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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租赁合同汇总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租赁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租赁合同汇总5篇

租赁合同 篇1

甲 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

丙 方(代理方):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大连市房地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租赁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大连市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为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使用。除甲乙双方 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此房屋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租、 转借该房屋。

二、甲方对该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提供房产证明与身份证明,并保证此房屋产权清楚,如有关于此房屋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乙方租赁前办妥,如有纠纷均由甲方负责清理,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限为 止。

2、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3、租金支付时间及金额:租金分次付清:(提前一个月付下一年房款)

四、保证金:

签定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房屋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待合同期满终止时,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房屋租金及应付款项等,并检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无人为损坏后,甲方须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有损坏及欠费情况,保证金不足,乙方应支付不足金额。

五、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的费用:物业费、中介费

乙方承担的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宽带费、房屋租金发票

六、代理费的支付与说明:

此房屋代理费为人民币性付给丙方。此项费用只是作为乙方通过丙方承租甲方上述房屋的代理服务费。甲乙双方无论任何原因致使房屋租赁期间内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除代理方有过错),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代理费将不予退还。

七、维修养护及居住安全责任:

1、租赁期内:

(1)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

(2)因乙方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3)维修责任方延误维修或维修不当,给对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在交付该房屋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出租使用时符合安全正常使用的要求。

3、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需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 修及设置,需要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楼宇管理相关规定;不得有喧哗或骚扰邻居之举动,若乙方受到投诉,仍不予改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经甲方通知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者疏忽(如水管未关、煤气未关、电源使用不当等)造成本住宅和楼下及全楼其他人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7、如乙方需要甲方开具该房屋租金发票,甲方应予以配合,所需税费由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则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代理方,经甲方同意则续签合同。

2、租赁期满,如乙方不续租,乙方在搬走时应保持屋内清洁,设施完整。

九、违约责任:

1、因一方没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拖欠甲方房屋租金超过30日,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不退还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屋内所有物品甲方有权处理,所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3、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2个月的租金;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2个月的租金,并将保证金及剩余租金返还给乙方。

十、免责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三方免责。同时甲方按乙方实际租住天数退还剩余租金;

1、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继续出租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 震、洪水、战争、军事行动、自然灾害等)。

2、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

3、租赁期内该房屋地产因政府规划决定拆迁的,按《大连市城市房屋拆 迁管理细则》执行。

十一、合同的生效(含房屋附属设施登记表):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定并在该房屋出 租后,甲方根据房屋租赁条例自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当地派出所办理房屋租赁手续;乙方入住后24小时内到所在地派出所登记,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二、双方协商一致的附加条款如下:甲方为乙方提供大连市 停车位2个,分别为号停车位。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诉到当地法院裁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就有关本次租赁的相关证明(房产证明、身份证明等)已互验收并认可。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电 话: 电 话:

丙 方: 签约人: 电 话:

签约时间:

租赁合同 篇2

民事调解书

原告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陈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某。

本院于20xx年5月27日立案受理了原告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王蓓蕾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称:20xx年7月23日,原、被告签订《市场铺位租赁经营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将其经营的X古玩殿某号铺位租赁给被告,租赁期限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月租金为人民币3,650元(含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欠付该铺位自20xx年4月1日起的租金,原告经催讨未着,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给付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租金人民币54,750元及其滞纳金人民币12,204元,并支付违约赔偿金人民币3,000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李某给付原告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的租金共计人民币49,275元,其中人民币10,145元被告李某已于20xx年7月13日前支付给原告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剩余的人民币39,130元,被告李某分别于20xx年8月30日前给付原告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15,000元,20xx年10月30日前给付人民币12,000元,20xx年12月30日前给付人民币12,130元;

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49元减半收取为人民币774.5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720元,由原告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 判 员 王蓓蕾

书 记 员 夏蕾

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第二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单价:

2.2若有丢失具体赔偿按本合同附件一执行。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工期安排: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因特殊情况和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时,甲方以书面形式与乙方协商工期顺延。

3. 2甲方将租赁物资移交乙方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租金结算、支付方式和期限

4.1合同租金暂估约: ,结算以实际发生租赁费用为准。

4.2按月结算租赁费,每月5日前办理上月的租赁费结算;在办理结算时以工地指定人员签字的进退货单为准.其租赁费按30%逐月支付。

4. 3在甲方退清所有租赁物资后15日内办理完租赁费结算。在合同期满后半年内结清全部费用。

第五条:押金(保证金)

5.1经双方协商,乙方收取承租方押金(人民币大写):XX 元整。租赁期间不得 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甲方返还租赁物资并结清所有款项后,押金退还甲方。

第六条:租赁物资的交付地点、验收方法及运输方式和交回仓库的地点

6.1租赁物资交付地点为:XX ,甲方按所需材料:钢管长度±20㎝以内定尺寸;扣件、U托无缺损;碗扣架无开焊和破损;进行验收,并在指定位置码放整齐;进退租赁物资均由乙方负责联系车辆在甲方工地验收退货,并承担进退场一切运输费用和相关责任。工地负责物资分类码放和装车,并保证车的荷载量。

6.2退还租赁物资甲方尽量保证按原租赁品种数量退还,如有少量物资无法按原租赁品退还,可以用其他型号替换。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7.1甲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卡子丢失、钢管损毁和丢失由甲方按照合同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的标准向乙方赔偿。

7.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的物资转让,也不得变卖或做抵押品,如甲方把乙方的物资转让、变卖或做抵押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按本合同附件一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如有转让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归还物资外,甲方还应承担租期内租金。如租赁物资无法收回,乙方将按合同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的标准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2、因甲方在施工中的责任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本合同支付租赁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日1‰的违约金。

(二)、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如约送货导致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租金总额日1‰的违约金,按天数累计算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退料通知后,未及时退料而占用施工现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定及安全生产条例,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4、因乙方租赁物资相关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若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9.2合同签订后,若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另一方。

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刻生效,双方结清各项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9.4本合同壹式肆份,乙方壹份,甲方叁份。

9.5本合同全部附件、进退货单及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 附件二:《现行租赁物资价格表》

经双方确认附件一、二的赔偿、租赁价格标准。

第十条:补充条款

10.1承租方指定:等同志检验签收。

10.2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承租方全称(甲方): 出租方全称(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 话: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日

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

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费按以下执行:

附件二:《现行租赁物资价格表》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在广安市前锋区恒立.恒顺星城5#楼工程项目工地(项目部)建筑需要,现向甲方租赁施工升降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施工升降机型号、数量、租赁期限

1、乙方向甲方租赁台100米,标高为出厂标准高度)。施工升降机已使用年限 年,扣除折旧费现在价值 万元。

2、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合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报停之日止(开始时间是指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调试正常之日,终止时间指满足拆除条件申请报停之日)。乙方保证每台施工升降机租期 个月以上,不足 个月按个月计收,超出部分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不因现场停水、停电、停工等各种原因终止租金(春节放假7天不计算租金)。

二、施工升降机租金、进出场费

1、租金计算:施工升降机租金为/台/月,从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调试正常之日起开始计算(以上单价不含电费、机械人工费、税费)。

2、施工升降机进出场费/台,由乙方承担,并在签订本合同后,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甲乙双方验收检查合格后,由乙方 付给甲方,进出场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升降机装车费;

B、汽车吊装费用;

C、运费;

D、安装、拆卸人工费;

E、技术工人交通生活费。

三、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A、必须提供合格的施工升降机及配套附件;

B、必须提供规范、合格的技术资料;

C、自觉接受乙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特种作业证件,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

D、安装后负责报请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实施检测,并必须保证检测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及合格牌。制订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向乙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经检测合格后,甲方方能交付乙方使用,完善相关手续);

E、及时处理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满足乙方施工要求,协助乙方填报《建筑起重机使用登记申请表》,有关资料除上报工地安监站外留存一份复印件(盖出租企业公章)给乙方备查;

F、承担施工升降机自身相关检测费用,完善检测资料,易损件更换、维修和安装费由甲方负责。如施工升降机出现机械故障,甲方维修人员必须在4小时内到场修复并保证正常工作(维修时候为白天)。

2、乙方义务

A、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各种费用(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B、负责向甲方提供施工升降机安、拆所需要的必要场地,提供电源、设备基础预埋螺栓的焊接;设备安装完毕后,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填写安装验收表格,验收合格后,才准许使用。

C、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的安排和安全管理;

D、提供设备的用电并承担费用,确保电压380V±5V范围内和三相平衡;

E、负责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与检查,严禁违章操作。

四、安全管理及责任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施工升降机应保证自身钢结构牢固可靠,各类安全装置达到国家标准,若因为上述原因造成质量问题或机械故障,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费用由甲方负责。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操作、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等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升降机的维修保养

1、施工升降机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负责,并做好记录,由现场设备管理员、操作工签字证实。但因操作工不按操作规程引起的设备故障及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现场不能保证所需动力电压380V±5%而造成电机损坏由乙方负责。

2、施工升降机每月应正常保养时间小时,除正常保养时间外,一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超过小时应扣除超出天数的租金(遇停电、下雨等不能施工天气除外)。除此条件外,如乙方因为其它原因停机租金照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A、未提供施工升降机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B、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施工升降机,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A、未按时履行该合同或单方毁约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B、不按时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的应向甲方支付

七、其他约定

乙方在报停后 日内必须和甲方结算,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否则租金计算到付款之日止。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作出的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选择甲方驻地人民法院审理本合同纠纷。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支付完所有费用款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区 ,总面积约20xx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 年 月 日