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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运输合同范文锦集10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运输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运输合同范文锦集10篇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自愿协议,甲方工程土石方由乙方负责承运,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互助、有偿服务、共同发展为原则,规定如下:

1、甲方工程土石方由乙方负责运输,并且车辆必须为工程专用车辆,乙方要保证车辆专车专用,车辆、司机手续齐全,车况良好。

2、甲方通知乙方装车时间后,乙方车辆必须及时到位,不得推迟。

3、车辆运输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装卸货现场及周围环境(例如:人员、车辆、高低压线路及通讯线路等)的观察,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路线、地点、安全的运到指定位置,中途不得私自倒车;在此过程中因乙方操作不善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车辆要有保险,安全防护措施,驾驶员技术和思想素质良好。

5、运输途中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泥石流、台风、山体滑坡、洪水等,乙方可不负责。

6、燃油:乙方车辆所用燃油由甲方统一提供,燃油费用按市场价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乙方操作人员的食宿及正常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8、价格约定:乙方从甲方施工现场运至指定的弃土场,运费双方协商解决。

9、付款方式:以甲方开据的收料单为结算依据。

11、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必须本着诚实、守信、互相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履行合同,如有毁约或不按合同执行者,违约方必须承担对方的一切损失。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

二、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运输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以下货物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运输内容:

1、货物名称: 重 量:

2、到 达 地:

3、运输总价(含运输货物保险费):_______ 大 写:

二、付款方式:

1%

2、运完付3%为质保金,视收货单位设备款支付情况按比例同步支付。

三、运输要求:

1、每批货物发运前,乙方至甲方开具产品发运单(一式五联),后至甲方仓库提货,提货完毕后在产品发运单第三联(成品库)签收。

2、乙方随车带产品发运单前二联,其中收货单位联交收货单位验收用,回单联经收货单位签收后返回。本合同货物全部运完后凭回单结算运费。

3、乙方接到甲方运输通知后,须在半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开具产品发运单并最迟在两天内到甲方指定的仓库装车发运,并及时通知收货单位做好接货卸车准备工作。若乙方逾期装车发运,必须征得甲方

同意,否则需支付500元/天违约金给甲方,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延迟装车发运,则乙方必须于次日装车发运。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批货物的发运单,自行组织该批货物的发运,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在乙方运输总价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时发运而引起收货单位投诉,造成甲方信誉损害及经济损失,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甲方有权中止双方的运输合同。

4、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灭失、损坏均有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运输前针对本合同承运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设备价格__万元的10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甲方仓库到合同指定到达地交货后10天止。

6、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乙方发生的环安事故均有乙方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4

本章共四节,三十四条。

在综合各专门运输法的规定和借鉴国际公约、各国运输合同立法中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本章的运输合同。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一般规定。主要规定了运输合同的一般规则;第二节客运合同,主要规定了客运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三节货运合同,主要规定了货运合同的主要内容;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主要规定了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内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运输合同含义的规定。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本条可以看作是对运输合同的定义,这个定义参考了有关的法律规定。如海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铁路法第十一条规定,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意大利民法典第1678条规定,运送契约是指获得对价的承运人负有将人或者货物从一地运至另一地的义务协议。

运输合同的定义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承运人和旅客、托运人。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当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运费或者票款权利承担运送义务的承运人,另一方是享受运送权利并支付运费的旅客和托运人,双方当事人的数目视具体合同关系而定。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可以是一人或者为数人,如在相继运输中承运人可分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有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区段承运人。承运人多为法人或者组织,但也可以是个人。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具有双重身份,其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有时就是收货人,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另有收货人,此时,收货人不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外国和国际公约一般都规定,货物送达目的地后,承运人有通知收货人的义务,经收货人请求交付后,取得托运人因运输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在存在收货人的情况下,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是为了收货人的利益,承运人应当依照运输合同向收货人交付,但收货人的权利产生于请求交付之时,而非运输合同订立时,收货人是运输合同的第三人,也是运输合同中重要的关系人。

3.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由此可见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承运人运送行为,不是货物和旅客。

4.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是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权利是收票款或者运费;而旅客、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与其对应,权利是要求承运人将其运输到约定地点,义务是向承运人

支付票款或者运费。这里的票款是指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向承运人支付的报酬;这里的运费是指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的报酬。

在本章的立法过程中,对于是否规定运输合同一章曾有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对于各种方式的运输合同,都已有专门法作了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已对铁路运输合同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运输合同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对海上运输合同作了规定,因此再在本法规定运输合同就没有多大意义,同时还会带来适用上的麻烦,即在本法对运输合同也作了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到底是适用本法对运输合同的规定,还是适用各专门法中的规定因此在本法中最好不要对运输合同作出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对运输合同作出规定。本法采纳了第二种观点,这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运输合同除了铁路运输合同、海上运输合同和航空运输合同外,还存在公路运输、内河运输等运输方式,对于这些运输合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法律规范,而合同法的规定是要对所有运输方面的合同都要有所规范。在本法中对运输合同作出规定,就可以对公路等其他运输方式运输的合同作出规范。

2.随着运输业的极大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运输方式,这当中最典型的就是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运输方式,这种运输合同有许多不同于其他运输合同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范围太窄,只局限于其中要有一种运输方式是海运工具的运输合同。本章在借鉴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基础上对多式联运合同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这就可以补充我国以前规定的不足。

3.对于本章的规定与各专门法的关系问题,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只要各专门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有与本章的规定不一致的,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只有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本章的规定。

4.我国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对于运输合同的规定详略不一,有的还有不一致的规定。合同法总则以及本章的规定对三大运输法起着补充的作用。

第二百八十九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释义】本条是对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运输的规定。

什么是公共运输公共运输包括班轮、班机和班车运输,还包括其他以对外公布的固定路线、固定时间、固定价格进行商业性运输的运输行为。公共运输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在运输中,对公共运输的承运人要比一般承运人的要求高些。在国外对公共运输行为一般都有专门的行政性文件进行规范,这些行政性文件对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利益都作了较为有利的保护。

2.公共运输的承运人的运输行为除了具有商业性的一面外,还由于其是面向社会大众(包括广大旅客和托运人)的运输,具有公益性的一面,例如从事铁路旅客运输的承运人就是属于公用事业单位。

3.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一般都对自己的运输制定了固定的路线、固定的时间、固定的价格,这是公共运输最为显著的特征,从合同法的意义上讲,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与旅客或者托运人之

间的合同的内容确定化了。这种合同的基本内容不是由具体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的,而是由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单方制定的,当然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对外公布的固定的价格不是随便制定的,而是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收入状况而制定的,并且还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同意。

4.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与旅客或者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的形式一般都是格式化的。公共运输合同的格式化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一般都具有垄断性质,以及运输事务的频繁发生。这就决定了具体合同双方协商在事实上的不可能。但是只有公平合理的,并且依照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产生的格式化合同才更符合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利益。为了防止公共运输合同内容的不平等,保护和促进运输经济的发展,公共运输合同一般都要经过国家运输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所以一般来说对于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我国的国务院或者行政主管部门都制定了行政法规或者行政规章等加以规范,例如我国的政府部门制定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都对公共运输行为作了一定的规范。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的、合理的运输要求。但在运输工具已满载的情况下,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可以拒绝旅客的乘坐要求。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正常运输的情况下,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也可以拒绝旅客或者托运人要求按时到达目的地的要求。本条强调的是不得拒绝旅客或者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对这里的“通常合理”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在不同情况下,其内涵是不同的,例如在海上旅客运输中,旅客坐的是头等舱,旅客要求提供空调服务就是“通常合理”,而对散舱的旅客来说,要求提供空调就不是“通常合理”的;其次,判断是否为“通常合理”,不是依单个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判断,而是依一般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判断;最后,这里的“通常合理”意味着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对旅客或者托运人实行差别待遇,例如同为乘坐普通舱位的旅客,承运人就不能对其中的一些旅客提供免费餐,而对另一些旅客不提供。第二百九十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释义】本条是对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安全运输的规定。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安全运输是承运人的一项主要义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或者托运人就运输事宜所作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中一般对运输时间、到达地点和运输的安全作了约定,承运人应当按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运输,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本条要求承运人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安全运输的规定包含了三层意思:

1.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间内或者合理的期间内进行运输。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或者合理的期间内,承运人应当将旅客或者托运人托运的货物运到目的地。如果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旅客或者货物不能按时到达目的地的,承运人就要承担运输迟延的违约责任。

2.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保证旅客或者货物的安全,运输行为是一项带有危险性的活动,特别是航空运输更是高风险的行业,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因此强调运输活动的安全性是运输行业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运输合同立法的基本原则。安全运输就是承运人要确保被运输的旅客和货物以及所使用的运输设备完好无损。有关法律都有专门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

3.承运人应当将旅客、货物运到约定的地点。正如前面所述,运输合同实质上是旅客或者货物从一个地点到另一个地点的位移,旅客或者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希望承运人把旅客

或者货物运到约定地点。如果承运人不按合同约定的地点运输,将旅客或者货物错运到另一个地点,如运输合同中约定承运人应当将旅客或者货物运到上海,承运人却将旅客或者货物运到了南京,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九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释义】本条是对承运人按照约定或者通常运输路线进行运输的规定。

运输合同是从起运地点到目的地的位移,所以承运人运输时都要按照一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在运输中,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路线进行运输,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承运人应当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不得无故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之所以要规定承运人要按照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主要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1.承运人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可以规避一些危险。我们知道通常的运输路线一般都是经过多次运输行为的检验,并被证明是很安全的,如果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就有可能给运输活动带来危险,对于旅客或者货物带来危害。例如在民用航空运输中,航空运输路线一般都是经过精心测航的,选择的路线一般都是比较安全的(例如少风暴的发生、少强气流的出现等恶劣天气出现),在国际民用航空运输中,通常的运输一般还要经过航线所经国家的特别准许,如果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运输,就有可能对旅客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

2.一般来说,承运人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还有可能造成运输迟延,而运输迟延可能对旅客或者托运人精神上、物质上造成损害。

在有的情况下,承运人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运输,进行合理的绕行也是准许的,一般不按违约处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运输合同中列明的一些具体的事由出现而发生的绕行。例如合同中明确约定,在出现风暴的情况下,航空承运人可以绕行。

(2)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承运人也可以绕行。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

3.在运输中遇到危险,为了运输工具、旅客或者货物的安全,承运人也可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可以进行绕行。即使这种危险是运输前承运人没有做到谨慎处理使运输工具处于适运的状态所致,承运人运输必须绕行,这种绕行也是合理的。

4.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运人不能按照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的,承运人也可以合理绕行。

第二百九十二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释义】本条是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规定。

支付票款或者运费是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主要的义务。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支付票款的义务一般是在购买旅客运输票证时履行,旅客没有支付票款一般是不能取得运输票证的。如由收货人支付运费应当在运输单证上载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托运人应

当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费。托运人与承运人可以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但是,此项约定应当在运输单证中载明。

如果在运输单证中没有载明应由收货人支付运费,收货人一般可以拒绝支付运费。按运费的支付时间可以分为“运费预付”和“运费到付”两种。“运费预付”是指承运人在签发单据之前就已经收到运费。这种支付方式是受承运人欢迎的,因为他们无需承担运费的风险,但不可抗力灭失的除外,“运费到付”就是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承运人才能收到运费。这种支付方式对于承运人来讲,承担的风险比较大,但是这种支付方式在运输中时常出现,例如海上的国际货物运输中,在FOB价格条件下,买方才是真正的托运人,所以就有可能采用运费到付的方式,但此时,应当在运输单证中注明,运费由收货人支付。

本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有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的义务,同时也规定,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合理路线运输而增加票款或者运费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费。在日常的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常常出现这样一些情况,承运人不按照运输合同中约定的运输路线或者合理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向旅客要求增加票款,向货物的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要求增加运费。承运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的路线或者合理的路线进行运输,是其自己的过错,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没有任何过错,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费。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释义】本条是对旅客运输合同的成立时间所作的规定。

旅客运输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其订立和成立与其他民事合同的订立和成立有相同的地方,但是旅客运输合同的订立和成立时间上也有其特殊的地方。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合同行为主体方面来看,在旅客运输合同中,运输部门一般具有独占的地位,制作并发布标准合同,其相对人是社会中不特定的大众,任何人都可以按这些企业发布的标准合同确立合同关系。但是旅客运输领域中还有一个特殊情况的存在,即旅客运输供求关系所造成的运力与运量的矛盾总是存在的。在运力大于运量的情况下,承运人不应拒绝也不会拒绝旅客。如果在运力小于运量的情况下,承运人就可能满足不了所有旅客的要求。在实践中,如铁路客运中,往往在售票窗口告示某车次的可售票的数量;班轮客运中承运人在营业地或者报纸上公告航次和舱位数量,承运人在此运量的范围内才受拘束。

2.从运输合同的内容来看,承运人所制作公布的客票、价目表和班次时刻表等间接或者直接地构成合同内容,但是否构成合同的内容,是以合同是否成立为界限,在旅客购票以前,即合同成立以前,这些内容的性质仅在于说明承运人的运输能力、运输安排、价格等实际情况,对承运人法定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行为能力的公示,此时上述内容还不构成具体运输合同的内容,只有在旅客向承运人交付票款,取得客票后,合同才成立,上述内容也才成为运输合同的内容。

3.旅客运输合同一般在旅客取得客票时,合同成立。在旅客运输合同中,一般合同一成立,旅客就已履行了其主要的义务,即支付票款的义务。

运输合同 篇5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运输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明确站、车双方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起讫站点:班车自____站至____站,途经________________,全程____公里。

2.车型票价:乙方提供_____型_____级客车_____辆_____座,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全程票价为__元(根据客运市场情况可临时调整票价)。

3.发车时间:班车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从本站开行,编排车次为___次,发车时间为_____时___分,每日_____班(甲方有权根据运输市场需要增加班次或调整发车时间)。

  二、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营条件,积极组织客源,合理配载,并负责站内开班宣传和各项服务与管理。车站实行统一排班,统一运价,统一售票。

2.甲方对乙方参运车辆提供售票、候车、上客、停放、清洗等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经营权益,并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有偿服务。

3.乙方进站车辆需有完备的营运和保险手续,向甲方车站缴纳经营保证金____元(保证金不计息)。营运期间,乙方需保证车容整洁,车箱卫生,保证车辆完好,按规定执行车辆日安检制度,并按甲方指定区域候班上客。

4.乙方车辆凭进站证进站,须悬挂有效线路牌。营运车主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支行、稽查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维护站场经营秩序,维护甲方及自身的经营信誉和旅客利益。不得在站内、处揽客、揽货、设点或委托他人售票,更不得中途甩客、卖客。

5.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保证正班、正点运行不得延误发班、失班、停班。因不可抗拒因素,需提前2小时通知站方,事后补办手续。春运有国家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停班。

6.高速直达班车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运行,不得随意途中停车揽客,如因车主行为造成的违规及旅客投拆,按相关规定处罚。

7.在特定条件下(如抢险救灾、春节等重点运输),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安排。

8.乙方如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应积极配合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9.发生商务事故,在站内由甲方处理,在途中由乙方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0.乙方车辆的包车、加班运输,按甲方运调部门的安排运行。

11.甲方应加强对危险、有害物品的查堵,乙方司乘人员应全力配合。

  三、财务结算

1.营运结算由乙方凭甲方车站开具的“客运结算清单”每月_____日在甲方财务结算一次。

2.甲方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如下:

a.站务费每人次_____元收取。

b.客运代理费、车辆清洁费按营收额的_____%收取(结算票价表附后)。

3.税金按__%收取。

4.行包代理费为扣除运杂费后运费的__%收取。

5.车辆停车费为每台每月___元,共计___元。

6.车辆日安检费为每次___元,包月___元。

7.国家节假日期间的票价上浮比例,按物价部门的规

定和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执行,上浮部分按__%结算。春运期间结算另行规定。

  四、违约责任

1.甲方须按照国家站场管理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如未按规定服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直接经营损失。

2.甲方须按时与乙方进行财务结算,除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外,甲方不得延期结算。

3.乙方车辆停班未在该班发车时间2小时前报告并经甲方批准的,按脱班处理。

4.乙方因经营行为不良,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等,对甲方造成信誉损害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5.对延误发班、失班、停班,不按规定报停班或私自在站内、外揽客、拉客、私带旅客和货物出站及中途甩客、卖客等违规行为,依据《汽车客运收费规则》和甲方企业相关管理规定处罚。

6.各项违约金及罚款均在营收结算中扣除。

  五、其它

1.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国家法规和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则自行延期。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制定附加条款。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补充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安全生产,树立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保证制度和办法规定顺利执行,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守操作规程,维护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二、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测合格,各种手续齐全有效,按规定进保的车辆、承包车,驾驶员方可报班。

三、配合本公司安检人员,对车辆必须进出站的检查,凭安检合格证报班及签发行车路单。

四、客运车辆车厢内不得堆放、携带危害旅客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车顶行李架装载货物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五、长途客运车辆每日行程在_____公里以上的,必须选配两名一级大客驾驶员,交换驾驶,且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六、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三角木、砂袋、防滑链条、灭火器。认真做好“三品”查堵工作,杜绝“三品”上车。

七、结合本单位的生产性质,除在车站用广播宣讲旅客乘车须知外,承包者及驾驶员更要宣传:乘车过程中,请你们珍惜生命,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八、严禁超载行驶,凭票乘车,如承包者及驾驶员要求多载,站务员有权拒绝开票,调度拒绝签发路单和各种行车手续。

  营运车辆补充协议

为加强站场管理,维护营运秩序,确保站场安全,特规定如下:

一、凡进站营运车辆一律不准在车站内外喊客、拉客,出站后车辆沿途_____公里之内不准揽客,违者,每次处违约金_____元。

二、车辆必须按时发班,不准拖延时间,不准提、扯其它班车的车票,违者,每次处违约金_____元;提、扯其它班车的车票的,不开结算单,不予结账。

三、班车进站按指定区域下客,指定区域待班,提前_____分钟入库,车头朝前,不得乱停乱放,不得争抢车库,违者每次处违约金_____-_____元。

四、发车前必须关好车门和仓门,站务员按操作程序指挥发车时,车辆驾驶员必须密切配合,服从指挥,驾驶车辆慢慢驶出车库,违者,每次处违约金_____-_____。

五、车库前严禁人员围坐闲谈、所饭等,违者,每次处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服从车站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站场规定,严禁堵车、堵库、堵门,违者,每次处违约金_____-_____元。堵车、堵库、堵门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七、营运车辆不准随意倾扫垃圾,违者,每次处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八、营运车辆不经调度允许,禁止私自加班、强行加班、跑黑班,违者,每次处违约金_____元。

以上规定,望各车主自觉遵守。

运输合同 篇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1-3工区土方运输

2、工程地点:挖方区—填方区

3、工期:15天(有效工作日)

二.工程量及单价

1、土方运输总量约

2、运输单价: 三.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乙方每日的运头数,以三联单开出票据,待土方运输结束后,乙方凭三联单据按实结算。

2、甲方在土方运输结束后的两天内,一次性付清运输费用。

3、若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维修时,甲方可支付壹万元费用进行救急之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挖填方区的取土点和倒土点提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安排专人进行指挥。

2、乙方在完成土方运输任务后,有权要求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费用结算,若逾期一天,按总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

3、挖方区的便道出现严重损坏时,甲方有义务及时进行维修。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休息时间安排。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计划实施,每天不少于10辆运输车,并不得随意调走,若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按1000元/车进行处罚。(车辆发生故障除外)。

7、若乙方在运输票据中弄虚作假,一经甲方查实后,假一罚十,并从结算总费用中扣除。

8、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否则前期运输的费用按60%结算。

五.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运输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

2、工期:约1年

3、运距4公里以内,超过每公里,按实际价格比例增加。

第二条、运输价格:车箱长:5.6米至5.8米。宽:12.35米,车箱高:1.45米至1.5米。每车价格: 元。

第三条、结算方式:乙方进场后按照每天的每车运输车次数,由甲方负责签单计算,每天十二点前结清,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前日全部款给乙方(税后款)。

第四条:l、甲方负责车辆在路上的_切路保、超载、罚款关系处理。

2、甲方提供住宿,乙方车辆必须有 辆车正常工作。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误工,甲方应给乙方每台车每天伍佰元作为补偿,政府行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下,不给予补偿。

4、每天24小时作业,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停运,一般停运时间不超过2天。

5、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如违约超过一天,乙方车辆有权停工并有上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每台车每天赔偿伍佰元。

6、在运输期间的便道路面破损,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甲方负责。

7、如果乙方车辆进场后,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运输,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每天误工费按壹仟元计算。

第五条:乙方运输负责

1、乙方车辆为前二轮后八轮,车辆甲方付贰仟元调车费,车进场后甲方给乙方每辆车贰仟元预支款1个月后扣除。

2、乙方车队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政府和甲方指定路线运行,若乙方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责任自负、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运输车队负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要遵纪守法,不得在场内打架、吸毒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人员伤害等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4、乙方不得自行离开或者在同一工地给别人运输土石方,否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如把碎石渣卖给他人,乙方赔偿甲方没车贰仟伍佰元。

5、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无故停工(车辆维修除外)乙方赔偿甲方每天每台车伍佰元的经济损失。

6、乙方车辆保证每天出勤率要达到90%。

第六条:进场时间及车辆数

20xx年 年 日车辆进场,车辆数为 辆,确需增加由甲方通知,乙方安排车辆进场。

第七条:仲裁与调解

如遇发生劳动争议或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节。

l、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添加条款,否则视为无效运输合同)甲乙双方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为附件。

2、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3、视运输进展状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附加协议,经双方签订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通知发车时间为准,合同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9

现在货主(发货人)以下简称甲方,委托车主(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从米易县把货物蔬菜运往成都 。先下_________号摊位。 电话: 。 甲方姓名及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及地址: 。联系电话: 。 车型: 车牌号: 。身份证号: 。 收货人地址及姓名:1 姓名: ,现为了相互的利益着想,特拟定此运输合同。

一、全程运费人民币大写: 小写人民币 元/吨,甲方在发车时已付乙方运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所欠运费过磅卸完付清。在运输途中除税费外的一切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做好防盗和冲菜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准确无误的到达收货地点,在运输途中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发生货物遗失损坏,应按成都 市场的销售价赔偿。

三、此货必须在基础上 小时前到达,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国家有特殊事务造成的停驶外,其他的原因晚到扣运费。对货物造成严重影响的,收货人不得不得过分对待乙方,须看售价与买价比较共同协商后解决。全车蔬菜价值人民币 元整。

四、甲方在发车前已缴税费 元。大写 元。乙方在途中所补税费凭票在收货人处报销。

五、全车货共 件,其中 件。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发货时间:200 年 月 日 时发车

合计:小李 件,小侯 件

运输合同 篇10

托运方(甲):承运方(乙):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客户送货的需要甲方应及时将装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转告乙方,让乙方准时派车到达指定地点装货。一次货量:重货3吨以上、轻货10方以上,若低于此标准要加收接货费。

(二)甲方应将客户货物的送货单交给乙方,配合乙方根据送货单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以及附件等进行点收装车。在督促乙方对货物做好防碰、防损的同时还要做好货物的交收复核工作。乙方只清点总件数,具体明细甲方同客户自己交接,乙方不予清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保证安全、平稳、完整、准时地承运甲方客户的所有货物。

(二)乙方承诺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车辆开抵装货地点。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运货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的行驶证给甲方核对,同时提供司机的联系电话,并向甲方保证其真实性。

(四)乙方得到甲方的通知到指定地点装车时,乙方必须在现场根据甲方客户的送货单清点总件数,同时填好甲方的点数表,配合甲方业务人员安排好装货位置,对货物做好适当的固定、防碰撞、防雨淋等

保护措施。甲方货物必须包装完好,因包装不好导致货物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 乙方自愿承担整个运输过程的货物保险。货物在装车后至收货单位收货前货物由乙方承担。贵重物品甲方要保价运输,保费由甲方负责,保费按3‰收取。

(六)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目的地,做好货物的交接签收工作。

三、运费结算:

(一)乙方将货物交清给甲方后,甲方应把本次运费完结,乙方如有给甲方垫付的费用及代收的费用,乙方应在交接完货物时付清垫付及代收费用。

(三)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将应该结算的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运费及时支付给乙方的,每推迟一日,甲方应赔偿乙方结算总运费的50%作为违约金。

四、送货单回单处理:

(一)送货单必须在卸货后1天之内交给甲方,逾期未交每迟到一天扣罚20元。

(二)送货单(回单)必须公章清晰,签收完整,签收数量、型号规格与送货单上所写的一致。甲方应要求客户签收完善,乙方只签回单联,签回给甲方。

五、合同有效时间 年 月 日。

六、运输价格 /吨,

七、以上运费不含运输税费。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相互守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补协议同等生效,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判。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