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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买卖合同范文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买卖合同范文七篇

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购买甲方商品: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由甲乙双方选择一种标准,在括号内打√)。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_____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申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2

买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 装运期限:

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 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单证

份数

寄送A B C D E F

送交方议付银行3 4 3 1

送交议付银行(副本)

1

空邮目的岸外运公司(副本)

2

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 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第九条 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十一条 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____ 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第十四条 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国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买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卖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买卖合同 篇3

买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双方以合同法为依据,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手机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概况

1、名称:

2、品种:

3、规格:

4、重量:

5、颜色:

6、数量:

7、单价:

8、总价: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行业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

三、包装

1、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

2、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3、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四、合同履行

1、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

5、接货单位:

6、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乙方不能及时交货,需及时与甲方联系,商量延长交货期限。

7、价款支付:

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待乙方交付手机时,等甲方验收完毕后支付剩余价款。

五、验收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试验人员:

六、产品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________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接受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的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4)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八、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完成交货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5、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地址: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地址: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我国的风险负担制度以交付主义为一般原则,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风险随着标的交付二转移,这一点,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以及国际条约基本一致。由于标的物的风险随着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因此交付时间的确定对于风险负担制度来说就显得十分重要。交付分为两种,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对于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风险转移学术界并没有太大的异议,但对于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等观念交付是否也能导致风险转移,学者们存在很大分歧。另一方面,由于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我国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存在着占有转移与所有权转移相分离的情况,因此有学者认为在不动产买卖中,交付主义只适用于不动产先交付后登记的情形,而不适用于先登记后交付的情形,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后即使还没有交付,买受人也应承担不动产损毁灭失的风险。

  一、“交付”是否仅仅限于现实交付

交付就是由出卖人将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即占有的转移。交付一般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所谓的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事实管领力转移给买受人,使得标的物出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所谓的观念交付又可以分为指示交付、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这三种交付方式。在现实交付的情形下,由于买受人取得了标的物的实际处分权和控制权,也就取得了使用、收益标的物等现实利益,此时由买方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符合风险与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现实交付的本质特征就在于让受让人取得对标的物的直接处分权,并进而取得对标的物的用益权,这也是风险负担交付主义的理论基础,因此,交付主义中的“交付“应当是就现实交付而言。而对于其他交付形态,是否也可以适用风险负担交付主义理论,是否产生风险转移的法律效果,我国《合同法》都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有必要一一讨论。

所谓的简易交付,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买卖合同一经订立则视为交付完成。《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己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物权法》第25条亦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以上两条是《合同法》关于简易交付的规定。在简易交付中,由于买方已经基于某种法律关系实际占有了标的物,例如基于租赁、保管等法律关系,所以出卖人无需再交付标的物使得买受人取得对标的物的现实占有。买卖合同的订立,只是改变了买方占有标的物的权力基础,即买卖合同订立后,买受人不再基于租赁、保管等法律关系、而是基于买卖关系占有标的物,此时,买方的身份也由他主占有变为自主占有。因此,简易交付与现实交付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其依然可以发生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法律效果,只是此时的交付时间变成了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而不是买方基于其他法律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时间。

所谓指示交付,是指在第三人占有标的物时,出卖人将向第三人请求返还的 权利让与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我国《物权法》第26条规定了指示交付的情形:“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在指示交付中,虽然买受人并没有取得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但是由于指示交付已经移转了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就意味着买受人取得了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可以随时提取标的物,使标的物处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也可以请求第三人采取措施加强对标的物的保护,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而卖方将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方后,就丧失了对标的物的实际控制权,也无法对标的物进行使用收益,因此,按照利益说和管领说,此时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是合理的。但是,指示交付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即买卖双方约定虽然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但在一定期限内出卖人保留对标的物的用益权,例如继续由出卖人向第三人收取租金等,依据“利益之所在,风险之所在“的市场原则,此时标的物的风险并不随着指示交付而转移。

所谓占有改定,指的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但标的物仍然由出賣人实际占有、买受人取得的是间接占有。见我国《物权法》第 27 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以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交付的时间,例如买方将标的物出售给买方之后,又基于保管合同或租赁合同继续占有或使用标的物。在占有改定的情形,“双方约定出让人继续占有标的物,观念上可视为发生了标的物从出让人到受让人再从受让人到出让人的两次交付,实际上先后发生了买卖与保管或租赁两类合同关系,此时对这两类合同应分别适用各自的风险负担规则。”

  二、“交付”是否适用于不动产买卖

在动产买卖中,由于一般情形下交付即移转标的物所有权,因此风险负担制度采取交付主义还是所有权主义并没有实质的区别。但是对于不动产买卖而言,由于所有权不是随交付时移转,而是从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时移转,而且实践中不动产的交付与登记一般不是同时发生的,存在标的物已交付但未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或者所有权已变更登记但尚未交付两种情形,此时采取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分配风险负担至关重要。笔者认为,不管是动产买卖,还是不动产买卖,都统一适用交付移转风险原则,而不论标的物所有权是否已移转,亦即不动产买卖中,无论是先交付后移转所有权,还是先移转所有权后交付,风险均自不动产交付时起移转于买受人。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卖方):

签订地点:

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于年月日在青岛家具市场区

号购买甲方以下商品:

家具名称货号规格质材颜色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合计金额:万仟佰拾元(¥:)

第二条:三包有效期一年,详见号文。

第三条:定货时,收取货款总额%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并由

甲方开具发票,同时向乙方提交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单证。

第六条:送货时间:年月日点

地址:

第七条: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买卖合同 篇6

卖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

(一)车牌号 ;厂牌型号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上户日期 。

(二)转让价格:(大写) ;(小写)¥ 元

(三)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清 □ 乙方先付甲方车款(大写) 余款(大写) ;待 乙方将余款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保证车辆是合法车辆,不存在产权纠纷,及其它任何经济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甲方承诺车辆交付前(及合同签订前)车辆及其驾驶员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有如实说明车辆状况的义务。

(4)甲方有协助乙方过户的义务。过户费由( )方承担。

(五)乙方的责任义务:

(1)签订合同前乙方应认真对车辆外观及功能状况、数据进行检查和确认,合同一经签订均视为乙方对上述情况予以认定或确定,乙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2)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后,未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前(即过户期间)车辆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均由乙方负责(此款为双方特别约定)。接车后,由乙方引发的所有经济纠纷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合同车辆证件手续包括 □ 行驶证 □ 机动车登记证 □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 养路费 □ 道桥费 □ 营运证 □ 车辆保险 。

(七)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八)合同纠纷: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公平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7

买方:(下称甲方)

地址:

邮编:____________传真:

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箱:

卖方:(下称乙方)

地址:

邮编:____________传真:

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

2、品种:

3、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

受权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受权代表:(签字)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