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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土地流转承包合同通用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徽土地流转承包合同通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徽土地流转承包合同通用

安徽土地流转承包合同通用1

甲方(代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代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的承包经营权互换给乙方,互换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

乙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的承包经营权互换给甲方,互换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

二、互换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互换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土地流转经营权互换后,甲乙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2. 土地流转经营权互换后,甲乙双方须重新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及时向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申请,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

3.甲乙双方对互换后的地块享有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四、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2.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互换地块存在 (面积、地力、作物、地上附着物等)差异的,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补偿。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土地流转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徽土地流转承包合同通用2

甲方:

组 长: 身份证号:

副组长: 身份证号:

乙方:

村 民: 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20 年10 月15 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 )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 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 80 亩林地(80 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 埂上为界;

第四段 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边为界;

北至: 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 上为界;

西至: 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

为界;

南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西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北至 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 年10月10日起,至20 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20 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 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 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 %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徽土地流转承包合同通用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乙方通过调查与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进,并规划在所属的流转林地、田地范围内,种植大树古木、花卉、苗木、药材、果树、种养殖等。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的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 县 镇 村的下列林地林权证: 林证字 ( )第 号、 县林证字( )第 号、(具体见林权证及附图)面积共 亩的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以承包再流转形式,从 20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xx年 6 月 30 日止流转期限共 43 年,(具体时间以林权证日期为准.)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和花卉苗木种植等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交付现状: 山上的'林木由甲方处理后交给乙方使用,处理时间不得超过 半 年。

第二条 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权。

4、甲方必须依法保护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正协调处理,乙方的纠纷问题,如发现破坏者,责令赔偿,按情节处罚,或遗交司法机关。

5、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爱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权利,产品处置收益权及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

2、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对当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产过程中需建房作为仓库、办公房、职工宿舍等,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设工程,同样的条件和价格优先承包给甲方村民。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该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权利按国家标准依法获得其应得的各项补偿费用,土地征收费在外。

三.流转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自签定协议之日起,流转价格林地每亩120 元,按照递增方式,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每亩 20 元。20 年至20 年为每亩120元,20 至20 年140元,20 至20 年160元,20 至20xx年180元,20xx至20xx年200元,20xx至20xx年220元,20xx至20xx年240元,20xx至20xx年260元,20xx至20xx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转价款154020.00 元以后按五年支付一次的原则进行支付。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围大小收取管理费每年__20 __元。

四.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动,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随意终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损坏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2.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3.如要修改合同,经双方商议一致,可另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 90 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处理。

5.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 乙方无偿交给甲方. (合同期内归乙方)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由乙方自行处理. 。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六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

2、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林业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的双倍经济损失 。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政府管理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后补充条款,完善合同内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应。

八.本合同自20 年4月26 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国土所,林业部门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鉴证机关:

签字盖章:

安徽土地流转承包合同通用4

甲方:

乙方: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双方商定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地概况,承包地面积总计四荒地440公顷。

三、承包年限:

1、280公顷四荒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160公顷荒滩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费总计:大写: 小写:

1、280公顷四荒地:大写: 小写:

2、160公顷荒滩地:大写: 小写:

五、承包结束后,土地所有权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可以另行发包。

六、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独立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要求,如有油田占地费,临时占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永久性占地补偿费归统领村所有。

七、现该四荒地建有土房12间,属于转让范围。甲方在统领村建设砖路4.5公里,从七井子至老统领,该砖路属于转让范围。在承包期内,该砖路使用权及所有权归乙方。路两侧甲方栽的树归乙方。

八、乙方不许破坏原有地貌和附属物,不许弃耕,荒芜及掠夺性经营,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转包他人,但转包时必须经村委会和经营管理站同意并盖章后,方可转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筑,赔偿额度由合同管理部门裁定。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乡农村合同管理站鉴证后,甲、乙双方和鉴证机关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法宝代表人: (签章)

乙方: (签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公章) 经办人: (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土地流转承包合同通用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

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

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安徽土地流转承包合同通用6

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流转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 镇 村组 (系原发包方) 经周 镇 村组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将所承包的荒山经营权流转。流转承包方自愿承包。据此, 在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将位于周家镇龙虎村6组土地(荒山)流转承包,流转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经营。

二、 流转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 镇 村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为:东以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

三、 流转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转的用途:用于修建开办碎石厂的基础设施、设备。

五、 土地(荒山)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及附着物赔偿费的支付方式为:①荒山:按每年600元/亩×实际流转荒山面积计算;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亩×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③田:按每年1600元/亩×实际流转田土面积计算。乙方在承包当年的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因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上涨或下跌)。 甲方流转土地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六、 承包期限:①耕地为30年;②草地(荒地)为50年;③林地为70年。即从20 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算。

甲方流转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七、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需确保所流转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损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转的经营权转让金及青苗附属物赔偿费用等。其中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支付方式计算。

(3) 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享有该土地(荒山)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期满,由乙方与第三方(原发包方)自行商议,与甲方无关。

(4) 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因其它原因如农转非等情形,则其承包收益权终止,由第三方(原发包方)收回,并与乙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5) 甲方享有优先的在乙方碎石厂提供劳动和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

(6) 在乙方生产、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 在甲方生产经营期间(或期满),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权利。如上涨流转承租金、复耕等。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

(2)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

(3) 乙方有权决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提供劳动力和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

(4) 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 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管理费后,第三人有义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矛盾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体管理费:第一年为4000元;第二年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体管理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

九、 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 镇 村组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一致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 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胁迫、误解和规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协议为第三人 镇 村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场予以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镇龙虎村6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 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 镇 村组

在场人:

20 年7月28日

安徽土地流转承包合同通用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承包土地面积 亩。

二、承包土地年限: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日。为期10(拾年)。

三、承包费交纳明细表:

水费公摊杂费按农场规定计算由乙方承担。

注:所上交棉花为长绒棉,按甲方要求的日期卖棉花按当日的长绒棉价格计算,水费及公摊费用另有乙方承担。

四、当年上交的棉花数量,乙方在当年的l0月底前交清(如款交不清,立即终止合同)

五、乙方应在20 年年底交伍万元(50000元)押金,从20 年至20 年,向甲方每年每亩上交100元的押金。

六、甲方每年所征收乙方的水费,应在农场规定的价格和期限内征收。

七、在承包期内,甲方不能向乙方征收合同外无关的费用。(农场规定的`除外、内部路、桥、涵、闸、引渠、排渠的维护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保证乙方的灌溉用水。(按农场用水规定执行)。

九、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应按农场规定处理。

十、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有一方随意终止合同按当年每亩棉花价格的5倍给予对方赔偿。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内,所盖的房子,在承包合同到期后权属归甲方所有。(此合同不许抵押和转让,否则视为无效)农场规定装滴灌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用电设施由甲方承担

十二、乙方必须把每年的地膜清理干净,并且甲方交给乙方的一切物品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必须完整的归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按市场价赔偿或给甲方买新的。(如水利设施及用电设施、房子,太阳能等)

十三、若甲、乙双方的合同到期后,甲方如继续承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四、甲、乙双方合同期已满时,甲方应及时退还本合同第五条中的和预先预交的押金给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