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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代理合同合集五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理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代理合同合集五篇

代理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15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

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工作报告。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

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2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理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由甲方代理直接客户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购买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推出的动态主机服务。

甲方负责在_________地区(以下简称该地区)作为乙方的销售代理之一,帮助乙方向客户推销乙方的前款所称业务范围的业务。

本合同生效后,在前款所称业务范围内甲方系乙方代理商。

第二条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积极宣传推广本合同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可由甲方和客户签订合同再与乙方签订服务合同或乙方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售前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3.3在代理期内,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5.2条中与乙方签订的代理价格从乙方处购买《动态主机》各版本服务帐号。

3.4在代理期内,甲方有权对其代理的《动态主机》各版本服务帐号进行自由定价并向用户进行销售。

3.5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他损害乙方利益得行为。

3.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_________”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

3.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商业机密的信息或资料,否则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8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9本合同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

(3)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体相同或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甲方可参加乙方定期在该地区举办的代理商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代理合同签订后,将获得由乙方颁发的“_________动态主机授权代理商”证书,允许其在公司对外宣传资料和名片、广告中使用电子版标准图标和字样,并且在乙方网站中代理商名单中获得推荐,顺序以获得资格时间排列,名称可以链接到代理商网站主页或为其制作单页宣传主页,在乙方自身广告宣传或市场营销活动中将罗列优秀代理商名单和网址、电话。但甲方不得作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为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以及其他具有实质性联系的行为。

3.1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乙方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服务产品及技术内容的商业机密,甲方也不得将所了解的乙方的商业秘密在本合同范围之外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授权甲方为其服务产品动态主机服务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定制代理商编码,将其加入乙方代理栏目中。

4.2为了促进甲方的代理活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括其服务产品市场销售情况、产品内容和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4.3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产品以及相关资料、信息应是真实合法的,并且不构成侵犯

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4乙方关于其服务产品的价格、付款方式、服务内容等情况的任何的变化及市场动态指导应及时通知甲方。

4.5乙方帮助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定期安排有关技术培训。

4.6甲方成为乙方正式代理商后,如果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合同,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要求甲方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本合同的终止。

4.7乙方不对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负责。

4.8对甲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定价,届时按比例调整代理佣金,并于新规定执行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届时按照乙方新的定价履行本合同。

4.10乙方的再授权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服务产品的代理商,并不排除乙方自行或再授权第三方在代理地区或以外进行本代理产品的推广和销售。

4.1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一切书面资料包括乙方网上的有关内容,其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合法地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软件,否则应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关于《动态主机》服务的销售售价即客户端销售价格以及代理商佣金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5.2自本合同签订日期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代理乙方《动态主机》服务账号所需的预付款。

5.3甲方可以一次向乙方支付多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预付款。

5.3乙方按照乙方《动态主机》各版本服务帐号零售价格的_________折给予甲方作为《动态主机》相应版本服务帐号的代理价格。

5.4甲方每销售一个《动态主机》服务帐号,乙方则相应在甲方预付款中扣除相应版本《动态主机》服务帐号的代理单价;如果甲方预付款不足以支付甲方销售的《动态主机》服务帐号,则乙方有权不开通甲方销售的《动态主机》服务帐号,直至甲方补足预付款。

5.5甲方的预付款被扣除为零的时候,甲方须再次向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___元的预付款。

第六条排除其他报酬

甲方根据本合同进行销售代理工作,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收取代理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七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7.1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商号和网站的名义,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商号和网站名义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通信联络、经营过程当中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付相应的责任。

7.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及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即将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其他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他损害。在合同期间甲方应该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7.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7.4因上述7.1、7.2和7.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8.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8.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但应该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合同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8.3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对方或者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为一方为本合同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合同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本合同。

8.4在8.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8.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当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8.6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

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8.7本合同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延迟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10.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0.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或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在用书面形式。

11.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4本合同的理解和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1.5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1.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推出的汽车饰品经销制,在保证_________、代理商及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在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共同开拓市场促进双方合作。签订代理协议如下:

一、资格认定

1.1 乙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2 乙方须为具有独立财务核算资格的企业或经销处。

1.3 乙方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甲方提供产品,以保证其合作之合法性。

1.4 乙方须具有一定市场推广经验(具有专职业务人员)。

二、乙方需提供之相关资料

2.1 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2.2 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3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销售代理

3.1 甲方授权乙方www._________网站上所展示的系列产品为_________经销商,销售范围以国家行政区域界定为准。

3.2 乙方有权设下级分销机构销售甲方上述产品,其销售范围和下级分销机构销售范围只能在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区域内进行。乙方对其下级分销机构的销售政策与甲方的同级分销政策发生矛盾时,原则上以甲方的政策为准。

3.3 乙方承诺当年向甲方采购金额在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上,首批进货量需_________元以上的货物。

四、价格、供货方式及市场管理

4.1 产品的供货价格见附件。

4.2 乙方应遵守甲方之产品的市场批发及零售价格,以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如采取促销活动,必须先通知甲方同意后执行。

4.3 甲方按照每月为单位考核乙方的特约销售商资格,若乙方每月不能完成_________元则甲方有权在下一个月取消乙方的特约销售资格。

五、市场宣传及推广

5.1 乙方应积极有力地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发完善市场网络及负责相应的管理服务工作。

5.2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的宣传促销活动。

5.3 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有关的技术支持、信息资料,以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5.4 甲方将为乙方免费限量提供宣传彩页,赠品等宣传资料,具体方案以甲方的安排为准。如乙方需求量太大,甲方将按成本价向乙方提供以上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的发放拥有解释权。

5.5 乙方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上,应注明“产品由中国_________x网提供”字样。

5.6 乙方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和执行由甲方所规定的售后服务措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品牌形象的伤害。否则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六、售后服务

6.1 退货:产品因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

6.2 滞销产品:每月_________日是为换货期,按本月进货额的_________%换货,换货产品不计入销售量内。

6.3 质量问题:产品由于人为损坏所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两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问题,并与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4 乙方由于经营不当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无法经营,甲方可按进货额折扣购回。

七、产品品质

7.1 甲方对本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不含任何欺诈行为。若因甲方产品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7.2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仿冒其它品牌相关产品,如有以上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3 乙方不得销售甲方提供品牌的仿冒的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经销资格。

八、保密条款

8.1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2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与产品相关的市场价格、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3 若其中一方违反以上两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

九、结算方式

9.1 订货方式: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产品库存,尽量保证乙方需求,但乙方如有较大需求量,则乙方有义务和责任提前通知甲方订货。乙方预订货物须预付_________%货款,否则甲方视为无效订货。

9.2 订货周期:_________天。

9.3 提货条件:款到发货,如预订的产品在正式订货时需结清余款_________%。

9.4 付款方式:电汇、信汇或转帐方式汇入甲方帐号。

9.5 交货地点:甲方的报价为_________交货价,甲方承担从厂商至甲方地的运费,甲方到乙方的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指定货运站或由甲方合作的货运站统一配送至乙方所在地。

9.6 甲方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十、其他条款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或由甲、乙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0.2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甲、乙双方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诉讼,仲裁地为甲方所在地。

10.4 经销期为_________年,起始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0.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下列条款为本合同的内容: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苏谦律师为甲方代理人。代理事项为:代理甲方签署协议。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律师的权限为全权代理。

全权代理包括:在甲方与相关方协商过程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主张,代为和解、调解、签署相关协议、法律文书;(3)其他约定事项:。

三、代理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事项办理完结之日止。

四、代理费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人民币贰仟圆整(¥20xx)。

五、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云天大厦6层网址:电话:029-86563216传真:029-86563219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六、乙方承诺:代理律师将认真办理受托事项,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秘密。

七、甲方承诺:甲方将积极配合代理律师办理受托事项;为代理律师提供办理受托事项所需的条件。

甲方未协商或通知乙方而自行对本合同委托之事项作出处分的,乙方免除委托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足额缴纳律师费用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已付的律师费用不再返还。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提请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委托方):(签字)

乙方(受托方):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条例。经协商,就甲方给予乙方授权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的“乐嘉”牌系列产品包含有悠然环保木艺术吊顶系列、绿悠环保木装饰系列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永嘉县、洞头县、瑞安市、苍南县、泰顺县、文成县地区的授权独家代理商。负责甲方所有系列产品在被授权地区以及被授权销售渠道的产品销售、品牌推广、市场开发、经销商网络的发展建设、售后服务和地区销售管理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终端服务商,代表甲方进行完善的销售服务工作。

二、双方的责任、权力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1.为保证甲方营销网络的统一性和系统性,甲方有权对乙方授权地区的各项工作进行管理,并协助和监督乙方发展被授权地区的经销商,建立授权地区的销售网络系统。

2.甲方向乙方提供被授权销售产品配套的小样板样品、系列产品的宣传资料等。并提供特殊项目安装的技术支持。

3.甲方提供展示厅统一的招牌及产品展示的设计方案。

4.甲方向乙方提供展厅所需的一切展示型材及广告宣传喷画、灯箱、商标字等。具体执行方法为甲方先向乙方收取展厅的型材及广告宣传喷画、灯箱、商标字等总费用金额。在日后产生销售时,按购货金额的10%计算返还,直至退清所收的总费用金额为止。

5.展示所用的型材及相关宣传物料在全部款项退清给乙方后,其所有权为甲方。

6.甲方必须维护乙方在被授权区域所授权产品系列的销售唯一性。

7.甲方不得擅自或未经乙方同意,在乙方被授权区域内向其他商户销售已授权乙方销售之系列产品。如有此现象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8.如因原材料价格浮动、市场变化等一系列原因甲方需要对产品价格体系作出调整,甲方应在调整变动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正在执行的合同价格如遇变动,本合同价格不变。如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视情况具体处理。

9.甲方为提高乙方地区的销售能力,有义务和责任对乙方所招聘的授权产品销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协助乙方进行大型项目招标﹑设计、技术和生产工艺等方面的支持。

10.甲方严格依照国家标准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依照此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

11.乙方因各种原因导致的部分产品积压,甲方有义务对积压的产品进行协调,期间产生的各种运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签定合同之日起计共付人民币贰万元整保证金,五天内乙方须付保证金壹万元整,三个月内再付保证金壹万元整。如乙方不按时给付保证金,则本合同自动作废。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后必须开具收据给乙方作为依据保存。在甲、乙双方合同到期不续约时,乙方结清所欠甲方的款项后,甲方五天内一次性不计利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2.乙方必须具备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在签定合同后,必须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给予甲方存档。

3.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产品在被授权地区的市场开发、产品销售、品牌推广、服务经销网络系统建设、销售管理、售后服务等甲方授权的工作,并保证在被授权地区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提高产品销售的服务质量,提高甲方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如在合同有效期间恶意中伤甲方的品牌形象则视为违约行为处理。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全国统一的展示厅的设计方案及招牌进行安装施工。

5.乙方必须在签约后一个月内成立专职的甲方产品销售部门,专职销售员不得少于3人,负责授权地区市场动态的跟踪调查以及市场推广的工作,并定时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出书面的市场调查报告。

6.乙方须在该地区建立不低于陆拾平方米的专业形象展示厅。

7.乙方必须保证货款正常结算。

8.乙方必须在被授权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和销售,如需跨区域销售的,乙方需提前与甲方沟通,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跨区域销售。如得不到甲方的书面同意,而跨区域销售则视为单方面违反本合同协定。乙方必须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9.签订合同时起至20xx年7月26日前甲方保证乙方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永嘉县、洞头县、瑞安市、苍南县、泰顺县、文成县区域的销售唯一性。

10.乙方必须在授权销售和服务区域内,在6个月内努力地在所属区域建立经销商网络体系,做好组织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严格遵守双方约定的市场最低销售价格,避免恶性竞争。

11.乙方必须具备能建立产品库存的能力。

三、价格体系

1.甲方将按照统一政策给予乙方授权区域的代理商价格,乙方可根据地区市场销售情况自行制定地区销售价格,但需报甲方进行价格备案,并且不允许低于代理商价格销售。

2.如需低于代理商价格销售必须报备甲方,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执行。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被授权销售起六个月内不作销售考核(合同签订日起20xx年7月26日至20xx年1月25日止)。其后则按商定的销售目标考核,第一季度每月的销售额目标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第二季度每月的销售额目标不得低于人民币12万元,第三季度每月的销售额目标不得低于人民币15万元,第四季度每月的销售额目标不得低于人民币18万元。

2.如乙方在被授权销售与服务期间,连续三个月未能产生销售或六个月内销售额(每月销售目标额×六个月)达不到目标额的70%,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同。

3.计划建立经销商8间

五、运输、包装

1.所订购货物的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发货和物流手续。运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包装:纸箱包装不回收

3.如遇上不可抗力而影响交货期,则甲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结算

1.乙方向甲方订货,首先向甲方提供订货单,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以总订单额度进行备货。可分批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支付该批次订单总额的30%预付款后,甲方安排供货,当乙方付清该批次货物的全部货款后,甲方向乙方发货。(注:汇款的手续费由乙方负责缴纳)

2.运输费用等杂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物流公司,如需甲方提前支付的,乙方需将运输费用与货款一并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七、跨区域销售与特价产品

1.乙方若需发展其他城市的业务需要与甲方重新签订城市代理协议。

2.在未签署其他区域代理协议的时候,禁止乙方跨区域进行销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原区域授权,并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

3.特殊原因,如由于建筑公司、设计公司在全国各地承接工程的特殊性,而导致无法避免的跨区域销售,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承接,施工地区的销售服务工作则由项目承接方负责。

4.因乙方所洽谈项目的特殊性,需向甲方申请特殊价格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汇报该项目的详细资料,甲方可以考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乙方一个具有竞争力的特殊价格或协助乙方洽谈该项目。

5.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由甲方协调各方解决。

八、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以后都应承担保密义务,对因合作而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资料、产品价格体系、客户信息等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在未得甲方的同意下,不得销售其他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品牌产品,一经发现证实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本合同以上各项条款的约定,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双方合作有效期间的利益。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间违反以上各项协定条款中的任意一条,将向守约方赔付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违约金,并立即终止本合同。

3.如若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拆除甲方提供的招牌及展示厅样板并退还给甲方。如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诉予人民法院执行。

十、其他

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至20xx年7月25日止,任何一方在有合法理由的前提下,可提前两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经甲、乙双方同意后终止协议。

2.在甲、乙双方合作期内,乙方经与甲方协商,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代理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地区独家代理的优先权。

3.本协议经双方指定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异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中未明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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