幼儿园学前资助录入情况汇报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鲁财教【xx】xx号)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根据我市制定的一些相关学前教育的资助政策,现将xx学年春、秋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具体事宜做一下详细的介绍。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xx年春季我园共有幼儿300人,接受国家学前教育资助的幼儿有37人;xx年秋季我园共有幼儿240人,接受国家学前教育资助的幼儿有30人。

二、资助对象

对全市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只要符合上列条件之一均可予以资助。

三、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

四、资助比例

平均资助面为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的12%,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对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儿童、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儿童要优先予以资助。

五、工作程序

1、认真学习文件

工作小组认真学习《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要求,充分认识实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幼儿园通过在园内张贴通知、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保证将政策宣传到每一名幼儿家长。

3、工作小组研究讨论制定工作流程

(1)、制定幼儿园幼儿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发放各班进行摸底调查。

(2)、各班汇报受资助幼儿。

(3)、进行审查筛选

工作小组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标准,对我园评出的每位幼儿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和筛选,通过严格把关和认真审核,评选出30名受资助幼儿。

(4)、指导受资助幼儿家长填写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

(5)、交幼儿书面申请。(签字并盖章)

(6)、填写汇总表并上报。

(7)、发放资助幼儿存折卡。

学生资助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政策,我园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操作,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接受各位家长的监督,确保这项惠民政策顺利实施,切实为贫困幼儿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幼儿园学前资助录入情况汇报二】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固下面对xx年秋我校的幼儿资助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秋季,我园共有幼儿149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17人,接受园内救助幼儿21人,共计38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1550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盐亭县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