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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包合同汇总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承包合同汇总5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福州金榕桥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翁怡利、陈忠友、吕洋、陈长青

今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甲方仓库,乙方主要负责承包仓库管理、出入库、装卸发货、运输、移库、盘点、搬运、信息反馈、货物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责任

1、严格遵循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办理出库发货

2、保持所辖物资库存准确率及系统数据准确率;

3、库存数量即将达到安全库存量时要及时预警,通知相关人员;

4、区域划分、标示清楚,保持所辖物资码放整齐、无散乱混放现象

5、将人为引起的库存产品损坏控制在0.1%以内

6、确保仓库安全,对安全工作人员分工部署妥当,做好防火防盗

7、保持所辖区域内环境卫生,好坏产品及废弃物按类别有序堆放

8、每月末盘点清楚,无差错,制定盘存表,盈亏要有分析(见盘点制度)。

9、服从上级安排、配合各部门及客户工作、做事态度端正、不拉帮结派。

10、乙方应配合及管理金榕桥所属所有门店仓管工作。

11、其他事宜详见公司规章制度、盘点制度及考核制度。

第二条:双方责任

1、乙方应提供至少每天8小时以上的工时上班制,不分节假日的全天候服务,随时满足甲方提货及仓管需求;并在每日24:00前保持手机通讯正常。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人员应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正确指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甲方人员不得以有效凭证以外的形式(如:口头通知或白条)让乙方发货,否则,乙方可拒绝发货,并应将上述情形及时向甲方告知;

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包括储存货物的数量等信息,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库房,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求同存异,友好协商的原则,有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将问题积累下来,从而影响双方的合作。

第三条:承包劳动报酬及违约规定:

1、乙方承包人员分别为:仓储主管翁怡利月薪6500元/月、仓管员陈忠友4900元/月、陈长青、吕洋分别月薪为4300元/月,其中除翁怡利扣除1000元/月作为押金外,其余人员均为500元/月。总薪资费用20000元,期间每月总和薪资不得超出20000元,超出部分公司不予发放。

2、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于年底返还,以下条件甲方不予退还乙方违约金

A、乙方中途离职者;

B、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者;

C、偷窃公司财产者;

D、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3、乙方若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管理仓库,甲方将从乙方承包中的20000元内扣除相应部分。

第四条:变更及解除合同

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对方续签或终止合同,如果继续承包,则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并续签合同。

第五条:违约及仲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在合同执行中产生纠纷,协商无效时,诉讼方可向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诉解决。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承包合同 篇2

企业全称:

承租人全称: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经营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商铺出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入驻甲方经营管理的金华路休闲街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租赁区域

1.1乙方承包商铺的区域位 上海市

1.2 乙方声明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现场考察过承包商铺的区域,对上述区域的现状和性质已经充分了解并表示满意。

1.3 乙方对上述区域的经营范围仅限于:

第二条:商铺租赁期限

2.1 本商铺租赁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上述区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约,则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意向,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三条 场地承包费、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该区域场地承包费用为第一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月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从第二年即 年 月 日开始,以后每年的租赁费用在上一年租赁费用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

3.2 按先付后用的原则,乙方须于每次支付---------即-----------月--------日前支付下次的承包费用。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支付日租金千分之一滞纳金;逾期15天仍不付清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就乙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估价折现以抵偿甲方损失。若仍不足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

3.3 本合同首期场地承包费用的发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实现付二押二。三个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同时支付相当于二个月租金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首期场地租赁费用加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根据履行情况无息退还。乙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同时支付首期承包费用和保证金。

3.4 乙方单独承担场地租赁区域内的保安、保洁、行政管理及乙方自行安装的经营设备维护维修等费用。甲方提供乙方独立使用的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3.5 承包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 元 (大写人民币 元)。物业管理费用同租赁费用同时支付。乙方支付场地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的方式为 (汇款/现金),甲方的开户行帐号: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场地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后,开具合法凭证交乙方。

3.6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费用以日计算。

第四条 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间,乙方租赁区域实际发生的水、电、通讯、排污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取甲方的付款通知后的七天内支付给甲方。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30天不支付清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经营、管理、装修及费用承担

5.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装修或安装、改装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或改装所需要的或可能发生的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报批的手续所需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资料等证明材料或需加盖有关证明印鉴等,甲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对于此等业务不得收费,因报批产生政府相关收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进行重大装修或安装重要设施可能会影响甲方的水、电供应的,乙方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且乙方应配合甲方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法定批准手续后方可施工。

5.2 乙方装修时不能封闭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及影响相关设施的使用,也不得改变上述设施的用途,并保证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的规范要求,取得相关部门的合格认定文件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纠纷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5.3 乙方自行承担对该合同标的区域进行装修的费用。

5.4 乙方进行装修时,应当保证该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甲方及第三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和员工的正常工作,如有问题需双方事先协商解决。

5.5 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单方面提出重复修改所造成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承包相关部位户外招牌

6.1 甲方同意乙方装设户外招牌,但户外招牌的位置、内容、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且乙方应按政府规定办理批转手续及承担政府部门收费。除户外招牌外,乙方在商厦和车辆外围安装或张贴或悬挂任何招牌、标记、宣传物或广告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可随时将其清除。为此如与甲方或第三方之间产生纠纷的,则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6.2 所有由乙方安装的招牌均属于乙方的财产,乙方应负责定期清洁和维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保证整体的协调和整洁;乙方可随时将其清除,但乙方应当保证清除后不存在任何有损商厦和车辆外墙墙体及形象的情况。

6.3 乙方应保证该招牌的使用未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也不给甲方带来名誉损害,因该招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对商铺公共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这些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合同期内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原因造成除外),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内安排维修,以尽可能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和干扰。

7.2 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环保、通讯、消防、卫生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时,如需甲方提供乙方办理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证明材料,或需加盖有关证明印鉴等,甲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此业务不另收费用。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遇到紧急事态时,若在营业时间内,甲方由乙方人员陪同进入该区域。但在非营业时间内或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事先无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区域,并且甲方不需负任何责任及赔偿因进入该区域而产生的损坏。但事后甲方需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

7.4 甲方在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理该非属于乙方使用范围内留下或未处理的任何纸箱、纸盒或其他任何种类性质的障碍物,以保持整个营业环境的整洁。甲方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

7.5 因甲方的过失直接引起的该区域的损坏,及甲方负责提供的设施和公共管线在设置上的缺陷或损坏,使乙方或第三者受到伤亡、财产损失时,甲方应在法律规定的责任范围内赔偿乙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向甲方提供乙方在经营管理区域内从事商业活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商标注册等相关证书。

8.2 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和经营范围。保证其在经营管理区域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

8.3 乙方对经营管理区负有完全管理职能,任何对经营管理区域的出租、分租或与第三者合租、设定抵押或担保的行为都必须事先向甲方声明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乙方保证本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场地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须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8.5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经营管理区域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经营管理区域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乙方不予维修的甲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生通知24小时后进行维修,所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

8.6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应对自费装修及设备安装部分应进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

8.7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独立承担经营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责任,自行保管经营管理区域内乙方的商品、设备等财产。

8.8 乙方的经营管理区域,因乙方使用、操作或装修不当等原因,或由于乙方及乙方雇员、代理人的行为失职或疏忽,使甲方或第三者受到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者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者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九条 经营管理区域返还时的状态

9.1 乙方须在经营管理区提前结束或期满后三天内,把经营管理区域及接收时属于甲方所有的附属物、设备、装置,在甲方书面认可的可租用和良好的使用状态下,交还甲方。乙方可带走包括但不限于单体空调、厨房设施等可移动部分的乙方自有财产,固定部分不得带走。

9.2 若乙方未按9.1约定的时间将经营管理区域交还甲方,每逾期一天,按10元每平方米支付使用费,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区域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

9.3 若乙方未按9.1约定的状态将经营管理权返还予甲方,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开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保安责任

10.1 乙方自行负责其范围内财物之保安、保管、监控以及消防工作。甲方如向乙方承租范围提供的保安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都不能构成甲方对乙方承租范围内之财物负有保安、保管责任之证明,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对承租范围内之财物负有保安、保管责任。

10.2 甲方负责公共部分的保安工作,乙方负责其承担范围内的保安工作。

第十一条 合同提前终止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11.2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在发生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合法地收回该区域:

11.2.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用、或应缴付的其他费用,逾期30天仍未付清的;

11.2.2 乙方未向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中断其营业持续满十五天的;

11.2.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管理区域用途或范围的;

11.2.4 乙方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企业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的;

11.2.5 任何人向法院申请对乙方的任何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而使合同标的区域内的财产被查封的;

11.2.6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乙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经甲方以书面通知,并给予乙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11.3 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甲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经乙方以书面通知,并给予甲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后,甲方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4 甲乙方依据12.2、12.3条款所述的情形提前终止合同的,都应及时通知对方,照实结清各方相应费用。守约方也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但仍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5 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由于甲方经营定位偏离、管理不当受政府部门的强制干预,致使合同标的区域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负责尽快修复。合同标的区域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赁费用,待合同标的区域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赁费和其他费用。若不可抗力、政府规划改造、动迁等致使合同标的区域无法恢复或经营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则甲乙双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合同如本款所述终止时,双方应即时结清租赁费用及其它各项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因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合同的,应以两个月的场地使用费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2.2 乙方因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可以就乙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估价折现以抵偿甲方损失。若仍不足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

12.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付款责任,甲方经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切断经营管理区域的水、电供应或其他服务或采取合法的其他措施、行动,直到乙方纠正违约行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标的区域所在地人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送达

向任何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则视作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则投送快递当日视作已送达收件人。一方需要更改地址的 ,须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对方。

甲方地址: 收件人:

乙方地址: 收件人: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5.1 双方同意不向传播媒介或公众透露本合同内容,特别是相关费用,以及双方企业信息及商业秘密,否则视为违约。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甲乙方各自或共同的义务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双方均已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同意以签署本合同的方式确认本条所述内容。

15.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5.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

第十六条 附则

附件:

附件一: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二: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三:商铺场地平面图

附件四:管理协议

附件五: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详细地址: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将位于羊街村上桥组15个(3165平方米)扶贫项目蔬菜大棚的承包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有效限期为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费金额:每年每个大棚上缴承包费500元整。

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镇人民政府缴纳当年承包费,共计7500元,其余部分逐年缴纳,每年缴纳的`承包费将用于当地作滚动扶贫发展资金。

4、甲方项目大棚位于羊街镇羊街村上桥组。

5、大棚仅限于种植或养殖生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权强制chai除,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要承包的大棚应加以保护,除自然灾害而外,其他人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大棚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将解除乙方承包权,合同终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费不予退回。

8、乙方要学习有关建立农业合作社方面的有关知识,熟练掌握大棚的种植或养殖技术,总结经验,以传、帮、带的方式和周边群众一起致富,达到共同致富的目的。

9、乙方用工时,必须使用羊街村贫困劳动力,且日工资不得低于40元/天。

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双方:

____县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调动社员发展农副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提高经济效益,为城乡市场和出口提供更多的农副产品,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的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副业的内容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年,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特定副业项目生产经营实行监督检查。

⒉ 甲方必须合理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合理安排乙方接受业务技术部门的培训。

⒊ 甲方应该定期公布集体的财务帐目和副业生产提成费用的支出情况,接受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其中,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

(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⒉ 对以上交承包款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生产经营项目;对以特定副业项目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项目规定的任务之后,有权自主调整经营项目.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生产和经营活动。

⒊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有权接受发展副业的生产技术培训。

五、 双方的违约责任

⒈ 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指标和其它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⒉ 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农副产品),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六、 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七、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县____公社(乡)____大队(村)____生产队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承包合同 篇5

全文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共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止。第二条 承包牧畜数量甲方将____(牧畜)发包给乙方饲养,共____头(只)。其中,种母畜____头(只),种公畜____头(只)肉畜____头(只)……。

第三条 承包的任务量与获益分配

1.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的第____年____月以前,向国家交售肉畜____头,规格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上交肉畜____头,规格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提供生方必须保证有存栏数____头,其中,种母畜____头,种公畜____头,幼肉畜____头。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规格交售给国家的____(牲畜)的价金,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乙方超额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和上交甲方任务以外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栏圈____间、牧场____亩(如果有),提供给乙方饲料地____亩____分以及如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承包期内,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____公斤,其中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时间是____;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价商品粮____,其中,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必须合理分配国家扶持畜牧业的物资和贷款指标,不得截留国家奖励乙方完成派购牲畜任务的粮食、化肥等指标。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保持栏圈的清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牲畜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饲养、牧放的牲畜不得损害山林、树木、庄稼。

3.乙方必须爱护栏圈。合同期满时,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栏圈、饲料地、牧场、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栏圈内的粪肥____%归甲方,____%归乙方。

4.乙方饲养的生产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牲畜转包给他人饲养。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栏圈、牧场、饲料地、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使乙方不能进行正常饲养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粮,应向乙方偿付所欠草料、商品粮价值____%的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甲方如不及时向乙方分配国家发放的贷款和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果截留国家奖励乙方的粮食、化肥等指标,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规格、数量,完成对国家、集体的任务,每逾期一天,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____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务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外,还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牧畜重新发包给他人。

2.合同期满,甲方提供的栏圈、工具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修复或赔偿;乙方饲养、牧养的牧畜如损坏国家、集体的山林、树木或集体、个人的庄稼等,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将所承包饲养的生产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头生产用畜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第八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饲养的牧畜损失,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原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

2.合同执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签:承包合同 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